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为土地财政说几句话-厦门规划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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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0/12/10 11:12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第一财经日报    

  9月2日,《第一财经日报》A6版刊发了对厦门市规划局局长赵燕菁的专访《放弃土地财政就是自毁长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相当反响。针对各界的一些讨论,赵燕菁给本报发来此文,以做进一步商榷。土地财政究竟是好是坏、何去何从?本报希望通过刊发这一家之言,引发更多更深入的探讨。文章有删节,全文可参阅一财网www.yicai.com。

再为土地财政说几句话

2010/12/10 11:12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第一财经日报    赵燕菁

  我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中提出的关于土地财政的观点,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主要因为我是地方政府官员的身份。在采访中,我的观点实际上有三个:第一,土地财政对中国经济是有重要贡献的,不宜全盘否定;第二,目前的土地财政在二次分配上是有缺陷的,需要通过“房改”等措施加以改进;第三,土地财政是阶段性的,较适合于城市化初始阶段。

  对那些貌似“学术”的观点,特别是对那些以经济学名义提出的指责,我还是想做一个回应,并借此澄清我和一些经济学者之间的分歧。

  从反响看,无论舆论还是学界,大都把注意力集中在我的第一个观点,也就是为土地财政辩护上。在我看来,即使无视我完整的观点,孤立地拿出这一部分进行批评,所依托的数据和逻辑也并不可靠。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南方都市报》上马光远的文章。

  中国经济增长与土地财政无关吗?

  马光远博士认为:“纵观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成功经验和经济增长的奇迹,可圈可点之处颇多,但和土地财政没有任何关系”。

  这个观点,在当下的学界很有市场。但却与事实不符。你可以说土地财政模式不好,但却不能说土地财政与中国的经济增长“没有任何关系”。深圳的发展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

  深圳特区建设时的人均收入不足100美元,地方财政收入才1700万元人民币。借鉴香港的经验,罗湖区建设指挥部建议土地出租,正是这关键的一步,为深圳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筹到了第一笔资金。从此,深圳“白手起家”,在短短30年内,发展成为上千万人口的巨型城市。

  可以说,“土地财政”乃是深圳经验对中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贡献之一。深圳的发展乃是随后中国城市化大推进的缩影,乃是中国城市化模式的先声。此后,中国开始了高速城市化,无论是当年的珠三角、长三角,还是今天的渤海湾、中部崛起,走的都是这条“土地财政”的路。就是这条路,拉开了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速度的差异。

  有人说,中国经济增长靠的是外部需求拉动,“两头在外”使中国可以利用成本极低的劳动力参与到国际经济竞争中。可问题是世界上低劳动力成本的国家不少,怎么唯有中国的经济有如此明显的竞争优势呢?甚至在劳动力已经优势不再的今天,中国的“出口机器”依然停不下来?其中真正的秘密,正在于土地财政背后地方政府的大量补贴,从最初的免税、减税,到现在的政府直接融资、优惠,地方政府对产业的财政支持越来越多。而这些补贴,并非来源于税收,而是依靠土地收益。

  也许有人说,你说的只是地方政府的发展模式,但就整个国家而言,特别是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土地财政并没起多少作用。表面上看,的确如此。但中央政府收益的大头来自于生产环节的税收(如增值税),这就意味着,土地财政同时也补贴了中央财政。把1994年后中央财政收入增长持续超过GDP增长的现象,绝大部分归因于土地财政的间接转移,一点也不夸张。

  土地财政是寅吃卯粮吗?

  马博士还有一个似是而非的观点:“很多地方政府已经把几代人的土地储备都卖得一干二净”。因此,他得出结论,依赖土地财政最终的结果就是走向“财政破产”。

  这个观点,是外行抨击土地财政的最常听到的理由。但土地财政不是拿去发工资、挥霍掉了,而是形成了巨大的存量资产。无论是桥梁、道路,还是铁路、机场,这些资产都会在未来几十年内发挥巨大的效益。更为重要的是,土地收益的很大一部分,被用来作为优惠政策的一部分,招商引资,补贴企业。这等于是将一次性土地收益转变为经常性税收收入。如果企业持续缴税,财政就是可持续的。认为地方政府负债“唯一可靠的还款来源就是卖地”,纯属学者书斋里的想象。

  的确,理论上讲,最终土地会“卖光”,但这根本不需要我们担心——基础设施已经建好,城市化已经完成,还要卖地干吗?

