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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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的房地产

  杜君立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杜甫

   土地

  在《乱世佳人》中,老奥哈拉对女儿斯佳丽说:世界上只有土地值得人为之辛劳、奋斗和牺牲。因为只有土地是永恒的。

  人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地球。从人类诞生的那一天开始,人就依附于土地。没有土地就没有人,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人类所有的斗争归根到底也是针对土地的斗争;纠其根源,是因为人类基本的生存条件都来自土地——食物、衣服、房子等等。

  上天赋予人类土地,土地是人类的母亲。人的生存权——人作为人活着的权利和对土地的拥有权自古就是每个人的天赋人权。社会的进化史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人对土地的掠夺与反掠夺史。

  人类早期的斗争是对土地的早期占有者——“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屠杀与铲除。大多数动物和植物就这样被人类实施了种族灭绝。人类的屠夫被人类定义为英雄。比如武松跑到老虎家里把人家打死。幸存的动物和植物则成为人类的奴隶”——被驯化为农作物或家畜、宠物。

  并不是人类天然的有权利剥夺其他物种的土地所有权,而是人类自命不凡的优越感使自己认为可以如此为所欲为。人类对其他物种的侵略基本完成后,就开始了对人类自身的掠夺。从奴隶社会的血腥黑暗、殖民地运动,一直到当下非法掠夺农民的土地,这场战争似乎依然没有结束。

  与自然界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相反,人类社会内部一直努力在向文明迈进。所谓文明,大概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是人类自身凌驾于、独立于世间万物的、崇高的人权,以此体现人类自身的高贵神圣

  对傲慢和偏见的人类来说,人权是指人对自身天然的排他的拥有权,而不是人对他人的拥有权。物权则是指人对人以外的其他物品(包括植物动物土地等)的拥有权。也就是说,文明容许你奴役一切,但不容许奴役人。

  人类建立了各种趋向公平共赢的伦理与规则。土地的大量增加,使人类的生产资料扩大,生产力提高,生产关系更加先进。建立在土地所有权基础上的土地买卖一直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

  与欧洲封建贵族通过购买、继承的方式占有大量的土地相似,中国几千年社会基本也是以此方式建立了土地与人的关系,虽然每次王朝动荡屡屡打乱土地的正常交易秩序,但具体的土地所有者依然是芸芸民众。就此产生了占有大量土地的人物,叫做土豪、地主。

  奴隶制度是土地占有者最原始最初级的创造,人类对牛马驯化的同时也驯化了自己的同类,或者说把自己的同类视作牛马。人类文明逐步觉醒,土地逐渐实现其生产资料的本来面目后,大量的小地主开始出现,人类社会进入封建社会。

  小地主中的自耕农民在经营破产后变卖土地成为失地农民,转而成为佃农租种地主的土地,并交给地主租金(可能是粮食)作为地主土地资本的收益。也有一些农民被地主雇佣,就是地主反过来租用失地农民的劳动力,在地主的土地上劳动,地主以粮食或现金方式支付农民劳动付出。

  土地在一次次兼并中逐渐向更大的地主手中集中,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而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其生活与地主相比,贫富悬殊越来越大,社会矛盾加剧。这时就有人提出打土豪分田地革命之后,老地主被杀死甚至灭门,新地主诞生,社会重新进行财富分配,土地矛盾暂时得到缓解。

  美国、澳大利亚等是在新大陆建立起来的新国家。美国之所以诞生,航海技术仅仅是一个技术前提,而最根本的原因是新大陆的土地在吸引人。契约社会是人类社会文明的开端。人类法律常识与伦理常识都认为,哪块处女地是谁开垦的,那块土地就永远是属于他的,没有人可以剥夺。就如同占座位或排队,这是人类文明进化的基本常识和伦理。

  美洲和澳洲等新兴国家为了占有土地,早期都有过一段极不光彩的对原住民(土著印地安人和土著毛利人)的迫害史。除去这些,美国历史基本是从贩卖黑奴开始的。因为开垦大量的处女地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工业文明开始后,北方的工业资本需要大量的自由劳动力,而南方的农业经济桎梏着大量的奴隶。因为道德伦理和经济伦理的矛盾,美国唯一一次内战——南北战争爆发。

  但战争并没有撼动人类关于土地最基本的经济伦理,内战结束后,新兴的资本家开始大量的购买土地。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你觊觎别人的土地,你唯一合法的办法是谈判购买。甚至美国的政府用地和公共用地也是通过向私人赎买和购买的方式得到的。

  有一个例子,沃克菲勒在纽约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了许多偏僻的土地,然后将其中一块免费赠送给联合国,之后其周边的土地飞涨,沃克菲勒大赚。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都是这样。简单一点说,土地是属于人的。

   农民

  几千年来,中国的土地也是属于这块土地上的中国人的。生于斯长于斯葬于斯,每个中国人人都祖祖辈辈生活在这块祖先留下来的土地上。人们在土地上劳动繁衍,为拥有自己的一块土地而勤劳数辈,盼望为儿孙多置一分田产。

  1949年共产党通过暴力夺取中国的统治权后,旋即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同时开始了一场暴风骤雨的土地改革。国家没收了大地主的土地,并对土地进行了比较平均的重新分配。对农民重新获得的土地,政府给每个农民颁发了《土地所有权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27条也明确规定保护农民已得土地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政府承认的《土地所有权证》都延续了传统的土地商品理念,即农民对土地作为私有产业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共产党此举虽有侵犯少数人权益之嫌(地主被国家无条件褫夺其原土地所有权,原地契被作废、烧毁。)但赢得了大多数农民的支持。

  但是,随后的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作为一场席卷全国政治风暴却将这次土地改革的成果彻底颠覆。刚拿到手的土地成了人民公社集体土地,刚拿到手的《土地所有权证》成了一张空头支票。

  随着人民公社运动的愈演愈烈,中国的土地陷入礼崩乐坏之中。中国所有的土地事实上就都归了国家所有;每个中国农民事实上都无权支配哪怕一寸土地(包括宅基地)。虽然法律规定,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任何人不得侵犯,但并没说国家(乡长之类)不可以侵犯啊,因为国家不是嘛。

  虽然之后,国家有关农民土地的法律频繁出台,但将农民的土地集体化,事实上使农民作为个体失去了自己的土地。说白了,集体土地里就包括有他的那二亩地,但那二亩地是哪一块没有人能告诉他。这与人民类似,官吏为人民服务,但人民是谁?你是么?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个人无权支配,这样由国家任命的乡长”“村长就有权支配了。

  与此同时,退踞台湾的国民党政权也在台湾进行着一场波及全岛的土地改革——国家以赎买的方式从大地主手中大量购买土地,然后重新分配给贫穷农民。相比大陆,这场温和得多的土改极为成功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和土地矛盾,使土地作为生产资料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台湾的经济复苏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契约基础。当30年后红色中国的国家经济濒临破产边缘的时候,台湾已经跻身亚洲四小龙

