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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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论”一词来自希腊文“知识”和“学说”的结合,是一种关于认识(或知识)的学说;定义为: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本质和产生发展规律的哲学理论。
第一节 认识和实践
一、认识的主体和客体
(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上的根本对立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是认识论的一对基本范畴。认识就是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交往作用中,主观对客观的反映。而要对认识的主体和客体进行规定,就必须以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为前提和基础。从客观事物到主观感觉和思维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从主观感觉和思维到客观事物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这两条路线之间的斗争,形成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上的根本对立。
1.一切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本质上都是先验论
唯心主义认为:认识的主体并不是人本身,认识的客体也不是物质,两者在本质上都是精神性的东西,认识不过是从精神到精神,即精神对自身的认识。唯心主义把认识当成先于物质、先于经验和实践的东西,主张认识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或是头脑中固有的。
2.一切唯物主义(庸俗唯物主义除外)的认识论都是反映论
反映论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它同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本对立。唯物主义认识论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出发,认为客观世界是认识的根源,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二)主客体的概念、特点及其相互关系
1.主体的概念、特征及形式:
①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并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
②主体的特征:
A.自然性:  B.社会性:  C.意识性:  D.实践性:
③主体的形式:
A.个人主体  B.集团主体又称群体主体  C.社会主体
2、客体的概念、特点及形式:
①客体是指进入认识主体的实践和认识范围的对象。
②客体的特征:
A.客观性:是指任何客体的存在都是不以主体意识为转移的。
B.对象性:是指客体和主体相联系,使客体首先成为主体的实践对象,进而成为主体认识、改造和目的的所指的对象。
C.社会历史性:客体随着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深入发展,它的内容、范围和层次不断扩展的变动性。
③客体的形式:
A.自然客体:
B.社会客体:
C.精神客体:
3.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
认识中的主体和客体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是通过实践建立起来的,实践把二者联系起来、统一起来,又区别开来。
①实践关系:即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关系。
②认识关系:即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反映和被反映关系。
③价值关系:即是客体对主体的利益关系。
④审美关系:是指主体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与客体之间发生的一种超功利的精神愉悦的关系。
(三)主体自身条件对认识的影响
1.主体的各种器官对认识具有重要的作用:
①它是认识活动赖以进行的自然物质基础。
②它使认识带上了不同的特征。在对同一物体刺激的反映上,不同的反映者会因为各自肉体状况的不同而得出不同的反映。
③它使主体的认识能力受到生理的局限。(仅从个体角度来说)
2.认识受主体的精神状况制约:
主体的精神状况,是人的社会性的集中表现,它深刻地影响着认识的全过程,成为不同主体对同一事物形成不同认识的决定性条件。  主体的精神状况可分为两大部分:
①认知结构是思维方式、科学知识、价值观念等方面凝结而成的统一体,它们共同制约主体反映客体的全过程。
②非理性因素对认识的影响:
A.主体的意识、情感等因素影响主体能动性的发挥,从而影响主体认识的过程和结果。
B.主体在许多情况下能以直觉、灵感等非逻辑的形式达到对客体的领悟和认识。
C.主体在提出假说、猜测以及进行想象时,也伴有意志、情感、灵感、直觉等非理性因素的作用。
主体条件对认识的影响作用表明:提高人的素质,全面优化主体的肉体状况和精神状况,对于我们民族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识的本质是主体通过实践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一)唯物主义反映论包含两个基本观点:
1、认识的唯一源泉是客观物质世界。
2、认识能够提供客观物质世界的正确映象。
虽然唯物主义都是反映论,但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它与旧唯物主义有本质的、原则的区别。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是理解认识本质的出发点。认识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观念的反映关系。这种关系的实质是:主体反映客体,在头脑中形成关于客体的观念的映象;客体被主体所反映,转化为主体观念中的内容。反映关系不能脱离实践关系,必须以实践关系为基础;而在实践关系中又必然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观念的反映关系即认识。
(二)认识的本质是主体通过实践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不但与唯心主义先验论和不可知论是根本对立的,而且与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有着本质区别。
1、旧唯物主义是直观的、机械的、消极被动的反映论
(1)旧唯物主义离开社会实践和人的历史发展来考察人及人的认识问题。
旧唯物主义把人看成纯粹自然的人,设想一个脱离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而存在的抽象的人,把人混同于一般动物,因而认为人只能消极地、被动地适应外界环境,抹杀了人的自觉能动性,也就把人的认识看成只能是对客观事物的消极被动的反映。
(2)旧唯物主义不了解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
在旧唯物主义看来,客观世界只是观察、适应的对象,而不是实践和改造的对象,因而只能在消极地适应客观世界的过程中被动地、直观地反映客观世界。
(3)旧唯物主义脱离辩证法来观察认识问题
由于旧唯物主义不懂得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和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所以它把认识看作是不包含矛盾的,一成不变的,一次完成的,如同照相机照相一样,这样就不能透过现象去把握事物的本质,抹煞了人类认识的社会性、主体性和能动性,也就不能彻底驳倒不可知论,也不能科学地解决认识问题。
2、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
(1)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人是有生命的、结成一定社会关系并受一定思想支配的物质实体,它具有感觉能力、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即实践着的人,它不仅能主动地适应环境,而且能进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具有能动性。
(2)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反映论的观点贯彻到历史领域,第一次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人类的社会实践作为全部认识论的基础,立足于科学的实践观,全面地考察主体与客体、认识与对象、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从认识与实践的相互作用中,科学的说明了认识的形成、本质和发展规律。把认识论问题同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联系起来,科学地解决物质与意识,主观与客观的辩证关系,阐明了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和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
