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房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2:54:04

 

    一个人与恋人分手时,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赠给恋人作为补偿——这样的故事在现代都市里很常见吧。但是在唐代故事里,主人公的性别偏偏和今天的模式是颠倒的:提出分手、赠送房产的是女性。

    不过,我们今天并非要讨论唐代的“女性主义”,让我们从《贾人妻》这篇传奇入手,去看看唐代后期的房价。

    ■故事里的房价和传记里的房价

    话说晚唐时期,有个叫王立的人去长安城办事,遇见一个漂亮少妇,俩人越聊越投缘,越聊越相见恨晚。您知道,唐朝性观念挺开放的,这王立还没娶媳妇,那少妇恰好又死了丈夫,俩人既然有感觉,自然很快就同居了。王立本来在大宁坊租房住,那少妇却在崇仁坊有一套很漂亮的大房子,于是王立就从大宁坊搬到了崇仁坊。

    王立跟那少妇同居了两年,生了一大胖小子。少妇经营着一个商铺,每天有300文的进账;王立没有工作,安心做家庭主男。有一天,少妇回家时带了一只包袱,包袱打开,赫然是颗血淋淋的人头。王立吓坏了,问是怎么回事儿。少妇说,她有个大仇人,一直想报仇,一直不能如愿,跟王立同居只是个幌子,是为了麻痹仇人,现在仇人已经杀了,没必要再同居下去了,不过为了报答王立对她的感情,她要把房子送给王立,房子买的时候花了50万文,房契就藏在屏风后面。说完这些话,少妇嗖的一声就不见了。

    这个故事是唐传奇中的一篇,叫作《贾人妻》。当年金庸先生为《三十三剑客图》做传,很详细地讲过这篇故事,不过金庸关心的是那个少妇的果断和刚烈,我关心的则是少妇买房时的房价问题。

    从故事的著作年代和故事里描述的生活细节来看,该少妇应该是在唐顺宗或唐宪宗时期(约805-820年)买的房。当时长安有108坊,其中崇仁坊位于皇城(中央机关集聚地)以东,平康里(妓院集聚地)以北,东市(长安两大商贸中心之一)以西,而且紧靠着皇城、平康里和东市,是长安城中最繁华、地段最好的社区,房价跟其他坊比起来应该是很高的。按照故事中的说法,唐朝后期花50万文可以在首都长安的繁华地带买一套房子。

    我知道我的结论不足以让您信服,现在请您再听个故事。

    唐宪宗在位的时候,长安城永平坊有一套房子要出售,业主在大门上贴了一张告示说,谁把价钱出到20万文以上,他就把房子卖给谁。很多买家都摇摇头走了,意思是嫌贵,几年以后,才有个姓安的人出价20万文把房子买了下来。这套房面积有多大呢?正房3间,厢房5间,一个小独院,连房带院占地3亩,入口处还盖了一个高大漂亮的门楼,而且里里外外装修一新。

    这个故事出自《太平广记》第344卷,也是唐传奇里的一篇。故事里的永平坊位于长安城西南,离皇城、市场都很远,比崇仁坊偏僻多了。故事说明,在唐朝后期,花20万文可以在首都长安的偏僻地带买一套房子。

    事实上这个结论还是不能服人,因为它的依据还是个传奇故事。我们不妨再看看一些正规史料对唐朝后期的长安房价是怎么记载的。

    诗人杜牧给一个姓沈的官员写过小传(《唐故尚书吏部侍郎赠吏部尚书沈公行状》),说这个姓沈的官员先后做湖南观察使和江西宣州太守,回京之后在长安城开化坊买了一座非常气派的大别墅,总共花了300万文。

    诗人李商隐给白居易写过小传(《刑部尚书致仕赠尚书右仆射太原白公墓志铭》),说唐宪宗在位的时候军阀李师古(《旧唐书·白居易传》作“李师道”)为了收买人心,给唐太宗时著名宰相魏征的子孙送了一大笔钱,让他们赎回已经卖掉的魏征旧宅。当时魏征子孙赎回旧宅总共花多少钱呢?600万文。

