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教导(参考经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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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婚姻的教导:参考答案:
一:婚姻的设立
婚姻是神所设立的。(创2:22/25)
神设立婚姻是: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一男一女。
二:婚姻的目的
神设立婚姻是:祝福人。(创1:28  神就赐福给他们……)
是满足人的需要:(创2:18  耶和华 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生活的需要
情感的需要
生理的需要:(林前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养育儿女的需要:
是荣耀神或彰显神的荣耀
是象征基督和教会:弗5:22/33
三:择偶的教导
旧约:必须以相同的信仰为前提:用律法的方式传达:
(申命记7:3 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7:4 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侍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地将你们灭绝。)
新约:也提到相同信仰的重要性:(林后6:14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
圣经在具体的择偶上,只提供信仰方面的原则性的教导。具体的方面并未详细提及。不过,现实当中许多人会非常迫切想知道,具体哪一位是主为自己预备的配偶。这需要个人和主的关系建立在亲密中,寻求主的引导和带领。
四:未婚时的相处
持守圣洁,尊重婚姻,不要未婚同居,轻易同居。(来13:4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审判。)未婚同居,导致堕胎,又导致许多分手之后,带给双方心灵和身体极大的伤害。所以成为恋人而未有婚姻时,要有情而无性。
(以下几题,请参考下面的答题内容)
五:离婚的问题
六:婚姻的相处
七:面对一方未信的相处
八:婚姻中夫妻的关系
九:维持婚姻的关键
十:婚姻的警告
---以下是几位答题的肢体所查考的,非常不错。可以给予我们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以及教导当中,提供参考:
一:
六,婚姻的相处,(1)不信的妻子或丈夫的婚姻相处。           经文:林前:7:12---16
(2)是永远的约 。                                     经文:太:19:6
(3)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                        经文  玛:2:15---16
(4)以爱和顺服为基础。                                经文:弗5:21---23
七,维持婚姻的关键:
(1)有爱情的维系“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爱情众水不能熄灭。”
经文:创:29:10---11    歌:8:6---7
(2)彼此顺服。             经文:弗:5:21---22
(3)彼此饶恕。             经文:太:6:12—14  (约瑟饶恕)创:45:8---15
(4)彼此相爱。             经文:约:13:34---35
八,婚姻中夫妻的关系:
丈夫:(1)爱妻子。(以撒)            经文:弗:5:25---33
(2)不可休妻。     经文:太19:3---9
(3)忠贞不移。         经文:玛:2:14---15
(4)知足。             经文:箴:5:18---19
(5)教妻学道。         经文:林前:14:34---35
(6)敬重妻子。         经文:彼前:3:7
(7)同商共谋。         经文:创:31:4---16
(8)看顾妻子。         经文:提前:5:8
(9) 管辖妻子。          经文:创:3:16
妻子:(1)顺服丈夫。         经文:彼前:3:5---6
(2)敬重丈夫。         经文:弗:5:33
(3)爱丈夫。           经文:多:2:4
(4)向丈夫学习。       经文:林前:14:34---35
(5)辅助丈夫。         经文:箴:31:11---12
(6) 守贞洁。            经文:多:2:5
(7)治理家务。         经文:提前:5:14
九,婚姻的警告:(1)不可再嫁娶。主吩咐“妻子不可离开丈夫------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经文:林前:7:10---11 (2)不可犯奸淫。 经文:太:5:23  (3)近亲不可通婚。经文:利:18:6---18  (4)不可与非信徒结合。  经文:林前:7:39
(答题:pyshuqian  选择其中最佳的部份)
二:
择偶的教导: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到了结婚年龄,考虑大事不要耽误时间。靠上帝的预备和自己的寻求与努力。
1必须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哥林多后书6:14)
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呢? (阿摩司书3:3)
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侍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地将你们灭绝。(申命记7:3—4)
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命记7:6)
2必须仰望神的指引与带领。
你求告我,我就应允你,并将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难的事指示你。(耶利米书33:3)
亚伯拉罕差遣仆人去给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祷告出去,祷告回来,得着了主人兄弟的孙女利百加。(创世记24章)
房屋钱财是祖宗所遗留的,惟有贤慧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箴言19:14)
3有一个共同的目标。
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立比书3:13—14)
未婚时的相处:
婚前不要有性行为,保守自己和对方身心灵的纯洁和圣洁,保持贞洁。
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帖撒罗尼迦前书4:4—5)
离婚的问题:
圣经里的婚姻观,不许基督徒离婚。不得已时,可以离婚。
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太福音19:4—6)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31—32)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哥林多前书7:15)
耶稣对他们说:“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马可福音10:11—12)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哥林多前书7:10—11)
婚姻的相处:
爱护对方,同心同行,坦诚地沟通。
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哥林多前书11:3)
