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起筆寫古典詩(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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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春(2010-11-15)
在講究律句的近體詩中中,句尾「仄平仄」三音也是不合聲調的。然而這三音大約是兩個來歷,如逢拗救,並不為過。
一個來歷是原本在平起出句中,有「平平仄仄平平仄」一式,其相對的落句句式為「仄仄平平仄仄平」。倘或出句末三字變成「仄平仄」──也就是說出句第五字由平改仄、「拗」成了「平平仄仄仄平仄」的句式話,那麼相應的落句一定得用第五字轉平以救,這樣一來,落句的句式就變成了「仄仄平平平仄平」。
這個聲調的運用,李太白、老杜、蘇東坡詩都有名句為例,前者如〈黃鶴樓送孟浩然之廣陵〉之:「孤帆遠影碧空盡,唯見長江天際流。」杜甫的〈蜀相〉也是如此:「映階碧草自春色,隔葉黃鸝空好音。」蘇東坡〈龜山〉:「客行萬里半天下,僧臥一庵初白頭。」
在蘇東坡的這個例句裡面,還隱藏著一字雙救的玄機。
所謂「一字雙救」就是說律句「仄仄平平仄仄平」因上句第五字用拗而不得不轉平以救之的同時,也可以同時(順便)發揮救本句之孤平的功能。問題是:本句並沒有孤平現象發生時,談何救孤平呢?不!前面括弧之中不是說「順便」嗎?正因此句第五字可以轉平救上句,所以詩人常會在本句中走一步漂亮的險棋:故意讓這原本應該規規矩矩寫成「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式非但在第五字上轉平,還另外在第三字上轉仄。
講到這裡,岔出去再說一次:倘或這落句的第五字不轉平,就成為近體律絕中的一個最大的毛病:孤平。無論是「平仄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平」,都算孤平──無論五七言,但凡為韻句,掐頭去尾(首字及末字不論),若有兩仄夾一平者,即為孤平,在講究聲調的近體律句中,這是不容許的。
像前舉「客行萬里半天下,僧臥一庵初白頭。」就是這樣一種「一字雙救」的例子。「初」字轉平,不但救了上句「仄平仄」的拗,也救了本句的孤平。他例如趙嘏的〈長安秋望〉:「殘星幾點雁橫塞,長笛一聲人倚樓。」也是著名的例子。
「仄平仄」這種聲調之所以會出現的另一個來歷是原本在仄起出句中,有「仄仄平平平仄仄」一式,在這裡,如果拗了第六個字,必須將第五字轉仄,成為本句自救的一例;如此一來,此句的聲調自然就變成「仄仄平平仄平仄」了。比方說老杜的〈詠懷古跡五首之四〉:「蜀主窺吳幸三峽,崩年亦在永安宮。」、蘇東坡的〈竹閣〉:「欲把新詩問遺像,病維磨詰更無言。」
總之,「仄平仄」雖非律句,但是出現在近體律絕之中的情形並不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