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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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前身是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2008年12月抚顺分院正式更名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以下简称沈阳院)。沈阳研究院是国资委所属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旗下、由原国家事业型科研机构转制的科技型企业,企业集科学研究、安全装备及产品生产、安全产品的检测检验、高等教育为一体,全方位面向煤炭行业及相关领域服务。  1、历史  追根溯源,沈阳院的雏形是早在1914年“抚顺炭矿株式会社”在建煤气发电所时内设的一个化学分析室,该分析室于1929年独立为工业局研究所,后改为抚顺炭矿研究所。1946年国民党政府接管抚顺后,改名为抚顺矿务局研究所。1948年,随着抚顺的解放,人民政府接收了抚顺矿务局研究所。1953年,抚顺矿务局研究所分成“抚顺煤矿安全研究所”和“石油管理总局抚顺研究所”两个单位,同年6月,抚顺煤矿安全研究所划归中央煤炭管理总局领导,作为新中国最早的煤矿安全专业研究机构,专门从事煤矿安全研究工作。1956年,在原抚顺煤矿安全研究所的基础上,建立煤炭工业部抚顺煤炭科学研究院。1962年后,先后更名为煤炭科学研究院抚顺研究所、辽宁省煤炭研究所。至1988年,更名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沈阳院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一起,于1999年整体转制为国资委属下的大型科技型企业,并以独立法人身份在抚顺经济开发区完成了企业法人的注册,至2008年,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的统一规划下,更名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并在抚顺经济开发区进行了重新注册登记。  2、现状  沈阳院历经九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矿山安全技术研究”、“矿用安全装备及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安全产品检测检验”与“高等教育”四大功能板块,在位于辽宁抚顺的总部功能不断完善和扩大的同时,经国家同意收并“沈阳煤炭科学研究所”并在沈阳组建“科学研究中心”,在大连组建“大连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形成了业务优势和地理优势突显,科研、产业、检测检验及高等教育协调并进、相互促进的一院三地的发展格局。  沈阳院现有职工10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00余名,研究员18名,高级工程师150名,硕士研究生93名,博士研究生20名,硕士生导师50余名,博士生导师5名;同时还拥有一批结构合理、工种齐全、水平较高的知识技能型人才。沈阳院是列入国家计划内的硕士研究生、安全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设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煤炭学会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瓦斯防治专业委员会、火灾防治专业委员会、矿井降温专业委员会和露天煤矿安全专业委员会均挂靠在沈阳院,并主办发行有《煤矿安全》和《露天采矿技术》两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3、发展  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风雨历程,尤其是建国后的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沈阳院始终立足于煤矿安全领域,经过几代人的呕心沥血,取得了一大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煤矿瓦斯防治技术和矿井通风防灭火技术领域跻身国际先进行列,众多科研成果获得各级各类奖项,其中获国家级奖18项,省部级奖166项,国家专利15项,同时制修订全国及行业标准300余项。多次参加我国《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手册》等技术法规和专著专集的制修订和编写工作。许多研究成果属国内首次提出或首创,在我国相关技术领域起先导作用,如:扫描电子显微镜和压汞法对煤体结构的研究,地质勘探期间煤层瓦斯含量测定方法,瓦斯涌出量分源预测法,我国工业规模化煤矿瓦斯抽放试验及煤层注水、水力压裂、预裂爆破、交叉布孔等开创性研究,保护层开采实践与“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我国煤矿矿井风量计算方法和标准,矿井均压通风防灭火技术,我国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体系及其技术内涵的建立,我国首台燃油惰气发生装置、煤矿火灾束管监测系统、矿用膜分离制氮机等装备的诞生,国内第一家防爆电气设备检验机构的建立,我国第一部电气防爆标准的起草等。此外,沈阳院拥有的露天采矿安全、矿井降温、矿山救护与应急救援等均是在我国建立最早、也是我国目前较专业的研究机构。沈阳院已与世界各主要产煤国家建立了良好的技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取得多项合作研究和开发成果,每月汇编来自世界各地的煤矿安全信息,对我国及时跟踪世界煤矿安全动态促进我国矿山安全技术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  沈阳院在为煤炭行业奉献大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的同时,也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煤矿安全工程技术专家和学科带头人等国内和行业知名人士,其中以瓦斯专家费广泰和防灭火专家、工程院院士戚颖敏为代表,同时还有国家和省市百千万人才库专家,国家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各类省部级专家和科技精英,还有国家和省部级劳动模范,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为适应煤炭行业的发展和研究院自身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的需要,沈阳院吸引了一批又一批致力于煤矿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的高校学子和科技工作者加盟研究院的科技队伍,组建了一支稳固的以老带新、薪火相传的科研团队,自主培养博士后和博士研究生15人,硕士研究生90余人,为研究院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良好的人文氛围,造就了人才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升,到目前为止,共有78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  沈阳院将恪守“立足服务、保障安全、依靠创新、共同发展”的企业宗旨,努力健全矿山安全科技创新研究体系,进一步做大做强矿用安全科技产业,加大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力度,全面提高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所属高校办学水平,强化科技型企业内部的高水平服务意识和高效率管理意识,以人为本,强调双赢,努力把沈阳院建设成现代化矿山安全研究院。  