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严新是骗子吗?——兼揭反伪斗士的剽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7:58:03
文章提交者:北雁南征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严新是骗子吗?——兼揭反伪斗士的剽窃
(此文于06、11、14首发于《百灵评论》上。)
一,从一则笑话谈起
1995年批判严新,在中国是件大事,喻家户晓,现在被许多人淡忘。但网络上流传一个笑话,笑话原文是这样的:
“当年气功大师严新在清华很火,曾想乘势弄个名誉教授当当,就托一个教授去找当时的校长,张孝文(很有修养的老先生)。被托教授的面子甚大,张校长也拗不过,就给了张登记表,
严大师很快就填完交了回来,请校长盖章。张校长说:‘我的章就在保险柜里,严大师如真有功夫,把章从柜里搬运出来,盖上,我便认账。’被托教授悻悻而去。不知现在严大师在美国是否当上名誉教授了。”
我曾用新浪的搜索器,输入“严新”一词,搜索到上千条信息,其中竟有一小半,都是重复这个“笑话”。用其它搜索工具,这个比例可能会少些,但是,这个笑话的重复率也很高。这就是那场经历了十几年的反伪科学运动的“伟大”成果。
读者可能认为,这个笑话是反伪愤青的恶作剧。其实不然。这个笑话的原版是,1995年8月9日,反伪科学政治运动开张后不久,反伪斗士正在兴头上,著名记者朱海燕,煞有介事,作的报道。由于事情富有戏剧性,震动舆论界。后来,它被高级反伪斗士,以及“跑龙套”级的反伪斗士,当成是铁的事实,证明严新是骗子加小丑的重要根据,反复引用。
尽管那篇报道,说得说鼻子有眼睛,但它并不能证明严新是骗子。不过,此事暂且放到后面分析,先说这场运动对严新的不公正打击。
二,所谓“严新的三次败北”
反伪斗士总结这场反严新的斗争,说使严新威风扫地的,是他的三次败北。
“第一次出了名的败北”,清华大学的气功科学实验。
“严新大师的第二次败北,是为中国的两弹元勋邓稼先治癌症。
“严新大师的第三次败北,就是2000公里外灭大兴安岭火灾。”(引号内的文字来自申振钰《揭露伪气功“四大天王” 》,载何祚庥主编《伪科学再曝光》    第312页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9年9月)
有个网友写了个贴子,这个贴子只有一句话:“严新是个骗子,那么,严新坐过牢吗?”问得好!短短的一句话,抓住了问题的要害。
原来,反伪斗士断言严新搞伪气功,也就是搞伪科学。那么,什么是伪科学呢?
何祚庥在一篇要求法律界和他们联合,共同反对伪科学的文章中讲:“这里有一个法律界定问题,并不是所有的伪科学都要反对。我们反对的是利用科学的名义宣传封建迷信,诈骗钱财,祸国殃民等等,造成实际损失的伪科学。”(何祚庥:《我不信邪》第138页   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9年10月)他们把这样的定义到处宣传,得意地称为是有“可操作性”的定义。
从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把“反对伪科学”定位为纯粹的法律、政治问题,决不是大家想象的认识问题,科学问题。当然,这里也有科学问题,但他们并不真感兴趣,也不会真诚而善意地和研究者进行讨论。“科学”只是反伪运动的外表,骨子里是法律和政治,这是读者应记住的关节点。也就是说,他们是站在道德的顶尖上,反对的就是诈骗和颠覆国家的人。1995年反伪科学运动,集中火力重点打击的第一对象就是严新,所谓“众志成城破严新”是也。按理说,严新应该是个大骗子。而在我国,诈骗是刑事犯罪。那位网友认为他应该判重刑坐牢,符合中国法律,也符合当年和现在的舆论气氛。
奇怪的是,严新没有坐过牢,而且中国大陆也没有那级政府,在政治上公开给他定过案。
