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爆破技术在工程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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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22 来源:网络点击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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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量Q(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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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操作中为确保边坡不受到爆破震动的破坏,单响起爆最大药量不超过800kg。
2)、减振措施
为了确保被保护对象的安全,进一步减小爆破振动,采用以下减震措施:
⑴、采用多段微差起爆,分段越多,爆破振动越小,并严格控制单段起爆药量不超过允许值。
⑵、选取合理的微差起爆的间隔时间和起爆方案,保证爆破后的岩石能得到充分松动,消除夹制爆破的条件。
⑶、优化爆破参数,降低单位炸药耗量。
⑷、为降低爆破振动对边坡的影响,应用预裂爆破。
⑸、在露天深孔爆破中,防止采用过大的超深。过大的超深会增加爆破的振动。
⑹、采用爆破地震效应较小的爆破方式和方向。在深孔爆破中,最小抵抗线方向爆破地震效应最小,而与最小抵抗线相反方向,地震的强度最大,侧向地震强度居中。沿炮孔边线方向比垂直该连线方向的质点振度要小。
⑺、采用孔底空气填塞装药爆破新技术,降低炸药单耗,减小爆破振动效应。
⑻、对地下构筑物的爆破,在一侧或多侧挖防振沟,用来减弱地震波的传播,或采用预裂爆破降低地震地震影响,预裂孔宜比主炮孔深。
⑼、为减轻爆破振动对基岩的影响,一般可采取分层递减开挖厚度的方法:或预留厚度不小于20~30cm的保护层,最后用人工或风镐清除。
7、爆破飞石飞散距离验算
正常的台阶爆破,飞石距离一般不会太远。但是当填塞长度过小或最小抵抗线过大而形成爆破漏斗效应,以及岩石中含有软夹层时,个别飞石可能飞散很远。
瑞典德汤伲克研究基金会对露天矿台阶爆破的飞石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用下面的公式来估算台阶深孔爆破的飞石距离:
RF=(40/2.54)d     d=15.8m
式中:RF---飞石飞散距离, m
d---深孔直径,  cm
此公式中适用于炸药单耗量达到0.5kg/m3的爆破条件,由于在本设计中,省药单砂量未达到0.5kg/m3,所以用上述公式进行验算偏于安全。
对于浅眼爆破由于飞石产生机理较复杂,没有用于爆破设计的计算公式。所以再此不进行验算。
对于临近需要保护建筑物进行爆破时,如果爆破面积较小时,可以对爆破区域进行覆盖,以达到控制飞石的目的;如果爆破面积较大时,可以对需要保护的建筑物进行近体防护。
8、爆破空气冲击波的安全距离设计与核算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爆破空气冲击波的安全距离可按下式计算:
R=KQ1/2
式中:R--爆破空气冲击波的安全距离,(m)
K--与装药量条件和破坏程度的关的系数。对建筑物  K=1~2,防止空气冲击波对人身的危害时,K采用15,一般最少用5~10。
将Q=800kg,K=2代入上式得,R=56.6m
四、确保人身安全及杜绝爆破事故的安全措施
1、装药前的准备
1)、组织指挥系统:必须成立爆破工程指挥部,全面指挥和统筹安排大爆破的各项工作。
2)、深孔的验收:深孔的实测量最小抵抗线数值与设计数值不符或发现有新的地质构造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计算药量或调整装药结构。深孔装药量必须进行验收,验收的误差标准:孔深为±0.5m,露天孔距和排距为±0.3m。如发现孔深不够,孔数不足,堵孔和透孔,必须进行补钻、补孔、清孔和堵塞孔。
3)、检查与检测:采用电雷管起爆时,装药前应检测爆区内的杂散电流,杂散电流超过30mA时,应采取降低杂散电流强度的有效措施,或改用非电起爆系统。
2、装药与堵塞
1)、炸药的搬运:用人力搬运炸药时,每人每次搬运量不得超过一箱,搬运工人行进中,应保持1m以上的间距,上下坡时应保持5m的间距。起爆体、起爆药包或已接好的起爆雷管,只准爆破员携带运送。