(3)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辩证法运用于反映论,指明了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由浅入深,由部分到整体,由低级到高级的辩证发展过程。认识的各种因素、各种环节之间即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相互转化,构成复杂的矛盾运动。认识不仅反映物质世界,而且通过实践对物质世界发生巨大的反作用。从而揭示了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真理和谬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都是辩证的关系。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不知到知,从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比较深刻的本质这样一个无限发展的辩证运动过程。认识的能动性不仅表现为从实践到认识,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进而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还表现在能动地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
由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认识论,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缺陷,突出了认识的能动性,从而从根本上驳斥了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和不可知论,把旧唯物主义的消极的、被动的、直观的反映论改造成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既坚持了认识的唯物论,又坚持了认识的辩证法,科学地解释了认识的本质和发展规律问题,实现了认识论上的伟大变革。
三、实践及其形式和特点
(一)实践的概念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人们有目的地改造和探索客观世界的社会性的物质活动。
(二)实践的形式
1、实践活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基本形式有以下三种:
(1)生产实践
(2)处理和调整社会关系的实践
(3)科学实验
2、实践活动还有许多非基本形式:
①不直接改造客观对象的某些活动,如:天文观测、社会调查等。这是社会实践系统的一个层次,是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的一种手段或准备。
②即是精神的又是物质的某些活动,如:教育、文艺、体育活动等。
(三)实践的主要特征(或特点)
1.客观物质性(直接现实性)
2.自觉能动性
3.社会历史性
四、实践和认识的相互作用
认识和实践的相互作用表明了二者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不仅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在认识问题上坚持了唯物主义;同时又承认认识对实践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对实践有能动的反作用,即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又在认识问题上坚持了辩证法。
(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人的认识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一切科学知识都是人们实践经验的总结,实践出真知。从认识的总体上和根源上来讲,任何一种认识都来源于实践,都离不开直接经验;但是,这并不否认接受间接经验、书本知识;学习书本知识,接受间接经验,既是必要的,又是非常重要的。然而间接经验只是“流”,而不是“源”。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1)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规定认识发展的方向,只有当实践向人们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问题时,才能推动人们进行新的探索,从而获得新的认识。
(2)实践给回答新问题提供了必要的经验材料,使发展新的科学知识成为可能。
(3)实践的发展给人们不断地提供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
(4)社会实践推动着人类思维能力的发展。
3.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从实践中获得的认识,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以及正确的程度如何,只能靠实践来检验。一般来说,凡是在实践中被证实了的,达到预期成果的认识则是正确的;否则,就证明认识同客观外界的规律性不相符合或不完全符合。一句话,认识正确与否,要靠实践来检验。
4.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也是认识的归宿。认识世界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求正确的理论,指导我们的实践,进一步改造世界。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一切科学理论,都是为社会实践这个目的服务的。离开了为实践服务这个根本目的,认识也就没有意义了。所以,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认识中起决定作用。正如列宁指出:“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列宁选集》第2卷第142页)实践是认识的起点,又是认识的归宿,并贯穿于认识的全过程。所以说,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基本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它强调认识的产生(来源)、发展(动力)、检验(标准)和归宿(目的)都离不开实践。任何否认实践的重要性,否认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二)认识对实践能动的反作用
认识对实践能动的反作用突出地表现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1.这种指导作用是由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
实践的能动性决定了认识只有指导实践才能发挥其功能,才能达到其目的;实践本身也需要认识的指导。
2.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
在人类社会早期,人们的实践活动水平很低,认识的水平也很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也比较小,实践活动的盲目性较大。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人类的认识不断由浅入深,由少到多,深入地认识了客观世界各个方面的本质和规律,形成了门类众多的科学理论认识,从而更充分地发挥了认识对实践的能动指导作用。
3.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又具有两种不同的性质。
认识按其性质有正确和错误的区分,由于性质的不同,认识的作用也就不同。正确的认识由于正确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而能够指导实践正确地进行,促进事物的发展,使人们在实践中获得成功。错误的认识由于歪曲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而对实践起着误导和阻碍作用,使人们在实践中遭受挫折和失败。同时,认识对实践的指导过程又是实践对认识进行检验的过程,通过实践,不断纠正和排除错误的认识,发展正确的认识,才能保持认识的正确性,不断发挥认识对实践的能动的指导作用,使人们在实践中不断获得成功。
综上所述,实践对认识有决定作用,认识要依赖于实践;同时,认识又对实践有能动的反作用,二者之间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其中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是根本的,而认识对实践的能动的反作用是相对的。人类的认识运动正是实践和认识的不断相互作用的统一过程,因此,两者之间是一种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既要反对理论脱离实践的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又要反对轻视理论指导的经验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理论根据。
第二节  认识的辩证过程及其总规律
一、认识发展的辨证过程
(一)由实践到认识
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能动的飞跃,它回答了认识如何产生的问题。
1、感性认识
(1)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通过感觉器官直接接触外界事物而得到的关于事物表面现象的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