  把土地收益理解为“融资”,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土地财政的本质。按照科斯定理,如果不考虑制度背景(没有交易成本),不同的融资模式应当是等价的。哪种制度更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初始制度的差异。在中国城市化初期,地方政府没有财产税(老百姓没有财产),又禁止抵押财政收入发债,就只有土地融资一途了。恰巧垄断的一级土地市场制度又为土地财政提供了制度环境。土地财政并非改革者的有意设计,而是“路径依赖”(摸着石头过河)的自然产物。

  所以我说,可以批评土地财政的问题,但并不能废除土地财政。学界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应当是,是否有优于土地融资的其他模式。10年前,土地财政还没有真正开始发力,那时,我也是发达国家税收财政模式的鼓吹者。但近几年,随着北美一些地方政府的财务破产,特别是去年以来欧洲国家主权债务危机的爆发,暴露出在民选制度下,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导致过度负债和盲目承诺的问题,而加税十分困难,这使我感觉到,基于税收的融资模式,成本极大。法国的大罢工、希腊的骚乱都表明,这种方式的融资带来的社会后果,一点也不会比征地拆迁来得小。

  我并非认为土地财政十全十美,而是认为除非我们已经找到更好的新模式,否则,就不要轻言放弃一个虽有缺点但却管用的旧模式。

  土地财政必然导致贫富分化吗?

  马博士对土地财政的一个重要批评,就是地方政府“通过低价从农民手里拿地”、“变相掠夺农民的财富”。这个观点,对于外行人特别具有欺骗性。甚至连政府的一些官员,也认为这是在占老百姓便宜。

  其实,地方政府土地出让获得的利益并不是政府可以自由支配的,政府要用这笔钱建设道路、桥梁、医院、学校、市政管线、电力设施、公园绿地、机场、港口等等。也只有提供了这些基础设施后,原来农地的地价,才能变为城市土地的高价。最后城市真正能够出让的土地,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以厦门为例,真正能够出让的土地,只占全部收储土地的22%。拿这一部分配套好的熟地和完全没有基础设施配套的生地去做比较,就像比较饭馆里“猪肉”价格和猪圈里“猪肉”价格一样,毫无经济意义。

  即使剩余的土地收益,地方政府也还需拿来补贴加工业——通过创造就业,通过税收,将一次性的土地收益转变为可持续的税收,传递给未来的政府。

  而征地拆迁导致贫困,其实另有原因。以前政府土地补偿的标准是基于土地的目前用途收益的贴现。但在我国这样的城市化转型期,农民缺少使这些一次性补偿转化为资本的知识和技能,城市化后,为支付公共服务需要的生活成本快速上升,导致很多农民征地拆迁返贫。

  最近,地方政府已经注意到不仅要给农民“兔子”(增加各种社会保险),还要给他们“猎枪”——通过以成本价向农民出让不动产等方式,帮助农民将征地补偿转化为可持续的财产性收入。现在拆迁户的困难,乃是失去土地收益而财产还没有资本化(出租)之前的过渡期的困难。只要熬过最初的几年建设期,城市化将会使原来的农民以数倍于传统生产模式的速度迅速积累财富。

  土地财政必然推高房价吗?

  马光远认为土地财政导致地方政府“通过极力维护高房价,继续掠夺大众的财富”。又说“在土地财政的模式下,房地产本身完全成了抢夺居民财富的工具,甚至祖宗几代人的财富最后都集中在一套房子上面”。

  这是无稽之谈。

  首先,在现有机制下,商业地价甚至工业地价,几乎完全是由市场决定的。目前的住宅市场,是典型的消费者竞争市场。大量土地招拍挂都是以高于(甚至远远高于)政府起拍价成交的。因此如果政府降低土地价格,只会把利益转移给开发商,而不是消费者。

  其次,老百姓为什么拼命购房?我认为那是老百姓发现房地产积累财富的速度比其他方式更快。如果股票上涨得快,居民也会用“祖宗几代人的财富”去购买股票的,这与“掠夺居民财富”风马牛不相及。

  地价是公共服务的函数。在土地财政模式下,只要你拥有不动产,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就会导致地价上升,社会新增财富就会源源不断地转移给你。

  土地财政会导致产业空心化吗?

  马光远博士对土地财政的另一个指控,是说:“民间资本、国有资本和外资都争先恐后进入房地产业,直接导致我们赖以发展的制造业日益萎缩,逐渐丧失竞争力,这将最终使得经济呈现‘空心化’,整个经济体将演化成一个只追逐财富分配,而不创造财富的‘传销化’体系。”并认为,“对于中国经济而言,当前最大的危险即在于此”。

  我就不明白,制造住宅和汽车有什么不同?为什么电视、汽车、火车被认为是制造业,甚至高技术产业,而生产住宅却被视为第三产业,甚至虚拟经济?现在M2高达69万亿元,流动性极度过剩,即使房地产利用了巨额资金,银行存差仍高达20万亿元,何以说房地产“抢”走了本应投入制造业的资本呢?