4、机构设置  机关管理体系  综合办公室  党群工作部  工会  纪委  监察审计部  企业规划与管理部  企业资质与产品开发部  离退休管理部  人力资源部  后勤管理部  保卫部  科研检测体系  情报信息中心  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沈阳研究院抚顺分院  瓦斯安全研究所  通风防灭火研究所  机电安全研究所  基础安全研究实验室  科研产品试制工厂  安全工程研究所  防灭火材料研究所  安全评价研究所  露天开采安全研究所  检测中心  大连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经营管理体系  科技发展部  资产财务部  市场与经营部  营销中心  东北销售公司  华东销售公司  华北销售公司  西南销售公司  西北销售公司  山东销售公司  售后服务部  财务部  生产体系  安全装备总公司  综合办公室  质量管理部  安全装备研究所  电子工程研究所  销售公司  采购部  装备车间  仪器仪表车间  沈阳煤炭科学研究所  顺华能源学院  5、国家重点实验室  实验室名称: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al Safety(Shenyang Branch of China Coal Research Institute)  学科领域:矿山工程技术  依托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  主管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负责人:王建国  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园  发展历史  沈阳研究院安全基础研究实验室始建于60年代,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瓦斯、火灾防治、矿山救护与应急救援及边坡稳定性研究为主的实验室,作为国内最权威的煤矿安全科研机构的技术核心和技术支撑,在国内外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沈阳研究院依托实验室的支撑共取得科研成果630余项,获国家级奖18项、省部级奖166项、国家专利15项,制订、修订全国标准、行业标准300余项。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精神,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促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科技部于2006年底全面启动了在转制院所和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工作。2007年2月,科技部批准了“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建设申请。  实验室机构设置  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并实行实验室主任、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和课题组组长三级管理模式。  队伍建设  实验室固定人员定编91人,其中研究人员42人,技术人员45人,管理人员6人(管理人员兼职研究人员的2人);每个研究方向配置固定人员情况:瓦斯灾害防治41人,煤矿火灾防治16人,矿山应急救援12人,露天煤矿地质灾害防治18人。在91个定编人员中按职称分类,具有高级职称的37人,占40.7%;中级职称的20人,占21.9%;初级职称的34人,占37.4%。按学历分类,博士或博士生导师9人,占10.0 %;硕士29人,占31.9%;学士及以下53人,占58.2%。绝大多数为中青年技术骨干,能够确保各专业的科研、试验及试验装备维护等工作。  实验室流动人员将根据研究方向及需要,设立开放基金引入流动研究人员开展课题研究,并加强国际国内合作,通过合作研究形式加强人员流动,开展研究工作。每年在实验室的流动人员不少于15人。  实验室建设目标  以“开放、流动、联合、竞争”为宗旨,以灾害发生机理理论研究,灾害发生、发展规律,预测预报及防治技术和设备实验研究一体化综合研究为导向,尊重人才及其创造性,提倡开拓、创新、求实与奉献的精神,支持不同学科间的交叉,容纳不同的学术观点,大力培养青年科技人才。  逐步形成两个体系,实现四个功能。  两个体系:完整的煤矿安全基础研究体系, 新产品开发及检测检验体系。  四个功能:①对全社会开放,共享实验资源,为国家科技攻关、基础理论研究及其它重点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实验手段;②面向全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辐射功能;③为国内及国际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技术提供交流的平台功能;④在瓦斯防治、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救援研究方面,培养出一批技术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和技术人员队伍。  6、国家检测中心  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并正式授权的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国家安全生产抚顺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防爆安全产品实验室(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国家矿用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抚顺)(国家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煤炭工业抚顺煤矿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均设在本中心,也是本行业唯一授权的IECEx认证体系的Ex检验实验室(ExTL)和CTA信息验证机构。