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嘉:历史·现实·认识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5:27:10

历史·现实·认识论

           ——再答老鸽先生的问题

关于什么是中国的国情问题,我前一篇答复讲了。说到底这是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状况的基本估计。其次我是讲了认识方法问题,也就是从实际出发,不是从任何先验的概念出发,诸如从“普世价值”出发来考量,仅此而已。为此引起了许多网友和老鸽先生的跟帖,对这许许多多不同的意见,我尽我所能地谈一点自己的认识。说实话这么大的一个问题,也不是我个人所能完全讲清楚的,有错误的地方希望大家批评指正。也有一个希望,那就是大家一定要冷静全面地去考察历史的和现实的情况,不带任何个人情绪化的反应去观察问题。人的认识总受人的情绪和感情影响。由于情绪化的东西,在人的认知上,是属于非理性的东西,故如果在情绪非常激越的状态下,难免会说一些过头话,这不利于对问题客观和比较准确的认识,也不要用谩骂的方式去刺激讨论对方的情绪。如果双方都是处于情绪激越的状态,那就应把讨论搁置一下,待大家冷静下来,可以心平气和地讨论问题时,再讨论也不迟。这方面的教训,我经历过太多太多,所以我在说明自己的想法前,先对此作为讨论的前提条件申明一下。我讨论五九年庐山会议教训的文章,秉承的也是这个宗旨。

先说对历史的估计。老鸽先生提出了“祖宗之法不可变”的问题。其实这不应成为一个问题,记得毛泽东在七十年代初,便讲过王安石的名言:“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他是赞扬这三句话的,王安石有这样的勇气,才有他的变法运动,他变法的成败那又是一回事了。然而我们也应该实事求是地看到事物总是在运动变化中前进的。对事物的判断上,既没有绝对肯定,也没有绝对否定,因为事物本身是多重的,什么彻底否定之类的话,从哲学上讲,都属于形而上学的东西。对事物的变革讲,变也不是全变,有变的部分,也有不变的部分,无论变还是不变,都有它合理的因素,黑格尔讲过一切存在都是合理的,一切合理的都能存在,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不能绝对化。即使要变,也有它自身的路径依赖,有它的客观规律,不是任何人主观主义地随心所欲地所能设定的。从认识思考问题的方法上讲,我想这一点应该是大家都能接受的吧!

下面再说秦始皇。中国历史上的秦始皇,多少年来,古今中外有多少人拿他来说事。我想秦始皇也是能一分为二的吧。贾谊的“过秦论”便是批评秦始皇的。有的批评也是中肯的。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末的《太史公曰》中便引了贾谊的《过秦论》。若其讲秦二世,“坏宗庙,作阿房宫,繁刑严诛,吏治刻深,赏罚不当,赋敛无度,天下多事,吏弗能纪,百姓困穷而主弗收恤。”实际上这些问题,在秦始皇执政时早已存在了,其实我们只要看一下西安的骊山墓,在当时生产力水平下要多少劳动力才能完成这一伟大的工程啊!此外若修长城,筑驰道,秦始皇自己不断地再到全国各地巡行,都是劳民伤财的事,秦始皇太急功近利了。秦始皇是通过他的官吏去逼迫民众的,结果是官民对立,故陈胜吴广起来反抗时,“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史记·陈涉世家》)这也是官儿虐民的报应。此亦所以秦亡汉兴的重要原因。汉初吸取秦亡的教训,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这就是改变秦始皇原来的政策方针,但秦始皇还有一些他曾实施过的制度我们仍沿袭至今,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讲的,“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也就是郡县制。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地方行政机构是中央的派出机构,一切必须听从中央的号令。这对国家保持领土的完整和统一,避免由分裂割据而引起的军阀战争有利。这在中国历史上确实起过进步的作用。毛泽东讲的“百代皆行秦政法”,就是针对这一点讲的。这是从战国时期残酷的战争灾难中得出的结论。秦始皇说:“天下共苦战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这个廷尉就是指李斯。他反对分封制,主张郡县制。这是从“天下共苦战不休”的教训出发,如秦赵长平一战,秦将白起坑赵卒四十万,被白起歼灭的六国军队,前后加起来有二百万人左右,死难的平民百姓更要多一些,所以,那时候无休无止的战争是百姓最大的苦难。刘邦曾经想在郡县制与分封制间搞一点折衷,封了一批同姓王,效果不好,到他孙子汉景帝时,闹了一次七国之乱,是周亚夫带兵把吴楚七国打下去的,所以尽管郡县制与分封制在这二千多年的历史过程中,反反复复,然而郡县制始终占着主导的地位。现在我们的行省制度,便是元明清三代留下的遗产。元代叫行中书省。中书省是中央的行政机构,行中书省是中央派驻地方的行政机构。明代便是十三布政使,也就是十三个省,清代在全国设置十八行省。民国时仍沿袭这个制度。现在三十多个省的建制便是由此而来。因此地方行政的长官,都是由中央直接任命的,它的好处是避免地方势力抬头,造成地方割据和军阀混战的局面。对国家统一的偏好是秦始皇留给我们的一笔遗产,而今也是我们国家的核心利益。如果把这作为祖宗之法,那确实是不可变的。如果如某些人主张的搞联邦制,那么藏独与疆独们会兴高采烈的,海外的反华势力也会兴高采烈的,因为可以分而治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统一国家的建制不能变。秦始皇的另一笔遗产是“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其中重要的一条是统一国家的文字,这一点也决不能改变。尽管南北东西各地的方言千差万别,但由于统一使用方块汉字,它使全国有一共同的文字来互相沟通,语言也接近了。这是方块汉字的巨大功劳。如果也用拼音字母,那么由于方言的不同,那各个地区之间的沟通便有很大的困难。还有是度量衡的划一,这样为物资流通时的计量有了统一的标准,“车同轨”这使东西南北的交通更方便了。这些是保持我们国家统一不可或缺的条件。这些都是秦始皇留下的遗产。一九四九年以后,大陆的统一,毕竟我们结束了过去的军阀混战,我们可以全国一致地昂首地面对国际风浪。国家的统一无论如何是一件好事吧!我讲这些事只是为了说明对秦始皇这样一个二千年以前的历史人物,也还是要采取分折的态度,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有需要变革的一面,也有不能变革的一面。不要搞形而上学,既不能肯定一切,也不是否定一切,我讲对秦始皇的认识只是一个案例。通过这个案例说明如何去估计我们的历史和传统,它既是我们的财富,也有一点包袱,即便是包袱,那看我们如何把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同时更重要的是如何吸收祖宗留给我们的财富,使之更加发扬光大,这可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故对我们国家的历史和传统,决不能妄自菲薄,决不能干那种数典忘祖的蠢事、傻事。