  1949的中国来说,并没有工业文明的需求和压力。中国依然继续着农业经济主导的社会体制。人民公社运动是所有中国农民都沦为了人民公社社员”——或者说,成为被国家长期雇佣的终身长工

  在一波一波的政治运动压制下,被军事化社员实质上已经退化成国家的奴隶:衣服食物房屋统一配给(大食堂现象)、农具牲口和生产生活用品收归国有、结婚生育由国家审查批准(地主家庭子女极难通过)、子女被集中生活学习(做革命接班人)、禁止逃跑(逃荒)……由此引发了中国农业大倒退。痴人说梦似的大跃进人为导致了席卷全国的大饥荒,数千万社员沦为饿殍冤魂。

  19491979年的30年间,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几乎一直维持在饥馑的底线边缘。而国家以低买高卖的剪刀差从这些黎黑枯槁的农民身上掠走7800亿之巨,对外发生了数场战争,以大量资金无偿援助阿尔巴尼亚等国,制造原子弹,建设新城市,为非农业户口群体建设工厂、学校、图书馆、文化宫以及其它公共设施……这就是这个国家的原始积累。

  1980年后,中国又一次土地改革开始——“人民公社被解散,社员恢复为农民,但最令农民失望的是,国家并没有恢复农民个体(个人或家庭)对土地的所有权。土地而是被国家以集体的名义承包——实质是暂时(35年不等进行轮换)租给农民。中国农民实质上由国家的长工变为国家的佃农,交完租子后剩余的归自己支配。这种即使看起来微不足道的转变,中国农民的积极性仍然被极大地激发起来。中国农民在1949年后第一次从土地看到希望,30年来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第一次得到明显的提高。

  与此同时,已经完成原始积累的国家开始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浪潮。中国城市公民的生活水平开始加速度跃升。国家控制的计划工业经济使农资用品(化肥、农药和农机等)飞涨。有限的农业产出到了最高点后,土地收益甚至抵不上土地租金。城市化建设和南方新兴的加工业对自由工人产生极大的需求。农民开始放弃租来的土地奔向城市。

  因为农民没有所有权,杀鸡取卵的耕作方法使大量土地被过度使用的化肥和农药造成严重沙化,使土地生产力退化。从初生的婴儿到耄耋老汉都不能免除的人头税,和三留五统等数不清名目的沉重税赋使农民彻底绝望,外出打工求生的民工潮在中国此起彼伏。国家开始通过户口政策壁垒、《外出务工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以及收容、遣送、异地上学赞助金、城管等低劣的手段,重重阻挠农民进入城市谋生,以巧立名目的收费、罚款、限制和暴力等形式,从这些中国最贫穷的公民身上继续敲诈和掠夺。

  工业化20年后,国家财富的疯狂增长令举世咋舌。这其间,国家一方面不断提高农民的税赋,另一方面,以市场化的名义巧妙地摆脱了对农民的医疗、教育等责任和义务。面对高企的医疗费和小学中学大学学费,农民依然难免一贫如洗,甚至自戕的悲惨现实。

  2006年,农业税和农村9义务教育学费终于被富裕的国家慷慨免除。但是,一场针对沉睡多年的土地的阴谋随之出笼。

   城市

  城市是人类从农业社会进入商品社会的产物。城市的产生使人类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得到更好的改善。城市使社会分工更加细致,使生产率极大提高,从而使整个社会财富增值。城市的诞生是商品经济繁荣的结果。人的大量聚居和流动形成的商业社会,城市就会自然形成。比如自然资源极差(几乎泡在水里)的威尼斯就是一个典型。

  对城市来说,居住和生活是一种基本功能。更重要的是,城市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商品交易平台。人们来到城市并不是因为喜欢拥挤,(人口稀疏亲近自然的乡村其实更适合人类诗意栖居。)而是因为在城市可以进行更好的商品交易。劳动力、农业工业产品、艺术品等可以在城市迅速转化为商品。正因为如此,城市的另外一种非常典型的特点是人口的高流动性。

  迁徙和流动是动物的一种本性,人也一样。因为工作、家庭、理想等原因,城市中的人流动性要大大高于二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农民。所以在世界所有发展比较成熟的城市里,虽然住房数量巨大,但租赁仍是人们解决居住问题主要途径之一。

  1949年后,中国从国家政治的考量制造城市。但因为没有现代城市理念和商业因素的支持,以行政功能和工业生产构成的单一城市实质上是失败的,因此它更像是一个大村庄,或者一个大工厂。好在有从农村以剪刀差敛聚的大量资金投入,才使这些城市农民修建的农民城市免于破产。

  不客气地说,中国当时所谓的城市是在摧毁真城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伪城市农民出身的毛就曾经对梁思成讲,他心目中的北京城应当是站在天安门城楼上一眼望去全是烟囱。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要破旧立新,硬生生把西便门、东直门、永定门之类的北京城几乎全部摧枯拉朽——好在留下了天安门。

  1980年后,市场经济被部分允许,商业开始起步,面有菜色的城市开始获得生机。依然以计划经济的工业化思想为先导的国家开始在城市周边大搞工业开发区。大量土地被从农业用地改为工业用地。无地可种的农民作为占地工转变为工人进入工厂。可惜好景不长,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开发区多大夭亡。除过当时招商引资的官吏因为短期表面的政绩飞黄腾达外,农民和国家成为最大的冤大头。

  2000年后,信息技术革命和贸易全球化的发展,使商品经济在中国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第三产业为国家提供的税收越来越高。管理落后的国有中小型企业被国家以暧昧的手段变现甩脱,充满商业色彩和中国特色的现代城市开始在中国脱缰狂奔。

  房地产作为城市的硬件制造商,自然成为时代的新宠和新贵。城市的扩张随之引发了中国房地产业的圈地运动。土地成了全社会觊觎的猎物。土地的主人成了所有房地产商献媚讨好的全中国最牛叉的甲方。土地的主人——国家又笑了。

   房子

  全世界的人类都要住在房子(或者洞穴)里。房子可以是自己盖的,但必须盖在地上。土地也是一种商品,盖房子得先买地。

  在中国,农民就是买了地自己盖窝。你钱多,你就可以盖皇宫那么大。

  1949后,中国所有的土地成了国家的,中国人没地了;中国所有的房子也被国家没收了。但国家还是很仁义的,通过官吏对房子进行重新分配,虽然官吏住得更大,但保证每个人都不会露宿野外。至于你在这个房子里能住多久,那就要看国家的意思。

  1980后,农民不再是社员了,住得太挤的就开始向国家的官吏——乡长请求赏给他一小块农民集体的土地筑巢。国家经过研究,同意的话就会划给他二分宅基地让他盖房子。农民自己买材料请亲戚朋友帮忙就住上了新房子。

  请注意,农民用来盖房子的土地除过交纳少量的手续费外,几乎是不存在土地租金的。从这一点来说,农民似乎像世界上所有的农民一样,在理所应当地继承着自己祖先留下来的土地。但他们实际并不拥有自己脚下的土地。你在使用它并不代表你就拥有它。

