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劳动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1:50:07
标准劳动关系的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主要通过组织从属性体现

  劳动关系具有隶属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虽然是按照平等关系的方式建立的,然而劳动关系一经建立,劳动者必须根据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把他的劳动力归用工单位支配,以使他的劳动力现实地成为集体劳动要素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劳动力和劳动者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用人单位成为劳动力的支配者,也就成了劳动者的管理者。正如恩格斯在《论权威》一书中所说,大工厂是以“进门者放弃一切自治”为特征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必须建立一种以指挥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关系,这种从属性的管理关系可以说是一种隶属关系。在当今的法学界,学者们在区别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时,认为“从属性”构成了劳动关系的独有特征,是劳动关系与其他领域的法律关系相区别的关键点,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从属性”可以体现为两个方面——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

  人格从属性是指“除法律、团体协约、经营协定、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在雇主指挥命令下,由雇主单方决定劳动场所、时间、种类等”。[4](P8)换言之,即劳务的具体内容不是由劳动提供者决定,而是由劳务受领者决定。经济从属性的重点在于:“受雇人并非为自己的经营劳动,而是为他人之目的劳动。受雇人既不是用自己的生产工具从事生产劳动,也不能用指挥性、计划性或创作性方法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加以影响。”[5](P95)

  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共同构成了劳动关系从属性的特征,并且我们可以从这两方面的要义中发现:无论是人格从属性还是经济从属性,都外在地表现为劳动者对雇主构建的生产组织的依赖。服从规则、服从指示、接受检查和监督、无法在工作中体现创作性,这些都是建立在雇主从组织的层面对劳动者进行控制的基础上的。这种包含在“从属性”中的“组织依赖性”标准在劳动法理论中可以说是一种通论。在人们传统的理论观念中,劳动关系是和集体性、组织性等特征联系在一起的。传统的劳动关系强调雇主对雇员在特定生产场所、劳动方式、组织规则方面的控制,形成标准劳动关系。

  在传统的劳动关系中,从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活动、人员素质测评、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培训、安排工作岗位、绩效考核、支付劳动报酬、津贴福利、办理社会保险以及到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全权负责。这样的雇佣关系当中,劳动者长期呆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劳动者的未来发展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相联,用人单位也愿意对劳动者进行大量的人力资本投资,长期的雇佣关系更能够强化员工与企业之间彼此的认同,从而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