  “民间资本、国有资本和外资都争先恐后进入房地产业”,乃是因为房地产业率先建立起了一套通过信贷消费的商业模式,这是房地产消费模式的成功,而非问题。没有房地产,“我们赖以发展的制造业”一样会“日益萎缩,逐渐丧失竞争力”。所以说,我们不仅不应打压住房的消费模式,相反,其他制造业要想生存、发展乃至升级,也必须像房地产一样,发展出一套利用信贷生产和消费的商业模式。唯如此,制造业才可以像建筑业一样,成倍扩大内需市场和生产规模,流动性过剩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消除。

  (作者系福建省厦门市规划局局长)                                                                                 土地财政是无奈 鼓吹则是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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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远

对于土地财政,厦门市规划局局长赵燕菁的观点的确很不一般,在他看来:“过去二十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就是建立在土地财政基础上的。某种意义上讲,土地财政乃是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核心竞争力!放弃土地财政模式无异于自毁长城。”

根据赵燕菁的逻辑,建立在土地国有上的垄断的一级市场是中国城市融资的“最大优势”“我们基于一级土地市场垄断的土地财政制度,是人类历史上独有的,成功也是前所未有的”他甚至认为:“为何发达国家这么担心中国而不担心印度?那是因为中国通过制度创新,产生了一个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的政府模式,而这个模式是他们所无法仿效的!”因此,他批评说,“我们的舆论、学者不去总结我们的模式,而是带着别人的眼镜,否定我们的成功,鼓动中央政府‘转变地方政府的增长模式’,通过煽动群众对与地方政府对立来为自己寻找道德立足点,不客气地讲,这是对民族和国家不负责任,这是在自毁长城!”为了进一步证明土地财政的历史合理性,这位局长甚至不惜拿出被历史公认血腥、野蛮的英国圈地运动和美国掠夺印第安人土地的事例予以佐证。

实事求是地说,对于土地财政的情感,历来都存在着民间和学界诟病,而地方政府极其厚爱的事实,这并不奇怪。但大多数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深厚感情,并非公然溢于言表,而是迫于外界的压力而藏在心里,像赵燕菁这样如此高度地对土地财政给予肯定和褒扬的,据笔者所知,官场并不多。但笔者担心地正是在赵燕菁公开为土地财政辩护的言论,被视为大多地方政府的共同心声,并被力挺,使得土地财政堂而皇之成为地方政府追求的目标。赵燕菁的言论本身除了夸张和离奇,并无任何新颖之处,但如果其言论被人利用,势必影响中国经济转型的步伐和高层的决心。

纵观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成功经验和经济增长的奇迹,可圈可点之处颇多,但和土地财政没有任何关系,相反,正是由于当初在宏观税制设置上的不合理,导致地方政府为了挖掘财源将眼光盯向了土地,使得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畸形地寄托在土地的收益上面。数据可以显示房改的10多年来,我们如何将中国经济、社会、民生与土地逐渐捆绑在一起:从1998年到2009年,中国土地有偿使用收入飞速增加,由507亿元上升至1.5万亿元。据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8年的3%上升至2008年的11%,其中,在房地产步入“疯狂”的2007年,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达到12150亿元,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高达15%,年均增长率39.5%,而在房地产最为疯狂的2009年,土地出让总价款比2008年增加了惊人的63.4%。按照赵燕菁的逻辑,在土地收益年复一年暴增的情况下,地方财政应该日益改善才对,民生应该日益提高才是,地方的经济结构更应该日益合理才是,然而,实际情况呢。

首先看看地方财政,一方面是卖地收入的暴增,另一方面却是地方债务的日益沉重。据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的说法,截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同比增长70.4%,即使在中央清理地方融资平台的情况下,为了维持2008年已启动项目的资金链,地方融资平台将肯定将继续借贷,而借贷的抵押品就是土地。。按照专家的估计,如果预计2011年贷款增长将回落至15%至17%的正常区间,届时,新增贷款或再达7.5万亿元,地方融资平台负债或将再添2.5万亿元。到2011年末地方融资平台负债将会高达1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总额将至15万亿元。而这些债务,唯一可靠的还款来源就是卖地,而即使按照09年的土地转让总收入,还清这些债务,免除利息,也需要整整10年的土地收入,而事实上,很多地方政府已经把几代人的土地储备都卖得一干二净,在无地可卖的情况下,只能走向名义上的破产财政。

其次,在土地财政的模式下,财富分配更加畸形,土地财政的基本路径是:首先,通过低价从农民手里拿地,变相掠夺农民的财富,其次,通过极力维护高房价,继续掠夺大众的财富,在土地财政的模式下,房地产本身完全成了抢夺居民财富的工具,甚至祖宗几代人的财富最后都集中在一套房子上面。现在的住房,掠夺居民的财富高达10多万亿,真正成了财富黑洞,并成为中国内需不振的最大的罪魁祸首。同时,土地财政本身导致的高房价还扩大了社会内部的贫富的严重分化,对社会和谐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第三,在土地财政模式下,中国的产业结构严重畸形,整个中国的经济正在堕落成一个击鼓传花的财富游戏,民间资本、国有资本和外资都争先恐后进入房地产业,直接导致我们赖以发展的制造业日益萎缩,逐渐丧失竞争力,这将最终使得经济呈现“空心化”,整个经济体将演化成一个只追逐财富分配,而不创造财富的“传销化”体系。对于中国经济而言,当前最大的危险即在于此。一个经济体,如果大家都不做实业,不搞科研,不提高核心竞争力,而只玩虚拟资本和房地产,只追逐短期利润,只热衷炒作,最终的结果就是竞争力的丧失和经济的最终崩塌。