但是反伪斗士,或明讲或暗示,一口咬定他搞伪科学,是个大骗子。我国最少在名义上是个法治国家,从法理上说,一个公民没有经过法院审判,就是无罪的,即使是司法单位,如公安、检察机关,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也只能说当事人是嫌疑犯。反伪斗士依仗有政治伞保护,竟在媒体上随意污陷别人是骗子,是破坏法制的行为,至今没有受到舆论界的注意。
本文就是为严新“翻案”,当然,“翻案”两字应该打引号,因为没有哪个组织合法地给严新定过案,根本无案可翻。但我确实是摸反伪斗士的老虎屁股,提批评性意见,写“翻案”文章。
由于反伪科学运动具有强烈的政治性,背后有政治力量操纵。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把一些基本概念、分界,故意搞得乱七八糟。所以,我得把话讲清楚:相不相信严新气功,是个信仰问题,各人有自由;对严新气功的认识,是个科学问题,可以质疑,但不能搞政治运动,讨论必须善意、平等;而严新的行为,是不是“诈骗钱财,祸国殃民等等,造成实际损失”,即伪科学,却是个法律问题、政治问题,必须讨论清楚,也应该讨论清楚。本文的旨意就是,讨论后面这个问题,即严新的行为及其后果,是不是构成犯罪。
法律问题,就认死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下面把反伪斗士给“伪科学”下的定义,用逻辑学或几何学的方式,往严新头上套,看看反伪斗士从严新成千上万的行为中,精挑细选,罗织的所谓“三大败北”,再加上前面提到的笑话,这么多“罪证”,能不能证明严新搞“伪科学”,即何祚庥院士说的“诈骗钱财,祸国殃民等等,造成实际损失”。其中第一次“败北”是重点,放在最后分析。
三,“严新三大败北”分析
首先说“为中国的两弹元勋邓稼先治癌症”的事:
如果说美国最伟大的科学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反对制造原子弹的爱因斯坦,那么,中国真正受到党和国家重视的科学家,应该是两弹元勋邓家先。他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成功制造原子弹的大功臣。可能是在工作中受到过量的放射性辐射,邓稼先得了直肠癌,晚期扩散到全身。1986年6月27日,治疗单位——解放军总医院(又称301医院),用电话向家属和有关部门发出病危通知。这意味着邓的生命临近终点。
当时的国防科工委科技委的领导聂力、邓的夫人许鹿希和保健军医刘化民,在得到院方肯定,已无法挽救,而且除了每两小时打一次吗啡类麻醉剂外,甚至无法给邓稼先止痛。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决定通过高层人士邀请严新治疗。
反伪斗士在介绍严新的时候,一般不会忘记说他是1977年毕业的工农兵大学生。再介绍他“1982年调入重庆中医研究院门诊部正式从医。从医两年,便以搞封建迷信被取消处方权。严医生从此浪迹天涯,沦为江湖郎中。”(同上书第213页)这种介绍的意思是,严新没有治疗水平,没有处方权,暗示他是非法行医的江湖骗子。
问题是,为什么这些坚信科学的人,会想到找这个“江湖郎中”给堂堂“两弹元勋”治病呢?这源于严新的震撼朝野的治病效果,尽管反伪斗士恨得眼睛发绿,说这些全是谎言,是伪科学,是诈骗。但是,在没有大力度的反面宣传以前,在中国,不管是在庙堂还是在江湖,大多数人还是相信严新治病是有奇效的。当然,他们找严新治病的原因,也不排斥在“科学”方法已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请气功师碰碰运气的潜心理。
据说:6月27日“晚11点请严医生开始治疗,初进病房,霎时剧痛缓解,气氛骤然平静。遂决定每天遥控治疗3次,晚12点病房治疗一次。”
10天后,邓的血指标上升,而且可以下床走走。“当邓稼先的病情有了明显好转之后,严新提出,由总医院正式向他发出邀请。理由是:病人住在医院里,自己虽不讲名利,但手续应该完备。医院不发邀请,自己(不是该医院的医生)给住在医院的病人治病(从一开始就没正式征得医院同意,医院有所耳闻,但未明确表示反对),将来万一出了问题说不清楚,过去这样的教训太多,已经被人整怕了。”(插话:这一手确实稳妥,但他没想到,还是被反伪斗士当作整他的材料!)