    以上两段史料都出自“行状”,行状是给死人写的,内容无非追溯死者的重要事迹,这种文体多少都有点儿拍死者马屁的意思,但是在数据上毕竟不敢瞎编。

    那个姓沈的官员买别墅的开化坊位于皇城之南、长安城的正中,位置优越。魏征旧宅坐落在长安城哪个方位不得而知,不过我们翻看新旧《唐书》的魏征本传,会发现那套宅子实际上是用唐太宗李世民用来修建宫殿的建材建造的,规模之大、质量之高可想而知。

    那么好,从以上两段史料可以知道,在晚唐时期的首都长安买一套区位较好或者面积较大的别墅,需要花几百万文。这比唐传奇里出现的价位高得多,我觉得应该是因为唐传奇里两个交易案例的主角都是平民,买的房子没那么大,也没有那么豪华的缘故。

    蓝领白辛苦,白领有希望,官员买房不差钱

    同样在晚唐时期,如果去首都之外的其他城市买房,大概需要花多少钱呢?

    《太平广记》第363卷记载,唐德宗建中三年(782年),官员王诉卖掉扬州城区的住宅,得到15万文,然后他又在扬州东城护城河外买了一套更大的住宅,花了23万文。

    《太平广记》第436卷记载,唐德宗贞元十二年(796年),官员卢川素卖掉江苏泰州城区的别墅,卖了10万文。

    《太平广记》第117卷记载,唐僖宗中和三年(883年),一个叫孙泰的人在江苏宜兴买了座大别墅,花了20万文。所以在晚唐时期的其他城市,差不多花一二十万文就可以买套不错的房子。

    一二十万文是多少钱呢?我们可以用晚唐粮价把当时的铜钱换算成人民币。据我所知,从安史之乱后到唐朝灭亡,粮价一直远远高于唐朝初年,大米价格从千文一石(丰收时期)到几十万文一石(围城时期)不等,正常米价则是2000文一石。唐朝一石米接近100斤,现在售价约200块钱。也就是说,晚唐2000文铜钱的购买力跟今天200元人民币相同,所以一文钱可以折合人民币一毛钱。一二十万文呢?才人民币一两万而已。

    事实上这样的换算,除了能让数据变得稍微直观一些之外并无实际意义,要想搞清楚晚唐房价的高低,还必须搞清楚当时人们的收入是多少。

    我们先看蓝领的收入。《太平广记》第53卷记载,唐宣宗大中初年(847年),一个叫王夐的人在洛阳给人做力工,试用期月薪是500文,老板见他努力,给他涨到每月1000文。像王夐这样的蓝领,不吃不喝十几年可以在一般城市买套房子,不吃不喝四五十年才能在首都长安买套房子,而如果想买魏征旧宅那样的大别墅,需要不吃不喝500年才能实现。

    再看白领的收入。《太平广记》第106卷有个叫宋衎的白领,唐宪宗元和初年(806年)在某地食盐专卖局(盐铁院)做抄写员(书手),月薪2000文,后来跳槽到私企做档案管理(管簿书),月薪8000文。我估计这种收入水平在晚唐平民当中应该属于很少见的高薪,因为工作一两年就能在二三线城市买套房子。不过要想在首都买大别墅,还是得付出一辈子甚至几辈子的努力才行。

    那么谁才能轻轻松松在首都买房呢?估计除了富商就是官员了。跟元明两代之外的其他朝代一样,唐朝官员的薪水也是远远高出国民的平均收入水平的。以晚唐七品县令为例,月俸能拿到4100文,每年还能领到70石禄米,国家还会给他划拨350亩的职田,同时每月还有食料钱、杂用钱、手力资等等补贴合计约17万文,这样年收入可以达到30万文以上,如果再加上那些说不清楚的收入,那就更加吓人了。

    举个例子,白居易做京官的前二十年始终没能买上房子,其自叙诗云:“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长羡蜗牛尤有居,不如硕鼠解藏身。”究其原因,一是因为长安房贵,二是因为白居易此时官阶不高,又是京官,有月俸而无职田,并缺乏灰色收入。后来白居易去地方做刺史,很快就在长安和洛阳各买下一套别墅。

    这样看来,晚唐官员要是想买套几百万文的豪宅,还真是不差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