正因为如此,土地财政本身是一个无法自圆其说,也无法一直可以循环下去的游戏,一旦土地储备枯竭,游戏终结,可怕的结果恐怕不仅仅是金融系统大量坏账的泛滥,更是产业结构的畸形和贫富分化的进一步加剧,而这很显然,绝不是我们所追求的经济发展模式,更不是赵燕菁等人所言的中国模式的核心竞争力,改变土地财政,不是自毁长城,而是中国经济和中国模式的自救之举。中国形成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实属无奈,但要是对土地财政歌功颂德则属于无耻。从世界经济变迁的历史来看,无论是英国,还是美国,尽管都曾经经历过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的粗放模式,但最终成为经济强国,靠的是技术和创新的进步,靠的是形成了具有竞争力的产业群,而不是土地财政和高房价。

                                                                      放弃土地财政就是自毁长城 2010-9-7 10:49:00   0 推荐     在土地财政的利弊之争中,赵燕菁坚决站在正方一边,反对轻言中国城市化道路改弦更张。
  “地方政府以来土地财政的发展模式的确存在很多问题,但现在一边倒地否定土地财政,似乎土地财政一无是处,则是十分危险的。过去二十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就是建立在土地财政基础上的。某种意义上讲,土地财政乃是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核心竞争力,!放弃土地财政模式无异于自毁长城!”日前,赵燕菁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时说,“土地财政是中国特有的城市化道路的核心,是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是参与国际竞争的最大优势。”
  赵燕菁认为,土地财政模式有问题,但需要的是改进,完善,而不是放弃,更不是转型。政府应当做的是完善二次分配,将土地和高房价中获得的收益,确保新增市民都有一次置业机会,以分享社会财富的增长。
  “让市场决定房价,让富人多掏钱买房,然后通过‘房改’等二次分配机制,将这些财富转移给更广大的社会阶层。”说此话时,这位加迪夫大学博士同时拥有两个头衔: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大学教授。
  反对改弦更张
  对于国内有些学者所提的“中国城市化速度过快”、“中国城市化率被高估”、“中国城市化道路必须改弦更张”等观点,赵燕菁不以为然。
  “我觉得舆论界、经济界对城市化的讨论缺少坚实的理论基础。城市化不能仅看数量,还要考虑质量,简单比较城市化率没有任何意义”赵燕菁指出,城市化的本质,乃是公共服务。城市化是公共服务在空间上的叠加。公共服务越多,城市化的质量越高,例如中美两国城市,由于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同,就不具有可比性。“一个纽约的城市人口,不等于一个北京的城市人口”。
  他认为,至于城市化的速度,乃至经济发展的速度,更没有可比性,“没有一个适合于所有经济发展模式的‘最优速度’”。工业化之前的经济发展很慢,相对于当时的经济模式,那种速度就是“合理的”。同样,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与常规的市场经济国家不同,发展速度自然不同。无视发展阶段的差异,不考虑发展机制不同,直接对比城市化水平的高低及速度快慢,然后说中国发展速度是慢了还是快了没有任何学术意义!“你说是马路上时速30公里的马车过快了?还是高速路上时速40公里的汽车过快了?”
  讨论的混乱,源自于我们对中国城市化的模式还缺乏深刻的理解,“我们基本上不知道中国经济是怎样起飞的。”
  近期,有学者指出,中国过去的城市化道路仅是城市空间扩张意义上的,而非人口聚集下的人口密度优势和规模优势上的,未增市民幸福指数,必须改弦更张。
  就此,赵燕菁指出,什么是中国的城市化道路,这个问题表明已经开始意识到城市化不仅仅是简单的数量,同时还有质量。但是仍然没有厘清基本概念,“究竟要‘更’什么‘张’?,目标参照系在哪呢?什么是我们所要的城市化?我们还没搞清楚目的地,就急着说我们现在的路走错了”
  他认为,城市化的经济学的目的,就是通过规模经济,集体消费,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人口密度是公共服务的函数,人口集聚,是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的前提,唯有大规模的空间集聚,才能降低公共服务的平均成本,获得递增的报酬。说中国是只有空间扩张的城市化,是外行的说法。
