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无条件” 取消固话月租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6:38:21
已执行10年的21.6元固话月租费标准有望松动。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消协证实,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已对之前市消协的建议给予书面答复,并提出了两种固话基本月租费的调整方案:对通话量较多的用户,收取较高的固定费用,降低或免除每次通话的费用;对通话量较少的用户,执行略高的通话费,相应降低或免除基本月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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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固话月租费,舆论呼吁已经n年了。五年前,因为全国人大代表“取消固话月租费”的两会议案,人们曾经一度以为取消固话月租费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谁知,这一不变的收费项目一收又是五年!此番,取消固话月租费问题被再度提出,发改委虽然予以了比较正面的回应,却依然是“有条件”的“降低或免除”,而不是无条件的彻底取消。
收费方式可以灵活,却绝不会完全取消——从发改委提供的两个方案里,散发出的实际依旧是这个味道。最后的结果,很可能只是换汤不换药:月租费事实上依然被视作一项合法收费,只不过采取了更为隐形的收取方式而已。而真正意义上的取消固话月租费,应该是无条件的:因为收费不合理所以必须予以彻底取缔,而且不得以其他变相方式收取。
试问:固话月租费到底“租”的什么?电信部门的解释是:每条电话线都占用通话资源;即便不通话,也要占用设备资源,而且电话是针对一家一户的。可是,供水供电燃气热力等部门所面对的,难道又和电信部门有丝毫的区别?是否他们也可如法炮制,征收“用水月租费”、“用电月租费”呢?没听说哪一个餐厅的桌子椅子还要单独收费的,这样的荒诞收费逻辑根本无法自圆其说。
在固话月租费问题上,不应该偷换概念,更不应该回避问题实质。固话月租费到底合不合理,这是首先需要辩明的;然后,既然被证明不合理,那就应该无条件取消,而不是指导给电信企业两个方案供其变相收取。因为,需要发改委给出合法性判定的只是固话月租费本身,至于电信企业今后具体的收费方案,发改委其实根本不必去管。
须知,各自资产上千亿的国有电信巨头虽然合合分分,但他们永远都是“国”字打头的“兄弟”,而不存在真正自由竞争的市场,这也是固话月租费能够一收就是十年的根本原因所在。所以,这才特别需要价格主管部门出来保护消费者利益不受或少受垄断者的剥夺。针对固话月租费,我们需要的是价格主管部门给出一个该不该取消的明确态度,而不是“存在降价空间”那样模棱两可的评判话语,以及“提出两种调整方案”那样的越俎代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