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文化制度状况考(四)/啃书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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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早期文化制度状况考(四)-----宗法制度

    四,宗法制度:

    西周春秋间的宗法制度不仅是贵族的组织制度,还与政权机构结合在一起。按照这种制度,周王自称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称为天下的大宗,是同姓贵族的最高族长,又是政治上最高的领导。天子的众子被封为诸侯,君位同样由嫡长子继承,相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本国内则为大宗,是国内同姓贵族的最高族长,又是本国的最高领导诸侯的众子被封为卿大夫,也由嫡长子继承,对国君为小宗,在本家则为大宗,统治着自己的封邑。卿大夫或还可再分出“侧室”或“贰宗”,大宗小宗原理同上。

    可以大致看出来,宗法制度的核心是血缘关系,并在此之上,在同一家族内部分出不同的等级。

    (一)宗庙制度:

    宗庙制度源于祖先崇拜,我们对祖先崇拜当不陌生,而在农村基本上每家每户都供有祖先的牌位,“供奉先远三代宗亲之神位”,每逢重要节日,都会对祖先敬拜祭祀一番。在这样一种祖先崇拜的传统之下,中国人十分重视血缘关系,于是儒家有一种观念,即中国人是不必怕死的,他们认为,自己的生命虽然终结了,但同时也在血缘的流传中传承了下来,并因此获得一种情感上的满足。因对这种生息繁育的重视,所以有我们现在还能听到这样的一句俗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现在我们大概可以了解中国的计划生育为什么在农村难以开展,这种观念应该就是原因之一。当然还有就是养儿防老在起作用,这一点就不绕舌了。上面提到说儒家的不怕死,终归是一种情感,如果作为比照,基督教是不主张崇拜祖先的,在基督教看来,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命之魂,要对自己负责,基督教虽然要求爱父母,但认为永生的权柄存在于造物主那里,这也是基督徒不应该拜祖先的理由。

    正因为这种祖先崇拜,所以周族要不但要建造宫室供自己居住,而且也建造宗庙供他们的祖先与死去的亲人居住。现在传统的中国人不再建造专门的宗庙了,但由于有祖先的牌位在家里,也可以认为自己的家同时也是祖先的灵安居之所。《左传·昭十八年》有“庙在道南,寝在道北”之说,虽然这是春秋时期的描述,也可以大致推论出周人的庙与寝是建在一起的,并且庙在寝的前面,颇附合族类前赴后继的样子。

    传统儒家很重视孝,还有专门的《孝经》,《左传·哀十五年》有“事死如事生,礼也”,《论语》也有“慎终追远,民德归重矣”,虽然后者强调民德,但这种德行也是以孝亲为先的。要孝嘛,就要供给最基本的居所和饮食,古人认为鬼神和活人一样需要饮食,而祭祀就是供给鬼神饮食。崇拜祖先,是因为他们觉得祖先能保佑后人,所以经常在做某事之前要向祖先请示报告,叫做“告庙”,如果事成,也要告庙,如邲之战(公元前597年),楚国胜利,楚文王就在前线“作先君宫,告成事而还”,这是楚文王带着先君的庙主争战,并在战后建造临时的宗庙来告捷。这种告庙可能不会大小事都告,估计是有大事的时候才告庙,这与基督徒祷告是有区别的。

    如果宗族灭亡,宗庙也就绝祀,被认为是最大的不孝,《左传定公四年》有“灭宗废祀,非孝也”。《公羊传》庄三年经“秋,纪季以酅入于齐”,传有“纪季者何?纪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纪季?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鲁子曰:‘请后五庙以存姑姊妹。’”得到齐桓公的许可,桓公推己及人,在情理之中。

    宗庙内都有神主(牌位),有多少个主,要看宗主的等级地位,《礼记·王制》说:“天子七庙,三昭三穆(1)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也有说天子五庙的,但具体情形不得而知,大体情形当不错。

    从我们的先民的宗庙制度,不难发现,我们有尊敬祖先的传统,那为什么要尊敬祖先呢?