  城市化的过程就是政府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提高过程。而公共服务的改进,例如修路、修公园、建地铁、建学校等,只要是免费的,或收费很低,必定会带动周边或沿线城市土地价格上升。但是公共服务是否会带来所有阶层在所有空间上都获得正的效用,则是另外一个问题。不动产价格上升,虽然使有产者因房产增值“被致富”,但也带动了相关生活成本上升(比如店租上升导致迫使零售物价上升),导致部分收入增速滞后于公共服务增速的市民变得相对贫困,幸福指数下降。这是任何城市化过程中对必须付出的代价。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以幸福指树为由,否定城市化,而是应当通过制度设计,使这部分居民财富的增长与公共服业务水平同步提高。
  曾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的赵燕菁称,他搞城市规划多年,找不到只有量的扩张而质没提高的城市,“至少在中国,城市规模扩大同时伴随着总体公共服务水平降低的现象,还只是理论上的猜测而非现实”。只要一个农民自愿进入城市,就意味着她比以前的生活状态改善了,就意味着城市化质的提升。原住居民局部群体幸福指数的相对降低,并不必然意味着城市化只有“量”没有“质”。
  以厦门为例,他分析称,其城市化的“宽度”和“深度”是同步增加的,“因为规模上去了,就必然有条件提供更多公共服务与设施。也正因此,厦门土地价格才增长这么快。”
  针对未来城市房地产价格是降低还是上升,他认为,地价是公共服务的函数,公共服务质量越高(公元越多、交通越方便、治安越好),价格(门票、车票、税收)越低,外溢到土地上的价值就越高,需求的增加和消费者之间的竞争,自然迫使地价上升。土地没变,但附着的服务变了。尽管可能有起伏,但“除非政府有意降低公共服务水平,否则,伴随城市化的深化,地价上升就是一个不可逆的长期趋势”。而容积率的提高,不过是市场对冲土地价格,降低单位建筑面积中土地成本的经济手段。“你不能指望地价很的市场条件下,提高土地的的使用强度”。
  力挺土地财政
  赵燕菁认为,建立在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上的“土地财政”是中国特有的城市化道路的核心,是中国独有的优势。
  “任何一座城市,其城市化速度快慢,取决于它获得第一笔融资的能力。”公共服务提供的最大门槛,就是其一次性固定成本。一座桥梁必须一次建成,才会发挥效益,哪怕只差一米,这座桥梁就毫无价值。道路、污水厂、地铁都是如此。“七通一平”缺少一项,土地就无法发挥其功用。因此,克服筹集“第一笔钱”难题,便成为所有城市化模式面对的核心问题。
  赵燕菁称,大体上讲,地方政府的收益模式大体有三种,第一是来自于税收;第二是来自于土地;第三是来自于企业。
  他举例说,假设一座建设桥梁,收费权就构成了未来的现金流,通过抵押未来的收费权,就可以为桥梁建设融资。这是市场经济国家地方政府的一般做法,即抵押财产税,发行市政债券。我们可以称之为第一财政;但如果没有收费权,桥梁建设的好处就会外溢到两端的土地。如果先购买两端的土地,桥修好后,将升值的土地卖掉,一样可以获得现金流。抵押桥梁形成后的好处,一样可以获得建设桥梁的初始资本。这就是我国地方政府融资的主流模式。我们管它叫第二财政;如果延伸这种模式,直接在两侧土地上建设工厂,土地收益转移到企业利润,政府则可以通过政府企业升值获得回报。这就是所谓的“第三财政”。
  三种模式,各有千秋。按照科斯定理,在没有交易成本的条件下,三种模式应当是等价的。但在有交易成本的世界里,不同的制度起点,交易成本大不相同。采用哪一种更有利,取决于起始时的制度存量。中国改革时,同其他经济最大的制度差异,就是土地所有制和税收制度。国外土地私有,据此征收财产税(如同征收过桥费),成为地方提供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而中国土地公有,不能收财产税,却拥有升值之前的土地(如同桥梁两端的土地),,因此,土地成为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
  他指出,在中国的经济模式下,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不是政府投资收益,而是地方政府从市民手中的“融资”,是借来的钱,是其提供70年服务的贴现。既然是融资,抨击地方政府卖地是“寅吃卯粮”,就是没有道理的说法。了解了这个关键性差异,我们就会明白,地方政府高地价,并不是利用垄断地位与房地产开发商相互勾结追逐暴利的贪婪行为,而是经营成功的体现。相反,压低低价,让利给开发商,才真有可能是将未来政府的服务,转送拿地的个人。
  “现在经常看到有媒体、学者将中外地价直接对比,这是最低级的概念错误。美国是地价不含未来的服务,未来的服务体现在财产税里,而中国是免征财产税,地价包含70年的公共服务。因此,中国地价中很大一部分是政府抵押未来服务的融资,而不是净收入。”
