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语!去市政府办事发现了这样一个“检举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4:38:27

 

前些天去某省某市政府大院办事,发现办公大楼的电梯口一侧搁了一只大大的红色“检举箱”,标注“某某纪律检查委员会”,猛一看,心生欢喜:监管得力!方便大家上下班投放“检举信”,太方便啦!细一看,令我很无语,甚至反胃恶心。电梯口正上方的摄像探头端端正正的瞄准了“检举箱”,拐角两侧走廊的尽头也各有“探头”对准着“检举箱”,摆设者很有方位感,用心良苦啊,谁有勇气去投“检举信”?

现时好多部门行业提倡“实名制”,便于考量和考查,避免“弄虚作假”,值得提倡。而上述“检举箱”的摆设位置,可不光是“实名制”的问题了,该是“实身制”、“实像制”,真实的不能再真实。你投了“检举信”也好,“揭发信”也罢,这是对“被检举者”负责,因你是亲身亲自“检举揭发”,有“录像”为证,你想“毁谤诬陷”的确有难度。

“检举箱”,多数层面是为了人们对某些人、某些事,有不同的意见,甚至为了揭发“某人”的违纪违法行为,不被打击报复,不便公开揭发者身份而为之,要是都能“实名实身”了,何苦再设立“检举箱”呢?许是这个地方政府的“官员”很“民主”,不会搞“打击报复”。这使我怀念我党“民主生活会”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当小组、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上,大家可以面对面的指正和批评,“有意见当面提”,“有错误当面批评”。既然如此,我想:省省“检举箱”吧,你想“检举揭发”就直接去“纪委”,去找“犯事”的本人不更直截了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