煤炭工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爆分会、提升运输分会、救护装备及仪表分会、爆破技术及火工器材分会等秘书处也设在本中心。  机构设置:中心设置四个职能部门、六个检验室和一个标准物质室。  7、顺华能源学院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和新中国第一所煤矿安全科研院所——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按新机制、新模式重组创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自2001年设立以来,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水平日益提高,办学实力显著增强。学院紧紧依托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在石油化工学科方面的优势和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在煤矿安全科研方面的优势以及抚顺石油化工、煤炭生产产业基地的环境优势,以工科为主,工、经、管、文等学科协调发展。学院设能源化工系、能源装备系、控制工程系、工商管理系、能源工程与安全系,共有28个专业,开展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拟在涉煤8个专业全国范围实施对口单招政策。  学院以本科应用技能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坚持为石油、石化和煤炭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校址位于雷锋精神发祥地、满清故里——辽宁抚顺,校园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毗邻,隔路相望,其整体建筑风格典雅庄重,现代气息与古朴意境融会贯通。学院占地370余亩,总建筑面积10余万m,目前全日制在校生人数达到2100余人;共有专兼职教师207名,其中,博士学历15人,硕士学历88人,本科学历104人,具有高级职称者128人。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000余万元,图书30余万册。  学院自成立以来得到了辽宁省政府、辽宁省教育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特别是抚顺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将学院建设成为一所股份制的能源大学的目标要求。  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合作创办独立学院的模式辽宁唯一、国内少有,作为辽宁唯一一所以能源学科为主导方向的大学,学院积极发挥合作双方在人才、科研、行业和产学研方面的优势,坚持独立办学,不断凝练特色,坚持“建设教学型学院、配置双师型师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理念,始终致力于教育理念和方式的创新,始终将学院的发展归于崇高的公益事业。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全体师生秉承“传承寓新、实践知本”的校训和“勤奋专注、博爱致远”的学风,努力把顺华能源学院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兼具自身特点、规范和谐的一流独立学院!  7、老一辈安全专家  费广泰 1904年2月~1969年8月。1930年东北大学采矿冶金专业毕业,历任抚顺龙凤矿总工程师兼第一副矿长、矿务局总工程师、二级工程师。1956年任抚顺煤炭科学研究院院长、院首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曾兼任辽宁省科协副主席,抚顺市首届科协主席,市政协副主席,国家科学规划委员会煤炭组成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50年8月出席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同年10月被选为全国科联、科普东北地区工委委员。3次获抚顺市和东北煤矿工业系统劳动模范和科技精英称号。  费广泰同志的突出贡献:1953年在国内首次试验成功巷道预排瓦斯新技术,使抚顺矿区成为我国煤炭开采史上第一个预排瓦斯的矿井;1954年利用瓦斯制造炭黑试验成功,实现了瓦斯综合利用造福于民,他是我国第一位提出并实现矿井瓦斯预排和综合利用的瓦斯专家。为减少我国煤矿瓦斯灾害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利用瓦斯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作出了显著成绩。他撰写出版技术专著4部,其中《抚顺煤矿瓦斯抽放和利用》一书1963年出版,并在第一届国际采矿安全会议上做经验介绍。这些科技首创,对于我国特厚煤层矿井瓦斯抽放和综合利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任我院院长期间,指导科研人员解决了许多关键性技术难题:如北票煤矿的瓦斯突出问题、辽源煤矿的黄泥灌浆防火问题、鸡西煤矿和天府煤矿的瓦斯抽放问题等。他为我国煤矿瓦斯防治科技事业发展和煤炭行业科技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是我国煤矿瓦斯治理研究的创始人之一,是我国煤炭行业著名瓦斯专家。  戚颖敏 1929年11月~1999年9月。1959年波兰克拉科夫矿冶学院毕业获硕士学位,1960年到我院工作,教授级高工。历任通风所所长、院总工程师。199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3次获省部级劳动模范和优秀专家称号,1991年首批享受国家特殊津贴。兼任中国煤炭劳保学会理事及矿井火灾和降温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戚颖敏同志一直从事煤矿通风防灭火专业科研工作,主持参加完成20多项科研项目,获科技成果奖5项,其中:部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国家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撰写出版了《矿井火灾灾变通风理论及其应用》等6部技术专著、共100多万字,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在国际采矿安全会议发表4篇。多次参加煤炭部编写和制修订《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煤百》等矿井防灭火部分。