(2)感性认识的形式:感性认识是通过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实现的。
①感觉是通过各种感觉器官对客观事物个别特性的反映。
②知觉是对事物的各种感觉的综合。
③表象是知觉的再现。
(3)感性认识的一般特征:(共同特点)
①直接性  ②具体性
(4)认识由感觉、知觉到表象,已经显示了认识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
2、理性认识
(1)理性认识是人借助于抽象的思维对感性认识材料进行加工、整理、概括而成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全体和事物的内部联系在认识,是感性认识的深化,是认识的高级阶段。
(2)理性认识的基本形式
①概念是对同类事物共同的一般特性和本质属性的概括和反映,是思维的细胞,是思维的最基本形式。
②判断是运用概念揭示事物之间以及事物与属性之间的联系,它判明或判定事物是什么或不是什么,是否具有某种属性。
③推理是由已知合乎规律地推出未知的思维形式,是通过对某些判断的分析和综合再现出新的判断的过程。
(3)理性认识的特点
①间接性   ②抽象性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对立的:
这主要表现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阶段;它们之间不仅有量的区别,而且有质的不同。感性认识是直接接受信息,认识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理性认识是对信息作加工处理,认识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二者是统一认识过程中不同质的认识阶段。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统一的:
①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深化为理性认识。
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渗透的。
4、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掌握丰富可靠的感性材料。
(2)必须要有完善的主体结构。
所谓完善的主体结构是指由正常健康的自然身体结构、和谐协调的社会结构和完善向上的精神结构而组成的主体结构。
(3)要用辩证思维的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改造制作。
毛泽东说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工夫”,(《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68页)就是辩证思维方法的具体应用。
①对感性材料进行比较和分析、鉴别与核实,撇开不反映事物本质的材料,去调虚假材料。
②把各种材料联系起来思索,从事物的相互联系中,找出本质的联系,通过事物的表面现象进到事物的内部,揭示事物的本质的规律性,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
(4)对社会现象的认识还必须坚持正确的立场。
对革命者来说,就是要坚持无产阶级立场。要不带偏见,根据客观事实,实事求是地对感性材料进行取舍,才能获得合乎实际的理性认识。
5、反对实际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
(1)实际工作中的教条主义,犯了类似的唯理论的错误,轻视实践,轻视感性经验,不从实际出发,而是从“本本”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到处生搬硬套。
(2)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主义,犯了类似经验论的错误,轻视理论,否认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必要性,把局部的狭隘的经验当作普遍真理,到处套用。
(二)、由认识到实践
1、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具有重大意义:
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还不是认识过程的完结,因为这种理性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能否转化为现实,依靠理性认识本身是无法回答的。这是认识过程中遇到的又一个矛盾。解决这个矛盾,就必须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这是因为:
(1)实践是认识的目的。人的全部活动无非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即在实践中形成思想和实现思想。这两次相互联系的飞跃:第一次飞跃是第二次飞跃的准备;第二次飞跃是第一次飞跃的归宿。认识本身不能直接改造世界,只有回到实践中去即实现并完成第二次飞跃,化为群众的行动,才能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实现改造世界的任务。
(2)实践本身的要求。没有正确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只有在正确理论指导下,才能自觉地实现改造世界的目的。
(3)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在实践中获得的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以检验,加以修正、补充和发展。
2、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的条件:
(1)理性认识本身应当是正确的或基本正确的。
(2)理性认识必须和具体实践相结合。
(3)理性认识必须化为具体的实践计划或模型。
(4)理性认识转化为实践的历史制约性。
(5)理性认识到实践过程具有复杂性。
(6)理论的实现必须具备一定的科学技术手段和社会物质力量。
具备了必要的主客观条件,还必须注意科学的工作方法。最重要的是进行典型试验,取得经验,然后加以推广。
(三)认识过程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1.任何一个正确认识都不是一次完成的,需要反复多次。
2.每一次再认识之后,都可能纠正错误的认识,增加新的认识,使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在新的深度和广度上得以扩展。
3.个人的认识是有限的,人民群众的认识是无限的;每一个历史时代的个人或群体的认识是有限的,而世世代代延续下去的人类认识则是无限的。
二、认识发展的总规律
(一)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规律
毛泽东对人类认识的发展作了如下概括:“通过实践而发现的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3页)这是对人类认识运动辩证过程的基本概括,这一概括,言简意赅,从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上,揭示了人类认识不断深化的客观规律即: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规律。
(二)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规律的内涵
揭示并阐明了人类认识运动是一个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浅入深,循环往复,曲折上升、无限发展、日新月异、永无止境的矛盾运动过程。
1.认识过程是曲折的。
这种曲折性不仅表现在对一个具体事物、具体过程的认识,而且表现于整个人类认识的无限过程。正如客观世界的发展过程那样,人类的认识运动也是遵循着否定之否定规律而发展的。我们知道,客观世界作为系统,它的层次是无限的;作为过程,它的发展是无限的,人类的实践也是无限发展的。因此,人类的认识必然是对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的无限接近,这一无限接近的过程,不是直线的,而是近似于螺旋的曲线。
2.认识过程是上升的。
认识和实践发展的总过程,从形式上看,似乎周而复始,原地踏步;从实质上看,则是上升的、前进的。因为实践和认识的每一循环,都比较地进入到高一级的程度,不是也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一个水平上。
3.“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无限发展的认识运动,体现着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认识发展的过程,就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展开的过程,但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只有通过认识和实践的矛盾运动才能够具体化,才能够表现出来。就是说,主观和客观的矛盾是在实践中产生和解决的。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因而主观对客观的认识也是具体的、历史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认识和实践的统一,都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三)认识发展总规律的意义
1.认识发展的总规律,即实践和认识辩证发展的总过程原理,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