  除过土地免费划拨外,也没有其他各种印花税、契税等税费,再加上人工的私下交易避免了缴税,实质农民住上房子仅需支付建筑材料成本和部分人力成本。这样我们就不难解释,为何在中国最贫穷的农民,其普遍的居住条件并不差。当然,在农村也没有人会拥有10几套住宅,即使他是一个有钱得盖得起10套住宅的农民,因为国家不会同意。

  农民是社会发展的前期结果。进入现代社会后,乡村经济走向式微,大多数农民势必向城市居民——即市民转化。人不是蜗牛,可以背着房子走。也没有人是脑袋上顶着房子出生的。人必须就像寄居蟹一样,自己去寻找一个可以容身的巢穴。

  具有普世价值观的《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将基本居住权列为基本人权。同时明确,解决公民的基本住房属于政府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简单的说,一般宪政国家的对解决公民住房问题做法分为两种:租或者买。

  前者,政府从土地所有者手中购买土地,政府再用公益资金(公民缴纳的税收)建设住房,以比较低廉的价格出租给无房的市民,这就是廉租房低租屋,香港叫组屋。这种房子一般不会像中国的经济适用房那么大。租住廉租房者只有租期内的使用权(不可买卖或转让),无产权。因为廉租房是用纳税人的血汗钱——公益资金建设的,所以管理一般非常严格细致。对不同收入阶层(并非不同政治阶层)的公民,政府给予的租金优惠有较大区别。

  房子是固定性很强的不动产。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不过是一个人短暂的逆旅。房子不会因为主人的死亡而失去原有的使用功能。对流动性较强的城市公民来说,租赁住宅成本更低且方便,人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金钱享受冲浪跳伞等精彩人生。出租公屋在提高了房子作为自然资源的利用率(有利于环保)的同时,也调节了住宅市场的供需矛盾。

  香港的房价是很高的,但香港公民并没有住房的焦虑,因为香港政府推行的"居者有其屋"项目,使50%以上民众以很低的租金安居于政府公屋.在高度市场化的美国,政府依然保留着超过全国总房产10%的廉价出租公屋,而且是装修过带全套家具的。所以,我们就可以在《FRIENDS》中看到,6个初出茅庐的靓仔靓妹在陌生的城市生活得快乐而写意,而没成为中国焦虑不安的白领房奴。

  日本国有的低价出租屋所占比例也很高。1/4的日本家庭住在政府提供的房子里。而且日本因为雇员终身制的缘故,公司提供终身住宅的现象也非常多。

  详细说说后者。在一般宪政国家,商品房全部由私营地产公司购买土地开发,政府对无房户提供一定面积的免税补贴,比如每个公民有权享受30平方米基本居住面积,那么政府就对30平方米内免除政府税收。如果一个家庭3口,那么可以免税购买90平方米的住房。这样其房屋购买成本大体上就只包括土地产权(无限期所有权)购买成本和建筑成本。拿同样人多地少的日本来说,商品房的总税收约为20%,日本无房公民拥有一套普通住宅可以比市场价少掏20%

  那么国家的税收是否因此而损失呢?不是。因为公民购买的超过基本面积(比如30平方米)的那部分就要照样缴税,而且,如果是别墅或者第二套第三套住宅,那么其税率将会几何倍数提高。富人因此得到更好的居住环境,客观上也通过国家税收调节帮助了穷人。

  作为儒家思想浸染深厚的发达国家,韩国和日本在公民住房方面做得却非常克制,甚至说是极为吝啬。

  韩国至今仍以法律的形式严格规定每个家庭(不是每个人)只容许拥有一套住房。这有点类似中国每个家庭只能生一个孩子。

  日本也大体类似。纳入国家管理的国民住宅计划成功实施到今天,日本每个家庭的平均居住面积也才达到89平方米。东京居民人均面积甚至只有15平方米。(2007年北京人均居住面积为21平方米。而我国人均GDP不到日本的5%。)

  在依靠中国纳税人供养、只有一个营养过剩者的北朝鲜,朝鲜人民的住房也是由金太阳政府统一免费安置的。

   中国房子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人的居住问题是随着地产的炙手可热而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的。

  我们也可以按租和买来分头说明。

  先说租。租房者一般是无房的公民。出租的房屋可分为公房和私房。

  公房是国家或者说政府的房子。政府动用公共资金建设的住房也是用来给人住的。一般宪政国家除过面向所有无房公民的廉租房,也有极为少量的公务员宿舍和政府首脑官邸,一旦其不再为公民服务,就自动取消居住(租住)资格。所以,政府职员(无论高低)一般也只能依靠薪水通过地产市场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福利分房前,中国城市几乎所有的房子都是公家的,是由国家租给公民居住的。这似乎有点类似宪政国家的廉租公屋。只是其中许多公房1949年从城市有房者手中无偿没收来的。同时也用公益资金建设了大量的住房,将其分配给——或者是租给市民(租金极低)。即使房少人多,且分配极为不公平,但因为没有其他解决渠道,所以大多数城市居民也就作罢。1980年上海市人均居住面积只有不足6平方米。

  国际上盛行的政府廉租房模式本来是解决城市公民住房困境的基本做法,但是目前中国的廉租房计划仅限于没有诚意的官吏们在给你画饼,无房公民就甭指望了。那么买不起房的中国无房者只好向拥有房屋的私人承租住房了。国家对这些无房者不仅不提供任何补贴,同时还向出租房屋的主人征收高昂的税赋,使穷人租房者负担更重。

  再说说买房。

  1980年后,市场经济改革开始,房屋的产权逐渐成为一种正常的商品。一些30年前被没收的房子被还给当年的房主(或后代),其他的公房逐步以福利分房的形式低价变卖给了房屋居住者。但因为中国的房子没有连带的土地所有权,仅限于房屋使用权,所以从理论上讲买房者其实还是个租房者。

  后来国家以政策(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住宅用房屋一般使用期限为70年,商业为50年,工业为30年,等等。从此以后,中国公民购买房屋实质上是购买了房屋70年的使用权,而非国际惯例的无限期的所有权。

  廉租房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相反,自从福利分房过时后,各级政府机构和官办垄断集团极其有效率地动用公共资源为自己建设了大量的单位小区。从土地划拨、设计规划、建筑管理、办证手续、物业管理,这些单位小区地段好、规格高,然后以极低的价格出卖给集团内部人员。

  比如XX市中心的政府公务员住宅楼,内部人员集资仅1000多元/平方米,相同位置的楼盘市场价则达到将近6000/平方米。而且他们花1000元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和你花6000元的结果是一样的、在交易时是等价的!而且你不敢肯定他们一人只了一套房子。再补充一点,许多公务员的黑色收入之高绝对不是你所能想象的。

