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互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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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书记信箱 信息标题 至书记的信 来信人姓名 霞霞 来信时间 2010-10-14 来信内容                 尊敬的杨书记您好:
我是石油学院的一名学生,在您百忙中向您反映一件事;我在新都就读期间在校内一家驾校报名点报名学了驾校,当时谈好报名费收费2600元,无其他任何费用,并且说能马上上车学习,结果半年后才上车开始学习开车,上车开始学习后;驾校师傅变相的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要求给他买烟,而且还要给场地训练费,考试时又交了七百多的考试费,当时我们学员迫于无奈不敢与驾校理论,石油学校校园内的驾校没有专门的训练场,尽是到路上或其他驾校的训练场练车,又要给场地费,有几次都差点出事故。我上车练习的学时还没有一半,就让我考试了,根本没按教学大纲来训练,而且费用还多花了一千六百多,这种现象在我们同学身边都有发生;其中还有的同学被驾校转卖到外地驾校高价培训。虽然我已毕业,但看到学院内和附近那些小驾校还在那里骗学弟、学妹就忍不住向您反映一下,这种驾校混乱的现象到底有没有部门管?他们还要骗到何时?能不能规范一下驾驶员培训市场?保护一下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肯请领导关注!!
谢谢!
石油学院学生诉言
2010年10月12日
        
         回信人 交通局 回信时间 2010-10-27 回信内容 霞霞:您好!
       您题为“至书记的信”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由于您没有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具体投诉对象等情况,并且您与驾校的培训服务已结束,根据成都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运输管理处《关于印发成都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培训服务结束或投诉人不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具体投诉对象、具体事由和证据、证人的投诉不予处理。故无法对您所投诉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为加强行业管理,规范驾驶员培训市场,我局正在开展驾驶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驾校,我局将严格按照《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对其进行查处;对于无训练场的驾驶培训机构,将责令其退出新都驾培市场。如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发现驾校存在违规行为,请拨打新都区交管所电话83972851进行投诉。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