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与QQ之战的背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4:35:30

360与QQ之战的背后

时论酷评 2010-11-04 10:02:31 阅读760 评论11   字号: 订阅

杀毒软件360安全卫士和通讯软件腾讯QQ之间的争斗在昨晚愈演愈烈,QQ甚至摆出有你没我的架势,就是要和360死磕到底,昨晚发布消息后360与QQ已经不能同时存在。看热闹的用户一下惊慌失措,毕竟360和QQ覆盖率相当之高,用户这时才明白过来: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即使一直支持腾讯的用户,也大多倒戈相向认为腾讯此举过于野蛮。而腾讯之所以敢和360拼到底,所依靠的正是背后的数亿老用户,并且QQ已经不单是朋友间的交流平台,更涉及群组和庞大的关系网,逼迫之下用户大多也选择保留腾讯。腾讯为什么如此有底气?毫无疑问,这是垄断带来的弊端。于是疑问:反垄断法哪里去了?

     我国历经十多年方打磨出号称“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似乎立法如同虚设,出现这种尴尬局面,显而易见的原因有两条:一是相关行政部门未能依法履行自己的应尽职责,对此种职责,应由权力机关启动质询程序追究督促;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反垄断法》自身的不足。仅有八章五十七条的《反垄断法》,在立法原则上有些类似于1986年出台的《民法通则》。在“宜粗不宜细”的指导思想之下,条文中充斥着极具原则性的规定。

其实,就法律本身而言,应当是极其明确并具有实际操作性才利于颁布施行,法律语言含混不清以及缺乏操作性是所有法律的大忌,唯有在法律中对权利和责任有明确的表述,对相关施行的程序有细致周到的规定,才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保障法律的实施。

其实我国以往在立法中所主张的“宜粗不宜细”从来就不是立法技术所追求的效果,而是在缺乏经验并且备受当时理论绑缚之下的不得已选择,目的是从没有路的地方先走出一条路来,这条路虽或是羊肠小道,崎岖难行,但有总比没有好。

现在近三十年过去,中国的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法律条款粗疏不利施行的弊端已然充分展现,而国外先进经验的借鉴、自身经验的积累和思想的解放使我们完全可以在立法技术上站到一个全新的起点上,有条件追求法律概念上的精确、法律条款的周密、法律程序的完备。可是,垄断依旧没有得到解决,老百姓仍然逃不过被“鱼肉”的命运。

垄断的弊端多如牛毛,石油、通讯、水电等等,说提价就提价什么时候需要征求老百姓的同意,正如QQ,反正要QQ就不要360,用户能够轻易说不吗?但如果一早便有互相替代的工具,有竞争的对手,会出现老百姓最终受害的局面吗?随着社会的发展,垄断带来的祸害愈加明显,凡是有垄断存在,老百姓必定苦不堪言。所以,QQ就算赢得最后也不应该得意,因为QQ对用户如此的不厚道即使出发点是善意的,QQ声誉和形象因此也将受到无可挽回的负面影响。若不想再受任何垄断之苦,除了尽快扎实实施反垄断法、开放市场之外别无他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