  仔细留意一下,中国最近反复声明要全面禁止公务员群体——即所谓的党政机关集资建房。这个声明的现实背景其实是——这已经成为了中国特有的一种普遍现象,公务员群体根本不需要从市场中解决住房问题,他们利用国家赋予他们的权力,动用国家资源,已经基本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所以说,中国公民的住房问题其实只是体制外群体的住房问题,而不是所有中国公民的问题。

  关于减免土地款和国家税赋后价格较低的经济适用房(以前叫做安居工程),一直以来亦多为体制外群体所诟病:首先是数量少,其次面积上堪比豪宅,关键是通过阴暗手段分配。所以本该惠及广大无房穷人的该计划最后沦为政府无良官吏的私家娼妓。真正针对的目标群体被鸠占雀巢,实施该计划的正义初衷被付之阙如。

   黑幕

  在中国,土地所有权不属于具体的一个个国民,而是属于国家,实际上就是官家。这是中国的财产法律方面的巨大漏洞。有人说,中国土地除了国有制,还有集体所有制。但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世界上从来没有非官非民的集体,如果老百姓根据结社权自由结成民间性集体,例如农会、民间合作社和股份公司,那就是私有制,或民间的非官方的,并不仅指个人或自然人所有,企业法人与社团法人也可以私有性质的权利主体。而如果是身份性或强制性的官办集体,例如人民公社,那就是官府所有的一种形式。

  目前法律上的中国土地,分属于两种所有权:国有和集体所有。前者由中央政府掌握,后者由村民集体掌握。虽然同为“所有权”,其涵义却大为不同。前者(中央政府)所有权可将土地任意处置(造房、买卖等等),后者的所有权却没有土地的处置权。同为“所有权”,其不平等竟至于此!一种被剥夺了处置支配权的“所有权”,算什么所有权?

  房地产开发一般从拿地开始。在土地交易完全由国家垄断的情况下,地产商只能向国家购买。理论上,中国的土地由国家临时租给社会团体使用,农村土地由乡县一级的集体租给农民。按土地的使用情况可大体分为官办机构使用和民间机构使用。地产商其实是向国家购买土地的使用权。

  对官办机构所使用的土地,地产商必须通过各种正当不正当的手段,与政府和当时土地使用者进行三方协商,最后支付给当时土地使用者高昂的转让费后,地产商才可以拿到土地使用权。

  对于民间机构所使用的土地(集体所有),比如农民的耕地或宅基地,地产商往往只需直接与政府(包括乡长、村长)交易,支付过高昂的土地款后,可直接从政府那里拿到土地使用权。在这个过程中,土地当时使用者的权益往往被国家粗暴的忽略,从而引发接连不断的拆迁暴力事件。

  因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地产商购买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并不是土地上某个具体个人的土地,所以跟你个人没关系,大不了我拆了你的房子毁了你的庄稼赔你点房子钱青苗钱,好比打死你只要赔你个棺材钱一样。

  据官方不完全统计,在最近20年间,中国农民在土地收益方面至少被地方政府劫掠走了5万亿。更严重的是,黑色权力为了夺取土地不惜使用暴力直接威胁农民生命。在2005年的定州惨案中,整个村庄遭到围剿6名农民被残忍地屠杀,伤者无数。定州惨案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正因为独此一家的中国土地市场垄断所造成的奇货可居,中国的地产商几乎都是从土地掮客演变而来。利用与管辖官吏的勾结从而非市场化拿到土地,土地掮客们只要一转手,其市场(黑市)交易差价就极为可观。正因如此,中国的土地黑幕屡遭社会杯葛,国土资源部门的贪腐丑闻也一直不绝于耳。更普遍的是,县乡村级官吏未经集体同意,任意出卖非国家集体土地,从而逼得大量农民沦为没有战争的难民。

  政府垄断土地,房地产商垄断房产。再仔细留意一下中国地产的主力阵容,我们就会发现,他们几乎都是有着官方背景的公司或红顶商人。因为只有近水楼台的他们才能方便地拿到土地,贷到发展资金。所以说,中国房地产本身就是政治,或者准政治。

  央视的一个经济栏目曾经做过一档访谈。现场有人直斥中国地产商没有一个是干净的,他指的就是拿地过程中的权钱交易和肮脏黑幕。嘉宾王石尴尬申辩,万科一般拿到的都是第6手、第7手土地。经过多次转手,土地成本过高,只得在产品上下功夫。结果万科的房价一直偏高,好在产品品质比别人优良,所以艰难的成功了。

  因为土地出让金在中国是没有被列入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者说是地方政府的小金库。对食利自肥的中国各级地方政府而言,出卖官办机构的土地使用权几乎无利可图,而城市预留给地产商的储备土地也极其有限。因此,民间机构所使用的土地就成了国家与中国地产商合谋的刀下之俎。

  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中国各个城市的地方政府以建设新城区、大学城、CBD等名义大肆圈占土地、侵占珍贵的耕地,为地产商提供取之不尽的土地资源。城市周边的农民被从自己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上驱离。政府以数十万到数百万不等的土地租金将土地使用权拍卖给地产商。前土地使用者(农民)仅得1%不到的所谓补偿。整个土地易主过程不存在谈判,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往往被暴力剥夺了其应有的受尊重的权利。

  与原住农民被剥夺相反,各级地方政府收益多多:巨额的土地出让金和税费使政府财政赚得锅满钵满;权钱交易使当事官吏富甲一方;大兴土木的新城市建设为地方大吏赢得飞黄腾达的政绩……

  去年以来,各地政府通过招拍挂进一步人为抬高土地价格。在建筑成本增加很少、且商品房市场需求降低的情况下,政府直接制造房屋价格上升。

  “无利不起早,本该超脱的政府如此卖力,是因为这是在充盈自身的小金库,况且这是无本万利的生意。

  市场的基本构成要素是,平等的交易主体,要素的自由流动,企业的进入自由。用这几个标准来衡量,房地产领域根本就没有市场。首先,作为房地产最基本要素的土地,根本不能自由流动。中国现行法律禁止农民盖房子向城市居民出售,也禁止城市居民到农村去买房子。民众要成立个住宅合作社,集资合作建房,政府同样禁止。

  七 房奴

  中国加入WTO许多年了,但中国的金融业却迟迟不许对外开放。封闭垄断的官办中国银行业以其烂帐之多创世界之最。世界惯例的存贷款利率差距一般为20倍,而中国银行业的存贷款利率差达到不可思议的300倍,再加上中国公民对未来的恐惧所导致的高存款比例,使中国银行业可以以最弱智而无耻的方式盖豪华办公大楼、发高薪,而从没有崩盘的危机感。

  中国地产的滥觞直接原因并不是住房需求,而是银行业的全面介入。地产业不是什么高新科技,也没有多少创新要求。说白了,跟抢劫一样——“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所以世界500强里几乎没有地产富豪——除非像香港这类土地被政府独家垄断(理论上香港是英国租地)的变态地方,才会出现富可敌国的李嘉诚。因为几乎全香港人的钱都叫他一个人赚了。