国防部长张爱萍得知这一消息,觉得严新的要求有道理,指示聂力同志到医院谈一次。”(以上三段引文见李培才:《中国超人》    第254、255页    解放军出版社    1988年9月)
但是,聂力传达的要求,遭到解放军总医院的严词拒绝,毫无商量余地。
按严新的性格,也是常人的脾气,出了这种无名无分的境况,而且有遭整的可能,他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继续为邓稼先治病。当然,也可能碍于邀请者的面子,敷衍过几次,但这种发功,治疗的效果几乎为零。邓稼先的病情急剧恶化,终于1986年7月29日病逝。
邓稼先一直住在医院,死在医院拒绝严新治疗以后,而医院没有授权严新治病,正式场合公开阻碍。所以,从法理上看,严新跟本没有正式而合法地给邓稼先治过病(至少没有治到底)。反伪斗士说这是有名的败北,不知从何说起。
据各方面的材料,严新从头到尾没有收家属和有关单位的一分钱,所以从法律角度看,不具备“诈骗”的两个主要条件:(1)被骗的当事人不知实情;(2)被骗人的付出大大超过所得。反伪斗士用这件事说严新搞伪科学(诈骗的代名词),应该是构陷。
第二,再说严新的所谓“另一次败北”,“就是2000公里外灭大兴安岭火灾。”
话说邓稼先的病逝,马上在医学界传遍。但绝大多数了解情况的人,都谅解严新,认为不能算是什么“最大的败北”。所以,1986年11月18 日《光明日报》以“中医师严新千里迢迢找病人”的文章,宣传他医术精湛、医德高尚。
如果说邓稼先的死是场悲剧的话,那么,严新给在同一医院治病的军医刘夏莉治淋巴癌,就是场喜剧。刘夏莉是辽宁省军区副司令员刘春芳的女儿,淋巴癌比直肠癌、肝癌、肺癌还凶险,她已经是晚期,时间不多了。刘夏莉的妹妹正在解放军总医院工作,她找到严新,请他为姐姐治疗。严新吸取给邓稼先治疗的教训,认为医院干扰太大,坚决要求刘夏莉离开医院,单独治疗;否则,免谈。
刘夏莉对离开医院是有顾虑的,但终于咬咬牙,出了医院。说来叫人难以相信,反伪斗士认为是巧合,她一出医院高烧就退了,也有力气。中午还吃了一碗面条,要知道,这半个多月她全靠输液维持生命。此后,她每天服用严新配的药。半个月后,严新叫她放心回沈阳老家,会给她发功治疗。第二天,她就乘坐火车北上回家。
两个多月后,严新应安全部之邀,去沈阳做一个实验。这时,刘夏莉的病情大为缓解,坚请严新和夫人住到家里,也就是住进离休将军刘春芳家里。
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发生森林大火。新华社5月15日报道了这一消息,而且说到火势正在蔓延。第二天,严新收到一份紧急邀请:
严新同志:
你对气功灭火很有研究,能否在这方面介绍一些经验并给予支援。
沈阳军区司令部办公室
1987年5月16日
严新很想做这样的实验,也考虑到不管实验成功与否,都会出现如下后果:
1, 不能宣传。否则,会以搞“封建迷信”而受到指责或声讨;
2, 不被承认。不论有没有气功灭火的效应,均统一口径曰:与此无关;
3, 内部掌握。气功灭火实验作为绝密事件论处。
和部队首长谈妥应具备的条件后,严新抛出一句预测:“三天后,火势开始缓解。”然后,就把自己封闭在刘春芳副司令的小洋楼上,“作起法”来。(此地离火场1000公里,不是申振钰说的2000公里)
情况确如严新所料,三天后,火势得到控制。经历8天,到5月25日,严新解除了自我封闭。当天晚上,开始为病人开处方。
两天后,林业部副部长刘广远宣布:大兴安岭大火于1987年5月26日全部扑灭。(这部分材料见秦晖:《严新传奇》   花城出版社    1990年11月)
如果这件事是真的话,严新按前述三条处理,就不会发生问题。但是,严新虽然不爱钱,但爱名,喜出风头,所以犯了个大错误:两个月后,在辽宁省兴城召开的气功会议上,严新发言,自吹自擂,把这件事捅了出来。参加这次会议的申漳先生,是国务院科技办的干部,也是人体科学小组的工作人员,就听到严新的发言。他回忆:“严新很能吹,吹得很离谱。他说,……曾接受大兴安岭森林灭火的邀请,在沈阳发功,大兴安岭就下雨了,大火就熄灭了。……第二天……有人告诉我严新昨晚没发功,是发牢骚,看见严新头上冒黑气。”(申漳:《天惑——特异功能与气功探秘》   第61页   华夏出版社   1998年1月)
