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北部湾划界问题与中越关系现状(转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5 15:06:49
『国际观察』 [国际关系]北部湾划界问题与中越关系现状(转载)
作者:wsfdr280590  发表日期:2009-5-16 23:10:00
北部湾划界问题与中越关系现状
历史遗留 长期混沌
北部湾旧称东京湾,东临琼、粤,北抵桂南,西达越南,总面积约12.93万平方公里,不但是中国通往东南亚的海上交通要冲,且是南海传统渔场和油气资源丰富地区。
由于中越两国山水相连,又有历史遗留下的藩属关系,因此在清末以前,北部湾无所谓划界问题,中越两国的渔船均可自由作业于北部湾整个海域。
1894-1895年,中法战争爆发,中国虽然在战场上获得胜利,但由于清廷畏懦,“不败而败”,承认了法国对越南的“保护”,于1887年,和法国签署了《中法续议界务专条》,划分了两国陆地边界。
然而该条约只划分了北部湾岛屿的归属,却未划分北部湾海域的归属。
这是因为当时中方主持勘界、条约事务的两江总督张之洞、广西勘界事务大臣鸿胪寺卿邓承修认为,越南在历史上水师便十分孱弱,从来没有实际控制过北部湾,且中国以往和外国签署的类似不平等条约,也只划分陆地、未划分海洋归属,因此“海界只可指明近岸有岛洋面,与岛外大洋无涉,缘大海广阔,向非越所能有。若明以属越,浑言某处以南或以西,则法将广占洋面,梗多害巨,宜加限制,约明与划分近岸有洲岛处,其大海仍旧,免致影射多占”(张之洞给邓承修的指示),显然,中方觉得如果在条约中明确划分海域归属,将导致法方“广占洋面”,侵害中国的利益(当时主要考虑的是渔业利益)。
在此精神主导下,最终条约中未涉及海域,只在第三款提到海中岛屿划分如下:
“至于海中各岛,照两国勘界大臣所划红线,向南接划,此线正过茶古社东边山头,即以该线为界(茶古社汉名万注,在芒街以南竹山西南),该线以东,海中各岛归中国,该线以西,海中九头山(越名格多)及各小岛归越南”。
这条“红线”,即俗称的“茶古线”,载于该条约第二款,系“巴黎子午线东经105°43′”,即格林尼治子午线东经108°03′13″。从条约全文可以看出,这条线仅仅用于标明岛屿归属,并不涉及领海划分问题。
如今通行的国际领海标准为12海里,但当时的领海标准系以岸炮最大射程划定,通常为3海里,法国则使用4海里标准,显然,中法双方不可能仅凭一纸条约,就将按当时标准大部分属于公海的北部湾分割。
耐人寻味的是,对于这条线不涉及北部湾海域归属,法方比中方更强调、更执着,甚至在1933年9月27日专门照会中国驻法公使馆重申此原则。因为这条“茶古线”如果不规定极限而任意延伸,则中方完全可借此认定南海中许多现属越南的岛屿,甚至“越南本陆之大部”属于中国,自然是法方所不能堪的,因此法方和中方一致认定,这条线只适用于北越的芒街区,系“划分芒街区域之中越界线”。
在当时中法双方看来,这样的结果无疑是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法方凭借优势海军,可以利用北部湾“公海”获得更广泛活动范围;中方则可利用此条件,在北部湾大部分海域捕鱼。但双方都没想到的是,这一“模糊处理”在近100年后,却引发了中越两国漫长的北部湾海域划界纠纷。
分歧的由来与越方立场
1973年12月26日,当时的北越政府因与意大利公司签署北部湾石油开发协议,苦于海域划界未定,建议和中国进行海域划界谈判,1974年1月18日,中方答复同意谈判,但要求双方均不得在北部湾中心107°-108°E,18°-20°N的一个长方形区域内进行勘探活动,亦不准任何第三国在湾内进行勘探。北越接受这些条件,暂停与意大利、日本、法国石油公司进行勘探谈判。
1974年双方开始首次谈判,但无果而终,1977-1978年的第二次谈判因两国关系已趋紧张而破裂,1992年中越关系正常化,谈判重开,至2000年,9年间双方共举行了7轮政府级谈判、3次政府代表团团长会晤、18轮联合工作组会谈及多轮的专家组会谈,平均每年举行5轮各种谈判或会谈,最终达成协议,整个北部湾海域划界谈判历时长达27年。
之所以如此艰难,除了两国关系的冷暖变化外,主要是双方对“茶古线”认识分歧。
越方认为,“茶古线”是适用于整个北部湾海域划分的界线,因此北部湾海域应以此线为划分标准,这是因为该线距离越南海岸有130海里之遥,而距离中国海南岛最近之处仅30海里,如果依此为界,则北部湾2/3海域将属越南所有;中方则根据《中法续议界务专条》相关条款,认定“茶古线”仅是“划分芒街区域之中越界线”,不应凭此划定北部湾海域归属。