  地产业如果说还有一点门槛的话,那资金几乎就是它唯一的门槛。作为投资巨大、资金运转周期漫长的地产业,没有银行业的资金支持是绝对玩不起来的。在中国,从土地抵押贷款到住房抵押贷款,银行的托市使地产商可以以小搏大,仅用少量的自有资金就可以撬动十倍以上的项目。所以可以说,中国地产其实就是一个赤裸裸的准金融行业。

  国家对地产的信贷政策,使地产商可以和地方政府联手,用土地抵押从国家金库——银行套取巨额贷款。然后再和购房者联手,用未来的房屋抵押从国家金库——银行套取本来不可能完成的巨额销售款。地产商和地方政府坐地分赃,大量土地款成为政府的私房钱

  这样地方政府就巧妙拿到了国家金库的钥匙。保管着全体公民储蓄和未来(社保基金等)的国家金库四门洞开……试想,一旦利率上升房价下跌,房奴们变成负资产,那就不是房地产崩盘的事了,那将是一个国家的雪崩。

  举一例子,地产商以400/亩从政府手中拍卖购得100亩(66600平方米)开发用地,(政府用多少钱打发原住农民不提。)共计资金4亿。在交纳给政府1亿(或者更少)土地首付款后,地产商拿到土地使用证。地产商用土地证找到银行官员协商,以土地质押取得30~70%的贷款。按50%2亿计算,地产商现有资金已经从1亿变成2亿。

  经设计规划,假设为普通多层,容积率为3,建筑面积为20万平方米,总共2000套房子。项目开始,建设承包商必须带资进场,替开发商垫付前期施工材料费用。同时开发商开始预售楼花(排号认筹),收取购房者定金。一般排号情况达到150%,每人2万元,开发商将收到6000万定金。

  基础施工结束,政府发放销售许可证,开发商开盘解筹。分期开发,阶段销控,销售房价低开高走。在销售期间房价被人为的从4000元拉到6000元,其中附属的底层商业用房价格更高。按住宅均价5000元计算,可以收到10亿,再加上商业地产(商铺)销售2亿,总共销售款可达到12亿。

  购房者以按揭贷款购房。房地产商以购房者的名义从银行套回100%的房款。甚至有不少开发商冒用他人身份证假按揭骗取银行贷款。 商品房预售制度,本是一种非法集资,只不过在这种集资模式下,购房者不能获得任何出资收益。业主的钱同时在业主身上榨取暴利,这就是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本质。

  12亿的地产项目,土地成本为4亿,开发商替国家征收的30多种税赋约为4亿,按国内较高的建筑成本500/平方米计算,建筑成本为1亿,开发商最后毛利润为3亿,净利润为2亿,利润率为100%

  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土地成本占房价的33%,国家向购房者征收的税费占33%,建筑成本仅占10%。从这里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贫穷的农民都有房子,而相对富裕的城市中产却买不起房子。因掖优┟癖匦肫苌淼姆孔由霞负趺挥欣倘∏映鞘?amp;ldquo;中产身上榨取超过房子价值近乎7倍的利润。

  仍以上面的例子说,100平方米的房子售价50万,占用土地30平方米,土地70年租金一次给国家交清——即土地款17万。假如你是一家3口,你作为一个国家天经地义的公民,你却连1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也没有。为了你有个栖身之处,你还必须给国家交纳房子价值(5万)3倍以上的税费(17万)。这就是一个公民在这个国家的待遇。相比之下,中国农民在住房方面的公民待遇似乎要好一些。

  中国是世界上劳动力成本最低的国家之一,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建筑行业更是廉价,而且常常被拖欠。但廉价的他们所建造成的房子却被卖成了几乎世界最高价,令东京、伦敦等发达城市的房价相形见绌。

  几乎所有商品的基本销售手段都是促销(促进销售),惟独中国房地产的基本销售手段是销控(销售控制),即限量限时分批销售,而且是期货。在商业信息和社会资源等条件极其不对称(被垄断)的前提下,购房者徒有甲方之名,往往陷于任乙方蔑视宰割的地步。

  上面的例子并不是一个极端的个案。其实在400/亩的土地上,一般建筑规划都为30多层的高层建筑,容积率达到7以上,而单位建筑成本上升些微。在土地价不变的情况下,政府税收和地产商收益将在原先的基础上翻一番还多。而且与银行的暧昧关系,使不少发展商实则是不需本钱空手套白狼

  有知识分子良知的经济学家郎咸平先生一针见血地指出,政府一方面对房地产的入口——土地资源实行完全的极不市场化的计划经济,另一方面却对房地产的出口——商品房实行充分的开放的市场经济。这是极其不公正的。

  地产商与政府、银行合谋,共同对购房者设计掠夺。购房者一旦购房,地产商和政府就功成身退,然后购房者就陷入银行这个代理人数十年的压迫和剥削之中——房奴者,房子的奴隶也。房子无罪,房子不会奴役人类,房子只是一个工具、道具。那么你是谁的奴隶?

  中国的所谓市民本质上还是农民,尽管他们不再种地、生活在城市。对中国农民来说,没有自己的房子和没有老婆或没有儿子一样,简直是奇耻大辱。如果一个农民没有给儿子置上至少一套房产,那么就如同没有给儿子娶上媳妇一样不可接受。

  因为我们农民得太久了,还不会城市,所以我们仍以农民的方式来城市。倾全家全族人毕生之力,我们也要让我们的后代老婆孩子热炕头,让他们做一回真正的城市人。我们总是这样诘问自己:你没有在城市那个村子房子,你怎么能算城市人呢?

  人是生而自由的,是我们逼着自己不自由。

  国家在透支,但国家天天在过年,人家那叫盛世。我们也在透支,但我们在节衣缩食不敢浪漫没空发呆,人家管你叫房奴魔鬼词典中解释按揭这个词时,是这么说的:就是把你按住,然后揭你的皮!

  世界是那么大,从我们狭小的层层铁窗(防盗网)里,我们只能看到支离破碎的天空。

  罗马哲学家塞涅卡说,茅草屋顶下住着自由的人;大理石和黄金下栖息着奴隶。浮士德是经不住魔鬼的诱惑才陷入万劫不复的。

  先知纪伯伦告诫我们:为何一个人总要孤独地迷失许多次,才能重归故里。

   暗流

  1989年后,世界共产主义国家民主德国、波兰、苏联等纷纷土崩瓦解.以苏联为例,叶利钦对一举推翻专制的威权政治,建立了私有制的俄罗斯.苏联共产党也很无耻地成为第一个(以后还会有第N)在自己的葬礼上致富的政党,党员书记们成为瓜分国家财产后的第一批暴发户.经过经济衰退的阵痛,国家逐渐恢复元气,俄罗斯政府在教育医疗住房救济等社会福利保障担当起正义而不可或缺的角色.这场变革在法律上无疑是正确的.

