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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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鸣阳:说狗 - sltao   评论: 0 访问次数: 33
发表时间:2008/04/28 10:14am (1天12小时31分钟前)    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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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不久看到一则电视节目,说是有某居民楼一位老太太收养了十几只流浪狗,邻居意见很大。主持人对老太太此种“义举”表达了他的敬意,还说希望帮助老太太找到 一种既能够继续向狗奉献爱心,而又不扰民的办法。我对于这种在“狗”和“人”之间作出选择竟然会感到两难的“爱心”宣传,只有愤怒。因为我还看到了另一则 电视报道:一位生病的流浪人(中国公民!)躺在街上,一位专职民政干部居然在请示镇长之后,叫了一辆出租车把流浪人送出自己管辖的地段,抛弃在无人处,任 其死亡。这则报告,看了让人难受,但再一次提醒我,国家只是同过去相比不再穷困而已,下一阶段的目标不过是小康,存在的困难还很多,要想到还有社会救济没 有照顾到的极少数生存都难保的穷人,大家必须努力奋斗,尽快来消除这一类的阴暗面。
也是不久前的一则电视节目:主持人同一位颇有成就,我 一度也曾对其怀有敬意的体育教练的“贵宾”,你唱我和地在露骨地展示这位先富起来的“贵宾”(?)豢养价值超过百万的藏獒的自鸣得意心态。若是为了赚钱, 免费商业广告倒也罢了,还拔高到要在世界上争中国第一的“伟大抱负”,假作高尚。怪不得听说有养狗人口吐恶语:“万一伤了我的狗,你赔得起吗?”——狗比 人贵,我的确赔不起。有无聊的自封“学者”在电视节目里虚构一个“中国人的仇富心理”命题,还在那里煞有介事讨论“原因”(应该探讨的倒是中国富人为什么 容易“乍富易骄淫”的现象。此处不谈),老实说,我这个满足了饱暖就不觉得自己穷的老人,看到这一类夸富的丑态,也要禁不住有“仇富”心理呢。
看来,中国人追求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个过程中,有意无意在挑起对立情绪的除了“为富不仁”者,还有来自个别“先富起来了”的媒体人的低级趣味表演。
养狗问题不仅是个简单的管理问题,涉及到提倡什么文化的问题。有感于此,不是狗专家,也来说说狗。
我 没有养宠物狗的经验,但重庆山区家乡过去家家养狗,比较起没有在农村常住过的城里人,对于狗,我还是多少更较熟悉一些的。上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按照 “伟大指示”在干校接受“劳动改造”,偶尔外出,路过人家,有看家狗远远向我们狂吠,同行中常有惊恐而不知所措者,我却能泰然自若。我知道,狗仗人势,当 地的那些住户,经济地位和真实政治地位是难有高过我们这些被贬的“革命干部”的。不值得害怕。
不过,我熟悉的是“大黄狗”或“大黑狗”之 类的所谓“土狗”。小区里跑动的这些可怜的小不点宠物,在我看来,不只外貌,尤其那天性,简直就不是狗,甚至够不上我所理解的作为独立生命应该得到尊重的 一个物种,大概就同绒毛玩具差不多。果不其然,早有人抓住商机,已经研制出了“电子狗”,据说有望取代活宠物,正待推广。
