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改革需摒弃“自定薪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9:04:53

公务员工资改革需摒弃“自定薪酬”
 
摘 要:
如果人大能在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基础上主导公务员工资制订工作,按照参照企业工资标准原则确定公务员工资变化,将公务员工资水平维持在与社会一般收入水平大致适应的程度,就能更为有效地控制社会收入差距,并通过实现公务员工资发放上的程序正义,在更大程度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9日,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做客人民网谈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他透露,我国要改变当前公务员工资制度不完善的怪现象,就应摒弃以官定薪。(11月10日《京华时报》)

正如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所指出的,当前我国公务员工资存在诸多“怪现象”,如基本工资比重太小、补贴太多;公务员收入水平地区不平衡,有的地区很高,有的地区很低;公务员如果不当官,工资就很低;不少机关六个编制五个长,只剩下一个兵;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过少;乡镇一级基层公务员收入很低,等等。也正因为如此,我国应当尽快通过调整工资结构,加快健全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避免机关成为“五官科”,健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加大对基层公务员的激励力度等途径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强化公务员收入分配的合理性与公平性。

不过,除了应看到当前公务员系统内部收入分配上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并应尽快完善之外,公务员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存在较大的收入差距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何尽快缩小公务员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改革公务员工资制订方式,也应属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范畴与内容。当前不少地方公务员工资水平已经远高于企业从业人员与社会一般收入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当前已经存在的收入差距过大现象,不利于更为有效地控制与缩小社会收入差距。而且公务员工资水平远高于企业从业人员与社会一般收入水平,也与人民公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要求不相符合,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务员群体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而公务员工资水平所以不断增长,以致远高于企业从业人员与社会一般收入水平,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前公务员“自定薪酬”的工资制度所造成的。由于当前公务员工资标准由本身也属公务员群体的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制订,这样也就难免会导致在公务员工资制订上出现“自利”现象,从而导致公务员工资水平不断增长,直至远高于其他社会群体收入水平,并由此而导致社会收入差距在与其他因素共同作用下进一步拉大,且影响与妨碍收入分配领域的公平公正得到更大程度上的体现。

也正因为如此,当前公务员工资水平与企业从业人员及社会一般收入水平差距要能得到必要的控制,最根本的是要改变当前公务员“自定薪酬”的分配制度,改由民众通过他们的代言机构人大主导公务员工资制订工作。而公务员作为人民公仆,民众也存在决定应当给他们以多高工资的权利。而如果人大能在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基础上主导公务员工资制订工作,按照参照企业工资标准原则确定公务员工资变化,将公务员工资水平维持在与社会一般收入水平大致适应的程度,就能更为有效地控制社会收入差距,并通过实现公务员工资发放上的程序正义,在更大程度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