  再回到中国。1989年后中国继续推行所谓的市场经济改革,非垄断性的、非暴利的国有资产以各种名目也被变卖给党的书记们,他们成为第一批先富起来的权贵。同时国家对能源电力通讯等垄断性行业加大控制,进一步官有化。这些似乎与俄罗斯相似。但是,在教育住房医疗等保障方面,中国将施加范围缩小为政府官吏和官有企业,置更大多数的民众于不顾。

  中国的政治体制比较另类,体制内跟体制外是冰火两重天。体制内的公民其薪水、福利如同实现了共产主义。从福利分房到集资建房,在一元化的社会中,他们具有排他性的组织力、对法律政策的影响力和对公共资源的调动力。

  房子作为生活必需品,国家对体制内的公民从福利的角度给予了极大的恩惠,通过无偿划拨方式,免除土地租金、减免税费,本来这无可厚非。但是体制外更多数的公民因其丧失自我组织力和对政策的影响力,更不可能有对公共资源的调动力,就被剥夺了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所应当享受的平等福利待遇,这就有失公允和正义。

  如果对中国地产市场的房地产产品做一梳理,就会发现其中大面积的豪宅所占比例最高,而且在市场也最受追捧。本来房子作为必需品,对贫穷的中国公民来说,不太可能出现这种咄咄怪事。但是中国本来就是奇怪的,也就见怪不怪了。

  不可否认,中国引进不完全的市场经济后,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但对以官企为主导、政府掌控市场的背景下,朝不保夕的体制外富人对地产投资并不感兴趣。而房地产在中国从生活必需品转变成为投资品那又是谁在作祟呢?

  国际惯例中,出于正义层面,国家一般对国民生活中的必需品严加监控。对公民基本生活福利给予极大优惠,而对过多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课以重税。比如对必需的基本住房给予政府补贴,对多次置业占有多套住房的加大税收处罚,以此遏制对社会公平造成危害的现象。

  在中国,国家对待一个有钱人买10套房子和买一套房子是没有什么区别的。相对一个体制外惨淡经营白手起家的小业主来说,他将资金投入自己的事业要比投入泡沫四溢无比变态的地产回报高得多。这也就是中国地产市场中的小业主阶层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多的原因。

  那么房子都被谁买去了?谁是这些房子的真正买家?

  体制内聚集了目前中国社会的许多精英,他们中不良者借助中国独有的体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市场和官场中左右逢源,在不彻底的市场经济中将本来的公共权利出卖变现,聚敛了大量的黑色或灰色收入,投入企业经营吧一窍不通,结果地产成为他们最热衷的洗钱渠道。

  具体有多少这种黑钱,没有人统计。但在地产圈内没有人不承认,洗钱已经成为目前中国地产一路牛市的伟哥。

  如果不信,看看他有几套房子就知道了;如果不信,看看有多少房子没有人住就知道了。正是这些所谓体制内的精英群体,成为中国地产市场消费的主流。因其职业身份背景,他们往往欲盖弥彰,构成一股股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暗流。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通过调查表示,中国房地产市场存在大量的洗钱行为已经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很多人将房地产作为载体,把来历不明的黑钱由货币形态变为实物形态。这些人购房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改善住房条件,也不是为投资,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洗钱。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严厉桎梏的阴影下,中国人一直处于生活资料的极度紧缺和饥渴状态。市场开放后,饿疯了的人看见什么都想一口吞下去,有多少吞多少。拿住房来说。开放前,三代人同居一室在城市相当普遍。开放以后,只要有机会,他恨不得一个卫生间比体育馆还大。

  我父亲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也是个种庄稼的好把式大跃进时的低标准差点没把他给饿死。即使后来,他也吃不上几顿饱饭,哪怕年年丰收。1980土地承包,国家容许农民自己保管粮食。到他殁的时候,他攒的粮食多得能把房子压塌。

  我们可以理解个人对物质的贪得无厌,特别是正常生活条件受过严重压抑的人。但房子作为有限的、紧缺的准自然资源,我们不能不有所克制。如果个人的无法克制还可以原谅的话,国家的恣意放纵必然会造成严重的社会灾难,不仅将危及其他大多数人的利益,更会对国家和所有公民的将来构成威胁。因为个人可以是非理性的,但国家不能不是理性的。

  国家是一块土地上所有的公民推举出来的一个组织。国家的合法性在于它的公平和正义,在于它对人权普遍的保护。国家的运行依靠的是政府。政府雇佣的人叫官吏。服务和保卫民众是国家(或政府)的伦理,否则是乱伦。

  如果官吏集团自发结成一个既得利益集团,食利自肥,瓜分侵吞公共财富,肆意掠夺公共利益,将政府挟持为只为自己利益集团牟利的官府挟天子以令诸侯,那么这个国家的大多数公民将沦为是苦难的草民、悲愤的暴民,公平和正义也将无从谈起。

  阿拉伯寓言里,一只无耻的骆驼得寸进尺,将主人从帐篷里踢了出去。公权力就是这样一只骆驼,隐忍和退让只能让这只骆驼永远骑在主人的头上作威作福——而忘记它本来的仆从身份。

   病灶

  在世界各国旅游过的人,或许会去过几百年前马克思住过的屋子。虽然岁月变迁政权更迭,也可能房子几经易手,但房子所有权人依然对房子和房子下面的土地有着神圣不可侵犯的支配权。任何人或组织无权以非契约的形式剥夺其天赋权利。正因为这种权利的不可侵犯,所以欧美等文明国家有着数不清的百年老宅,父传子,子传孙,从而得到自然保护。

  几乎在世界任何一个城市,都会有一些脏乱差的贫民窟,而且其地理位置往往处于城市黄金位置,比如在印度的新德里、美国的纽约和巴西的里约热内卢等等。因为所有权受保护,使这些房子贫穷的主人照样可以住在市中心。当然也有地产商和政府企图开发这些黄金土地,但艰难的谈判往往令其望而却步。

  几乎所有动物都会有一种领地意识,人也一样。作为人的集合,每个民族都有独立的企图。所谓独立,就是其领地意识得到伸张和承认。国家是民族斗争获得独立的结果。一个国家所拥有的土地叫做领土。对领土,中国人民都懂得那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西方谚言中所谓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提法,具体地落实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之中。这实际和美国公民的持枪权一样,反应了国家公民对公权力无限扩张本性的一种警惕。

  这里的私宅实质包含了土地和房子的双重含义。房子首先满足人面对自然的庇护需求,而房子所附属的土地则满足了人的领地意识。领地是一个人的领土,同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你不可以因为你的邻居衣杉褴褛看着不顺眼就把人家的房子扒掉、把人撵走;你也不可以认为盖成房子出售比种粮食更赚钱就把人家的庄稼铲掉。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人类一种最基本的伦理。己所欲施于人是一种强奸,更是一种乱伦。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法》迟迟没有出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即将于200710月颁布。或许我们可以对之报以期望。

  但是,如果《物权法》仅限于对土地、房子以外的物品所有权的保护,那么中国公民在自己的国家依然是没有立足之本的,我们只是借住在这个国家——自己的国家,随时你都有可能被国家要求你带着你的电视机和牙膏滚蛋。

  再进一步,即使国家对房屋所有权明确了其受保护的权利,但房子下面的土地依然不是你的。也就是说,你把房子盖在人家的地里,那么人家就有充分的权利随时让你带着你的电视牙膏马桶和房子滚蛋。

  人家说了,你一次给我交70年的土地租金,我就让你在这里盖房子。那么70年以后呢?如果房子没有被雨淋塌、没有被地震震倒,你那时是再继续交上通货膨胀翻了N番的新70年地租呢,还是等着人家扒你的房子?