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7名。  戚颖敏同志的突出贡献:首次将风与火两个既矛盾而又可统一的客体辩证地引入矿井防灭火领域,成功的开创和发展了均压防灭火技术;首次提出风网解算技术,并创立了火风压的概念;首次将煤吸附流态氧技术引入煤自然发火基础参数的研究,开拓了科研新领域,为矿井自然发火预测技术奠定了理论基础,并开发了新指标和适用仪器仪表。他为我国煤矿通风防灭火科技事业发展和煤炭行业科技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是我国煤矿均压防灭火技术的创始人,是我国煤炭行业著名通风防灭火专家。  余申翰 1922年10月~2007年6月。1942年西北工学院矿冶系毕业,1950年在北京煤炭工业管理局参加工作,5级工程师。1956年任我院首任瓦斯研究室主任,1964年提任副院长,院首届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二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1982年任院副司局级顾问,1985年调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任教授。1991年首批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曾兼任国家科学规划委员会煤炭组成员,中国煤炭学会第一、二届理事,中国煤炭劳保学会第一届常务理事。  余申翰同志的突出贡献:长期从事煤矿瓦斯防治专业的科研和领导工作。早在50~70年代担任瓦斯研究室主任和副院长期间,成功地主持领导了抚顺、阳泉、四川中梁山等大型煤矿的瓦斯抽放和突出防治科研课题,指导科研人员解决了许多关键性技术难题,曾4次参加国际采矿安全会议。1957年和1960年编写出版了《煤矿安全》和《中国煤矿瓦斯抽放》两部技术专著,发表的许多科技论文和技术专著已成为我国煤矿安全科研工作的理论基础,用以指导科学研究和煤矿生产。1984年为我国煤炭行业培养了第一名瓦斯防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1985年调任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担任教授,所培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都已成为煤炭行业科研和生产的技术骨干。他为我国煤矿瓦斯防治科技事业发展和煤炭行业科技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是我国煤矿瓦斯治理研究的创始人之一,是我国煤炭行业著名瓦斯专家。  施申忠 1930年11月出生,1992年退休。1952年上海大同大学化工专业毕业,1953年调入我院工作,长期担任救护组课题组长,教授级高工。1992年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  施申忠同志一直从事矿山救护装备和化学药剂的科研工作。主持参加完成了30余项科研项目,其中15项得到推广应用;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3项,其中: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编写论译文和技术报告30余篇,译文达100多万字。编写《呼吸保护器基础》和《药剂》共4本研究生教学讲义。多次参加煤炭部编写和制修订《煤矿安全规程》、《煤百》等矿山救护部分,任《煤百》(安全卷)矿山救护分支负责人。培养硕士研究生2名。  施申忠同志的突出贡献:在自救器和药剂研制上,首次主持研制成功了多种型号的化学氧自救器、过滤式自救器和隔离式自救器,均在我国煤矿得到广泛应用,抢救了许多矿工生命。过滤式自救器80年获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首次主持研究成功了多种自救器化学药剂,如:CO2吸收剂—氢氧化锂、CO氧化触媒、KO2生氧剂配方、高效干燥剂及KO2药片成型工艺等,广泛应用于矿山救护仪器。CO氧化触媒84年获煤炭部科技进步二等奖。这些新技术新装备至今仍在我国矿山救护领域广泛应用,为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为我国矿山救护装备科技事业发展和煤炭行业科技进步作  于良臣 1930年12月~2008年1月。1955年东北工学院采矿系毕业,同年分配到我院工作,长期担任瓦斯预测组课题组长,教授级高工,1991年首批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  于良臣同志一直从事煤矿瓦斯防治科研工作。主持参加完成20余项科研课题,获科技成果奖4项,其中:部一等奖1项、部二等奖1项、全国科技大会奖1项、国家科技攻关奖1项。  于良臣同志的突出贡献:一是在煤层瓦斯含量测定方面:1958年首次主持研制出集气式岩芯采取器,在全国煤田地勘系统推广应用。1978年首次研究成功“解析法测定煤层瓦斯含量方法”获煤炭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在全国推广应用,他主持编制测定试验规程、设计研制测定装备、编写培训讲义、举办多期全国培训班,测定方法编入部颁《标准》。二是在煤田瓦斯地质研究方面:在北票煤田瓦斯成分与突出关系研究中,首次将色谱分析技术运用到瓦斯研究中取得成功,该成果获1978年全国科技大会奖。三是在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面:通过对全国10多个大型矿区多种预测方法进行的试验研究和应用,编制出我国第一张煤田瓦斯涌出量预测图(抚顺煤田),为我国矿井通风设计和生产提供了重要依据。四是在煤层气的开发研究上取得重大技术创新,该成果获煤炭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国家科技攻关奖。他为我国煤矿瓦斯防治科技事业发展和煤炭行业科技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是我国煤炭行业著名瓦斯专家。  出了突出贡献,是我国矿山救护装备和药剂研究的创始人之一,是我国煤炭行业著名矿山救护专家。  邢昭芳 1934年9月~2002年8月。1956年东北工学院采矿系毕业,同年分配到我院工作,长期担任爆破组课题组长,教授级高工,1991年首批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自1978年起多次获抚顺矿区和抚顺市劳动模范,5次获煤炭部和辽宁省劳动模范、特等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和全国先进科技工作者、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邢昭芳同志一直从事煤矿爆破安全科研工作。主持参加完成20多项科研项目,获科技成果奖6项,其中:全国科学大会奖1项,国家三等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发表论文20余篇。培养硕士研究生2名。多次参加编写和制修订《煤矿安全规程》、《标准》等火药和爆破安全部分。主笔编写《安全爆破技术》刊授和培训教材2部。  