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校长每学年要与教师签订“减负”责任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7:01:54
新华网杭州11月14日电(记者岳德亮)为了进一步增加中小学生的“减负”成效,浙江省教育部门最新发布的一份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校长每学年要与有关处室、教师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并将教师的“减负”工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同时,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所辖学校校长签订规范办学责任书,并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对校长考核的重要内容。
有专家表示,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由来已久,是现阶段浙江省义务教育领域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直接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学生厌学、教师厌教,妨碍了教育的健康发展。
浙江省教育厅在印发的《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省教育厅每年分年中、年底两次对各市、县(市、区)控制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通报。对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且查处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年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优秀资格。
据了解,浙江省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办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对性质严重、负面影响大,或不愿立即纠正,或屡查屡犯,超过3次者,属学校整体行为的,追究学校校长和分管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属个人行为的,追究个人责任。
同时,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所辖学校校长签订规范办学责任书,并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对校长考核的重要内容。
有专家表示,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由来已久,是现阶段浙江省义务教育领域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直接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学生厌学、教师厌教,妨碍了教育的健康发展。
浙江省教育厅在印发的《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省教育厅每年分年中、年底两次对各市、县(市、区)控制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通报。对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且查处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年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优秀资格。
据了解,浙江省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办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对性质严重、负面影响大,或不愿立即纠正,或屡查屡犯,超过3次者,属学校整体行为的,追究学校校长和分管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属个人行为的,追究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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