  赵燕菁认为,中国市民花钱买房子,如同购买城市股份,在地价上与政府风险共担,与美国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一样,都是为了融资。但如同股票和债券的差异,中国未来的政府免费提供服务,无需返还欠款;美国市政债券需要偿还,违约就会破产。相应地,中国市民分享城市的财富增长,美国债券持有人只获得相应的利息。
  “是中国的土地财政好,还是美国的税收财政好?其实,各有利弊。不要以为只有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才有风险,税收加债券的融资模式也有风险,且不说南美那些发展国家,就是美国的州政府,甚至欧洲的主权国家,都有因政府债券濒临破产的先例。”赵燕菁举例说,印度的金融体系和债券市场远比中国发达,其商业复杂性和创新性领域的排名是第28位,远远领先于许多发达国家。但在基础建设方面的排名却仅位列第76。数据显示,在印度的基础建设总投资中,公共部门的相关投资占70%,而私营投资占30%,其中地方政府又占了大头。对于缺少土地作为抵押品的地方政府而言,其融资规模必然受到极大限制。印度目前的主要贷款方式有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养老保险公司和外部商业借贷四种,其中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和政府主导的专业机构起到绝对的主导作用。根据预算,从2007年8月到2011年12 月,国有商业银行将提供可能贷款中的51.3%,而其他三种贷款方式提供的贷款比例分别为27.1%、0.06%和14.8%。
  “按照印度现在的‘民主’政体,一般税收的增加,绝对偿还不了商业贷款,最终的结果必然是南美式的地方政府债务破产,甚至导致希腊式的主权债务危机”赵燕菁说,“谁能保证中国地方政府转为税收财政后,就一定会比印度更好?”虽然将宝押在土地一定升值上,对银行来讲,依然存在违约的风险。但就地方政府风险而言,土地财政模式要比税收财政模式小得多。
  即使我们想转变土地财政模式,但由于土地制度不同,“基因”各异,也无法照搬西方的模式。模式的转变,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它会导致一系列不可逆的制度递归。赵燕菁指出,如果不允许地方政府搞依托土地财政的融资平台,就须允许其发债券,就必须开征财产税。否则,全由中央政府划拨,又倒退至分税制以前的时代。
  他说,若开征财产税,就必须土地私有化,且向千家万户征税,交易成本极其巨大。中国在这方面的制度存量甚至不如印度,我们没有对居民财产大规模征税的传统,没有与之配套公共选择制度。要知道,制度的建立和习惯的养成需要长时间的积累。以其他国家经验看,居民“抗税”比企业“偷税”更难处理,其交易成本要远比目前直接向开发商收取地价更高。他甚至预感,向土地私有化转变对社会基本制度带来的冲击,不会小于当年苏联解体带来“大爆炸”式的影响。“改变模式之前,要好好算算这笔账。”
  他认为,建立在土地国有上的垄断的一级市场是中国城市融资的最大优势,“放弃这一制度,我们就会连印度都不如!”虽然近年来征地拆迁摩擦急剧增加,但就整体融资而言,仍然效率奇高,远胜实行税收财政的国家。过去十年中国经济跨越式大发展,就是最好的证明。去年一年,地方政府土地出让的直接收益(融资)就超过1.5万亿,以土地作为抵押的各类“融资平台”更是规模巨大,甚至中央政府项目的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也大部分是以土地资产形式注入的。“不要轻言放弃一个在实践中已经被证明是成功的经济制度。”
  赵燕菁认为,中国拥有的公有制土地制度,是计划经的遗产,是市场化改革以来少数几个为数不多的制度残余,一直是作为制度“攻坚”的对象,却在一系列制度演变过程中,成为中国特有的制度优势。“所谓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之一,就是基于土地公有制的土地财政模式。”
  像任何一个制度一样,中国模式有其先天的问题,有很多问题有待改进,比如户籍制度、贫富差距、官员腐败等等,但这并不是我们彻底放弃这一制度的理由。不久前的金融海啸,彻底暴露的西方模式的缺陷,但并没有西方政府要放弃其基本经济模式。我们在危机中的问题比他们少,影响比他们少,为什么我们反而急着“转变增长方式”?
  针对有学者说的中国城市化模式造成户籍管制、紧张的征地拆迁关系、土地与房地产浪费等现象,赵燕菁认为,纵观各国历史,前述现象是中国在城市化道路上必须付出的代价。英国的“羊吃人”,美国对土著印地安人土地的掠夺,都是其工业化过程之中,低成本攫取要素的代价。不要以为私有土地+税收财政的模式比国有土地+土地财政制度摩擦更小,对比印度的特区建设,居民的反抗要比中国强烈的多,不仅共产党在执政多年的西孟加拉邦丧失了政权,而且至今印度的特区建设依然是一事无成。谁敢保证中国转变发展模式后,会比印度表现好?