邢昭芳同志的突出贡献:在煤矿毫秒雷管爆破、减震爆破、短壁长炮孔爆破、深孔控制卸压爆破和预裂爆破以及提高炮采工作面单产、效率及安全等科研项目上取得了重大技术创新。在应用控制爆破技术防治瓦斯研究领域,在国内首次应用煤矿导爆索、装药机、压风喷泥封孔技术和软煤成孔工艺等,成功解决了深孔爆破管道效应问题,为防止煤与瓦斯突出提供了安全爆破的新工艺新方法。毫秒雷管爆破被纳入《煤矿安全规程》。提高炮采工作面单产、效率及安全研究成果被列入国家“八五”重点推广项目。这些科技成果广泛应用于煤矿现场,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他为我国煤矿安全爆破科技事业发展和煤炭行业科技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是我国煤炭行业著名爆破专家。  王佑安 1933年2月出生,1995年退休。1955年北京矿院采煤专业毕业,1959年12月前苏联列宁格勒矿院毕业获付博士学位,1960年2月回国到我院工作。历任瓦斯所突出组组长、副所长,教授级高工。兼任中国煤炭学会瓦斯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煤炭部瓦斯防治专家组成员。1991年首批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  王佑安同志一直从事煤矿瓦斯防治科研工作。主持参加完成20多项科研项目,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项。编译出版《煤与瓦斯突出》等4部译著共100多万字,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8篇在国际采矿安全会议交流。多次参加煤炭部编写和制修订《煤矿安全规程》、《手册》、《细则》、《煤百》等瓦斯防治部分。培养硕士研究生4名。  王佑安同志的突出贡献:从瓦斯突出防治、突出预测预报、突出煤层基本特征到突出机理等研究方面均取得了重大技术创新。主持研究成功了大直径超前钻孔、石门水力冲刷、煤层注水、水力压出等瓦斯防突工艺技术,并首次研究提出“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这些科技首创,至今仍在我国煤矿瓦斯防突技术领域广泛应用。主持研究成功的“水力割缝抽本煤层瓦斯技术”为提高瓦斯预抽率提供了新途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指标及预测方法”对开展突出机理及突出危险性预测的研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主持研制成功的“瓦斯解析仪”防突预测仪表,为煤炭部重点推广项目。他对我国煤矿瓦斯防治科技事业发展和煤炭行业科技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是我国煤炭行业著名瓦斯专家。  马新民 1932年1月出生,1996年退休。1958年北京矿院采煤专业毕业,1961年调入我院工作,1981年任露天研究所所长、教授级高工。曾兼任中国煤炭学会露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煤炭部露天情报中心站副站长、《露天采矿》杂志主编。1991年首批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  马新民同志一直从事露天采矿和边坡整治专业科研和领导工作。主持参加完成20多项科研项目,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4项,发表论译文20余篇。多次参加煤炭部编制煤炭行业83~93年露天采煤科技发展规划、全国露天煤田开采规划、露天煤矿安全规程和露天矿技术改造及新建露天矿生产工艺与参数的审查确定等。培养硕士研究生2名。  马新民同志的突出贡献:在露天采矿和边坡稳定科研领域取得了开创性科技成果。主持完成的“岩石切割阻力测试方法的研究”1977年获辽宁省重大科技成果奖;“轮斗铲切割破碎机理的研究”1984年获煤炭部科技进步二等奖。这两项科技首创为我国大型露天煤田开发时工艺选择、轮斗铲设备选型和设计提供了理论基础和重要依据。主持参加完成的“抚顺西露天矿西北帮到界边坡稳定的研究”成果1986年获煤炭部科技进步二等奖;“抚顺西露天矿北帮边坡稳定与地面变形的研究”成果1992年获能源部科技进步一等奖,为解决抚顺石油一厂和西露天矿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他为我国露天采矿科技事业发展和煤炭行业科技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他是我国煤炭行业著名露天采矿专家。  8、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副院长 罗海珠 研究员  罗海珠,男,汉族,1962年8月生,江西吉水人,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淮南矿业学院(现安徽理工大学)采煤工程专业毕业,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  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淮南矿业学院(现安徽理工大学)采煤工程专业学习。1983年至2001年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工作,历任课题组长、研究室主任、通风所所长、科技项目部主任,2001年3月起任副院长,2004年4月兼任国家煤矿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2008年1月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辽宁省政协委员,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火灾防治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辽宁省科协委员,抚顺市科协常委。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持分院日常行政工作;协助院长分管财务;分工负责战略发展、企业文化、科研及研究生教育工作;分管部门:分院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科技发展部、物资供应部。  院长 王建国 研究员  王建国,男,汉族,1955年5月生,山东海阳人,197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阜新矿业学院(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地质测量系煤田地质专业本科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研究员,工程力学博士研究生导师。  1975年9月至1978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水利局工作。