    这很可能是因为人们是想得到祖先的保佑,人们早就认识到未来的无常,需要一种神秘的力量来保守。另外,我们可以用社会学来分析:由于大家的利益一致,宗庙制度的确在客观上巩固了宗族的团结,当每个人都有加强了祖先的观念,并维系在同一个祖先的脉络里时,那种力量应该是相当强大的。也就是说,尊敬祖先可以认为是一种统治手段。

    (二)姓氏名字制度:

    姓和氏是有区别的,姓是出生于同一远祖的血缘集团的名称。“姓”原作“生”,“百姓”在周初金文中就叫做“百生”,另外,《说文解字》中说:“姓,人之所生也,因生以为姓。”而氏则是姓的分支。天子、诸侯分封土地,就必须新立一个“宗”,所谓“致邑立宗”,新立的宗需要有一个名称,就是氏。《左传·隐公八年》有“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宗庙祭祀时用的肉)之土而命之氏”之说。即是说,天子、诸侯分封土地给臣下,要“命之氏”。这种命氏的方法有三种:一是“以字为氏”,就是以祖父的“字”作为“氏”;二是以官为氏,就是以祖先的官名作为“氏”;三是以邑为氏,就是以分封的邑名作为“氏”。

    可见,同一姓可有不同的氏,而同一氏只能是同一姓的。

    郑樵(2)《通志·氏族略序》说:“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氏是当时贵族所特有。而将祖父的字,官名、邑名为氏,无非就是表明其身份和地位。

    西周春秋时的贵族,每人都有两个名字,即幼年时所取的名和成年取的字。幼年的名由父亲题取,成年的字是在举行“冠礼(3)”或“笄礼(4)”时由来宾题取的。字的题取,需要在字义上和名有联系,使人们可以由名而推想字,由字而推想到名。成年妇女因为要服从夫权,并作为夫家的成员,故其字应在许嫁而举行“笄礼”时题取。

    当时贵族男子的字,全称有三个字,第一字是长幼行辈的称呼如伯、仲、叔、季之类,第二字是和名相联的字,末一字是父字。如伯吉父,如加上氏可以是四个字,如兮伯吉父。女子取字的方式和男子相类,只是末一字是“母”或“女”,在行辈以下要标出姓,如连同氏来称呼,可以多到五个字,如“虢孟姬良母”。这样的称呼,包含有姓氏、长幼行辈、本人的字,男女性别等部分。所以要标出行辈,是因为当时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很重视长幼长辈的区别,标性别是因为当时男尊女卑,地位不同。而标氏,则是因为氏是贵族的标识。女子还要特别标明姓,因为当时同姓不婚,对女子的姓看得相当重要。

    全称的字因为多,在实际使用时有简称的办法。如男子有“子某”,子是对男子的美称。而女子都只以姓和伯仲相配,如孟姬、孟姜等,举例“孟姜女”,“孟”乃“伯”也,用孟指偏房所生,正房所生都用“伯”。出嫁女子,有冠以自己国家或氏的名称的,如“齐姜”;有冠以配偶(别国国君)的国名的,如“秦姬”;有冠以配偶(别国卿大夫)的氏名或邑名的,如“孔姬”;有冠以配偶或本人的谥号(帝王等死后依事迹所给予的称号)的,如“武姜”。以后我们看到有关古代的人的称呼时,就要考虑到这些东西,不能拿现在的姓名规则来解读古人。

    (三)族外婚制和贵族的等级内婚制:

    周初是同姓不婚的,《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茂盛繁多)”的说法,《左传·昭公元年》有“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这说。犹如现在的近亲不婚,这在自然界也可以看到。而在《国语·晋语》里面还有一种说法,是为了防止族内淫乱,说到“同姓……男女不相及,畏黩敬也。黩则生怨,怨乱毓(育)灾,灾毓灭姓。是故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还有人认为异姓相婚可以结好外姓,《礼记·坊记》说:“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这是把婚姻当作结外援的方法。

    《论语·述而》有: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偏袒),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可见,同姓不婚在春秋时已成为一种礼法。

    当时贵族一方面实行同姓不婚之制,如《左传·昭公元年》所说“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另一方面为了保持贵族的等级地位,实行贵族的等级内婚制。也就是说,诸侯、卿大夫都要在相同的等级内迎娶异姓女子。所谓门当户对,天子找不到相同的等级,只能求婚于诸侯,王姬也多下嫁于诸侯。国君的正妻叫“夫人”,或称“元妃”,大致是从异姓之国娶来。当时的贵族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嫁女有一种叫媵(陪嫁)的制度,“媵”一般是正妻的姊妹和侄女,有时是正妻的同姓的友好国家的陪嫁。他们遵守的是同姓不婚的制度,只要不是同姓,世代上是可以轻忽的,如侄女可以同姑母同嫁一夫,这在今天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卿大夫的正妻叫“内子”,多数迎娶于异姓卿大夫和别国卿大夫,卿大夫也实行多妻制。

    (四)嫡长子继承制:

    在宗法制度下,继承宗嗣的,必须是嫡夫人所生的长子。《公羊传·隐公元年》说:“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就是说,立嫡夫人之子应选取其长者,如果嫡夫人无子,立其它子要选贵者,先右媵,后左媵。(何休注说:“適,谓適夫人之子,尊无与敌,故以齿。子,谓左右媵及姪娣之子,位有贵贱,又防其同时而生,故以贵也。礼,嫡夫人无子,立右媵;右媵无子,立左媵;左媵无子,立嫡姪娣;嫡姪娣无子,立右媵姪娣;右媵姪娣无子,立左媵姪娣。质家亲亲,先立娣;文家尊尊,先立姪。嫡子有孙而死,质家亲亲,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孙。其双生也,质家据见立先生,文家据本意立后生,皆所以防爱争。”)

    例如隐桓之祸。惠公的第一夫人是孟子。孟子去世后,娶了声子,生隐公。当时宋武公生了仲子,仲子生下来就有文字在她手掌上,说她要“为鲁夫人”,所以仲子嫁给了惠公,生了桓公。其时隐长又贤,诸大夫欲立隐,隐想要让于桓,但不知桓是否一定能立,而且,假如立了桓,也不知诸大夫能否拥戴。所以隐公得立,但他是为桓公立的,想以后再将君位让给桓。《公羊传》此时问了一句:“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又自己回答说:“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后来,有一个叫羽父的请隐公杀桓,想以此做大官,但隐公说本来就要让位给桓,自己只要有一个养老的地方就行了。羽父很怕这事给桓知道,所以就勾结桓公杀了隐公。唐徐彦说过春秋有七缺,隐桓之祸是为夫之道缺,认为是惠公妃匹不正,才导致的兄弟相残。

    (五)族长主管制:

    在西周、春秋间的贵族中的大小宗族,都设有宗子或宗主作为族长,掌有主管全族的一切权力。这种管理,主要就是土地和人民。《礼记·礼运》说:“故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是谓制度。”随着土地的层层分封,大小宗族的分立,土地和人民是按着贵族的等级而层层占有的。天子为“天下”的大宗,是天下的共主,是天下所有土地和人民的最高所有者。《诗经》有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诸侯则是本国的大宗,为本国的土地和人民的最高所有者。卿大夫则是采邑的土地和人民的所有者。

    其中大的宗,下面又可分为家或族,再其下又可分出室。宗主可以支配下一级的财产。如一个国君可以有公室,国君的公室包括一个国家的军队和军赋等国有的东西,但不包括卿大夫所掌握的东西,虽然可以为其所用,但卿大夫的采邑已是分出的宗族了。所以鲁桓公的后裔“三桓”,季孙、叔孙、孟孙在文公之后强大起来,后来竟然三分公室。

    另外,当时各级贵族都有其宗族成员和私属人员所组成的军队。这些军队同国家的军队一起被国君调遣。后来由于卿大夫势力增强,加上在战争中他们也往往是国家军队的指挥者,所以导致了国君的大权下落。

    宗主不但掌握财权、兵权,也掌握神权,在宗庙祭祀中,他们也往往也是主祭者。

    再者,宗主对本族成员还有处分和庇护之权力和职责。卿大夫在国家担任官职的目的之一就是庇护宗族。所谓“守其官职,保族宜家”。但如果一个宗主在国家事务中有了过犯,其整个宗族的人就会倒霉。(5)要么就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个传统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如传统社会科举如果成功,那将是光宗耀祖的事,光宗耀祖即与宗族有关。如冯友兰先生的母亲吴清芝不懂新式教育,当冯先生考到唐河县立高小的时候,她就觉得与举人、进士不远了。求取功名,是传统社会读书人的主要目的,所谓“学而优则仕”。

    (六)家臣制度:

    在西周、春秋间的贵族中,各国的卿大夫是个比较重要的阶层。他们世袭着卿大夫的等级地位,世袭着封土和采邑,世代任各种重要官职,操纵着国家的兵权和政权。在自己的封土内,立有宗庙,筑有城邑,设有军队。有一套以宗族组织为基础的统治机构。

    宗主被称为主或宗,是一家之主,手下有宗亲和家臣帮助进行统治,形成一套家臣制度。

    家臣也是有等级的,地位高的也居然可以称为“大夫”,不过不是卿大夫,而是家大夫,呵呵。而有些权力大的家臣,也会有自己的宗族和封土或封邑,同时也有一套臣属,可谓是家臣的家臣。

    卿大夫的家臣依其工作性质,可以分为几类:

    1,帮助宗子掌管宗族内部事物的家臣,叫做“室老”或“宗老”。其工作是掌管各种礼仪,如夫人、宗主继立的礼仪,婚礼、祭礼等等。

    2,帮助卿大夫统治人民的家臣,叫做“宰”,宰有家宰和邑宰两种,家宰掌管全家的政务,而邑宰只是掌管某个邑的政务,包括财政和军政。家宰的权力相当大,如果此时家宰所属的卿大夫掌握了某国的国政,而家宰又掌握了此卿大夫的家政,实际上是此家宰掌握着国政,所谓“陪臣执国命”。相传孔子的弟子子路就当过鲁国季孙氏的家宰。(6)

    3,专为卿大夫生活上服务的家臣,如司宫,掌管宫中杂务的官。饔(熟食,早饭)人,掌管饮食的官。车或差车,主车的官。御驺(给贵族养马的人),掌马兼掌驾车的官。工,即乐工等。

    家臣必须效忠于主上,不得有二心,当时的家臣的确如此,(7)家臣只知有家而不知有国。在这样的家臣制度下,名个宗族的统治机构,首先保护的,是其本家的利益,当然各个宗族之间免不了有利益上的冲突,其家臣就是维护本家利益的中坚力量。

    总之,西周春秋间的贵族统治,就是以周天子为首的姬姓贵族为主,联合其它异姓贵族的统治。周天子分封同姓诸侯之时,又封异姓诸侯,诸侯也分封同姓和异姓卿大夫。由于实行同姓不婚制和贵族的等级内婚制,异姓贵族都成为姬姓贵族的姻亲。周天子称同姓诸侯为伯父、叔父,称异姓诸侯为伯舅、叔舅,诸侯也称异姓卿大夫为舅。周天子与诸侯,诸侯与卿大夫,固然有着政治上的组织关系,同时也存在着宗法和姻亲关系,以加强彼此间的团结和联合。这恐怕也是西周强大的一个原因,至于春秋后期到战国时期,王纲解纽,礼崩乐坏,宗族与姻亲关系的疏离是一个重要表征。

    注解:

    (1)左昭右穆,太祖之后父昭子穆。而且宗族成员在参加祭祀活动时,也是按左昭右穆的位置排列。

    (2)郑樵,字渔仲,南宋时期兴化军莆田(今属福建)人,著名史学家,也是美食家。他不慕功名,不应科举,刻苦攻读几十年,通晓天文地理与草木虫鱼等知识。他生平著书有八十多种,现存《尔雅注》等都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3)男子成年仪式,讲亲朋庆贺,并要拜祖先和父母,其时有规定的服饰,以示成人,能进入公共的社会生活了,并且因此具备了择偶成婚的资格。朱子说,男子年十六到二十皆可冠。

    (4)成年女子所行之笄礼,时间或在十五六岁时,或于订婚以后出嫁之前,如果一直待嫁未许人,则年至二十岁时也要行笄(簪子)礼。

    (5)如邲之战中的先谷,因失败,晋人归罪于他,不但杀了先谷,还“尽灭其族”,也可见宗主的责任何其重大。

    (6)春秋后期,鲁国的卿大夫三桓的权力也下移到了家臣的手中,而且发动叛乱,孔子五十四岁时,就任鲁国的大司寇,就想“正名”恢复原来的秩序,实际上是想使权力集中在鲁定公那里,实现他的王道理想。于是他让子路出任季氏宰来“堕三都”(三都是三桓的三个封邑,三桓的家臣曾据邑叛乱),三家对孔子的建议都表示支持,因为三桓也是受害者。季氏的费邑和叔氏的郈邑都毁了以后,由于孟氏的家宰公敛处父对孟孙氏不错,他看出了孔子的主张是强公室弱三家,就说服了孟孙氏据成邑抵抗,鲁定公亲自帅师围成邑,结果无功而返,孔子计划失败。而此时齐国担心鲁国有孔子而强大,所以送了许多良马、美女给季氏和定公,以至于不理朝政,沉于酒色。孔子看到自己不再得到信任,也就开始辞官周游列国了。

    (7)据说,孔子弟子子路为人较粗鲁,但很忠实可靠、坦率耿直,后来他在卫国执政的孔文子家为宰。孔文子死后,其子孔悝继续执政。鲁哀公十五年,被逐在外的卫太子发动政变,抢夺君位,紧急关头,子路冲进宫去,企图救被围困的孔悝,结果被人把帽子的缨带砍断,帽子落地。子路临危不忘老师的教导,说:“君子死,冠不免”,戴好帽子,缨带结上,然后被打死,并被砍为肉酱,其时六十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