丈夫当用合宜之份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哥林多前书7:3—5)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她们。(歌罗西书3:19)
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玛拉基书2:15—16)
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提摩太前书2:12)
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因为古时仰赖神的圣洁妇人,正是以此为妆饰,顺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你们若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儿了。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彼得前书3:4—7)
智慧妇人建立家室,愚妄妇人亲手拆毁。 (箴言14:1)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语暴戾,触动怒气。(箴言15:1)
少有财宝,敬畏耶和华,强如多有财宝,烦乱不安。吃素菜,彼此相爱,强如吃肥牛,彼此相恨。(箴言15:16—17)
生死在舌头的权下,喜爱它的,必吃它所结的果子。(箴言18:21)
“……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事奉耶和华。”(约书亚记24:15)
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1)
面对一方未信的相处:
自身生命被改变,无论对方如何,以神的标准待对方,为对方恒切祷告,适时传福音,二人共同追求爱主。接纳夫妻关系中可能的冲突,培养谦卑,多加包容,停止破坏,决心建立,预防胜于治疗,建立共同的目标和兴趣。
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哥林多前书7:12—14)
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哥林多前书7:16)
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这正是因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彼得前书3:1—2)
婚姻中夫妻的关系:
患难与共,终生相守。
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以弗所书5:21—25)
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以弗所书5:28)
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以弗所书5:31—33)
维持婚姻的关键:
舍己,有爱心。
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翰一书4:8)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哥林多前书13:4—8)
惟有爱心能造就人。(哥林多前书8:1)
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以弗所书4:2)
婚姻的警告: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希伯来书13:4)
(答题:qqqzhh22)
三:
三、择偶的教导:要选择敬畏耶和华有才德的人为伴侣
经文:箴言31:10-12才德的妇人,谁能得着呢,他的价值胜过珍珠。他丈夫心里倚靠他,必不缺少利益。他一生使丈夫有益无损。31:30 艳丽是虚假的。美容是虚浮的。惟敬畏耶和华的妇女,必得称赞。
四、未婚时的相处:男女之间不要亲近,更不要做淫乱的事。
经文:林前7:1论到你们信上所题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
太1:18-19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他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1:19他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的羞辱他,想暗暗的把他休了。
九、维持婚姻的关键:爱
经文:林前13:4-8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十、婚姻的警告:不可行诡诈、强暴。
经文:玛2:14-16 你们还说,这是为什么呢。因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她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虽然神有灵的能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么。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答题:0632.4747886  节选)
四:
4、未婚时的相处:
(1)婚姻是神设立的,因而是神圣,只有成为夫妻后才能行婚姻的事,否则就是犯罪。
(2)未婚时的相处是一个相互了解的过程,从相识到相知的过程,可能成为夫妻,也可能成不了夫妻。即是情投意合也不可同居。
(3)未婚相处“愿女人廉耻、自守”(提前2:9),男人也应自重。
(4)未婚同房,得罪神的行为,意外怀孕,也会给身心造成创伤,人流更是一种犯罪。(出20:13)
5、离婚的问题:
(1)原则上不可离婚,因为“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耶稣在马太福音19章9节中告诉我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2)“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林前7:10-11)。
(3)可以离婚,第一种情况是因对方犯淫乱,上面说到“若不是”,由此可推导出“若是”因淫乱的是可以离婚的;第二种情况是由于信仰上的分歧,林前7章15节保罗说“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
6、婚姻的相处:
(1)妻子当顺服、敬重丈夫,丈夫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弗5:22-33)。
(2)“丈夫当用合宜的份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林前7:3-5)
(3)“作丈夫的要与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彼前3:7)。
(4)女人行经未洁净时不可与她同房(利20:18)
9、维持婚姻的关键:
丈夫爱妻子,妻子顺服丈夫,夫妻都不可有婚外情,婚外恋,更不可保养二奶,夫与妻都不可对对方有隐私,一切都应该是赤(身)露(体)敞开的。(创2:24-25)
10、婚姻的警告:
(1)不可奸淫(创20:14);
(2)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创20:17);
(3)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包括母亲,继母,姐妹,异母同父或异父同母姐妹,孙女外孙女,姑母,姨母,伯叔母,儿媳,弟兄妻子;
(4)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又露她女儿、孙女、外孙女下体;
(5)你妻子还在不可另娶;
(6)不可男人与男人苟合;不可与兽淫合(利18:6-23)。
(答题:sx w )
感谢本次参与答题查考的几位弟兄姊妹:pyshuqian、qqqzhh22、cwqzjyb、0632.4747886、sx w。本次几位的答题都比较好,我们选择其中的一部份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