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三大争议1:情与法的纠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9:44:25

  新华网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周宁、杨维汉、万一)民政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离婚人数已连续7年递增,仅今年前两季度,全国离婚登记夫妻达84.8万对,日均约5000对。由此引发的离婚案件纠纷与日俱增,而房产分割成为该类案件判而难了的死结。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涉及房产分割、“第三者”索要补偿、生育权等婚姻官司中的焦点问题,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听听专家的分析、百姓的议论,让我们从中体会情与法的纠结。

  婚前购房婚后如何处置?

  【条款】《意见稿》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不动产,产权为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购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产权为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为个人财产,并承担产权债务。

  【激辩】搜房网关于《意见稿》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有72.7%的被调查者支持“婚前购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认为,《意见稿》将诸多法律盲点明确化,特别对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的处理、对一方购房性质的认定、对父母出资购房的认定等都提出了具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