   前途

  中国目前的国家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政策引发的争议很大。

  右派认为,一旦国家对公民归还土地所有权,社会中的穷人(特别是农民)将被富人(特别是在近20年社会财富大瓜分中造就的新兴权贵)掠夺掉最后的生存本钱和底线,从而产生更多的失地农民和大地主,加剧社会不公。

  左派认为,公民重新拥有土地所有权可释放土地的最大经济功能,解放生产力。公民以土地为生产资料,直接进入土地市场交易,可使公民获得应有的合法财富,更可避免对珍贵的土地资源的无益浪费。同时也有利于土地交易的公平竞争,遏制伤害公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权钱交易。

  我们小的时候偶尔会帮别人干活赚到一点钱。这笔钱对大人并不算什么,但对我们来说却是一笔大财富。父母这时往往会从我们手里拿走这笔财富。父母说:你拿着它会被坏人骗去,还是我们来保管吧。后来我们长大了,真的有一笔大财富了。父母还说:你拿着它会被坏人骗去,还是我们来保管吧。我们拒绝了。我们无权选择父母,我们也无权不信任父母,只是我们更懂得这大财富的价值,更知道谁是真正的坏人。当然,国家不是父母。

  国际社会对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臧否不一。但是总体而言,该政策在国内赢得了大多数中国公民的理解和支持。因为政府的政策初衷基本是正义的,政府在政策执行层面也基本是公平的。

  人口的增长需要自然资源支持。在有限的资源局限下,人口不可以是无限的。对人口进行合理的总体控制有利于提高每个公民的生活水平,保护其基本的生存空间。

  生育权是每个人的天赋人权。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引起国际非议的主要是说其对公民生育权的侵犯。但国家在政策执行上做得比较公平,且富于同情心,特别是对贫穷农民的极大宽容和对体制内群体的严厉。同时对每个公民1胎内的生育权给予了应有的保护。而对肆意超生、侵占人口公共资源的公民给予的惩处也是真实的公正的严厉的。

  不得不承认,人口与生育权作为公共资源与公民个体利益的一种典型权重,中国政府处理得合理合法、正义公平、且富有远见。

  再回到地产。

  土地同样也是一种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土地矛盾尖锐的国家,不可能每个人都可以拥有美国公民那样的大HOUSE。在这样一个土地资源极其紧张逼仄的有限前提下,如何保证每个公民能够享有安居的基本人权,国家应当是非常在乎的。

  公平正义是国家合法存在和合法运行的前提和规则。国家不应当无视众多公民因被非法的暴力拆迁和贫穷而流离失所;国家不应当向大多数公民的基本居所征收不合理的土地租金和高额的税费;国家不应当纵容少数富裕公民肆意过度侵占仅存的公共资源而不受到严厉惩处;国家不应当让所有的公民只是暂时(可能70年)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国家可以设定房子的寿命只有70年,但不可以设定房子使用者——人的寿命,更不可以设定人类生存延续的期限,除非国家能够设定自己的存在。

  在中国几乎每一次的贪官事发之后,我们总会发现N个存折、N个情妇和N套住房,但却没有N个孩子。在这里我们就会发现房子与孩子有不少的相似之处。从本质上说,公民的生育权和居住权应当是同样重要的、是神圣而不可剥夺的。

  奇怪的是,我们不能接受村长因为有钱就可以生10个儿子,却能够接受村长因为有钱而可以在村子的耕地上盖10栋别墅(他只住1栋)。我们不能接受因为张三钱少而生不起一个孩子,却能够接受因为张三钱少而没有一个基本居所。

  再做一荒诞的假设,如果像对待住房权一样对待生育权,国家公平地向每个出生儿童的父母征收10万元(比如生育费)。那么,有钱的李四可以交给国家100万而生10个孩子,而没钱的张三交不起10万元就只能断子绝孙。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已经不是什么不公平了,简直是邪恶。

  贫穷不是什么错误,更不是什么罪恶,就如同富裕不是错误和罪恶一样。但如果我们的富裕都是建立在对穷人的掠夺(剥夺)和穷人的痛苦之上,那么我们和我们的富裕都将是错误的、罪恶的。所以,我们不能因为张三贫穷而惩罚他绝育。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张三贫穷而惩罚他流离失所,沦落为丧家犬。除非他是自愿的。说句不好听的大实话,农村人养头猪还懂得要给猪垒个不漏雨的猪窝呢。

  中国古语云:良田万倾,日食一升;大厦千间,夜眠八尺。在一个大多数公民尚身无片瓦的社会上,我们怎么能够认为一个人住着1套霸占着10套的现象很正常呢?在尚没有解决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居住问题时,我们如何能容许富人像收藏名车名表一样收藏住房呢?

  不要忘了,如同水、食物、食盐一样,房子是每一个人的生活必需品,而且房子受土地资源的局限因而更加有限。房子不应当是奢侈品,更不是可以无限复制生产的工业消耗品。房子不是手表汽车玩具,它的第一功能仍然是供人栖居。你可以没有汽车手表,但你不能没有房子。房子是家的载体和象征。房子是一个普通人最大价值的恒产。自古都是有恒产者有恒心。先有家后有国。只有保家才能卫国

  调节杠杆是国家税收政策的重要功能之一。国家一次次针对房地产的政策出台,都一次次地人为抬高了大多数一般收入公民首次置业的门槛,而对少数富人N次置业囤积住房的行为却并没有很好的遏制。本应该劫富济贫的房地产税收政策变质成了穷富通吃的大劫掠。

  我们想,在存款实名制、房产证实名制和信息管理十分完善的今天,国家对住房条件的巨大社会差距进行政策干涉应当是没有任何技术障碍的。我们可以理解资本是逐利的,我们也可以理解国家是超脱的,但我们却无法理解国家如何可以饕餮逐利。

  殖民地因为殖民者的盘剥可以奋起独立,我们面对祖国的盘剥又能如何?

  我们的国家已经很富裕了,巨额的外汇储备使中国马上就要成为美国的第一大股东了。但是我们国家的大多数体制外公民依然要独自承受市场化的子女学费、市场化的医疗费、市场化的养老保险、以及市场化的住房。同时,我们国家的公民还要给国家缴纳世界第三高的政府税收。

  在这样一个计划色彩强烈的国家,我们可以把更艰难的计划生育问题解决得很好,为什么偏偏就要如此绝情地、把同样关乎国计民生的居住问题、不负责任地彻底推向弱肉强食的所谓市场去呢?