2.正确地把握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规律,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超越现实的历史发展阶段,把只有将来才能办到的事勉强地拿到当前来做,是不正确的。但是,客观过程已向前推移,实践已向前发展的时候,就不能固守已有的认识,拒绝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而必须自觉地再实践,再认识,使认识和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主观和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才能有效地防止实际工作中的“左”或“右”的错误。纵观我们党的历史,从认识论上看,一切成就和胜利,都是坚持了理论(认识)和实践的统一的结果;一切错误和挫折,归根到底就在于违背了这一原则。
第三节 真理论    (在实践中认识和发展真理)
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反映有正确与错误之分,真理是正确的反映。所以:1.真理问题是认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是实践和认识关系问题中的一个方面。2.认识的任务,就在于不断地排除谬误,达到真理性认识,在真理的正确指导下进行实践,发展和检验真理,以便更有效地改造世界。
一、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是标志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
1、两种根本对立的真理观
(1)以承认真理的客观性为特征的唯物主义真理观;
唯物主义认为,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所反映的内容是客观物质世界,不是主观自生的,有其客观的反映对象。
(2)以否认真理的客观性为特征的唯心主义真理观;
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否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否认认识是对物质世界的反映,也就必然否认客观真理。
①客观唯心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上帝或某种客观精神,所以,在他们看来,真理就是对上帝或所谓“客观精神”的认识,把真理当成某种客观精神的自我认识或神的创造。
②主观唯心主义者根本否认不依赖于人类意识的客观对象的存在,往往公开主张真理是主观的,否认真理有不依赖于主体的客观内容。
2、正确理解真理概念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并不等于客观事物本身。
真理是一个认识论范畴,是与“谬误”相对立的一种认识。如果把真理同真实混为一谈,就等于取消了真理,取消了真理研究。
真理的客观性,首先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
真理的客观性,还表现在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
(2)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任何真理都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真理作为一种认识,是通过语言和各种逻辑形式表达出来的。没有语言,没有感觉、知觉、表象和概念、判断、推理等反映形式,就不能形成关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也就无所谓真理。
(3)真理不包括同客观实际相违背的主观因素和主观成分,否则便抹杀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从而取消了客观真理。
3、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是有价值的
“价值”这个概念反映的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效益关系。它既离不开主体的需要,也离不开客体的特征,两者缺一不可。
(1)真理的价值是指真理能够满足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需要的属性,也可以称作真理的有用性。
(2)真理的价值是对社会主体而言,不是对某些个人或集团的主观欲望而言。
(3)真理的价值要通过实践才能实现
(4)在同一条件下对同一客观对象的正确认识只能有一个
(5)真理本身没有阶级性,但在阶级社会中,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和运用,在一定程度上要受到阶级的制约和影响。
(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标准”一词,本意为判决、检验的方法、手段和途径。真理的标准,就是检验、证明认识的真理性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即用什么方法和手段,通过什么途径来查明和判定认识是否同客体相符合。
1、在真理标准问题上的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1)经验主义,主张把人的感觉或“经验”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2)唯理论者,主张把“理性”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强调所谓的自明性、连贯性或无矛盾性,认为只要理论清晰明确、不言而喻、不证自明便可算真理。
(3)教条主义,认为“圣人”之言是真理的标准。
(4)实用主义,认为有用即是真理的标准。
2、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性决定的。
(1)真理的本性就是主观正确的反映客观,主观同客观相符合,即具有能动性的特点。认识不能在自身范围之内随意规定客观现实,也不能用自己去证明自己是否正确,客观事物本身没有把认识同自身联系起来加以对照的特性,从而也不能判明认识与自身是否符合,唯一能把主客观联系起来、沟通起来、用来充当检验认识标准的,只能是社会实践。用认识指导实践,再用实践的结果与认识加以对照,从而确认该认识是否正确。
(2)实践的特性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一种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它不是意识的东西,但又能见之于客观,具有能动性,具有把主观与客观联系起来的功能。通过实践,实施主观认识,达到预期结果,则证明认识正确,反之则错误。
3、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1)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又称确定性。它是指:人类任何认识的正确与否,只能由实践来检验。这是唯一的、绝对的、无条件的,此外无别的标准。实践最终一定能够检验出认识的真理性。
(2)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又称不确定性。它是指:实践检验的结果不是绝对准确和固定不变的。
①实践对于认识的检验一般地都不是一次可以完成的,而需要反复进行多次。
②实践对于认识的检验一般地都不是一劳永逸的.
综上所述,只有客观的社会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标准即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如果把二者割裂开来,只承认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否认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就会导致思想僵化,阻碍真理的发展;只承认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否认其绝对性,就会陷入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泥坑,堵塞认识真理的道路。
4、实践标准不排斥逻辑证明和科学理论的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并不否认人类理性和逻辑证明在检验真理过程中的作用。但逻辑证明和科学理论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1)逻辑证明只是一种方法,而不是标准。
A.逻辑证明的前提,逻辑证明自身并不能保证它的真实和正确,而要依靠实践的证实。逻辑证明本身是主观的东西,必须以已被实践证明真理性认识为前提。逻辑推理注重命题形式之间的必然联系,并不涉及命题的内容,它所证明的仅仅是结论和前提的蕴含关系,至于前提或被蕴含其中的结论是否与客观对象相符合,却只能实践作出回答。
B.逻辑证明所遵循的规则不是先验的,而是在实践中产生并被实践千百次检验证明过的。
C.逻辑证明所证实的过程和结论,仍需回到实践中进行检验,才能最后鉴别其是否正确。单靠逻辑证明在许多情况下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2)科学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也不能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①科学理论也是主观范畴
②任何科学理论都要随着客观事物的发展而发展。
③为防止二元论、两个标准或双重标准,必须坚持实践标准的唯一性。
④革命理论的指导作用与检验真理的客观标准是两回事。革命理论的指导作用是巨大的,不可忽视。具有方法论、预见、动员、解放、识别等等作用,但不能充当检验真理的标准。
