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正确运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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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引用 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正确运用
现在,很多企业虽然很热衷于纳税筹划,但多数企业目前认为筹划就是做好账,基本上是财务人员的工作。认识还很片面。实际上,企业税收筹划必须从强化内部管理人手,必须渗透到公司的每个部门。如营销的管理,采购的管理,财务的管理等,特别是企业的税收管理。所谓税收管理就是运用管理的手段,制定各种制度对公司的经营过程加以控制,达到规范纳税行为、规避税收风险的目的。下面就谈谈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几种运用。

 

 一、 选择适当的折旧方法

 企业符合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可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法加速企业资产折旧。通过在资产使用前期多分摊折旧就可少纳企业所得税,起到推迟纳税时间和隐性减税的作用。如果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每年增加投资,则推迟交纳的税款可以长期保持下去,起到隐性减税的作用。同时,由于在资产使用前期有较多的资金从固定资产上转移出来形成企业的营运资金,因而有利于增加企业现金流量。从而能够加速资金周转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二、选择适合的广告促销方式更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费

不少的企业在广告策划时,成本意识不足,没有考虑到不同的广告方式企业承担的税负不同。因此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广告促俏方式十分重要,应按委托独立单位或个人促销所应承担的税费与招聘员工促销税费孰低原则进行选用。比如一家实行计税工资制的企业,计税工资标准为每月人均1600元。除媒体广告费和促销实物产品由企业提供外,还需组织安排30人用7个月时间去专门操作。若招聘员工促销,则人均月工资1800元,工资总额为37.8万元。实际该企业承担的税费为37.8万元的工资费用加上超过计税工资标准作纳税调整应补缴的所得税1.05万元,合计38.85万元。如果采取委托独立的单位或个人操作,企业应支付促销费用40万元,按新税法规定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份准予扣除,则该方式实际承担的税费合计40万元。根据比较的结果,在本例中采取招聘员工促销方式承担的税费较轻。

 三、选择低税负筹资方法

 一般来讲,企业从外部筹资有发行股票和债券两种方式,但各有利弊。就企业税收筹划来讲,发行债券筹资比发行股票更有利。这是因为,发行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及利息支出依照财务制度规定可以计入企业的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作为低税项目可在税前列支,企业也就可以少纳所得税。而发行股票支付给股东的股利却是由税后利润支付的,较发行债券筹资方案要多纳所得税。因此,企业筹资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前提下,可通过税收筹划实现节税增资的目的。

四、在费用结算方式上采取恰当的管理措施更有利于节税

在企业实务中,不同的费用结算方式给企业带来的税负也不同,

要想更好地降低企业税负,需要企业在费用报销规定上事前做好相应的管理措施。如:公司的车辆要加油而加油站的窗口没有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一般发在公司财务部门,客户不可能到加油站加油后,再到石油公司财务开增值税发票。根据加油站的特点,若公司事前做好规定由公司统一到石油公司买油票,开具增值税发票,车辆拿油票加没,这样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为公司节省17%的增值税。

五、承包经营与承租经营方式不同税负不同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形式较多,不同的分配方式

税负也不同。国税发[1994]179号文件规定:(一)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根据承包、承租经营者按合同规定取得的收入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为: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向发包方或出租人交纳一定费用,经营成果归承包或承租方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不同的工程承包方式对施工方和建设方的税费也有不同影响

面对激励的市场竞争,建设方在工程项目商务谈洽过程中可能会要求主设备按施工方进价(较低的市场价格)结算,此时,施工方不能通过设备加价获取更多的工程效益。对施工方来说就应该认识到代建设方购买主设备必会加大工程营业额,增加企业营业税税负进而降低了工程项目盈利空间。在商务洽谈时施工方就应争取主设备由建设方购买提供,通过按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降低企业税负争取企业更大的效益。对建设方来说自购主设备也能通过降低施工方工程项目税费计费计征基数进一步降低工程总成本。

七、以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作为注册资本投入税负不同

当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投资问题时,多从资金、盈利与否等方面考虑,做出了是否投资或怎样投资的决定,往往忽略了纳税这一因素。如某企业计划与其他公司合资新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5%需投入注册资金500万元。按协议该和新公司经营需要,该企业需投入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现值500万元)和房屋建筑物(现值500万元),一个作为注册资金投入,一个作为其他投入。在选择投入方式上就有了两个备选方案:一是以机器设备50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投入,房屋建筑500万元作为其他投入;二是以房屋建筑50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投入,机器设备500万元作为其他投入。两个方案注册资金投入方式不同产生的税费也不同。在方案一中,企业以设备作为注册资金投入参与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接税法规定不纳增值税和相关税金及附加,但把房屋建筑直接作价投入到另一企业不参与利润分配和承担风险,按税法规定应视同转让,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契税。在方案二中,房屋建筑作为注册资金投入参与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按税法规定不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但需缴纳契税。另外,对出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售价不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由上可见,方案二只需缴纳房屋建筑物契税,方案一的税负比方案二的税负高,企业在投资决策时应选择税负低的注册资金投入方式。

除上以外,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还可利用企业内部具体核算方法和存货市场价格变动,采用高转成本低转利润的方法;对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的摊销尽可能保持成本最大化税前利润最小化的方法合理避免或减轻企业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