在北部湾中线略偏越南一侧,有一座面积1.6平方公里的白龙尾岛,越方坚持认为该岛属越南领土,并希望以该岛为基线划分北部湾海域,如果此条成立,则越南可平空多得1700多平方海里的海区;中方则认为,即使白龙尾岛属于越南,按照国际惯例,也不一定能作为划分争议海域的基点,否则对中方不公平。
此外便是白龙尾岛的争议了。
白龙尾岛其实在历史上有两处。中法勘界时提及的“白龙尾岛”,即今天广西东兴市江平镇的万尾、山心、巫头三岛,原为越南飞地,根据《中法续议界务专条》划归中国,现因填海造堤,已与大陆连为一体,其归属中国早无异议。另一处“白龙尾岛”古称浮水洲,中国曾命名为夜莺岛,俗称海宝岛,坐落于北纬20’01’,东经107’42’,西北距越南海防港,东南距海南八所港均为70海里,可以说正好位于北部湾中线上。
白龙尾岛上原有居民,大多是从中国海南岛迁居至此,岛上有浮水洲、公司两个村,最多时有130多户人家。中法勘界条约并未涉及此岛归属,但1937年,法军单方面占据此岛,并赋予“白龙尾岛”的名称。1949-1950年,广西、海南解放,一些国军残部逃到岛上;1954年,法国和北越达成以北纬17度线划界协议,从白龙尾岛撤逃,岛上国军也被迫随之逃遁,1955年7月,解放军在岛上登陆,设立了区级的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儋县人民政府浮水洲办事处,并建立中共儋县委员会浮水洲工作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军分区浮水洲守备大队。
不久越南战争爆发,中国决定援越抗美,为增加海防与河内的防空预警时间,越越南要求在白龙尾岛设立雷达站、防空基地和通讯站,而倘该岛仍是中国领土,则在外交上多有不便,因此1957年3月,中方决定将白龙尾岛移交越南,并迁走了岛上全部居民。
越方认为,白龙尾岛系“中国代为解放的越南领土”,而中方则认为该岛居民大多为中国人且几乎都是汉族,传统上应属中国所有,双方对于该岛是否应作为北部湾划界基点、领海和专属经济区范畴等,也存在争议。
最终的条约和划界方案
2000年12月25日,中越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2004年6月30日生效,北部湾海域划分问题最终定案。
根据划界协定,中越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分界线共由21个坐标点相续连接而成,北自中越界河北仑河的入海口,南至北部湾的南口,全长约500公里。
协议基本采纳了中方提出的两国在北部湾总体政治地理形势大体平衡的观点,按照越南外长阮颐年提供的材料,最终中越各得北部湾面积的46.77%和53.23%,越方未再坚持以白龙尾岛等岛屿为基点,最终白龙尾岛只享有12海里周边领海和3海里专属经济区,而另一座离越南陆地13海里、属于越南的昏果岛,则在划定大陆架、专属经济区时只享有50%效力。
协议划定了时效15年的跨界共同渔区,面积为3万多平方海里;规定双方均有权在各自的大陆架上自行勘探开采油气或矿产资源。但对于尚未探明的跨界单一油气地质构造或跨界矿藏,参照各国的划界条约和实践,双方约定应就此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开采的协议。
2004年 8月3日,中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海洋处处长萧建国在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时指出,“此次的划界只是对海域的划分,并没有涉及到岛屿主权的问题”,但同年6月30日《渔业合作协议》生效时已明确规定,中方渔船一律禁止进入距白龙尾岛15海里范围内的水域,稍后有关部门、专家也证实,白龙尾岛根据协议,已在上世纪50年代归越南管理。
北部湾划界余波与中越关系新动向
2009年4月16日,越南官方报纸《青年报》一则消息,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消息称,越南官方日前已将《旅游报》勒令停刊,理由是“信息不实”、“严重违反《新闻法》”,和“引发中越仇恨”、“在中越人民之间煽动暴力”。
虽然语焉不详,但分析家指出,《旅游报》在农历新年连续刊发了几篇反华文章,在文章中对此前一系列反华群众活动表示支持,称之为“纯粹的爱国主义精神”。
这些活动都有哪些表现?
