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是一种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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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是一种等待——刘墉
参加一个学生的喜筵,旁边坐着一对中年夫妇。
“你们是男方还是女方的朋友?”我们。
“是双方的朋友。”那先生回答。
“我们跟新郎新娘认识已经十年了。”做太太的攀着丈夫的肩膀补充,“我们就住在他们的隔壁。”
看我一怔,她笑了,转头看看丈夫,又看看我:
“其实他们早就同居了,十年都不止了!”
看《皇冠杂志》里的《新同居时代》专题。
好几位名家分析同居的“好处”。
“同居为的就是方便做爱。”有人说得很直接,“和没什么害臊不好说的,男男女女不就是这么一回事?”
文中又分析,同居可以稳定爱人的心,晚上睡觉时不会因为枕畔空虚而胡思乱想。
更有意思的,是说两个人如果没同居,年轻人需求大,一个月跑十几次宾馆,那开销足够应付两人合租一间小套房,还不如同居。
多年前,一家人吃晚餐,谈到儿子未来的婚姻,不知为什么,扯到“试婚”这件事上。
“刘轩如果交了女朋友,应该直接结婚,还是先试婚?”我做“民意调查”。
我的老母、岳父、岳母和老婆,居然全赞成后者。
“您怎么观念这么新?”我问年近九十的老母。
“我不是新,是实在。”老太太一笑,“这年头跟以前不一样了,买东西可以先试用,不好就退,咱们干吗不先试试?”
学生的女儿,爱情长跑九年,终于结婚了。
我人在台北,由妻代表观礼,据说排场大极了,人人都称赞那对“新人”:“经得起考验!”
谁知道,才过一年多,学生来,说小两口已经分了。
“我女儿说,其实两个人在一起九年,也没劲了,原本想结个婚,看看能不能起死回生,结果不能,就真分了。”学生还真豁达,“您要这么想,他们是在一起九年,补办婚姻,加在一起等于既结了婚,又在一起生活了十多年,这不是挺好的吗?”
看报纸,特大号标题——
《罗大佑笑谈离婚》。
爱情长跑十二年,终于结婚的罗大佑和李烈,居然才过一年零八个月,就离婚了。
离婚又不是真离,两个人还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罗大佑说得妙——
“我们很好啦!没结婚的十几年,我们不是过得很好吗?现在只是回到以前那种自在一点的关系。”
让我想起以前一个新闻界的朋友。
她是早年政大有名的校花,名字美,人也美,只是时胖时瘦。瘦的时候让人惊艳,胖的时候令人惊讶。
“我被我老公气的!”她解释,“一气就乱吃,一吃就胖。”
她是大学时代师生恋爱,闹革命结婚的。婚后却没安定几天,三天两头吵架。
“现在总算离婚了。”
与她多年不见,一碰面她就笑道:“我受不了他,太风流了,逼他签了字。”又笑笑,“所以如果有好的男生,给我介绍介绍。”
临走,要她的电话。
“还是原来的,我还是跟他住在一块儿,只是各住一间,他带谁来,我带谁去,谁也不管谁,很自由。”
看我十分惊讶的样子,她得意地晃晃头:
“我们现在是同居关系,各找各的机会,找到哪天,都死了心,发现新不如旧,就再结婚。”
几个纽约的朋友聚会。
“如果我儿子听我的,娶我看上得女孩子,我会叫他立刻结婚。”一个太太说,“否则,他就最好别结婚,先同居,十年之后再说。”
“笑死人了。”有人说她,“这是什么时代了,还要媒约之言,由你挑儿媳妇吗?凭什么你挑的比他挑的好,是他娶老婆,当然该用他的眼睛看。”
“你错了!”那太太居然眼一瞪,“我看的就比他看的准。你知道吗?我是用我四十多岁的眼睛看,他是用二十多岁的眼睛看。他看的是现在,我看的是未来,等他到四十岁,就知道我看的对了。”
“为什么?”
“因为那时候他也是用四十岁的眼睛看,跟我现在为他看的一样。”她越说越得意:
“年轻人哪,把欲摆在前面,想到那件事,什么缺点都看不到了,所以他们最好先同居;等个十年,两个人都三十多岁,情稳了、欲淡了,眼睛清楚了,在决定是不是结婚。”
他这几句话,让我一下子懂了。
想想那许多“不婚同居族”,他们只为省钱好办事吗?
不!他们是在等自己和对方更成熟,也等等看两个人会不会遇到更恰当的人。
如同我老母所说的,如果知道自己冲动,就最好买那可以退的东西,先回家用用看,不好就退。
至于那些同居之后结婚,离婚之后又同居的,也一样。他们是等自己老了、对方老了,心不再花哨了,再重新聚在一块儿。
已婚的人,心死了,可能离婚。
同居的人,心死了,不再向往外面的花花世界,反而可能回过头来,对那同居人说:
“好!我们可以结婚了!”
同居是什么?
同居是一种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