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以什么理由参与彭州“散步”(南方周末 2008-5-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0:58:50
【公民巡视】以什么理由参与彭州“散步”
作者: 长平 发自 2008-04-30 20:05:00 来源:
一个人完全可以在参加完反CNN的游行之后,立刻加入到反环境污染的抗议队伍中来,反之亦然。之所以会出现争议、嘲讽和反对,是因为有人把爱国主义空洞化了,变成了口号和标签,甚至变成了野蛮行为的庇护伞。
继厦门和上海的“散步”行动之后,这几天成都也在抗议一起大型污染项目。80万吨/年乙烯项目和1000万吨/年炼油厂项目的浩大工程已在成都北面的彭州开工,但大多数成都人都没有看见过任何公示,也没有听说过什么听证会,他们中的一些人为可能产生的污染所震惊,通过网络和手机短信组织抗议。跟厦门和上海不同的是,这次事件中,“把爱国热情落实到具体行动”、“爱家乡才能爱国家”等成为动员的口号。
世界上并没有抽象的国家,每一个国家都由一块块土地和一个个国民组成;世界上也没有抽象的权利,每一项权利都只能落实到个体的人身上。因此,“爱家”和“爱国”并没有矛盾,所谓“小家”与“大家”、“大权利”与“小权利”、“大民主”与“小民主”、“大自由”与“小自由”之间,只是互相依存的关系,而不是非此即彼,也没有孰先孰后。从道理上说,一个人完全可以在参加完反CNN的游行之后,立刻加入到反环境污染的抗议队伍中来,反之亦然。之所以会出现争议、嘲讽和反对,是因为有人把爱国主义空洞化了,变成了口号和标签,甚至变成了野蛮行为的庇护伞。
问题出在,一个朋友站出来说,我不是成都人,我只是看不下去,才做了现在做的事情——事实上,她比大多数成都人都做得更多。显然,爱家乡这个观念被强化之后,给“不是成都人”的参与者带来一定的困扰。就像那些手执五星红旗、出现在华人游行队伍中的法国人和美国人一样,如果认同每个人都必须无条件热爱自己的祖国,那么他们何以自处?我们可以称他们为“外国朋友”,他们自己的同胞呢?要解决这个困扰,就必须承认,除了爱国爱家乡的情感,还有对于社会规范的认同,而且后者更加重要。在这个规范认同中,CNN歪曲报道了,谁都可以抗议;彭州石化工程没有充分公示和听证,谁都可以抗议。
哈贝马斯说过,21世纪的人类应该从民族国家走向宪政国家。我赞同他的这个理念,但是也看到民族国家仍然是一个普遍的事实,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是一种可以理解也难以摆脱的普遍的情感状态,而且在大多数时候,它们可以激发出一种美好的乃至崇高的情感体验。四川大学吴兴明教授总结哈贝马斯研究批判理论的两大要点,一是不能以历史事实来否认法理逻辑,二是不能以审美价值来取代社会规范。发现历史上或现实中有恃强凌弱的现象就认为根本没有什么正义,不能满足自己的美好想象就通通予以排斥,正是我们面临的思想错位。我以此来理解爱国(爱家乡)主义和民族主义,认为它们既是一种历史事实,也是一种审美价值(情感体验),而在公共事务中,更多地应该从社会规范的要求出发,比如新闻报道应该客观公正,大型污染项目应该充分论证。
厦门和上海的“散步”行为发生之时,正值民众的维权意识高涨,并没有什么思想困惑,这是因为权利观念正是来自社会规范意识。所以我劝成都的朋友,除了美好的家乡感情之外,更多地以维权意识参与彭州事件。不管你的家乡在哪里,只要你身处成都,你的权利已然遭到侵犯,你就有抗议的理由;那些置身事外的人们,出于对社会规范意识(维权观念)的肯定,也有充分的理由支持他们。
(作者为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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