二、真理的辩证发展
真理是一个过程。真理的发展即是一个由相对真理不断走向绝对真理的过程,又是同谬误不断斗争的过程。
(一)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1、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
(1)绝对真理
绝对真理也称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所具有的如实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属性。
①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必然是认识同认识对象的一致,都包含有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和人类意识的客观内容,这一点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②每一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进一步接近或逼近,人的认识最终是能够全面、深刻地反映物质世界及其规律,不断向新的广度的深度发展,达到认识与对象的一致,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③就人类的认识的本性来说,完全可以正确的认识无限发展的客观世界;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2)相对真理
相对真理也称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生活在一定历史时代的人们对无限的物质世界的真理性认识是有条件的、具体的、相对的。
(1)从认识的广度上说,生活在一定的历史时代的人们在一定条件下获得的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只是对无限的物质世界的一部分、一个方面、一个片断的反映。
(2)从认识的深度上说,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对于特定事物和现象的认识也只能达到一定的程度、一定的层次,只能近似地反映它。
2、任何真理都相对和绝对的统一
(1)对立性表现在:
绝对真理是无条件的,相对真理是有条件的。
(2)统一性表现在:
①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是相互依存的。
②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是相互包含的。
③真理的发展是由相对向绝对不断转化的无限过程。
相对真理在内涵上的丰富、充实和外延上的精确限定,形成更全面深刻更精确的新的相对真理,其中所包含的绝对真理“颗粒”不断增加;
随着人类实践和认识的发展,发现越来越多的新的真理,使相对真理在数量上扩大增加,同时人们把握到的绝对真理“颗粒”也越来越多。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就是这样一个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无限接近或逼近客观世界全部真实情况的过程。
2、真理的二重性是由认识客体的二重性、认识能力的二重性及实践标准的二重性决定的。
(1)从源泉的角度看,真理的二重性根源于客观物质及其发展的二重性。
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和发展是绝对的,因而真理作为对物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也包含着不容置疑的客观内容,具有绝对性。物质世界中的每一具体事物和过程,其具体的表现形态都是有限的、相对的,因而人们对有限的具体事物、过程的正确认识以及人们通过有限去把握无限而获得的对整个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都只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物质世界的无限与有限的辩证统一,正是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辩证统一的客观基础。
(2)从主体角度看,真理的二重性是由人的认识能力的二重性决定的。
人类的认识就其本性和可能性而言是至上的、无止境的,能够从不知到知、从知不多到知之较多,从知其现象到知其本质。同时人类的认识总是处在一定历史时代的具体的人的认识,其认识能力又是有限的、非至上性的。人们受自身肉体和精神条件的限制、受客观对象的本质的暴露过程的限制,很难充分完备地认识客观对象。思维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统一,正是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统一的主体原因。
(3)从发展的角度看,真理的二重性是由实践的二重性决定的。
实践能够使主体和客体达到矛盾的统一,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这也就决定了人的认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决定了真理具有绝对性。实践解决主客体的矛盾是有条件的、有局限性的,这就决定了人的认识的正确性也是有条件的、有限制的,决定了真理是具有相对性的。
(4)从真理的检验来看,真理的二重性取决于实践标准的二重性。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与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即相对性的统一,决定了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
4、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表明:真理是具体的历史的而不是空洞的抽象的。
5、形而上学的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都是错误的
(1)绝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视真理为一种固定的状态,而不是一个辩证的过程,把现存的真理当成终极真理,以为人们可以躺在这些真理的成果上不再去探求物质世界的奥秘。绝对主义必然造成理论的教条化和认识的僵化,从而阻碍认识的发展。(教条主义)
(2)相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绝对性,把真理看成是没有客观内容和客观标准的东西,看成是纯粹相对的东西。(易导致诡辩论)
6、坚持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原理的意义
第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经实践证明了的普遍真理,具有绝对性。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它的指导,否则就会偏离社会主义方向。
第二,马列主义又是相对真理,必须在同本国实践的结合中,对它加以丰富和发展,决不能把它当作教条,把它僵化和凝固化。毛泽东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总之,根据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辩证统一的原理,对待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正确态度只能是既坚持又发展,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
(二)真理在克服谬误过程中发展  (真理的发展规律)
真理由相对向绝对的不断转化,是通过认识领域不同见解的比较和争论,逐步克服谬误的过程。真理同谬误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真理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它是和谬误在矛盾斗争中推动着真理的发展,它要克服错误,修正、补充真理,战胜谬误,为真理的发展扫清道路。
1、真理与谬误的辩证关系
(1)真理和谬误是根本对立的,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在一定范围内,真理和谬误有着原则的界限,是不能混淆的。真理和谬误往往相伴而行。
①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有着客观的内容。而谬误是同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相违背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反映,是错误的认识,缺乏客观真实的内容,是“虚假”的内容。
②真理在主观形式上必须是真实的判断。一个判断是不是真实判断,就看它所表达的内容是否与客观事物及其过程的真实面貌相符合。如果一个判断真实地表达了客观对象,那么这个判断就是真理性判断;反之,如果一个判断虚假地或歪曲地表达了客观对象,那么这个判断就是非真理性判断,就是谬误。在这里,归根结底用来区别真理与谬误的只能是认识的内容的客观真实性。
在人们认识过程中,总是难免产生谬误。
(2)真理和谬误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
①真理与谬误是相互依存的
真理与谬误是在比较中才被鉴别的。没有正确就无所谓错误,没有错误也就无所谓正确。真理和谬误作为人类认识过程中的一对矛盾,互相依存。真理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
②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还能相互转化。