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阜新矿业学院(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地质测量系学习。1982年8月至1984年5月内蒙古平庄矿务局五家煤矿矿井地质助理工程师,1984年至1995年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工作,历任课题组长、研究室主任、露天所副所长、所长,1995年3月起任副院长,1999年3月2007年12月任院长,2004年4月起兼任分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2005年1月起兼任分院党委书记。2008年1月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第九届、第十届辽宁省人大代表。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工负责人事、财务和审计;分管部门:资产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副院长 温永言,男,汉族,1960年3月生,辽宁新宾人,中共党员,1982年7月参加工作,阜新矿业学院(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采煤工程专业毕业,英国诺丁汉大学访问学者,高级工程师。  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阜新矿业学院(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采煤工程专业学习。1982年至2001年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工作,历任研究室主任、分院办公室副主任、科研处处长、(中日合资)华樱管件实业有限公司经理、装备公司经理,2001年3月起任副院长。2008年1月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副院长、工会主席,抚顺市望花区人大代表,中国煤炭学会瓦斯专业委员会委员。  分工负责高等教育、检测与工会工作,兼任顺华能源学院院长,检测中心主任。  副院长 吴际湘,男,汉族,1963年生,山东章丘人,中共党员,东北大学自动化仪表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导师。 1982年参加工作,1994年任抚顺分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0年3月任沈阳煤炭科学研究所常务副所长,2003年6月任抚顺分院院长助理, 2004年4月任抚顺分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8年1月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副院长、纪委书记。  沈阳市沈河区人大代表,中国国情研究会调研员。  分工负责行政、后勤、基本建设、集体公司、老干部;分管部门:纪检监察审计部、后勤管理部、离退休管理部、保卫部、企业总公司。  副院长 李长录,男,汉族,1961年3月生,山东新泰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黑龙江矿业学院(现黑龙江科技学院)电气自动化专业毕业,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  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黑龙江矿业学院(现黑龙江科技学院)电气自动化专业学习。1983年7月至2004年4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工作,历任课题组长、研究室主任、机电所副所长、装备公司总工程师、研发中心副主任、机电所所长、测控公司经理,2004年4月起任副院长。2008年1月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副院长。  分工负责产品开发与产品质量;分管部门:产品开发与质检部、情报中心、评价所  副院长 刘恩,男,汉族,1963年4月生,辽宁新金人,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阜新矿业学院(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电气自动化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现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副院长。 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阜新矿业学院(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电气自动化专业学习。1987年7月至2003年4月辽宁省抚顺煤矿安全仪器总厂工作,曾任副厂长,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工作,任总经济师,2004年4月起任院长助理,2005年任副院长。2008年1月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副院长。  分工负责产品生产与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分管部门:生产管理部。  副院长祖国林,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安徽省枞阳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淮南矿业学院(现安徽理工大学)采煤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导师。  1983年7月毕业分配到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先后在露天开采安全研究所、装备公司、中日合资华樱管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安全生产抚顺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工作,历任抚顺分院露天开采安全研究所副所长、装备公司总经理、中日合资华樱管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务副主任。在“百千万人才工程”中被列为煤炭系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05年被辽宁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优秀专家。2008年1月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副院长。  分工负责产品销售与售后服务;分管部门:经营部。  

