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闹不解决”背后的惰政与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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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闹不解决”背后的惰政与钝法 编辑:  日期:2010-11-22 14:27:00  点击: 43

2010年11月19日第129期  言论广角

因不满强制征田,浙江宁海县某镇16位村民称若在20日前不能解决问题,将“集体自杀”。近日,宁海当地官方解释,村民的这一做法是想借助网络影响力施压,引起社会关注。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协商,争取补偿往高标准靠拢(11月15日《东方早报》)。

“弱势心理蔓延”的问题最近正被热议,“弱势者”或“自以为弱势者”的范围正在加大,且弱势的程度在不断加深。强制征地拆迁,不少都形同掠夺,是对被拆迁者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摧残,所以该群体的心理挫败感和弱势感,非亲历者恐难尽知。而依历史的经验看,弱势者最后的武器,确实往往是摧残自己的肉身——反抗兼求解脱。

以“闹”的程度或事件的影响大小,决定解决的方式和力度,这至少是惰政的表现。权力行使应该规范,绝不该是自由伸缩的橡皮筋,然而“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展现出的却恰恰是权力的随意性。

这种现象,同时或也与“钝法”有一定关系。很多官民冲突中有一个共有特点,即往往看不到法律的影子。16位村民宁肯“集体死给你看”也不去寻求法律渠道的帮助,便很是耐人寻味:是法律意识差?还是觉得法律靠不住?抑或是司法部门提供不了有效的帮助?

无论如何,法律在“相约自杀”事件中如果缺席,是相当不正常的。而且,当村民到了要以“集体自杀”表达不满的程度,其中的是是非非亦非常需要一个第三方的裁决。此时的法律失语,或已不是一个“钝”字所能尽述。

【《检察日报》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