A.是真理转化为谬误的情形
第一,真理都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如果超出这个条件和范围,就会变成错误。
第二,全面的真理性认识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其中的每一个原理都同其他原理处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之中。如果把其中的一个原理孤零零地抽出来,切断同其他原理的联系,不受其他原理的制约,它也会丧失自己的真理性。
B.谬误向真理的转化。
第一,既然超出一定的范围或条件,真理就会变成谬误,那末,只要原来的范围或条件得到恢复,谬误回到原来的界限之内,它又会变成真理。在一定的范围内看来是谬误的东西,当它超出这个范围而进入另一个范围时,就有可能变成真理。
第二,纠正错误的认识,从谬误中吸取经验教训,也会使谬误转化为真理。
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吃一堑长一智,失败常常是成功之母。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有成功也有失败。但人们只要在失败中善于分析犯错误的原因,从错误中总结有益的经验,吸取失败教训,就能够达到对于事物的正确认识,使错误转化为正确,使谬误转化为真理。
第三,在批判谬误中发展真理,是谬误向真理转化的另一形式。“反面教员”也可利用,不承认反面教员的作用,就不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通过对谬误的批判,不但可以增加“免疫力”,并且可以使真理的内容更加丰富起来。
与真理向谬误的转化相对应,谬误向真理的转化也就是恢复真理的具体条件、恢复其适用时间与空间、恢复部分论断的整体联系。对于这种由于超出其空间适用范围而形成的谬误,只要回到原来的范围内,它就重新转化为真理了。
值得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条件”是转化的前提,没有必须具备的条件,转化则会成为诡辩论。
2、在真理的发展中,谬误是不可避免的。
(1)人类主体在认识中的表面性、片面性和绝对化倾向,是产生谬误的认识根源。
A.表面性就是只停留在现象表面,不深入事物本质的认识倾向。
B.片面性是把事物的复杂联系简单化、把有机整体割裂开、只抓住一点就下全面结论的认识倾向。所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以及“坐井观天”就是最典型的表现。
C.绝对化则是用固定不变的观点对待已经变化了的事物的认识倾向。
(2)人们受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地位的制约,也会产生某些谬误。
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事物的发展还不充分,本质尚未暴露出来,人们对该事物的认识也只能达到一定程度。在阶级社会中,反动的落后的阶级意识还会故意忽视和歪曲客观事物的真实本质,用错误的理论来欺骗人民群众,这是产生谬误的社会根源。
真理与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这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一,是真理发展的基本规律。
3、谬误对真理的阻碍
(1)错误的理论总是束缚人们对真理的追求
谬误好比是探求者的“绳索”和“藩篱”,它束缚着人的思想和行动,使之不敢越雷池一步,这势必会阻碍真理的发现和进一步发展。在客观事物面前,人们如果恪守旧的错误观念和信仰,就不会去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即使有少数人宣传真理,也不会得到人们的理解和承认。
(2)谬误总是借助其社会势力,压制人们对真理的追求。特别是在阶级社会,有些真理所揭示的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某些阶级的利益相对立,就会遭到残酷的扼杀。
4、真理必定战胜谬误,因为:
(1)真理正确地反映的客观物质世界及其规律,能够经受实践的检验。真理经得起实践的比较,也经得起实践的运用,人们最终一定会发现真理,坚持真理,发展真理,真理必定会战胜谬误。
(2)真理由于具有客观内容,因此经得起逻辑的辩论
真理的形式是客观内容的外在表现,在与谬误的辩论中,它不会被驳倒,更不会被消灭。俗话说:“鼓不敲不响,理不说不明”,正是在不断的辩论中,谬误被否定,真理被发现。
5、“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发展真理、克服谬误的正确方针
真理与谬误的斗争是具体的,其情况是错综复杂的。真理和谬误的矛盾斗争推动着真理的发展;真理又是在克服自身的不完善性过程中发展的。我们所说的“双百”方针不是自由主义,而是基于实践基础上的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或有益的探索。因为真理和谬误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没有比较和斗争,一家独言,是无法辨别真伪的。而真理与谬误的斗争,又往往表现为不同见解之间的争论。
因此,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具体地、历史地、细致分清真理与谬误的界限,区别对待,并在争论中坚持真理,修正谬误。
真理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这是真理的发展规律,因此,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就要坚持和发展真理,勇于同谬误作斗争,树立为真理而奋斗的理想。在人类探索真理的历程中,经历了真理和谬误的长期斗争。即使到了社会主义,发现、捍卫和发展真理,也难免要同各种各样的错误进行斗争。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应该树立终生为真理而奋斗的理想,作一名随时为真理而献身的无畏战士。同时,要善于同谬误作斗争,对谬误及其产生根源进行具体的分析,创造条件,使谬误转化为真理。
第四节  认识论和思想路线 -----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党的思想路线)
一、认识论和思想路线的一致性
(一)什么是认识论和思想路线?
1.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起源、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理论。
2.思想路线就是某一阶级、社会集团或政党化为指导思想并用以支配自己行动的认识路线。
(二)认识论与思想路线的关系
1.认识论是思想路线的理论基础,是一定阶级及其政党思想路线的哲学依据;而思想路线则是认识论、方法论一般原则或原理的具体化,是它们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应用和体现。因此,二者是一致的。
2.马克思主义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所以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必然会坚持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相一致的思想路线。
(三)两种根本对立的认识论和思想路线
在认识论上,有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唯心主义认识论之分;在思想路线上,就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主观主义的思想路线。
1.唯物主义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基本前提出发,它的认识论是反映论,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把这条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就必然形成从实际出发,按照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2.唯心主义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前提出发,它的认识论是先验论,必然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认识路线,在实际工作中必然从主观愿望或某种教条出发,坚持脱离客观实际的主观主义思想路线。
(四)马克思主义与实践相结合,使科学认识论和正确思想路线达到高度一致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唯一科学的认识论,它以社会实践为基础,正确地说明了认识的产生、发展、检验的标准和目的,科学地解决了认识和实践的关系问题,为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指明了正确道路。因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的活动,离不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指导。但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也只有化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思想路线,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才能发挥其巨大的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无产阶级政党正确的思想路线提供了理论基础;正确的思想路线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通向实际生活的桥梁和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科学认识论和正确思想路线的一致性,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生动体现。