大事记

年 事件 年 事件 1953年

 抚顺矿务局研究所划分为抚顺煤矿安全研究所(煤科总院沈阳研究院的前身)和抚顺石油研究所。同年6月,抚顺煤矿安全研究所改名为燃料化学工业部煤矿管理总局抚顺煤矿安全研究所,同年在本所召开国家煤矿总局第一次全国瓦斯工作会议。

 

1956年

更名为煤炭工业部抚顺煤炭科学研究院,下设安全、露天、厚煤层三个研究所;同年分离三下开采、选煤专业技术人员,与其他单位人员一起组建唐山研究院。

 

 

1959年

陈锐获全国群英大会先进个人称号。

 

1961年

11月,更名为抚顺科学研究所,隶属北京科学研究院;同年12月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抚顺科学研究所。

 

1962年

余申翰、费广泰被煤炭部聘为国家科委煤炭组成员。

 

1964年

调出63人筹建重庆研究所,至1965年累计调出160余人至重庆研究所。

更名为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究院抚顺研究所。

李明宴等研制成功电容式发爆器,获国家发明三等奖。

 

1971年

6月,下放到辽宁省,更名为辽宁省煤炭科学研究所。

 

1978年

3月,全国科学大会召开,我院19项成果获奖。

7月,隶属北京煤炭科学研究院,更名为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究院抚顺研究所。

全国煤炭工业群英大会召开,邢昭芳获煤炭部劳动英雄称号。

我院主编的期刊《煤矿安全》获准出版。

 

1979年

调出10人,协助筹建淮北爆破技术研究所。

邓一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981年

获得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余申翰为我院首位硕士生导师。

10月,根据煤炭部通知,我院按地市级管理。

 

1984年

王魁军通过硕士论文答辩,成为我院自主培养的第一位硕士研究生。

戚颖敏、林野荣获煤炭部劳动模范称号。

12月,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成立并挂靠我院。

 

1985年

由我院主编的期刊《露天采煤技术》创刊出版,原名为《露天采煤》。

彭本信、林野荣获煤炭部劳动模范称号。

邓一等完成的“煤矸石综合利用制取氯化铝”研究项目,获国家发明四等奖。

 

1988年

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认可证书, “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章正式启用。

10月,全国户外严酷条件下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秘书处设在我院。

12月,更名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1989年

由我院主持完成的“年产千万吨级露天矿成套设备”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

 

1991年

我国设立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于良臣、马新民、王佑安、余申翰、邢昭芳、林野、张武、戚颖敏等8名专家首批获此殊荣;截至2008年我院共计78人获此特贴。

 

1993年

煤炭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挂靠我院。

 

1994年

 

《露天采煤技术》由省级刊物升为国家级刊物,2003年更名为《露天采矿技术》。

我院主持撰写完成《中国煤炭工业百科全书》安全卷,共370条,总字数89.2万字。

 

1995年

戚颖敏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罗海珠获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孙越崎科学教育基金优秀青年科技奖。

刘贵远被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聘为矿山组专家,吴邦国出席大会,并向专家组成员颁发证书。

 

1996年

11月,在国家计委、科委和财政部召开的国家“八五”科技攻关表彰大会上,我院主持完成的“地勘期间煤田瓦斯预测技术的研究”获“八五”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

罗海珠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队。

王建国、罗海珠被列为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煤炭系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1998年

12月,王魁军被列为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煤炭系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1999年

7月,我院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管辖的十个国家工业局所属242家科研单位转制的要求转制为国资委所属的科技型企业,次年在抚顺经济开发区完成企业法人注册。

 

2000年

3月,沈阳煤炭科学研究所(242家转制科研院所之一)以行政划拨方式将全部资产、人员及管理权划归我院。

李长录、祖国林被列为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煤炭系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001年

祖国林获辽宁省首届地质科技一等奖(金锤奖)。

 

2004年

罗海珠获第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

李长录被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评为煤炭工业技术创新优秀科技人才。

 

2005年

6月19日,我院产品研发基地“大连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在大连正式挂牌成立,国家安监总局王显政副局长出席剪彩仪式。

8月2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2003】8号文件),我院作为投资方、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作为申办方,合作组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2006年新校区落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12月19日,我院获国家安监总局首批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

祖国林被辽宁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优秀专家。

 

2006年

聂雅玲获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王魁军获辽宁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5月25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Ex正式授权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MExC)成为IECEx检验实验室(ExTL),为煤炭系统唯一一家获此授权的检验中心。

 

2007年

罗海珠、李长录、王魁军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聘为“第四届国家安全生产专家”,任期5年。

李长录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评为国家知识更新“六五三”工程煤矿机电专家。

5月1日,王魁军被评为“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杯”劳动竞赛先进个人。

7月21日,根据科技部国科办基字[2007]50号文件《关于批准首批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的通知》,我院申请建设的“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正式获得批准。

9月28日,祖国林荣获煤炭工业全国劳动模范光荣称号。

 

2008年

7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更名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同时在抚顺经济开发区完成企业更名注册。

1953年

 抚顺矿务局研究所划分为抚顺煤矿安全研究所(煤科总院沈阳研究院的前身)和抚顺石油研究所。同年6月,抚顺煤矿安全研究所改名为燃料化学工业部煤矿管理总局抚顺煤矿安全研究所,同年在本所召开国家煤矿总局第一次全国瓦斯工作会议。

