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娘舅》收到多个上海百强企业高管二奶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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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娘舅》收到多个上海百强企业高管二奶求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30日08:05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钱蓓)昨天,一场特别的座谈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三位因参与《新老娘舅》电视节目而享誉沪上的市人大代表柏万青、裴蓁、孙洪林约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就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参加。

  三位代表结合以市人大代表身份参与《新老娘舅》节目,了解和收集民意,为千家万户排忧解难的实践,就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外来人员管理等涉及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一些问题作了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与会的常委会领导和有关委员会负责人仔细倾听、认真记录,并对代表们积极履职的成果和敢于直言的精神予以充分肯定。

  刘云耕说,人大代表约见常委会领导是很好的制度设计,对市人大常委会全面了解和把握社情民意具有重要作用。要通过深入宣传代表履职的先进事迹,支持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密切联系群众。

  刘云耕强调,代表们提出的社会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外来人员管理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相关立法和监督工作,支持和推动“一府两院”不断提高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整体水平。刘云耕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积极探索完善人大制度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系社区和群众等制度,为更好反映社情民意、有效开展人大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禹鹏、王培生参加。市人大有关委员会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老娘舅”说:“媒治”不应成为常态

  即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企事业单位如有调解需要,需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电视台没有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新老娘舅》没有‘组织挂靠’,一些嘉宾也没有调解员资格,那这个节目到了明年会不会‘不合法’?我们的调解还有没有效?”上海市人大代表裴蓁在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一个有关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专题座谈会上发问。

  “合法性危机”可能言重了,“老娘舅”们对于“媒治”走向的困惑更发人深思。裴蓁、柏万青、孙洪林等3位参与《新老娘舅》节目的人大代表都说,媒体介入社会矛盾调解的尺度,需要根据《调解法》重新设定;而一部分群众依靠媒体解决问题的社会心理及其背后的原因,更需要反思。他们直言:“媒治”不应成为常态。

  一半求助“老娘舅”们束手无措

  据上海高院统计,《新老娘舅》开播当年,上海法院的民事案件诉讼量减少了1/3。

  “打不起官司、请不起律师,又不了解社区司法调解网络的人,以前遇到矛盾就打110,或者往区、市信访办跑;有了‘老娘舅’以后,很多人改找电视台节目组了。”柏万青代表道出了这个节目收视率持续火爆的最大原因。在电视荧屏上出任调解员之后,她已经处理群众来信1000多封,接待来电、来访不计其数,每天还通过电子邮件、博客、微博为求助者解疑释惑。

  不过,老娘舅们的焦虑也在忙忙碌碌中与日俱增。“求助源源不断而来,但其中近一半让我们束手无策。”裴蓁指出,造成这个局面的关键原因,在于媒体能做的只是舆论引导和道德劝解,对大部分涉及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纠纷无能为力。

  “我们可以调解家长里短,但解决不了因户籍政策、动迁征地、企业改制等等问题造成的纠纷。这些问题本应由其他合法的诉求渠道和应对部门来处置。”裴蓁表示,在社会管理领域,媒体不可能“全权代劳”,而应是“合理辅助”。

  寄望“媒治”折射基层建设缺失

  裴蓁表示,《新老娘舅》遇到的大多数求助,其实都可以在基层解决;但求助者往往在基层找不到渠道,在此情况下便寄希望于媒体。

  “我们发现,现在不少村级干部不驻村,不了解情况,对农民反映的问题不愿管、无力管;越来越多居委会干部也不是属地化办公,党支部和社工也大多不在小区办公,而且居民下班他们也下班了——‘见不到人’,削弱了居民对他们的认同感。现如今正流行的大学生村官实行的是招聘制,这容易演变成一种简单化的就业安置制度,不利于他们安心、踏实地深入社区做好工作。”柏万青建议,大学生居委干部应该适时改由社区选举产生。

  “我们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深入居(村)委会的制度。制度很好,但需要进一步落地。”裴蓁建议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他还提出,应该抓住《人大代表法》修改实施的契机,结合本市老年人比例逐年递增以及外来人口占30%的现实,增加来自城乡基层社区的人大代表比例,让居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更加宽阔。

  裴蓁指出,居(居委会)务、村务、厂务,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群众知情权得不到满足;群众遇到困难以后,诉求渠道又不畅通——这两个“拥堵”,容易导致动辄信访;一旦得不到满意回复,一些百姓又会寄望于“媒治”。

  解决问题“法治”才是根本之道

  在参与节目的过程中,“老娘舅”们解决个案时的“犀利”与面对群体困境时的“焦灼”往往形成鲜明对比。他们说,“媒治”的力量其实有限——尤其在群体性困境面前,媒体仅能施加一定的舆论影响,以及在道德伦理层面发挥一定的引导作用;根本解决问题还需完善的立法和提高行政效率,“与‘媒治’相比,‘法治’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比如,据统计,我国有1/3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妇女、儿童、老人是主要受害者。柏万青说,“老娘舅”可以为单个受害者提供情感抚慰和法律咨询,却无法改变家庭暴力多发的状况。她认为,这是一个典型的亟需完善立法的领域。“我国现有法律确立了家庭暴力的违法性,但法律规定多是原则性、倡导性的,缺少具体的认定和制裁标准,因而缺乏强制力和威慑力,可操作性不强。”

  一些新型社会问题也需要依靠社会管理的“大动作”来解决。几位人大代表透露,《新老娘舅》栏目曾收到多个上海百强企业高管“二奶”的求助——她们被抛弃后希望上电视台调解。“这是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既涉及法律对各方利益的协调,又涉及伦理道德标准的重新定义——靠媒体调解,作用显然很有限。”本报记者钱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