  每次奥运会,中国人像吃了春药似的亢奋不已,看到同样贫穷人多的印度连块铜派牌都得不上,那就更加骄傲自豪。但请别忘了,如果你在贫穷的印度,从小学到大学你是不用花一分钱的,更没有谁敢不经你同意扒你的房子。我们要了一个政府,不是让它食利自肥演戏哄我们玩的。

  十一 中国

  社会主义的主要含义就是极大提高国家所有公民的福利和保障。邓小平讲过: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资本主义的本质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反映在分配上,就表现为一小部分资本家凭借手中的生产资料,无偿占有他人劳动,大量攫取社会财富,而广大的劳动人民则由于不占有生产资料,一无所有。少数人富,大多数人穷不是社会主义。

  你可能是穷人,也可能是富人;你今天可能是穷人,明天可能就是富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国家面前,我们都是平等的公民。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担当起他应有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如同国家应当担当起它应有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社会趋于公平和正义。

  一个哪怕微不足道的不公平今天伤害了我,明天就可能伤害你。他人视我如草芥,我视他人为仇寇仇富的根源不在于贫穷,而是因为公平和正义的缺失。

  资本社会认为每个人都是理性的。公平和正义的实践意义在于,它不仅惠及穷人和弱势群体,同时也保护了包括富人在内的每一个社会公民。一个公平和正义的社会是美好的松弛的,它不仅有市长先生们所想要的碧水蓝天,还应当有无数自信的善意的满足的笑脸。

  而在一个失去公平和正义的社会里,贫穷势必将成为一种天然的正义。毛的目光每天通过钞票打量着我们和我们身边的这个社会,他所倡导打土豪分田地无产阶级专政的声音犹在我们的耳畔回响。

  在当下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和谐是最响亮的主旋律。藩篱重重、相互戒备与仇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绝不是什么所谓的和谐

  在全球化背景的当下中国,新儒风又借尸还魂,简直又回到罢黜百家独尊儒龙恩浩荡的天朝盛世。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们就不要忘了孔老二苛政猛于虎

  汉武大帝皇恩普照的盛世,因为伟大的盐铁税发明,皇帝陛下可金屋藏娇,他的臣民们——中国老百姓却吃不起盐、买不起锅,几乎茹毛饮血

  在中国,宅心仁厚常常被自称好龙叶公们玩成了道貌岸然的无耻伪善。这值得我们每个中国人警惕和反省。

  道义和善良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常常被强盗和阴谋者用来做华丽的道场。我们最需要的应当是规则和诚意。

  如果所有的公平和正义都必须通过革命和暴力来获得,如果所有的不公平和非正义都必须依靠镇压和暴力来维持,那么对一个国家、对这个国家的每一个公民都将是一场噩梦和悲剧。我们经历的苦难已经太多,我们的神经已经太脆弱,我们甚至不愿意再提起孙志刚、马加爵、崔英杰和李志强们。

  每一个生命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如同每个人的家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让我们善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公民神圣的权利,让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有一个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家。

  结束

  《圣经·马太福音》说:那些有的,还要加倍给他;那些没有的,连仅有的也要拿走。中国的地产正面临着这样一个劫贫济富的局面。少数人因为拥有N多个可以炫富的房子而沾沾自喜,多数人却为无法拥有一个遮风挡雨的斗室而抑郁而焦虑。

  稍微留意一下这几年中国或大(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和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或小(郑州市惠济区委书记冯刘成)的贪腐丑闻,我们总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贪腐都脱不了与房地产千丝万缕的联系。

  对于中国地产所呈现的各种不可思议的乱相,国家缺乏系统的预见性和富有远见的智慧,思想僵化、急功近利。指导政策朝令夕改,政出多门,自相矛盾。与地产相关的官吏和地产商人见利忘义。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黑幕重重、泡沫四溢。各种贪腐欺诈丑闻层出不穷。房价如断线风筝节节攀升。陷入集体无意识的购房者对房价是高还是低莫衷一是。政府和地产商对商品房的成本构成讳莫如深。大量粗制滥造的房子,到处开肠破肚的城市,大量的保护建筑被毁,大量的保护耕地被非法占用,大量的农民和非法拆迁户流离失所……

  这种杀鸡取卵涸泽而渔的鸵鸟政策如果再继续下去,所导致的这场焚琴烹鹤暴殄天物的中国地产大跃进将严重透支我们极其珍贵的土地资源、社会资源以及国家的政治信誉,这不能不使一个有责任感的政府忧虑和深思。

  当一家的积蓄和一国的财富都砸向房地产,当我们的城市被搞得满目创痍,当国家银行的大部分资金都被房地产套牢——

  我们的科研怎么办?

  我们的教育怎么办?

  我们的福利怎么办?

  我们的生活怎么办?

  我们的幸福怎么办?

  我们的未来怎么办?

  我们如何给自己的儿孙交代?

  我们民族的未来竞争力在哪里?

  难道和人家比房子大吗?(在中国,农民的房子就是最大的,他们却要背井离乡!)

  难道我们为了明天的东方不败,就值得今天挥刀自宫吗?

  中国地产这种末世抢劫般的疯狂扩张正对国家的粮食安全构成严峻威胁。畸高的房价同时抑制了第三产业的发展。

  这种漠视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地产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处于完全失控的危局。因为中国地产不仅威胁着我们大多数公民的居住权益,更威胁着我们全体中国人的民族利益和国家未来。

  中国地产如同《皇帝新装》中的皇帝,志得意满,在国家和民众的眼前恬不知耻地一路裸奔,以根本不存在的、居住改变中国的新装自我加冕。(——如果这件新装真如插图上的遮羞布一般存在,那也是居住毁灭中国。)

  在亵渎神圣公权的政客、自私下流的地产掮客,以及他们所包养媚体,一起假装高潮的一声声叫床中,沉默的大多数,或被蔑视羞辱,或被挟裹其中;或惶惶无措——为自己的眼睛弱视(弱势)懊恼自卑,或跃跃欲试地为其把薪助火。

  就这样,我们正陷入一场全民族的地产狂欢节而不能自拔。

  中国的地产与中国的股市如同一对雌雄双煞,在一次次崩盘的断言中一路高歌猛进。在这一切浮华的背后,我们总是看到权与利的巨大阴影。

  在《泰坦尼克号》中,自负的船长对大家说:这是世界上最好的轮船,将会带你们到达铺满黄金的幸福彼岸。人们带着美仑美奂的梦想争先恐后地搭上这艘美仑美奂的巨轮。贫穷的杰克成为最后一个上船的傻瓜”——当时他认为自己是最幸运的。

  前面有没有冰山,我们不知道。但船长先生告诉我们绝对没有

  我们想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因为我们明天还想好好的活下去。

  我们不想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因为即使我们贫穷,但不妨碍我们今天邂逅爱情。我们今天照样可以站在人家的轮船上、搂着人家的老婆大喊:I’m king of the world(我是世界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