对严新吹出的“大兴安岭灭火”,社会上有不同的评价。
有人把严新看成是吹牛狂。
有位反对神化气功的作者陈海萍说:“若严新不曾去东北发功降雨,他就是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大吹法螺编出这么玄妙的谎言啊!当时在前线指挥灭火的那位司令员就饶不了他,曾和火龙战斗过的几百万官兵也饶不了他。”(《梦幻天堂》    第47页    长江文艺出版社    1993年4月)
任何奇迹,包括气功中的奇迹,对有亲身经历、有体验的人来说,是真实的,但其他人听了,很可能认为是迷信,是谎言。但呼风换雨的事,相信的人少,反对的人多。在上海,曾有人亲眼看到一个叫全关良的气功师驱云散雾,就打电话问气象台。气象台告诉他,大气云层变幻莫则,经常有偶然变化。所以气象变化和发功没有关系。也有人认为,那些看到下雨的人,是受到心理暗示而产生的幻觉……
这些评论五花八门、千差万别,涉及评论者的认识和信仰,很难得到统一的看法,网络上的评论可能会更多。在这里,我无意对这些评论进行研究,也不感兴趣,感兴趣的只是,严新是否搞诈骗。
严新的吹,“爱出风头”仅仅是个人缺点而已,何况也可能真的是为了扩大气功的影响,总之并不犯罪——不能“因言获罪”。这里的关键是,灭火的事,是沈阳军区和辽宁省气功研究会找上门来的,严新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做实验,装神弄鬼也好,翻跟头扮小丑也罢,并不招谁惹谁,更不会使火场的火势更大。再说严新也没有要他们一分钱,所以,谈不上“诈骗钱财,祸国殃民等等,造成实际损失”。反伪斗士利用这件事,利用掌控的话语霸权,自告奋勇,充当当事人的代表,无限上纲,指控严新搞伪科学——就是“诈骗,祸国殃民”等刑事犯罪,在法律上无法成立。
第三,我们再来分析那次“出了名的败北”,也就是清华大学的几个实验。这是本文的重点。
如果说反伪斗士利用上述两件事,对严新进行侧攻的话,那么这几个实验就是反伪斗士的主攻点了。他们装得确实像搞科学的样子,欺骗性很大,引得马屁精杨振宁之流,也想在这个问题上露一手,踢严新一脚。
用实验方法研究气功师发出的“外气”,起始于1979年的上海。后来由于钱学森教授的提倡,受到科学界的注意。1982年4月,□□部在当时的中共党主席胡耀邦、宣传部长王任重等的主持下,制定了关于人体科学的“三不政策”:不宣传、不争论、不批评,可以组织少数人研究,成果可以交流,发表在专门的学术刊物上。从此,研究人体科学的组织在各地成立。
清华大学早在找到严新前,即1985年就成立了气功科学研究组。而且这个课题的立项、注册和科研经费都出自清华大学科研处。它的成员来自清华大学各个单位。当时,他们的研究规模不大,急于找个“外气”强的气功师作为研究对象。
1978年9月,严新收到一封邀请信,内容如下:
尊敬的严新同志:
我代表清华大学化学系感谢您对我校气功科学研究一贯的热情支持。由于您的无私的邦助,以及在合作研究中付出的辛勤的劳动,使我校科研人员和您在一起在较短期的时间内在分子水平上的气功科学研究取得了较重要的突破,得到国内专家的高度评价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在此,我代表清华大学化学系及清华大学气功科学研究组再次邀请您与您的夫人来我校进行气功科学研究,为期二个月。诚挚地盼望您接受邀请,为振兴我国的气功科研事业,攀登世界科学高峰作出贡献。
清华大学化学系主任,教授吴国是(签名)
1987年9月5日
吴国是教授是代表清华大学化学系和气功科研小组向严新发邀请的。但是,早在1986年6月,他们就经老红军李振兴政委的介绍认识了严新,后来又有张震寰将军的拉线,对严新进行了半年的了解、考查,于1986年12正式开始作实验。研究的内容是“外气”作用于物质后产生的影响,主要是“外气”对分子结构的影响。