 

1956年

更名为煤炭工业部抚顺煤炭科学研究院,下设安全、露天、厚煤层三个研究所;同年分离三下开采、选煤专业技术人员,与其他单位人员一起组建唐山研究院。

 

 

1959年

陈锐获全国群英大会先进个人称号。

 

1961年

11月,更名为抚顺科学研究所,隶属北京科学研究院;同年12月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抚顺科学研究所。

 

1962年

余申翰、费广泰被煤炭部聘为国家科委煤炭组成员。

 

1964年

调出63人筹建重庆研究所,至1965年累计调出160余人至重庆研究所。

更名为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究院抚顺研究所。

李明宴等研制成功电容式发爆器,获国家发明三等奖。

 

1971年

6月,下放到辽宁省,更名为辽宁省煤炭科学研究所。

 

1978年

3月,全国科学大会召开,我院19项成果获奖。

7月,隶属北京煤炭科学研究院,更名为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究院抚顺研究所。

全国煤炭工业群英大会召开,邢昭芳获煤炭部劳动英雄称号。

我院主编的期刊《煤矿安全》获准出版。

 

1979年

调出10人,协助筹建淮北爆破技术研究所。

邓一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981年

获得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余申翰为我院首位硕士生导师。

10月,根据煤炭部通知,我院按地市级管理。

 

1984年

王魁军通过硕士论文答辩,成为我院自主培养的第一位硕士研究生。

戚颖敏、林野荣获煤炭部劳动模范称号。

12月,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成立并挂靠我院。

 

1985年

由我院主编的期刊《露天采煤技术》创刊出版,原名为《露天采煤》。

彭本信、林野荣获煤炭部劳动模范称号。

邓一等完成的“煤矸石综合利用制取氯化铝”研究项目,获国家发明四等奖。

 

1988年

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认可证书, “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章正式启用。

10月,全国户外严酷条件下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秘书处设在我院。

12月,更名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1989年

由我院主持完成的“年产千万吨级露天矿成套设备”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

 

1991年

我国设立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于良臣、马新民、王佑安、余申翰、邢昭芳、林野、张武、戚颖敏等8名专家首批获此殊荣;截至2008年我院共计78人获此特贴。

 

1993年

煤炭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挂靠我院。

 

1994年

 

《露天采煤技术》由省级刊物升为国家级刊物,2003年更名为《露天采矿技术》。

我院主持撰写完成《中国煤炭工业百科全书》安全卷,共370条,总字数89.2万字。

 

1995年

戚颖敏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罗海珠获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孙越崎科学教育基金优秀青年科技奖。

刘贵远被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聘为矿山组专家,吴邦国出席大会,并向专家组成员颁发证书。

 

1996年

11月,在国家计委、科委和财政部召开的国家“八五”科技攻关表彰大会上,我院主持完成的“地勘期间煤田瓦斯预测技术的研究”获“八五”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

罗海珠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队。

王建国、罗海珠被列为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煤炭系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1998年

12月,王魁军被列为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煤炭系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1999年

7月,我院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管辖的十个国家工业局所属242家科研单位转制的要求转制为国资委所属的科技型企业,次年在抚顺经济开发区完成企业法人注册。

 

2000年

3月,沈阳煤炭科学研究所(242家转制科研院所之一)以行政划拨方式将全部资产、人员及管理权划归我院。

李长录、祖国林被列为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煤炭系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001年

祖国林获辽宁省首届地质科技一等奖(金锤奖)。

 

2004年

罗海珠获第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

李长录被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评为煤炭工业技术创新优秀科技人才。

 

2005年

6月19日,我院产品研发基地“大连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在大连正式挂牌成立,国家安监总局王显政副局长出席剪彩仪式。

8月2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2003】8号文件),我院作为投资方、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作为申办方,合作组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2006年新校区落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12月19日,我院获国家安监总局首批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

祖国林被辽宁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优秀专家。

 

2006年

聂雅玲获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王魁军获辽宁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5月25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Ex正式授权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MExC)成为IECEx检验实验室(ExTL),为煤炭系统唯一一家获此授权的检验中心。

 

2007年

罗海珠、李长录、王魁军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聘为“第四届国家安全生产专家”,任期5年。

李长录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评为国家知识更新“六五三”工程煤矿机电专家。

5月1日,王魁军被评为“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杯”劳动竞赛先进个人。

7月21日,根据科技部国科办基字[2007]50号文件《关于批准首批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的通知》,我院申请建设的“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正式获得批准。

9月28日,祖国林荣获煤炭工业全国劳动模范光荣称号。

 

2008年

7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更名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同时在抚顺经济开发区完成企业更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