  “产权要从低效率的使用者转移到到高效率的使用者,是有巨大的交易成本的。没有强制的话,这个过程不会自动发生。至于哪一种转移模式交易成本更高,要比较才有说服力。”赵燕菁说,对比南非开普敦那条因一小块征地遇阻而搁浅的高架路,英国历经十年讨论而无法建设的希思罗机场那个扩建,都表明,公权力在中国城市化中的作用不能丑化。中国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远高于同等人均GDP的其他发展中国家,并不像有些媒体所说的那样,是“国富民穷”,更不是无法解释偶然现象,而是高效率的公共融资的结果。
  赵燕菁认为,过去二十年,地方政府对于国家经济增长的贡献,很可能被大大低估了。他甚至认为,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是靠地方政府推动。没有土地财政,就没有地方的大规模补贴,就没有近年来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中央固投的核心“铁工基”)。熟悉地方经济的人都知道,几乎所有大型工业项目,背后都有地方政府的大规模补贴(零地价只是露在最表面的现象),而补贴的来源很少基于税收,绝大部分来自于土地财政。
  正是地方政府的大规模补贴(而不是中央政府的“退税”),造就了“中国制造”强大的全球竞争力。在目前体制下,按照目前的体制,工业税收主要体现在增值税上,恰在这个税种,中央拿走了大头。这就意味着中央政府所无法理解的“税收增长超过GDP增长”的现象,很大部分就是来自于土地财政。“没有地方政府的暗补,中央财政的超收根本无从实现”。
  现在不少舆论、学者猛烈抨击地方政府低价收购土地,然后以几倍、几十倍的价格出让,赚取暴利,甚至有人将其上升为新的剥夺农民的“剪刀差”。赵燕菁对这些观点很不以为然,认为“这些观点纯属无知”。政府拿到低价土地后,要建设道路、管线、学校、医院、公园、机场、码头,剩下的土地才能升值(厦门经验,剩下可出让的土地只占22%)。即使剩余的部分,地方政府大都又拿去补贴企业,然后通过农民工就业增加反哺农村。没有配套的“毛地”,同配套后剩下的“熟地”就像矿石和钢铁一样,根本没有可比性。“硬要比较价两者的价格,如果不是缺少常识,就是哗众取宠“。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 及其他不动产”也就变成一个伪问题。所谓的“公关利益”是与西方经济模式语境对应的概念。在“土地财政”模式下,即使是房地产开发,也是“公共利益”。因为在这种模式下,公共服务不是通过税收,而是通过土地(或不动产)购买间接支付的。没有房地产开发,就不可能建设基础设施,也就不可能有公共服务。
  “我们基于一级土地市场垄断的土地财政制度,是人类历史上独有的,成功也是前所未有的”,赵燕菁问道:“过去二十年,以中国的速度和规模城市化的实例,全世界历史上有过吗?对此,我们没有必要妄自菲薄。”,他甚至认为:“为何发达国家这么担心中国而不担心印度?那是因为中国通过制度创新,产生了一个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的政府模式,而这个模式是他们所无法仿效的!”
  赵燕菁批评说,“我们的舆论、学者不去总结我们的模式,而是带着别人的眼镜,否定自己的成功,鼓动中央政府‘转变地方政府的增长模式’,通过煽动群众对与地方政府对立来为自己寻找道德立足点,不客气的讲,这是对民族和国家不负责任,这是在自毁长城!”。退一步,“要学人家美国,你学得过人家吗?你有人家的文化传统和制度积累吗?你有人家的历史机遇和自然资源吗?”
  重在二次分配
  赵燕菁认为,土地财政模式只是中国走出的第一步,但作为一个“模式”,远谈不上完善,许多方面仍然有待提高。1998年房改,在城市造就了一大批“有产者”,随着政府将土地收益大规模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迅速提高。其直接效果就是有产者不动产价值的大幅升值。由于通过这种隐性的二次分配机制所转移的财富,远大于工资收入,于是,政府投入越多,公共服务改善越大,“有产者”与“无产者”财富的鸿沟就会越大。
  鼓吹用税收财政代替土地财政的学者认为,地方政府要退出土地一级市场,让农民和开发商谈判,自由确定土地的供给和价格。赵燕菁表示:“这是非常重大的政策改变。一旦实施,必定会造成财富分配的巨大不公,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急剧下降和经济发展速度的迅速下滑”。我们现在的征地拆迁政策,已经在城市制造了大量的百万富翁、千万富翁,据说深圳城中村改造,还将造就一大批亿万富翁。一旦松动垄断土地一级市场,造富的速度将会远超煤矿私有化,其后果也会更为严重。
  赵燕菁说:“城郊土地的价值是城市政府公共服务转移过来的,是全体市民集体的财富,直接转移个郊区少数靠近城市的农民,隐含着巨大的分配不公。那些远离城市,土地没有市场需求的农民,将更难融入城市化的进程”。因为,相比地方政府,私人更加没有动力在更大的范围,再次分配所获得的财富。深圳特区原来关内和关外两种体制发展体现出来的差异,也在实践水平上证明,不要说让农民私人的土地“入市”,即使是以集村为主体“入市”,也比不上特区关内土地财政模式的城市效率和服务水平。