2007年12月,中国传出设立管辖南海诸岛的三沙市,引发了一些自称学生的越南青年在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外的示威抗议,且“表现情绪激动”,此后,类似活动在河内、胡志明市等地先后发生多次。2008年北京奥运开幕前夕,越南部分网民发起抵制,奥运圣火接力经过胡志明市时,也遇到了冲击和示威等意外事件。
这些反华活动生成的原因很多,如西沙、南沙争端,中国产品冲击越南市场等问题,越南民间认为越南政府对华“态度软弱”、“让步太多”,在和中国交往中吃了亏。
北部湾划界问题也是其中一项。由于长期以来越南单方面的宣传,“茶古线”在越南被认为是两国海域天经地义的界线,而白龙尾岛更“自古就是越南领土”,照此标准,“越南海域”“丧失”了近1/6,而白龙尾岛虽然归了越南,专属经济区却被压缩到只有3海里,在部分偏激的越南人看来,这是“丧权辱国”、“不能接受”的。
然而让步和妥协原本就是互相的。为达成双边协议,中方默认了越方对白龙尾岛的主权,并放弃了自古相沿的、近一半北部湾海域的捕鱼权,广东、广西两省区几十万渔民,数千条渔船被迫另谋生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同样巨大,越南方面某些人的偏激言行,只能徒然增加两国的摩擦与仇恨。据报道,由于气氛紧张,许多原拟投资参与北部湾油气开发的跨国油企选择了观望与退缩,这显然对两国都不利。
越南政府之所以对反华言行加以控制、制裁,是在全面权衡中越关系价值的基础上,所作的判断和决定。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8年中国对越南进出口额194.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8%,其中中国出口151.2亿美元,增长27.2%;进口43.4亿美元,增长34.6% ;截至2008年底,中国企业累计在越南签订承包工程合同额105.9亿美元,完成营业额50.1亿美元。其中2008年新签合同额30.1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9.2亿美元;
截至2008年底,中国企业累计在越实际投资(非金融类)5.9亿美元,其中2008年新增实际投资2亿美元;中海油还与越南石油总公司于2005年10月达成共同开发北部湾油气资源的双边协定。可以说,越南经济对中国的依赖程度已深,且越来越深,而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越南金融、经济受到严重冲击,此时此刻,保持和发展与中国的良好关系,对越南政府是有利的。
不仅如此,当年由于和中国交恶,越南不得不在中越边境屯驻重兵,并竭尽国力发展军备,导致昔日的“东南亚米仓”和富庶之国,变得民不聊生,百业凋敝,抚今追昔,越南政府自不愿“再回到从前”,尽可能控制“煽动中越仇恨”的极端言行,以竭力维护中越良好关系,就成为其重点考虑的问题。给民间存在的激进反华情绪降温,乃至处理、关闭《青年报》等过火传媒,也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
事实上不仅是《青年报》,越南在稍早时对互联网上的反华过激言论也进行了控制。在历次反华群众活动中,互联网和短信对扩散激进情绪、相互串联协调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控制的矛头首先指向了这些领域。
但这并不意味着越南政府在涉及包括北部湾海域在内、任何主权问题上软化立场。就在对互联网上、媒体上“煽动中越仇恨”的极端言行加以控制同时,越南军方却大张旗鼓地增购先进海、空装备,加强南海侵占岛礁防务,越方渔船也在当局默许下继续侵夺北部湾中方一侧的渔业资源。4月25日,越南政府公然举行仪式,任命一位管辖西沙群岛的“地区人民委员会主席”,此时上距中国从南越手中收复西沙群岛,已有35年之遥。
由此可见,越南政府尽管出于政治、经济等多方面考虑,希望和中国改善和发展关系,但这个“改善和发展”是建立在不涉及其主权和领土(领海)“底线”基础上的,其对国内反华激进言行的控制,与其说是打击、禁止,毋宁说是希望将这种情绪和活动,约束在一个既能让中国和国际社会听见声音、又不至引发严重后果的“可控”状态内。
(转自<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