原来,我们周围的一切物质都是由分子组成的,而分子是由原子组成的。清华大学的几位研究者推测:气功师发出的外气能改变分子的状态。当然,这种改变不能用肉眼观察到,但能用分析仪器检测出来。
清华的研究者用了两个月的时间进行实验设计,在1986年底实施试验方案。实验结果证明了他们的推测:“外气”能在分子层次上影响物质。这个消息当然让相信“外气”的人高兴,经过一年半的审查,实验成果以论文方式发表。而且,研究者也受到中共高层有关领导的接见。
然而,这组实验的设计确实不够严格。当然,实验的严格性是相对的,和科学认识的水平有关,和工业能提供的物质条件有关,和设计者的指导思想也有关。如果做的实验,不是要全世界的同行承认,一个相对而不是绝对严格的实验,作为自己的认识手段,是非常经济实用的,有时,连实验报告都不用写。如果清华的研究者,把这些实验当成是初步探索,证实了自己的设想后,下一步再作更严格的实验就好了。但是,他们把实验结果匆忙发表,导致意想不到的反对。这种反对,由于人事矛盾,特别是后来政治因素的介入,显得很激烈。
反伪斗士说:“严新在1995年也不好过。7月26日,《工人日报》发了五篇评严新在清华大学做的“气功外气”实验及其他一些表演的文章,作者为中国科学院研究员、北京大学教授。(北雁南征注:为首的是何祚庥院士)这些科学家从科学的角度认为那些实验和表演“甚不科学”。8月9日,《工人日报》记者走访了原清华大学科研处长张宏涛,他重伸了五年前的声明:严新“科学”实验与清华校方无关。并声明,‘严新不是清华大学的教职工;学校也从未聘请包括严新在内的任何气功师担任教师或兼职研究员’。”(申振钰、曾昭贵、徐升国著:《正与邪》    第248页     群众出版社    2001年7月)
对上述引文和批判严新的全部文章,包括引文中说的几篇文章,我无意进行仔细评论。但可指出,这些文章共同的、根本性的,也是“高级的”错误是:颠倒了科研中的研究者和研究对象应负的责任。
原来,他们的文章,包括上述引文中所说的,“严新在清华大学做的‘气功外气’实验”是个弥天大谎。因为实验不是严新“做的”,而是清华大学的研究者陆祖荫(后调走)、李升平等做的,严新只是他们的研究对象。所以,谎话“严新在清华大学做的‘气功外气’实验”,应改成“清华大学教师做的‘严新发外气影响物质’的实验”才符合实际。其实,研究者和研究对象是很容易区别的,例如天文学家研究火星,天文学家是研究者,火星是研究对象。在这里,清华大学的教师是研究者,严新发的“外气”是研究对象。
按理,区别研究者和研究对象,并不是什么高深的问题。对院士级和教授级的作者并不难,这些人不是白痴,精得很!但恰好是他们集体有意搞错关系。他们的目的不是关心科学研究,那是假的,玩政治才是真的:把不是严新的责任嫁祸于他。因为实验的设计,不是严新做的,而是清华的老师做的。严新只是他们的研究对像,按实验设计的要求发功。实验设计不严格,错不在严新;正像天文学家观察火星后,说火星上有运河,错在天文学家,不在火星一样。
所以,正像我过去所嘲笑的:1995年何祚庥领导的那场所谓“众志成城破严新”,是场一哄而上的闹剧,毫无学术价值,因为它一开始就摸错了大腿。
相反,由于何祚庥们无限上纲,暗示严新是骗子,严新成为受害者。不是吗?
反伪斗士只会打打杀杀,不会分析专业性很强的科学实验,何祚庥们反对清华气功实验的材料及其分析,是清华教授赵南明提供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赵在1988年访美期间,利用香港黄姓气功师,重复了部分清华的实验;另外,他和国务院科技办的申漳,组织过自己的人马,也基本重复了清华的实验结果。受到这些研究的影响,美国哈佛医学院的科学家,分别从中国、台湾、波兰、斯里兰卡和以色列,邀请了五名气功师,也重复做过清华大学的实验。在这类实验中,其他气功师的服务多少都是有赏的,但没有受到批判。严新首创这种发功,但最倒霉,据他自己声称,除了交通、食宿费外,严新没有多拿清华的一分钱,也没要清华请过一个小姐,吃的是光面,大多连菜都没有,当然,是自愿的。但严新却遭到批判。
说得可怜巴巴的,难道中国人民的代表、反伪斗士说他“诈骗,祸国殃民”是冤枉严新了?
