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理: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能各自设限(新京报 20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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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能各自设限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5-6 7:47:52 · 来源: 新京报

要保证该条例实施的刚性,就必须严格监督各部门依法行政,不得各行其是,各自设限,从而避免条例成为一纸空文,真正让人们看到决策走向科学、民主,看到政府部门充分尊重民意,愿意接受监督。
5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教育部于当天公开了其制定的《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该办法“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对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将不予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见,如果仅从字面上理解,那么,将“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纳入不公开范围,就有对信息公开重新设限之嫌。
事实上,及时公布“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恰恰是政府信息公开必不可少的内容。“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不公开,意味着公民无法在决策中发表意见,只能被动接受决策的结果,也使得决策因缺乏充分论证,无法吸收各方的智慧,而可能出现疏漏。
近年来,无论是全国、地方“两会”,还是处理重大事故,都逐渐做到让“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更透明。比如,全国“两会”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有关部委负责人回答记者的提问,以及媒体报道政府有关部门对人大代表的议案、政协委员的提案进行的回复,就是发布诸多正在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还比如,有的地方“两会”提供旁听席,市民可以申请旁听。这种旁听,也是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的方式。另外,一些事关民生大计的重大决策,现在也逐渐引入听证程序。去年,调整法定假日的初步方案,报批前就在门户网站上展开调查,这体现了决策对民意的尊重。而就在昨天,消防法修订草案也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以便更好地修改、完善这部法律草案。
再比如,对突发重大事故,如果按照“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不公开的做法,那么,公众将无法知晓相关的真实情况。显然,这不但不利于事故处理,反而会使谣言四起。前不久,胶济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在事故当天,新华社滚动式的“瞬时播报”,不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也迅速止住了网络谣言。
同样,如果按照“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不公开的思维,那么,干部选聘中对候选人、任职人选的公示也不可取,因为这也正在审议与处理之中。但没有任命过程中对候选人的公示、任职人选的公示,所有的关于人事任命的监督都成为形式。好在这一制度在很多地方都已经实施,正因为如此,最近本溪团市委领导的选拔中的猫腻被曝光,本溪市委决定选拔结果无效。
诸多事实表明,不公开“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不符。而要保证该条例实施的刚性,就必须严格监督各部门依法行政,不得各行其是,各自设限,避免把“例外”常态化,从而使条例成为一纸空文。
□蒋理(上海 学者)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guanchajia/2008/05-06/018@074752.htm
信息公开首日无申请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5-5 7:44:24 · 来源: 新京报


昨日,一名工作人员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接听咨询电话。本报记者 薛珺 摄
本报讯 (记者吴狄)昨天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开始授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51名市民前来“造访”。据工作人员介绍,51名市民查询的都是政府已主动公开的信息,因此,“没有人正式申请政府公开信息”。
十余工作人员接待市民
昨天,记者来到位于中环广场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300多平方米的空间里,设置了咨询台、坐椅等候区、业务受理区、电脑查阅区以及文件查阅区等,已经有市民用电脑查阅相关政府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的信息。其实已经有很多政府信息以电子文本形式都公布在网上了。”工作人员介绍,文件查阅区,收录了市政府以及各委办局自2008年1月到3月的规范性文件。而业务受理区开设了四个窗口,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据介绍,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目前有十几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来访市民。
三处可受理政府信息公开
据大厅工作人员介绍,截至下午下班时间,昨天共有51名市民“造访”了市政府的信息公开大厅。
“以咨询者居多。还有部分申请者,他们需要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所以他们就现场进行了查阅。所以第一天,没有人正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据介绍,昨天“造访”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的市民,大部分咨询内容都是和自身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如拆迁落实政策等。
下午3点多,一对姓蒋的老夫妇走进大厅,咨询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保资金是否能够申请公开。经过工作人员解答,最终蒋先生得知,需到其所在的石景山区办理申请。
另据了解,市政府信息公开受理除了位于中环广场的信息公开大厅,同时在丰台区蒲黄榆路42号的北京市档案馆、东三环南路88号的首都图书馆可同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调查
信息公开电话多数有人值守
本报讯  (记者崔木杨 雷娜)昨日是“五一”后第一个工作日,也是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公布办理电话的首个工作日。记者拨打该市60余部受理电话,发现多数电话旁均有人值守,也有少部分电话在接入语音系统后,长时间无人接听。
昨天下午4点半,记者以市民身份拨打了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电话,一工作人员接通电话后让记者“稍等”。1分多钟后,该工作人员再次接起电话,询问记者想要咨询的内容。当记者提出想了解“5·3”海淀知春路沃尔玛超市的劫持案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不在政府公开信息的范围内。
16时40分,记者拨打了市药品监督局的电话。该电话一直处于电脑值班的状态,并不提供人工服务。与之类似的情况还有北京市监察局的电话,从16时38分至17时10分之间,该系统始终处于线路忙的状态。
「教育部」调查中信息不予公开
本报讯(记者杨华云)教育部昨日公开了其制定的《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该办法“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对于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将不予公开。
该办法明确四类信息不予公开,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三类均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的,值得注意的是,该办法将“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亦纳入不公开范围。
此外,教育部亦明确,如果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卫生部」改版官网公开信息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同日(5月1日),卫生部官方网站(www.moh.gov.cn)升级改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专栏,置于网站首页右上角的明显位置。
卫生部新闻办工作人员介绍,2008年5月1日起,卫生部将在卫生部网站上启用“卫生部信息公开”子站,并动态编制《卫生部信息公开目录》。从2009年起,每年1月以《卫生部公报》增刊形式印制上一年度《卫生部信息公开目录》。
对于公众需广泛知晓和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卫生部新闻办表示,会将保密内容予以删除,经法定程序解密后再予以公开。
「工商总局」将设政务公开办公室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对于新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人士昨日下午表示,工商总局即将设立专门的政务公开办公室,在服务大厅里由专人来受理社会公众的申请查询,同时也负责对网站内容进行信息公开。
此前,工商总局官方网站里已设置有“政务公开”一栏。“以后随着不断完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网上、服务大厅,都能进行申请,查看想要了解的信息”。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beijing/2008/05-05/018@0744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