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禁医院统计用药量 受贿医生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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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7日 07:00:59  来源: 人民日报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人民日报:回扣现象屡禁不止 根源在于制度
2010年11月17日 07:31:29  来源: 人民日报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这两天,浙江杭州某网友发帖,曝光杭州多家医院数十名医生收受回扣。一时,杭州“医药回扣门”激起轩然大波。
此次“回扣门”不是一个孤立事件,而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药品回扣的产生,有着深层次的制度根源。
中国是世界上不合理用药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药品回扣泛滥。近年来,卫生部出台了一系列治理药品回扣的措施,但回扣之风依然屡禁不止。如果少数医生收回扣,可能是道德问题;如果收回扣成了行业“潜规则”,就应该从制度上反思了。
第一,医生的劳务技术价值长期偏低,医生不能通过“阳光收入”实现自我价值。由于劳务技术定价远远低于成本,违背了价值规律,导致很多医生开“大处方”,从药品回扣中进行补偿。因此,看病贵主要体现在药价贵、耗材贵上。
第二,政府在治理药品回扣问题上惩罚力度不够。很少有人因收回扣被吊销执业医师资格,一些医生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难点和重点,而能否根治药品回扣问题,关系到医改的成败,群众对此寄予很高的期望。因此,治理药品回扣不能搞“一阵风”,而必须对症下药,从制度建设入手,先疏后堵,这样才能解决深层次问题。
所谓“疏”,就是提高医生的劳务技术价值,让医生获得较高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医生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实现患者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多赢”。
所谓“堵”,就是建立治理回扣的“高压线”制度,在确保医务人员获得合理收入的前提下,依法严惩收受药品回扣行为,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如果只堵不疏,或者只疏不堵,都难以根治药品回扣现象。
(本报记者 白剑峰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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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禁医院统计用药量 受贿医生或取消资格
卫生部强调:医生拿回扣 可能砸饭碗
查当事人,更要查相关领导
11月16日,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最近一段时间,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出现了反弹现象。据此,卫生部强调,严禁医院为商业目的“统方”。
“统方”是医院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卫生部要求,对于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统方”或者为商业目的“统方”的,不仅要对当事人从严处理,还要严肃追究医院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据悉,卫生部将加大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力度,坚决惩处商业贿赂行为。
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一般被人们称作医生拿回扣。而所谓为商业目的“统方”,是指医院中个人或部门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部门一定时期内临床用药量信息,供其发放药品回扣的行为。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避免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和临床科室有关药品、高值耗材用量信息。要对医院信息系统中有关药品、高值耗材使用等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统方”,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统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落实“统方”管理要求的医疗机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尽快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
受贿医师,或被取消执业资格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从近段时间发现和查处的商业贿赂问题来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反弹,而且形式更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卫生行业形象,影响十分恶劣。
今年,卫生部将加大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力度,坚决惩处商业贿赂行为,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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