关于如何估计现实的问题,有一位网友介绍了美国人James Me Gragon。曾任华尔街日报驻北京的主任。他经过几十年的观察,总结了如何应对中国人做生意赚钱的经验,所以在他心目中挣中国人的钱是第一位的。当然他一定要找我们身上的缝隙,然后可以设法钻空子,以达到赚钱的目的。那么他专注的必然是我们生活中的阴暗面,这些他列举的阴暗面,无非是我们生活中的许多潜规则。只有看透这些潜规则,他们才能在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我们不是经常可以看到外国那些大的跨国公司,如何想方设法贿赂中国的官员,从而进入某一个领域,大赚一把以后,又反过来揭露这方面的问题,然后把中国羞辱一番,故有些美国商人说的这一套与他们做的一套,也不必太当一回事。因为资本的本性就是逐利的。它们如苍蝇一样,寻找鸡蛋的缝隙;另一方面,我们身上确实有不少缝隙,在生态圈上也确实有不少空子可以让他们钻营谋利。最后的结论是“能做的不能说,能说的不能做”。我想现在他们把认为可以做的而不能说的都说出来了。这不正是一件大好事嘛,把这些阴暗面公之于众。在光天化日之下,让这些潜规则没有遁形的途径,那就能把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让这些东西成为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有什么不好呢?至于能说的不能做,对于这些人我们就应该听其言,观其行。我们不断揭露和审判那些腐化堕落的贪污分子,不是正在公开揭露他们过去许多丑象吗?我相信,不是所有的中国人都是如此。对形势的判断仍然应该坚持两点论,应该既看到问题,也看到事物的基本方面。如果所有的人都是如那个美国人所描述的,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决不是今天的状况,早就应该崩塌垮台了。我欢迎那么长的关于中国国情分析的跟帖,把它当作免疫的疫苗,原来我们还有那么多潜规则和阴暗面,让大家见识见识。我们一起来一个大扫除,洗把脸擦个澡,把身体弄得更加干净和健康一些。我不是悲观消极地看这些阴暗面。而是让大家知道,然后增强自身的抵抗力。我记得台湾有一个柏杨,写了一本《丑陋的中国人》,都是揭露我们身上丑恶的一面,台湾并没有因此而崩塌嘛。中国人也不会因此而崩塌,能把这些东西公之于众,正是我们坚强的一面。《易经》中有一句老话:“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才是中华民族最本质的特征。所以估计中国当前的国情,还得看到它的基本面,同时不能忽视它的消极面。揭露这些消极面,正是为使自己身体更加强壮。不知我如此认识国情的方法是否正确,我愿意倾听大家的意见,为此我从不主张删除我博文中与我不同意见的跟帖,有不同的意见是好事,它可以促使我认真思考,通过讨论更接近事物的本相,使自己的认识更加理性,更加科学。