  那么,现有的土地财政模式该如何完善?
  正确的做法,不是在财富的初次分配,研究怎样在地方政府和郊区地主间分配剩余,更不是让私人直接同开发商谈判,而是由政府继续保持垄断利益,在通过二次分配,在更大范围内,重新分配社会财富。这个“二次分配”机制就是住宅。“下一步,政府要千方百计,夸张一点,即使砸锅卖铁,也要向进城农民、大学毕业生、复员军人以及其他低收入的新增就业人群降低门槛,给他们创造第一次置业机会。”赵燕菁说。
  以厦门为例,政府可为农民工等人群提供成本价为4000元/平方米的保障房(假设基准地价2000元,建安成本2000元),每套50平方米,总价20万,银行可提供按揭贷款,用前者每月房租还按揭款,以农民工每月500元房租为例,夫妻俩十年可还12万元,届时,只要补足余款8万元,就可以获得完整产权,同时获得永久的城市户口。
  “实际上,这就是1998年房改的路径”,赵燕菁说,“新的政策只是将过去少数幸运者享受的房改,扩大到全体新增城市就业者”。这样,不仅一举解决了城市产业对劳动力的大规模需求,抑制工资性成本上升过快,而且给了农村人口转为城市人口提供了一个正式的渠道,增加农民财富积累的效率,减少城市乡间“候鸟”式流动的巨大成本。“这样,只须一代人的努力,约二三十年,这些人都进城成为有产者,分享社会财富,同时也彻底改变中国贫富分化的局面。”赵燕菁说。
  而要实现“低成本”,前提之一,就是维持现有的“土地财政”--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
  谈到现在围绕市场商品房价格制定的各项房地产政策,赵燕菁认为:“这不过是一系列应激式的政策反射,真正的住房制度还没有破题”。现在住房的核心问题,是大规模解决城市新增就业人口的住宅需求,压低房价,不但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甚至可能导致严重的政治经济后果。将1万元房价打压到9000元,低收入者仍买不到房子,而一旦打压到5000元,银行就会出现巨额烂账,导致实体经济萎缩。“银行的资金,归根到底也是老百姓的投资”
  香港回归后,特区政府在舆论的一致呼吁下,大举打压高企的房价,结果房市崩盘,不仅没有解决穷人居住问题,还导致中产阶级财富缩水,供房者苦不堪言。结果舆论迅速转向,特区政府执政基础的萎缩,损害了政府的威信,直接引发了严重的政治后果。
  压低房价的唯一效果,就是帮助富人买更多的房子,“我们为什么要用公共财产的损失,帮助投资者降低‘建仓’的成本?”其实,只要切断银行和房地产投机之间的联系,市场房价的高低就如同股票市场的起伏,不过是简单的融资行为。而融资的能力越强,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资本就越充足。过去几年的实践表明,地方政府保障建设的力度,是和房地产价格的高低成正比的。一旦土地市场崩溃,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就立刻会成为无源之水,迅速枯竭。
  据赵燕菁观察,现在只有重庆等少数几个地方政府,开始认真考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新增就业人口的居住问题。其他地方的经济适用房,社会保障房,大多只是针对本地居民。但只要诸如公共租赁住宅、保障房无法进入市场,就不可能利用融资手段,大规模的解决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资金就会迫使政府将住宅问题的解决局限在“本地户口”这一可控的范围。特别是,如果保障房没有完整的产权,新增城市居民就依然不能变为城市的“有产者”,就依然无法通过二次分配,分享城市财富的增长,贫富分化就依然挥之不去。
  “这就是‘房改’与目前名目繁多的住宅保障探索最大的差别”。赵燕菁认为,就重要意义而言,“第二次房改”相当于城市化阶段的“土改”。它不仅仅是简单的宏观经问题,也不仅仅是社会稳定问题,更不是单纯帮助无产者,同时也是社会发展取向的问题,也是保护有产者既得利益,乃至攸关政权的执政基础的问题。“几十年前,共产党承诺其制度可以带给人民富裕、和平,全体人民为此付出了举世罕见的巨大代价。现在是我们兑现这个承诺的时候了。”
  至于未来,赵燕菁说, 70年以后,大部分居民在城市拥有了私有财产,中国就可从“土地财政”模式转为“税收财政”模式,或者如新加坡那样的“企业财政”模式。世界上没有纯粹的发展模式。现实中,所有经济都是多种模式的混合。只是在不同的阶段,比重不同。在目前阶段,政府可以首先从永久性物业(侨房、城中村农民住宅以及小产权房确权)开始,开征物业税,逐渐向税收财政过渡。“在居民很少(甚至没有)不动产的经济发展阶段,财产税无异于无源之水。”
  土地财政也不永远是最优的模式。但在至少在目前的发展阶段,不能彻底放弃土地财政,“我们不能直接吃第二个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