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芬“干爹”谢青发被刑事拘留(《财经网》 200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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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芬“干爹”谢青发被刑事拘留
《财经》记者 朱弢 《财经网》   [ 07-11 16:16 ]  共有 0 条点评

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被福泉市警方带走,家属认为其案发当日未在瓮安县城
【《财经网》专稿/记者 朱弢】《财经》记者7月11日获悉,李树芬的“干爹”谢青发已于7月1日被贵州省福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警方向家属出具的拘留证称谢青发“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
谢青发今年37岁,是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玉华乡田坝村人,其案发时家住瓮安县城,目前没有正式工作。近四年来,谢青发一直在为他的大哥谢青平打工。曾因联合本村村民保护矿产资源被打压,四处状告无门,于2007年4月29日间接参与村民冲击县公安局一事。
《财经》记者采访获知,谢青发的大哥谢青平家住黔南州福泉市,主要做些矿石生意。福泉市与瓮安县相邻,距瓮安县城约一小时车程。
为了矿石运输的需要,谢青平在离瓮安县城大约30公里的地方设立一个矿石转运点,谢青发就在这里负责发货。
据其家人介绍,十几年前,谢青发一次到当时还年幼的李树芬家串门时,偶然认下了这门干亲。按照当地的风俗,无论男孩女孩,家长都会替他们在年幼时认下“干爹”或是“干妈”。被选中的“干爹”或“干妈”,一般都是“命硬”或是“有福”之人,孩子可以在他们“福气”的庇护下茁壮成长。
李树芬的一位亲属告诉《财经》记者,6月22日,谢青发在听说李树芬落水后不久,就赶到了事发地点。由于对死因有争议,李树芬的遗体被打捞出来后很长时间内停放在西门河大堰桥桥墩一侧。遗体保存于一具冰棺之内,通过简易线路连接电力,前上方则是用帆布临时搭建的帐篷。
瓮安个体户卢小平告诉《财经》记者,用来盛放李树芬遗体的冰棺,正是谢青发从他那里租来的,每天租金120元,同时雇人24小时看守。
据李树芬一位家属介绍,虽然谢青发是李树芬的“干爹”,但实际上两家来往得并不频繁。“但谢青发挺喜欢这个干女儿的,因为这个姑娘太乖了,人人都喜欢。”她如是解释谢青发热心的原因。
6月27日,瓮安县公安局作出的《关于李树芬死亡一案的调查报告》称,“李树芬跳河是因为其认为父母重男轻女,对自己的哥哥李树勇较好,对自己不好,而且还经常受到父母、哥哥的谩骂。”
据谢青发的妻子王照先提供的情况,谢青发正是在6月27日这天赶回其大哥的矿石转运点,期间留在当地做工。6月30日上午,谢青发来到位于福泉市的大哥家。
“他(谢青发)是来换洗衣服的,他到家以后不久,我就到瓮安办事去了。”谢青平说介绍,此后,只有谢青发和他74岁的老母亲在家里。
据谢青发的老母亲回忆,当天下午5点钟左右,家里突然来了四五个穿便衣的人,把谢青发带走了,“走的时候,他身上穿的还是睡衣”。
三天后,谢青平回到家中,才知道弟弟被福泉市的公安人员抓走了。据他称,自己曾试图向公安局询问弟弟被抓的原因,但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在谢青发被抓九天以后,他的妻子王照先接到福泉市公安局的电话,让她到福泉接受调查,并要求 “把知道的事情讲清楚”。当天赶到福泉市公安局后,王照先这才得知自己的丈夫被羁押于福泉市看守所。同时,她还从公安人员那里取得一份拘留证,上面说明谢青发因为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已经于7月1日零时被刑事拘留。
按照谢青发的妻子和大哥的表述,谢于6月27日便已离开瓮安县城,并没有参与6月28日的冲击政府部门事件。
根据瓮安县公安局有关人士向《财经》的说法,谢青发被抓另有原因,“谢青发把娃娃(李树芬)落水的事情上网了(在网上发帖子),还联系记者采访,他是违法的。”
据瓮安“6·28”事件专案组发布的消息,至7月2日时,警方已抓获59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了22名,涉及到流氓恶势力的有39人,其中共有19名涉案学生投案自首。但到目前为止,当地警方并未公布这些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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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瓮安“6·28”事件
http://www.caijing.com.cn/20080711/741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