还有一位网友在我博文中,对我关于普世价值的论述提出不同意见。他认为“自由主义者所倡导的自由、民主、法治、人权是可以分为各个义项的,是可以落实到具体施政制度的,如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定期选举,司法独立等,当然具体制度产生前一定会有形而上的理念。”其实这是一个属于认识论范畴的问题,它应该辩证的看。先有事实,后有理念,事实与理念又是互为影响的。民主、自由,都是先由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实践。就以宪政制度的民主拿英国讲,也是先有事实,后有概念,而且西方各个国家的立法规定也是各不相同的。各个国家规定的宪政制度也有很大的差异。英国与美国不同,欧洲大陆上,法国与德国不同,有的行政上是总统负责制,有的是内阁总理负责制,有的是两党制,有的是多党制。为什么有那么多差异,各国历史情况不同,民主的形式也是千差万别。宪政制度在形式上的规定与实践上的效果也是千差万异的。产生这些差异的原因是各国国情不同,我们不能此山望那山高,只能立足于自己的国情,来规定和实施我们自己的民主和自由的制度设计,民主和自由是国家管理的手段,不是目的。最近胡锦涛主席又重提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我们宪法上有关民主与自由的条文,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的矛盾,从而促进我们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全面的发展和长足的进步。如何建立和实施民主与自由方面的相关制度,也是以这个目标为前提的。记得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曾讲到“要求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的人们认为民主是目的,而不承认民主是手段。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还说:“民主、自由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都是在历史上发生和发展的,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强调某一侧面而否定另一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我想这个话还是对的,现在人们已习惯于把人民改为公民了,其实这是一回事。发扬民主,让大家议论,这就是民主,就事项来讲,最终大家表决,表决的结果,不管是赞成还是反对,大家都得遵守。这便是集中。这在美国也是如此,如果众参两院通过的决议,经总统签署后,大家都得遵行,不管是反对党,还是执政党,当然你还有批评的自由,如果只有民主,没有集中,那么大家就寸步难行,国也就不成其国了。这应该是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单独把自由民主等这些概念命名为普世价值,那就是把它绝对化了,使之形而上学化了,丢掉了目的,只要手段,那样的话,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反而是有害的。价值取向,本来是因时因地因人而异,怎么是“普世”的呢?当然,有的广泛性大一些,有的狭一些,都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战时与平时不一样,国内与国外也应有区别吧;至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那就又是一回事了,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还有否决权呢!怎么可能千篇一律呢?我这是从认识论的角度讲这个问题。

举例来说,这二三年来,我们国家各个地区爆发的群体性事件,一年比一年多,过去叫闹事,现在叫群体性事件。在大量群体性事件中,农村征地的问题,城市拆迁的问题占的比例最高,怎样看待这些闹事呢?毛泽东《在省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讲话》中讲到,“对于闹事,要分几种情况处理,一种是闹得对的,我们应当承认错误,并且改正。一种是闹得不对的,要驳回去。闹得有道理,是应当闹的;闹得无道理,是闹不出名堂的。”所以,有时候闹事反而对维稳有利,它有利于我们发现问题,正确地处理问题。现在许多群体性事件,往往是先在网络上暴露,有人把录像公布在网上,然后网上热议,这就是发扬民主,大家亦在网上自由议论,网络和报刊都能批评地方政府处置不当、地方官员错误的言论,所以,凡是闹得对的,地方政府有错误的得到了及时的处理。从这个过程看网络上的民主和自由讨论是手段,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具体矛盾,通过公开透明的暴露和群众性的议论,事情的是非清楚了,政府错的地方得以改正,民气也顺了,社会也得以安定了,那就是民主和自由作为手段达到了目的。我们不足的地方,是在这方面还缺乏把具体的经验上升规范为制度使之成为大家都要遵守的习惯。毛泽东还讲到“对带头闹事的人,要有分析,有些人敢于带头闹,经过教育,可能成为有用之材。”这话有道理,这些人经过正规的学习和教育,可以成为发扬民主的积极分子。当然对极少数犯罪的人应该受到教育批评。毛泽东说:“对少数坏人,除了最严重犯罪的以外,也不要捉,不要关,不要开除,要留在单位,剥夺他们的政治资本,使他们孤立起来,利用他们作反面教员。”这就是经过民主达到集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

关于如何认识中国国情问题的讨论,我只能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先说这些意见,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心平气和地提出自己的意见,我愿意倾听大家的议论,关于国情问题的讨论,已是主题以外的内容了,所以我更希望讨论能集中到关于辛亥革命这一百年来历史经验的这个主题上来,因为明年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大家通过讨论弄清思想,可以更好地团结一致,不是为了什么“告别革命”,而是为了发扬革命的传统,使我们的国家更加繁荣富强,这才是我们讨论的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