2)、装药:深孔装药时,严禁将起爆药包或敏感度较高的炸药向下抛掷,起爆药包装入后,不准向下投掷炸药卷,装药若发生卡塞时,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铜质或金属长杆处理,但严禁强烈冲击炸药,照明线必须绝缘良好,灯泡应安装保护罩,与药堆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从运入带有电雷管的起爆药包或起爆体时开始,必须停电,采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的手电筒照明。
3)、堵塞时,禁止使用明火照明,不得将雷管的脚线、导爆索或导爆管拉得过紧和被堵塞物损坏,不准在起爆药包或起爆柱后面直接填入木楔。
3、起爆体加工与起爆网路
1)、起爆体加工与设置:加工起爆体必须在专门的场所进行,周围50m以外应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加工完的起爆体,应在其表面上标明药包的编号、雷管段别。起爆雷管应放在起爆体的中央。炸药、雷管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并作记录。
2)、敷设起爆网路:按药包编号重新检测导爆管,同一爆破网路的全部雷管必须为同厂同型号同批产品。网路联接必须按从工作面到起爆站方向顺序进行,并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连接,并有专人负责检查。在起爆命令下达前,起爆电源不得与主线联接。
4、警戒范围及警戒信号
1)、警戒范围:根据以上的爆破安全设计及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本路段的一般警戒距离为300m,对于特殊地段,可根据具体环境及爆破量进行调整。
2)、大爆破警戒信号:必须设在危险区的边界外,并设有明显的樗,警戒标志采用警戒牌、警示灯(夜间)、路障、警报器等视觉及音响和视觉信号,起爆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或看到。
5、爆破后的检查:
1)、等待时间:露天深孔大爆破后,至少要过15min,才允许专门训练的爆破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进行安全检查。
2)、爆破后检查:露天大爆破后重新开始工作前,应进行下列检查工作:
a、有无危石、滚石、边坡是否稳定,有无滑坡征兆;
b、爆堆是否稳定;
c、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是否超标;
d、有无盲炮
处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对于不防水的炸药可以用水冲洗炮眼,使炸药失效;
b、对于防水炸药可以用掏勺细心掏出填塞物,再装入起爆包将其引爆;
c、如果盲炮周围的岩石未发生松动,可以在距离盲炮30cm以外处,补打一个平行炮眼,重新装药爆破。该炮眼要比盲炮炮眼深。
d 、对于盲炮处理过程是产生的残余爆破器材必须回收,销毁。
6、爆炸物品的使用与管理安全措施
1)、保管爆破器材必须遵守的规定:
a、爆破器材仓库实行24小时专人看管制度。
b、保管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并持有公安机关培训合格证的爆破员担任。
c、爆破器材的收发严格实行登记制度。
d、必须做到物、卡一致。
e、严禁同室存放除爆破器材外的其它物品。
f、严格按照公安局规定的期限、品种和数量储放。
g、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爆破器材仓库。
2)、在装药过程中,作业地点放置爆破器材的规定
a、作业地点只准存放当班使用的爆破器材,不准超班领取;
b、不准边打眼边装炮;
c、药包应按编号放置,并有专人看管;
d、只允许装药人员领取起爆药包;
e、起爆药包应远离电源、水源;
3)、起爆药包加工的有关规定:
a、严禁在炸药库加工、制作起爆药包,加工地点应选在作业点附近宽阔安全场所
b、每天加工的药包不超过当天的使用量
c、药包加工人员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间距,在有隔离防护设施时不小于1.5m,无隔离防护时不小于3m。
d、加工起爆药包时,雷管和炸药应轻拿轻放,严禁弯折导爆管,不准打死结,拉拽导爆管,药包与雷管必须牢固固定,不能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