首先,通过阅 读,我知道狗是由狼驯化而来。这狼,在人看来,作为野兽,其性格是很有些可取之处的。机智,勇敢,顽强,而且很有团结协作精神,集体狩猎,集体享用猎物。 杰克·伦敦的小说《野性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对狼的野性大大颂扬了一番。这杰克·伦敦自然是在褒扬 一种人性的解放,据说许多伟大人物都很喜欢他的这部著作。有一首流行歌曲叫做《我是北方来的一只狼》,仅仅这歌名就很有气势,要是改作“我是北方来的一只 狗”,就是作践自己了。所以如此,是因为一个人、一个国家都应该具有自强自立的品格。军犬和警犬为人类建立功劳,是为许多人所称道的。不过,这些狗总是由 一部分人用来对付另一部分人,具体的军犬和警犬是“好狗”还是“坏狗”,评价起来就离不开说话人的立场。此外还有牧羊狗、导盲狗、雪橇狗之类,帮助人类做 事,说它们是好狗,大概不会有人提出异议。至于猎狗,早期是好狗,是人类的谋生的工具。无奈人口增长没有计划,技术使用得也太滥,破坏了自然生态,现在不 得不回头来保护野生动物。除了个别例外情形,现在的猎狗基本上都是在为达官显贵,仍然享有打猎取乐特权的人,或许还有偷猎者,进行着损害全人类利益的服 务,平头老百姓对它们绝不会有好感。我还阅读到过许多描述义犬的故事,读来令人唏嘘不已。其中固然也包含有生态学知识,还有颂扬勇敢顽强精神的昂扬内容, 但不少故事都包含有劝诫人学狗的忠诚或者愤世人性不如狗的寓意,这就同杰克·伦敦小说的寓意完全相反。仔细回味,这些忠诚狗的故事总像是进行奴化教育的许 多义仆老故事(戏曲)的翻版。解放后受到的阶级教育,使我知道万不可当那奴役人的老爷阶级,而且也不能甘心情愿当奴才。当奴才已经很可悲,何况“狗奴 才”。恩格斯对狗的忠诚有精辟的论述:一条狗对它的恶棍主人也是忠诚的。读过鲁迅的短篇《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知道鲁迅先生对于那个打走帮助他获得光明 的“傻子”而得意于“主人夸奖了我了”的可怜奴才,是极尽蔑视的。
狼被人类驯化为狗,并非偶然。我知道,能够被驯化成功的野生动物的物种 其实是非常少的,它们必须满足许多能够被驯化的条件:人类能够提供它们常吃的食物,有足够快的生长速度,能够习惯于在囚禁状态下进食,有方法对它们进行管 理和驾驭,有一种社会结构——包括对同种动物首领的服从行为(转化为对人的服从行为),以及在圈禁状态下不会惊惶失控。野生狼满足这些条件,所以被人类选 中,被迫变成了狗。刚才提到那些狗,虽然已经被人类驯化,人类毕竟是为了满足合理的需求在利用和发挥着它们祖先的某些天性,它们还没有完全失去作为一个物 种在自然界独立生存所必须具备的那种本能。这宠物狗就不同了,大多是为了人类的奢侈玩乐制造出来的怪物,对于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毫无用处,样子和习性完全 是按照有闲人逗乐子的标准通过人为手段捏制出来的,简直没有什么独立生存能力,可怜得很。照料起来不亚于照料婴儿,稍有疏忽便要一命呜呼。一条普通狗狗的 花费已经不菲,“名人”拥有的身价百倍的“名犬”的花费肯定比普通人家照料婴儿的花费不知高出多少倍,大概还需雇佣“保姆”——幸亏我们小区没有这样的 “名犬”。这样的废物点心,不过是按照人类玩乐滥用科技制造出来的活物,它们在显示了基因多样化的众多物种中的地位,的确是低贱到——,我实在找不到比它 们更缺乏生命力以及对于自身基因延续和对于人类都更没有生存意义的一种动物了。
我们中国人的传统狗文化,从人类应该合理使用自然资源以保 证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其实是很先进的,大可不必“同西方世界接轨”。这种传统是以人为本,为人所用,但绝不滥用和浪费。这大概是中国人不曾有到国外去殖 民,可以肆无忌惮地掠夺原本属于土著人的资源来挥霍的历史,具有爱惜自然资源的好传统。