连我也不相信,他严新有自己说的那么干净,多么希望反伪斗士,当时清华的校长、处长们,《工人日报》的记者、编辑们,一定要为东家争口气,挖地三尺,也要找到那怕拾元钱的收据,虽然不能证明严新诈骗,但至少也能证明严新不老实,道德没有反伪斗士高。(看了此贴的“反伪”网友也可提供严新是骗子证据,来场人民战争,深挖、广揭严新诈骗的、能经司法鉴定的证据,而不是宣传家的口吐莲花。)
直到现在,没有提供这种证据以前,对不起,按“无罪推定”的原则,我不仅认为严新在清华的行为不是诈骗,而且,清华实验不完善的责任也不在严新。
当然,清华大学研究气功的科学家有责任,但也没有太大的责任,特别是没有反对马克思主义、反对共产党的责任,即搞伪科学的责任。推广一步,中国在半个多世纪里,在基础研究领域,如基本粒子研究,又有哪个有突破性的、重大的科学实验,得到全世界的公认呢?他们消耗纳税人的钱,是气功研究的几十倍、几百倍。为什么别人不负责,偏要清华的科学家负责呢?
再说一次,科学实验的严格性是相对的,我相信,申漳、反严新教授赵南明,还有美国人做的实验比清华的严格一些,但恐怕也不是绝对严格,不然,为什么不拿出来,让全世界研究者确认呢?科学史上的许多实验,例如,反对生命“自然发生说”的实验,它的严格性就是通过数代科学家的努力,才逐步达到的。清华大学研究的“气功外气”实验,涉及人的心灵,不知比个体生命来源的实验复杂多少。现在我们做这类心灵实验,连应该控制哪些因索都不知道,还要摸索。所以,最后的严格实验,恐怕要十几代,甚至数十代科学家的努力才能得到。清华开了个头,应该是好事,是骄傲。即使最后确定没有外气,也是对人类科学认识的贡献。清华大学是中国的最高学府之一,不应把丑恶的人事矛盾带进科研领域,更不应受政治形势的左右。
我们要从历史的、进步的角度看待这类实验。反伪斗士把因客观情况和无心造成的不严格实验,说成是伪科学,其实就是诈骗,甚至上纲为祸国殃民,不允许研究,具有反科学的特点。
(四)移不出清华大学校长图章事件
文章开始说的笑话,来源于1995年8月9日《工人日报》的一篇报道。本来不值一驳,但流传太广,影响太大,不能不罗嗦几句。这个笑话的“经典版本”原文如下:
“《清华大学原校长张效文披露    严新曾在清华露马脚》
本报讯(记者朱海燕) 7月27日,身患绝症正在住院的原清华大学校长张效文听说《工人日报》揭露伪科学一事后,马上表示支持。
在张效文任清华大学校长期间,严新多次到清华进行“气功科学实验”和表演,对此,张教授非常反感。 7月27日,清华大学教授李卓宝到医院探望病重的张教授,说起何祚庥7月26日在《工人日报》上发表揭露严新“气功科学实验”的真象后,很是兴奋。他支撑着坐起来说,对伪气功应该坚决反对。
张效文还对李卓宝说起一件事:1987年,清华有位教授找到他,说严新想当清华大学名誉教授。对这个要求他很不同意,但无奈这位教授再三推荐,只好拿出一张表让严新填。等聘书写好后,张效文对这位教授说,听说严新新能意念移物,我的图章在保险柜里,如果你严新能把章移出来,我就把聘书发给严新。严新听罢只好悻悻而去。”(转引自何祚庥《伪科学曝光》    第207页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9年9月)
反伪斗士们也发现,故事中漏洞很多,为了堵漏洞,出现了张洪林(申振玉、曾昭贵)的、“流传笑话”的、何祚庥的……修改版本,这里无法一并分析。
这篇报道,为《工人日报》在反伪运动中,争得一块金牌。报道的标题说,严新“露马脚”。请问:露了什么马脚?《工人日报》不会直接回答。我只好代为回答:露了骗子的马脚。对,这篇报道就是暗示严新是骗子。问题在于,在我国,骗子是刑事犯罪,不能由清华的教授、校长或《工人日报》说了算,必须由法院审判后才能决定。