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一)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
中国共产党制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基本内容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这几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和相互惯通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实事求是。因此,可以概括为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1.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出发点和前提。
2.一切从实际出发同理论联系实际是一致的
3.实事求是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实质和核心。
所谓“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求”就是探索、分析和研究;“是”就是客观事物内容的本质、内部联系及规律性。“实事求是”就是从客观实际出发,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分析研究,找出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从而,获得真理性的认识,作为行动的指导。
①承认“实事”就是承认事物的客观实在,承认必须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认识它,体现了唯物主义的基本精神。
②“实事”和“是”体现了现象和本质的统一,人不仅要了解现象,更要认识事物的规律,这就是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
③“求”就是下功夫探索,体现的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
4.实事求是的基本途径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的发展真理
(三)党的思想路线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作用
思想路线的作用在于指引某一阶级、政党或集团从事具体的活动,达到按客观世界的规律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
1.实事求是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条件
2.实事求是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理论基石
3.实事求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根本保证
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成果,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活的灵魂,贯穿在邓小平同志全部思想理论和实践活动中。邓小平理论中任何一个原则和观点,都是邓小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研究新时期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成果,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结晶。
(一)明确指出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
(二)重新确立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三)把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结合起来
(四)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
第五节  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一.正确认识世界的科学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
(一)归纳和演绎
1.归纳和演绎的概念:
(1)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方法,即从个别的或特殊的事实中概括出一般性原理的思维方法。
归纳根据它所概括的对象是否完全,可分为:
①完全归纳就是在观察了某类事物的一切对象的基础上作出的概括。完全归纳是一种确定性推理,其结论是必然推出来的。但是,完全归纳通常只能在理想状态下存在。因为客观事物是无限的,人类在具体的认识过程中,很难实现对一切对象的观察。因此,事实上运用的比较多的是不完全归纳。
②不完全归纳则是在抽象和具体观察了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的基础上作出的概括。
(2)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方法,即是从一般原理推论出特殊或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
可见,归纳思维过程是从个别到一般,演绎则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思维过程。
2.归纳和演绎的辩证关系
(1)二者是相互对立的。这主要表现在它们是两个方向相反的思维方法,它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①归纳是从个别事实走向一般概念、结论的思维方法;归纳的作用,在于通过观察和实验,从许多个别的或特殊的事物中概括出某种共同的东西,从而得到一般性的知识。
②演绎是从一般的概念、原理走向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演绎的作用,在于把归纳出来的原理进一步扩展和深化,并对将要出现的事物作出科学的推测。
(2)二者是相互统一的。这主要表现在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互为前提、相互促进的。
①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是演绎的补充。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思维运动,演绎开始的前提,一般原理是通过归纳总结和推理而来的。可见,没有归纳就没有演绎。
A、作为演绎出发点的一般原理往往是归纳得来的。
B、演绎的结论还必须经过归纳来证实和丰富。
②演绎给归纳提供指导和依据。
演绎是归纳的前导,是归纳的补充。归纳是从观察和搜集大量经验材料开始的,而收集什么材料,对材料怎样归纳等,都是由演绎规定并指导的。归纳所得的结论是否充分可靠,还必须靠演绎补充和修正。
A、演绎给归纳以目的和方向
归纳本身解决不了自己归纳什么、怎样归纳、为什么要进行归纳等目的性和方向性的问题,所以归纳必须求助于演绎。为了提高科学研究的自觉性,使实验和观察及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取得成效,就必须在某种理论的指导下进行实验题目的选择、实验的构思和设计、实验具体方案和技术手段的确定、实验数据的处理、实验结果的概括和应用等。
B、演绎为归纳结论提供理论上的根据
以经验知识为主要根据的不完全归纳,它的结论仅仅是根据某种事例的多次反复和没有发现相反的情况所概括出来的。因而具有或然性,可能真,也可能假,不是完全可靠的。因此,要确认所得的结论的真实性,就必须运用演绎等方法,进行科学的分析,使之既有经验知识的依据,又有理论上的根据。
C、演绎帮助理解归纳得出的结论
因为归纳的结论是在概括经验知识的基础上得出来的,所以这种结论即使已经接触到了事物的本质,也还不能帮助人们理解这个本质,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因此,必须借助演绎帮助理解归纳得出的结论。
③归纳和演绎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A、人们的认识运动总是从个别事物开始的,从个别概括出一般。因此,人们通常是从归纳开始,归纳出来的结论成为演绎的前提,归纳转化为演绎,演绎使归纳的认识成果得到扩大和加深。
B、演绎中得出的结论又成为归纳的指导,演绎转化为归纳,用事实材料的归纳来验证和丰富演绎的结论。
(二)分析和综合
1.分析和综合的概念
(1)分析是在思维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征等,对其分别进行研究的方法。
(2)综合就是在思维中把对客观事物的各个部分、方面、侧面和属性的认识联结成为一个整体,达到从总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思维方法。
2.分析和综合的辩证关系
(1)二者是相互对立的。这主要表现在:分析和综合在思维过程中的起点次序以及运动方向相反,各自的职能也不同。二者是两种方向相反的思维方法,一个是从整体到部分,另一个是从部分到整体。
①分析是在思维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性,对它们分别加以研究的方法。
