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二十世纪的两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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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宁:二十世纪的两大成就

时间:2010-11-12 15:51 作者:刘军宁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482次

  孔子:最近读到的一则新闻让我十分纠结。在内蒙古某小区的墙上赫然贴出若干份“子弹拆迁令”。拆迁令威胁说,拆迁户要是不及时搬出,拆迁令上所附的子弹,就是送给那些钉子户的礼物。这样做太过分了!这让我想起了您说的,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老子:这件事我也有所耳闻。公安机关也出面了,后来还是不了了之。


  孔子:我有些纳闷。这拆迁公司、开发商也不是政府机构,凭什么用子弹威胁拆迁户?


  老子:难道你的意思是,如果是政府就有权贴出子弹拆迁令了?开个玩笑,我知道这非你的本意。我也知道拆迁公司、开发商不是政府,但从许多新闻报道上看,他们的能量的确很大,为了强行拆迁常常有大批专属政府的警察出动,甚至武警防暴队。


  孔子:您瞧最近的新闻,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三人被烧成重伤,致一人死亡,宜黄书记县长双双下台。近年来拆迁不断逼出人命的新闻越来越多。只有一声叹息了!


  老子:重生畏死,是人之本性。如果天下有道,政通人和,社会安定,百姓安居乐业、自由发展,大家就都会重生畏死。要是被逼得真到连死都不怕了,那一定是生存环境恶化到让他感到生不如死。如果任其下去,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个案不畏死亡铤而走险。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一定是权力者的做法背离了天道。


  孔子:可是,若政府不下重手,那些不畏死的人就会犯上作乱。对于为非作歹之人,把他们统统抓起来,看谁还敢再作坏事?再说,惩治那些犯上作乱的人,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宁,同时也是立政权之威。


  老子:对普通刑事犯罪的必要惩治是一回事,把无辜者往死里逼又是一回事。中国的历朝历代,总是以惩治犯罪开始,以以死惧民而终,最后却把王朝自身赶上绝路。所以,惩治普通犯罪绝不是行暴政的理由。如果政府以死相逼,那还要政府干什么?你不是也说过,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吗?你们儒家后来也有人说,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当然,你也可以说,臣死于君,那就叫命。但是我认为,生死有命,而命是天定的,统治者不能随便剥夺,不能代天杀人。统治者若为一己之私,用斧钺威禁,以刑戮代天威,犹如拙公代巧匠。其后果可想而知。


  孔子:现在看来,您的看法是有道理的。可是,人类的历史也就是这么走过来的。听您这么说,政府与政权就像是一把很锋利的双刃剑。


  老子:说的是。按照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的看法,人类当初成立政府是为了自我保护,以避免短寿横死。可是你要是翻开人类历史看看,基本上就是一部国家机器杀人史。政府本是用来保护人命的,反而成了杀人最多的机器。


  前几天,我翻看了一位美国教授写的书,书名叫《政府夺命》(Death by Government)。根据书中的统计,红色高棉政权杀掉了200多万人,约占其当时全部人口的1/3;纳粹政权致死2000多万人;前苏联在70年的执政期间约致死6000多万人。根据我的判断,在20世纪的中国,由于战争与政治原因致死的人数也是极为庞大的。


  我记得在19世纪末,当时的西方分析家们都把握十足的认为即将到来的20世纪将带来更大的经济繁荣、更多的个人自由、更少的战争与冲突、更有效的生命保障,更进一步的生活改善。结果20世纪反而成为政府空前夺命的世纪,政府所夺去的性命,根据国家大小,以百万千万亿万计。现在,一转眼21世纪都过去10年了,希望这个世纪真的有所不同。


  孔子:说到20世纪,我也很伤心。几亿人口诛笔伐批判我不说,还砸我家庙,挖我祖坟,烧我书文。除了始皇帝的焚书坑儒那一阵子,哪个朝代我遭受过这种待遇?


  老子:以杀人记录论,20世纪的确是人类有史以来最糟糕的世纪。同时人类也的确从中学到了一些东西。20世纪有两大成就表明人类正在回归天道。在世界范围内而言,20世纪出现了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解放和民主浪潮。一大批殖民地半殖民地独立,民主政体也在非洲、拉美、前苏联和东欧以及东南亚的土地上扎下根来。所谓民主国家,一大优越性或者说标志就是遏制了民不畏死的现象,政府不敢对老百姓以死惧之。不仅如此,在民主国家,老百姓可以批评当局,可以竞争最高职务,而不会失去自由,更不会付出生命的代价。民主政治的好处是只有对手,没有敌人。极权专制是化友为敌,当多数人都被化为敌人之后,专制的末日也就到来了。


  孔子:您说的这一点确实如此,而且好像政治学已经有了大量的研究。另一大成就是什么?我很想知道。


  老子:另一件事发生在中国。准确地说,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当时仍处于敌对状态的海峡两岸统治者不约而同地废除了对政治犯行死刑的数千年传统。我的印象是在蒋经国、邓小平治下做到的。我认为,废除政治犯的死刑是中华文明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事情,可惜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如果能巩固这一成就,中国在未来就不会再出现林昭、张志新那样的冤魂了。废除了政治犯的死刑,就等于在中国的政治中植入了自我改良的机制和希望。从此,从事非暴力政治活动的人士,有失去人身自由的风险,却没有遭受极刑的危险。不能不承认这一进展具有相当的实质性意义。


  孔子:您说的这第二件事我还真没听过什么人谈起,我也觉得这件事情意义非凡。不杀头虽然好,但是我也担心因此会有更多的人去肆无忌惮的犯上作乱。有什么两全之策呢?


  老子:你总爱把“犯上作乱”挂在嘴上。帝制时代早已成为过去,谁是上?天道是上,公民是上!谁是下?当权者是下,政府是下!统治者对老百姓发出死亡威胁才是最大的犯上作乱。只有废除政治犯的死刑,进而废除政治犯,才能防止这样的犯上作乱。什么样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致死最少的、保护生命最多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好的政府,从积极的方面,循道应理,让人自由发展,为每个人实现自己的潜能创造条件;从消极的方面看,不对人生命和生存构成威胁,不对百姓以死惧之。


  政府的权力越多就越专横、越自私,对内对外使用暴力的意愿就越强,就越夺命。政府的权力越是受到约束制衡,这样的政府就越少具有侵略性,就越利民生。民主政治、威权统治、极权专制这三种政体的夺命能力与害命程度呈几何级数增加。记住,绝对的权力绝对夺命。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道德经·第七十四章》


  若百姓生不如死,就不再怕死了,为何还要用死来恫吓他们?为了让民众怕死,统治者就把那些敢于反抗的统统抓起来杀了,就以为没人再敢反抗了。然而生杀予夺大权在天。若统治者越权滥杀,就如拙公代替巧匠砍削木头。而代替巧匠砍削木头的拙公,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的。


来源:商务周刊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