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老還鄉”的為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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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老還鄉”的為政理念 日期:2010-11-23 作者:慕白清心;邱艷灝 來源:上海支部生活   電視劇《新包青天》中,包拯命張龍、趙虎前往接回告老退隱的首領太監陳琳,以查清狸貓換太子一案,路上險遭不測。這是個純屬虛構的情節。不過裏面涉及了當時一個很重要的政治制度,就是“告老還鄉”。據考證,“告老還鄉”這一說,最早見於明代淩初的《初刻拍案驚奇》,說是“西京洛陽縣有一官人,姓劉名弘敬,字元普,曾任過青州刺史,六十歲上告老還鄉”。作為熒屏形象的大清宰相劉羅鍋歲至垂年,請求告老還鄉,雇用小毛驢,直奔山東老家的情節令人印象深刻。

  現在有一些分析古代“告老還鄉”制度的文章,大都是從官員退休機制的層面來談的。但是,老慕認為古代這一制度的核心還不在於退休,而是還鄉。官員一旦請辭被準,很少有留在京城或做官所在地的,而是告老還鄉。還鄉的意義就在於,你一旦離開了官位,就要同官界的圈子斷絕交往。還了鄉里,與朝廷相隔上千里地,一沒手機二沒電視,基本上就是不聞世事了。從官員的角度來講,伴君如伴虎,一旦離開政壇,還是躲得遠遠的,讓你早點忘了好。如春秋越國的大夫范蠡,助勾踐擊敗吳王夫差後,便攜西施遁入“五湖”。真是聰明透了。從皇上的角度講,告老後還鄉,能夠防止這些昔日大權在握的官員還來干擾政務。所以,皇上送點銀子甚至賜點老家的地皮,蓋上個莊園,讓你小日子過得悠哉悠哉,那都是小意思,主要是君臣雙方都能買個太平。從這一點來講,“告老還鄉”的制度是一種政治的大智慧。

  在現代社會,“告老還鄉”制度的推行已經沒有了太大的意義。主要是由於資訊的發達,使得古代通過“還鄉”以斷絕退休官員與政界之間的勾連,已經無法做到。當年蔣介石“告老還鄉”,在溪口靠著幾部電臺照樣指揮千軍萬馬。不要說今天還有電腦、通信衛星。真的不願告老的,就是還了鄉也沒用。另外,在城市化加快推進,城鄉差距不斷增大的現在,讓退休幹部回家鄉過日子,已經沒有了所需的物質基礎和社會基礎。有的無鄉可回,有的有鄉難回。

  但是,“告老還鄉”制度留給了後人一個為政的理念將是不朽的。那就是“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對今天的領導幹部來講,其實是兩條。一條是幹部一旦換崗位以後,再也不要去過多關注原來單位的事情,更不能再去說三道四,發表什麼意見,弄得人家現在的領導不好辦。不管你的主觀願望如何,實際的後果是很不好的。另一條是一旦從崗位上退下來以後,問政可以,參政就萬萬使不得了。退休了就是退休了,不要再用“余威”去幹點什麼事兒。如果那僅屬於工作精力過剩,想再過過領導癮,那還有情可原。如果是怕“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還想用一點“剩餘權力”為自己謀取私利,那就是很危險的。這些年查處的幹部中,退休的或臨退休的比例不小。有的是精心謀劃,在任時就與對方講好條件,所得的好處在退休後兌現,叫做“利益期權”;有的到臨退休前,變本加厲地利用公權撈取好處,近乎瘋狂。看到這些頭髮花白的老人受到審判時,深深感到晚節不保是一樁何等可悲的事情。從這一點上來看,古人的告老還鄉制度還是有政治遠見的。因為為官一世,全身而退和安全著陸是一種最好的歸宿了。我們應該從制度層面來最大可能地保證幹部有這樣一種好的歸宿。同時,領導幹部在退休前後的心態調整、行為自律也是十分重要的。走了九十九步,結果栽在這最後一步上,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