那么,如果把这件八年前的往事提到法庭上,而且法院竟然受理,能不能判实严新是骗子?我看不能!首先,诈骗的重要因素是,骗子隐瞒了真实情况。而宣称自己有移物功能的人,绝对不会说,可以移出(实为偷)保险箱里的公章,为自己谋取教授的职称;可以从美国银行里把成箱的美金移到自己家里;可以把选举总统的选票移出来改写,让自己当上总统。尽管按中国的无神论者、反伪斗士的伦理水平,认为应该这样做,实际就是诱使他们道德沉沦,成为邪派人物,真正的罪犯。也就是说,在这里,他们没有材料能证明,严新隐瞒了(不会、也不能做移印章的)事实。
而且,在这个问题上,清华并没有受到损失,没有任何男女师生受到侵害。
所以他们告不倒严新,而且,还会被严新反诉,说李卓宝或《工人日报》是污蔑,整个故事是编造的。这就麻烦了,因为从报道上看,压根就没有现场证人,更不要说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证人,如张效文和推荐教师同时作证,证明报道的内容属实。所以,如果报道的是全部内容,那么,一到法院恐怕经不住司法考验,不能成为法律事实。(严新也可反诉张效文引诱或教唆犯罪,诉《工人日报》宣传教唆犯罪。许多高级罪犯,其手段和魔术及“特异功能”没有太大区别)
不过,反伪斗士尊重科学,轻视法律。只要是科学事实,法律承不承认没有关系。但是,科学事实的特点是,能在实验室里重复。这件事能不能在实验室里或社会上重复,那就靠何祚庥们的本事了。没有重复前,这个故事只能是为丑化严新而虚构的笑话,而不是科学事实。
要是严格审查,这个报道也很难成为报道事实。因为记者没有找当事人张效文、严新或推荐人中的任何人核实,全凭不在现场的李卓宝,这个“二传手”的转述。这种转述连“孤证”都不够格。要知道,这是《工人日报》的头版消息,要求严格。何况张效文年事已高,又病入膏肓,讲的还是八年前的往事,这时的记忆力根本不可靠,不找现场其他当事人核实,一旦质疑,就成悬案。记者凭什么保证新闻真实?
所以,我怀疑整个事件是反伪斗士的构陷。这里我们接触到了反伪斗士的道德问题。
五,严新和某些反伪斗士,谁道德败坏,谁在作假?
反伪斗士在谈气功师时,口气轻薄,非常鄙视,开口江湖人士,闭口混饭吃的骗子。搞的“伪科学”也不入流,只能称为“江湖型伪科学”;连犯的错误都十分可笑,也只能叫“低级错误”。所以,他们的道德不能和这些身居庙堂的“精英”相比。谁要是相比,简直就是对“精英”的污蔑。
这里,我就不信邪,偏要把严新和反伪斗士比一比,看看他们谁道德败坏。
严新在讲练功的时候,开口闭口都是练功要重道德。那么,严新本人的道德怎样呢?据他自己说,好得很!
现在的许多中国人,开口就是要钱,有些人,包括高官,恨不得天天去抢钱。所以,反伪斗士一指控别人骗钱,中国大众都会觉得他们的指控百分之一百有理,这种指控本身不会是骗局。然而,谈到金钱,严新说的和一般中国人能理解的相差很远:“包括我由多个单位聘请、邀请,凡是工资以外的所有应得的报酬,可以说,至今一概没收。”“我正当的资金如果我要领取,包括我讲学的讲稿内容、录音、录像的内容,电影、电视报告和近百本书籍,主要是我本人讲的,以及我的实验报告,如果要是我正规的收入,早就要以亿数计算,因为很多年前有人给我算过,那就是若干千万,我可以说,分文未取。我所有的带功治病活动,到今天为止仍分文未取。”(经纬、艾人:《严新访谈录》    第112—113页     中国友谊出版社    1998年6月)
话,说得够硬的。但这些话反伪斗士是不信的:你忙了十几年,说是不为钱,不是为了把女人搞上床,鬼才相信!真是一派谎言!
问题在于,从1995年批判严新以来,反伪斗士至今拿不出任何人证、物证,来证明严新上述表白是谎言,更不要说有能在法庭上指控严新是骗子的证据。
千万不要认为,反伪斗士都是些善男信女,政府对这些“妖人”会手软。气功师中,骗子确实不少。1990年3月底,老“巫婆”张香玉在北京搞万人授功活动,门票每张35元,6天共收42万(另说40万),向亚运会捐款35万,除掉场馆、工作人员的开销外,所剩不知还有多少?但几天后,她还是以诈骗和宣传谜信罪被捕,坐了七年牢!