首先,我们中国人是为了生存的吃,才养狗。小时候 看《水浒传》,印象最深的是鲁智深将狗肉硬塞入其他和尚口中。吃是正当的需要,同老虎捕食兔子一样,仁慈的上帝也不会怪罪的。上世纪40年代末和50年代 初我在农村的时候,吃饱——不全是粮食——都是奢望,吃肉更是稀罕。曾有三四次,附近人家杀了老狗,被邀去分享过煮狗肉,那个香,终身难忘。70年代在干 校也尝过一次农民招待的白水煮狗肉,仍然好吃,但已经能够感觉到土腥味了。80年代前,我尚年轻,但冬天比现在还怕冷,有同事劝我吃羊肉,同时马上补充, “最好吃狗肉”。根据我的不多几次经验,相信此话不假。听说有的地方有专门养狗来吃的,我的家乡没有。我的家乡也少见有用狗皮褥子的,虽然记不起狗皮如何 处理,想来必不会浪费。韩国人比我们富裕,也延续了普遍吃狗肉的习惯。西方人以此骂韩国人野蛮,韩国人据理反驳,是绝不心虚的。北京也有狗肉馆,尚未被西 方狗文化灭绝,我没有进去过,也觉幸哉。
顺便说说,现在有一些富人,据说还有官员,违法也偏要吃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非要破坏中国这块土地的生态环境不可,推测起来,大概是他们身上出现了返租现象,回忆起几百万年前猿人当时吃过的某些野生动物的味道,产生了抑制不住的病态欲望,也是值得同情的。
家 乡农家养的狗在老死之前要身兼三个重要职务。第一个职务是清洁工。小儿拉屎,包括母亲抱着的婴儿,随处解决。此后,母亲身不动弹地“喂——,喂喂——”, 叫上两声,家里的大黄狗应身跑上来立时便把地面添个干净。我曾读到过一种解释,说是人屎中有一种使大便呈黄色,有苦味的什么“素”(记不确了),是狗所需 要的一种物质。第二个职务是迎宾。来了熟人,黄狗早闻到气味,叫上一两声,一面向主人通报,一面跑出老远前去代主人热情迎客。最后一个职务是保安,防盗。 我家串在大竹竿上晾在房檐下的衣物曾被人偷过,婶子归咎大黄狗失职,骂了它两三天。有人替它辩解,说一定是小偷用了什么法子,否则它断不会玩忽职守的。
总 之,我在农村见到的养狗才是继承了我们人类祖先还是融合在大自然之中时将狼驯化为狗的初衷。活着要它为人类服务,死了,吃肉,用皮。朴实的农民决不会暴殄 自然的恩赐,必要物尽其用。比起某些城里人,稍比别人富裕便要充阔显富,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家乡农民在这个方面其实要更加文明。自家的狗死了也有不忍心 吃的,便埋在院子里树下当作肥料。我较少见到野狗,多半是不幸失去主人,又不肯事二主,才自行谋生的,不是今天城市中被遗弃的既可怜又讨厌的流浪狗。家乡 养狗,是极随便,极容易的。在我听会的语言中,“狗食”就是既差又少的饭食的意思,家狗可以自行觅食以补不足。何况“狗不嫌家贫”,想丢弃都难。那时的野 狗是有独立生存能力的,最后的归宿大约是向缺乏蛋白质的穷人作了奉献,绝不像今天的流浪狗还需要“善人”收养,成为城市管理的负担。
现在 城市里养宠物狗同传统的农村养狗大不相同。如前面所说,农村养的狗是家畜,既有经济价值,又有社会价值;城市养的狗是宠物,毫无利用价值,是人为造出的一 种个人消遣怪物,甚至处理死狗都成一种公共麻烦,更不用说毫无正当理由为全社会增加了一种极端危险的致病原——传染狂犬病。养这种宠物虽然是个人掏钱,但 必然要消耗共同的资源,影响共同的环境,并徒增城市管理难度。北京市宠物狗一族最近10多年的兴旺发达,当然不是这个物种有什么生命力,更不是人民生活质 量得到改善的一种景观,完全是得益于媒体宣传西方狗文化的胜利。
在我看来,城市允许养宠物狗,实质上是让大多数不养狗的居民作出让步乃至牺牲利益,向少数有闲富人或攀比富人的奢侈需求作出的慷慨迁就。
话说回来,虽然我不赞成,既然北京市有关当局允许合法养宠物狗,我们不养狗的人则要宽厚,希望养狗的邻居也要领情,还要自爱。大家共同来维护小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和谐。
五柳村2008年4月28日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