②综合是把分解开来的不同部分、方面再组合为一个统一整体而加以研究的方法。
(2)二者是相互统一的。
①分析和综合相互依赖:
A、综合以分析为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只有对事物的各个部分、方面有了清楚的认识,才能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综合。
B、综合是分析的前导,没有综合也没有分析;人们在分析之前,对客观对象总是有个整体观念,人们正是在这个整体观念的指导下进行分析的。否则,分析就无从下手。
②分析和综合相互渗透:
在人们的实际思维活动中,分析和综合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分析的过程中有综合,综合的过程中也有分析。
③分析和综合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A.分析向综合的转化。
B.综合向分析的转化。
(三)抽象和具体
1.抽象和具体的概念
(1)感性具体就是人们通过感官得到的事物生动而具体的完整形象。
感性具体是认识的起点,但这种感性具体只是对事物现象的反映,是对事物整体的混沌的认识,因此,要从感性具体到抽象规定。
(2)抽象规定就是通过思维分析活动,把事物整体分解成各种属性、特点和关系,从中去掉那些偶然的、非本质的东西,抽取出那些必然的、本质的东西,对事物的各种属性、特点和关系加以抽象的规定,形成概念。
(3)理性具体就是运用综合的方法,把对事物各个方面的抽象规定联系起来,在理性思维中把握事物的各种属性、特点和关系作为整体完整地,具体地再现出来。
2.理性具体与感性具体不同:
(1)理性具体从形式上说,它已经离开了具体的感性形象,是用一系列概念和符号表达的,具有抽象性;
(2)理性具体从内容上说,它已经不是对事物表面现象的整体反映,而是对事物内在的各方面属性、特点和关系的整体反映,是研究和理解事物本质与规律的结果。
3.从感性具体到抽象的关键因素:
(1)感性具体必须真实可靠;
(2)抽象必须科学,即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事实,且必须把真正本质的东西抽取出来。
4.理想化是科学抽象的一种形式。
在思维中塑造的理想模型,如数学中的点、线、面,力学中的摆、理想流体、刚体、质点等,都是抽象思维的结果,都是为了研究的需要而建立的一种高度抽象的理想客体。但它们并不是虚构出来的,而是对现实原型的某一特性的突出的近似的反映,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5.从感性具体到理性具体的决定性中间环节是抽象。
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由抽象的逻辑起点经过逻辑中介的作用,而达到思维具体的过程。为了把握这个逻辑的行程,应当确定它的起点、中介和终点。
首先,作为抽象到具体进程的出发点的抽象,不是空洞的幻想,而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和反映,它来源于客观世界。否则会陷入空洞的、毫无内容的形式主义的抽象活动中。
作为逻辑起点的抽象规定,不是任意的而是适度的,即不能过度或不及。适度的抽象应具备下列条件:(1)它必须是反映对象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本质的抽象;(2)这种抽象规定,应是构成具体对象的基本单位;(3)这种抽象规定,应以胚芽的形式包含着对象整个发展中的一切矛盾。
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中,要有逻辑的中介。所谓中介,就是联系的中间环节。由抽象开始,经过逻辑中介的作用,才能达到思维的具体。研究上升过程的中介,就是要搞清起点的规定与后继的规定之间的内在联系,搞清前者过渡、转化为后者的必然性。逻辑中介具有两重性,它对于起点来说较为具体,对于终点来说又较为抽象。这样,逻辑中介就能起到媒介作用,把最抽象的逻辑起点与作为思维具体的逻辑终点结合起来,构成一环扣一环的逻辑整体。
从抽象到理性的具体,关键的环节是根据研究对象的要求,确定作为逻辑起点的“抽象”。这个“抽象”必须反映事物的最一般和最基本的本质规定。换言之,从抽象到理性具体的过程,即是从所研究对象的一个最简单的抽象规定性开始,通过一系列逻辑中介(一系列相互联系的范畴系列、范畴链条所构成的逻辑行程)而达到终点(理性具体)的过程。因此,从抽象到理性具体,也就是从所考察对象整体的一个抽象而普遍的规定入手,按照对象的自我区分,自我发展的内在必然过程,逐步“生长”和“引伸”出对象的全部具体规定的过程。
从形式上看,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中介过程表现为一环扣一环的逻辑整体,其中逻辑行程中的每一范畴都具有二重性。它对于前面的范畴而言较为具体,对于后面的范畴来说又较为抽象。这样,思维的主体就通过一个比一个具体的范畴,逐步接近和再现出作为许多规定综合的整体性客体。  从内容上看,这个相互联系,依次转化的范畴系列所体现的是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的内在的必然逻辑发展过程。
因此,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以逻辑必然性的形式再现对象的历史发展的过程。
6.逻辑与历史的相一致的原则是从抽象到具体方法的内在要求
在逻辑的与历史的关系中,历史是逻辑的基础,逻辑的进程必须在总体上反映并符合历史的进程。但是,逻辑反映历史并不是直接的、无条件的,而是经过修正的有条件的。也就是说,辩证思维所讲的历史的与逻辑的一致,是以承认二者的差别为前提的,逻辑行程并不是历史行程的简单再现,而是摆脱了历史偶然性干扰的抽象形式。
一般来说,通过了由抽象到具体的逻辑行程,就达到了理性的具体。但是,从抽象到具体,绝不意味着存在一个绝对意义上的终点,具体是通过逻辑展开过程达到的,具体也就存在于这个具体的逻辑行程当中。人们在一定的认识目标、历史条件下,运用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达到了对某对象的具体认识,相对于具体的认识目标而言,就是达到了逻辑的“终点”。但是人们的实践是不断发展,新的实践又会提出新的认识目标,产生新的认识要求。为了实现新的认识目标,人们必须以原有的认识为起点,开始从抽象到具体的循环运动。
我们认识世界时,看到纷繁复杂多样的物质世界,这是感性的具体,经过分析和抽象,形成物质、运动、规律等概念,显然人的认识到此还没有完结,还必须把这些抽象的概念进行综合,而得出物质的“世界按规律在运动着”,这样就达到了我们认识世界的目的。
二.改造世界的根本任务
(一)人类认识世界,探索真理,其目的全在于改造世界。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认识世界是指认识自然和社会的本质和规律;改造世界是指按人们的预定目的、计划改造自然和社会的状况,使之适合人们的需要。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关系是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二者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
(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既是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也是认识和改造主观世界的过程。改造客观世界包括改造自然界和改造人类社会,这两个方面的改造是密不可分,相互促进的。事实上,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生产活动,既表现为建立和发展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发展生产力,又表现为建立和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双重关系相互适应、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在发展着的人类实践中,自然和社会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断改变。所以人类改造客观世界,总是既改造自然又改造社会,这是人类改造世界、创造历史的本质内容。人们改造自然界的每一项成就都或多或少地最后转化为对社会进步的推动。同样,人们改造社会的每一次胜利都必将或大或小地转化为对自然界斗争的促进。
(三)改造主观世界的实质和内容
改造主观世界就是改造人们自己的能力和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其实质是提高人的素质。改造主观世界包括改造世界观、思维方法,以及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科学水平和劳动技能等。其中学习和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改造主观世界的基本一环。
(四)改造世界的双重任务
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是改造世界的双重任务,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的。通过改造客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又反过来提高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促进对客观世界的改造。由此,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关系也不断得到改造,人类将在更大的程度上支配世界,获得更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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