所以,反伪斗士不需要明讲或暗示,说严新是骗子,在媒体上狂轰乱炸,张牙舞爪,这除了破坏法制,毒害青年外,没有任何作用。法庭才是确定骗子的地方,反伪斗士只要找几个过硬的证据,其实,一个就足以致命,完全可以把严新送进监牢;当然,如果达不到判刑的标准,至少也可说明,严新没有他自己说的那么道德高尚。
我的结论:在反伪斗士没有找到证据,法院没有判决以前,按法律界的“无罪推定”原则,我们认为,严新不是骗子,没有搞何祚庥们所谓的“伪科学”。他虽然不像他的吹捧者说的那样,是圣人,但在当今中国,道德品质属于很高的一类。
反伪斗士的道德又如何呢?
老实说,不敢恭维,有些作者道德败坏出人意外。特别是,在反伪运动的后期,有明显的政治收益,反伪斗士中剽窃之风盛极一时,到了明目张胆,疯狂的程度。例如上述批判严新的“著作”中,《正与邪》就是一部剽窃之作。这里只说与严新有关的部分:《第九章  严新‘大师’兴衰记》:
(1)从该书第九章“第一节   一鸣惊人”(168页)开始,就一字不改,一个标点不漏地抄袭张洪林写的《还气功本来面目》第45页以后的内容,当然,连错误也不放过:
“严新是四川省江油县人。他从一个普通的工农兵大学生奇迹般地成为国内外的‘现代济公’的过程,其实是很简单的。
严新1977年从成都中医学校毕业时,(病句,此外,还有内容的错误。文抄公一律照抄不误!)恰逢文革期间被禁锢的气功得以复出……”
抄,抄,抄!一直抄到“以上报道如果内容真实,那将是科学史上非同小可的重大突破!”(《正与邪》172页,对应《还气功…》第48页)约三千五百字。中间有几处改动,但改动字数不足100个。
(2)《正与邪》175页,对张洪林的介绍,又是抄袭《还气功本来面目》书前彩色第1页上的作者介绍,凡320多字,也是一字不改,一个标点符号不漏地照抄。
(3)《正与邪》从176页“为了真正弄清楚严新清华大学实验的真相,1988年12月3日”起,又剽窃张洪林上书第49页开始的内容,一直抄到本章的最后,“张效文对严新说,听说你能意念移物,我的图章在保险柜里,如果你能把章移出来,我就把聘书发给你。严新听罢只好悻悻而去。”(《正与邪》的182页,对应《还气功本来面目》的67页)
这段共四千五百字,全部是跳跃式地抄张洪林写的《还气功本来面目》(原书有一万二千字),剽窃的地方全是一字不改,一个符号不变地抄。
《正与邪》第九章,共一万零二百字,光在《还气功本来面目》就抄了九千三百字!
本人宽宏大度,凡有改动的都不算他们剽窃。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找到原书对照,看看我是不是造他们的谣。书的全名是:
张洪林著《还气功本来面目》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6年3月
申振玉  曾昭贵  徐升国著《正与邪》    群众出版社    2001年7
第九章的作者曾昭贵,是何祚庥院士带的博士生。学成后徒承师业,也搞反伪事业。书中批严新的部分就是他写的,不,抄的。他大概不会像严新那样不拿稿费吧!
如果我们把剽窃的标准放宽一些,把剽窃别人文章的内容,改头换面,加上自己的名字发表,名利双收,也算剽窃的话,那么,恐怕绝大多数反伪斗士都干过。还是把范围规定在打击严新的文章内,例如,何祚庥那篇争当反伪斗士领导的文章,《评一组甚不科学的“气功外气影响物质性质的科学实验”》(见1995年7月26日《工人日报》),指责清华实验不严格,没有进行双盲控制,重复性低,对2000公里外发功的嘲笑,等等,这些内容,早在六年前赵南明教授就已多次指出。何祚庥院士只是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严格地说,这也是种剽窃,只是比他的学生高明得多。
就这样的文章,何祚庥还当作宝贝,一稿数投,除了在《工人日报》发表外,还分别装入《我是何祚庥》、《我不信邪》、《伪科学曝光》……等所谓“著作”中,投向不同的出版社,重复出书,多次拿稿费。
说句题外话,我为什么对反伪斗士,如方舟子的所谓科学“打假”,嗤之以鼻?就是因为搞“伪学术”就在他们中间。我先把话说到这里,在反伪斗士那里,这种低水平的剽窃,一稿多投,是普遍存在的。他们为什么不从自己打起?
写到这里,严新和这些反伪斗士相比,谁正,谁邪,谁缺德,谁违法乱纪?请网友自己判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