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意嫁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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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愿意嫁给我吗?” (2010-07-11 23:25:15)



怀着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激动之情写下这篇日志,思来想去也不知道该用怎样的叙事写法来描述昨天发生的事情。。

昨天跟Josh出去过周年纪念日,从前天晚上到昨天早晨出门之前,他的行为非常诡异,经常偷偷跑到外面去,又偷偷跑回来做没事状。我之前写日志不是说我发现了一个小秘密么?现在可以揭晓秘密了:就是我发现Josh跟别人透露说他这个夏天要跟我求婚。但我就只知道这么多了,至于具体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就都不知道了。

于是昨天早晨,两个人“打扮”漂亮,开始纪念日的约会。我们先要开回圣路易斯,一路上他都让我路40号公路两旁有特色的房子给我的妈妈看。他一边开车,一路上都一直握着手,说了好多遍“Baby, I love you...”。我就心想,好诡异的举动啊。。

我们之后开到了京源,是这里的一家中国餐馆,专门是吃港式点心的,Josh非常非常喜欢吃。我们一边吃的时候,饭馆里的电视正在上演德国大战乌拉圭,于是我俩开始激动得看球赛。我当然支持德国队了,Josh当然义无反顾地支持乌拉圭,他总是爱跟我对着干,呵呵。后来吃完饭,我说我们走吧。他死活不走,说,宝贝,来坐到我旁边来。哦对了,忘记说了,他上周三去阁楼取东西的时候,下梯子的时候把小腿肌肉拉伤了,现在小腿整个又肿又硬,每天必须得一瘸一拐的走路,可怜的不行~~55555~~回到话题。Josh让我坐到他旁边去,我就坐过去了。他搂着肩膀,亲了一下我耳朵,说,宝贝,我特别特别爱你。我说我也是啊傻子。他说,但是我爱你更多。我说我爱你更多。他说我爱你最多最多无与伦比的多。我说,咱们不是以前说过,不玩这种比赛游戏么?咱们爱彼此一样多。他说,好吧,但是我还是更爱你一些。我说哎。。。。然后我当时心想,完蛋了,他这么害羞的人,平日都不好意思这种大庭广众之下搞这种亲密行为和言语的,今天抽住哪根筋了?之后,Josh就说,天啊我的肚子感觉很奇怪。我以为他吃坏肚子了,就赶快让他去厕所。但他说不是吃坏肚子,只是肚子感觉很funny,就是感觉很怪的意思。后来他又说没事儿,咱们走吧,估计一会儿就会好起来。

于是我们出发,我开车,他录像。先是开到了我的旧宿舍,他录了一些相给我妈妈看。又开到学校,他又录了一些相给我妈妈看。然后他说走吧,我们去森林公园。森林公园就在我们学校对面,离得很近。昨天正好是一个非常好的日子,我们竟然在公园里碰到三对新人在照婚纱照。他又给录像,让我介绍艺术馆和喷泉给妈妈听。后来录得差不多了,我们跑到我们每次常去的那个长椅的地方坐下,先是讨论了一下湖上骑脚踏船的人们,他说他腿没法弯曲,如果可以的话,本来也应该骑脚踏船的。他又说,咱们在一起一年了,时间过得多快啊,我真的特别特别爱你。然后他突然站起来,问,你准备好了吗?我说准备什么?他就把我拉到湖边的台阶上。他把录像机架到了旁边的一个石头扶手上,然后就走过来抱着我,无比温柔地说:“宝贝,我特别特别爱你,特别特别地无法想象地爱你,在未来的某一天,你愿意嫁给我吗?” (Someday in the future, would you marry me?) 就这句话进了我的耳朵的那一秒钟,我就大脑没法思考了,真的,一点儿都不夸张,完全不能思考,即便我之前已经觉察到了,即便我觉得有很大程度他今天要跟我求婚了,等这件事真的发生的时候,我还是大脑没法思考了。我挣脱怀抱,盯着他的眼睛,这个时候他已经神奇地掏出了一个小黑盒子,他打开盒子,里面神奇地躺了一个非常精巧非常好看的戒指,我捂着嘴,完全没法说话,眼泪唰唰地狂流。原来真的是一个很大的惊喜。待了仿佛很久的时间,他也不说话,我一直哭,抱住他狂哭,他看我一直不说话,紧张得不行,说:“This is when you say yes or no.....”(这里该轮到你说答应还是不答应了。。。”我还是没法说话,又抱住他狂哭了一阵。他更加紧张地不行,问:“答应还是不答应呢?录像机还转着呢。。。”我才回过神来,狂点头说Yes。他激动地像个孩子一样,赶快把戒指给我戴上。戴上以后,我又一轮泪奔,哭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哎,当时哭的时候自己完全没有感觉,但之后看视频的时候,觉得自己哭起来的声音简直就是像杀猪一样,大煞风景,哈哈哈~但是,既然是幸福的眼泪,所以估计是一只幸福的猪吧。

然后他扶着情绪太过激动、久久无法平静的我坐在长椅上,他抱着我,狂把自己如何策划的过程讲了一遍。传说,两个月前他就在QQ上跟我的表姐各种联系,在我表姐在线的时候让她给我妈妈打电话,让我表姐翻译给我妈妈,说他想跟我求婚,要争得我妈妈的同意。在美国是有这样的传统,就是如果男方打算求婚,首先要争得女方家长的同意,就叫permission to marriage。他又跟我说貌似我QQ群的很多筒子都知道这件事,但是大家都没有告诉我,就是想要给我惊喜。我觉得我的筒子们个个都实在太可爱了!然后Josh又说他的爸爸两周前就已经跟各种亲戚朋友大肆宣传说他儿子要结婚了。Josh说他妈妈一家亲戚也是这段时间一直激动的不行,用Josh的弟弟Cody的话说,就是“Mom won't shut up about it today。”(妈妈今天从早激动到晚。)等我们回顾完所有过程,我问完所有问题以后,Josh说:“这是我这辈子做的最重大的决定,现在我用这枚祖传的戒指把你牢牢套在我身边,以后你就是我的人啦,不准瞎跑瞎逛啦!哈哈哈哈哈~”

后来我问Josh,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有娶我的打算的?Josh说从第一天认识我的时候就知道我是那个对的人。Josh一直在说,我在他人生最低谷的时候认识他,他因为美国萧条的经济而丢了工作,因为没工作于是卖了自己房子和游艇,因为没工作不得不搬回来和父母一起住,因为不想再做以前的工作而重新回到学校,开始攻读网络设计的学位。于是,现在,已经30岁的他,没有工作,和父母住在一起,而且还要读书。Josh总说,所有所有的一切都遭透了,除了你。他说我是上帝送给他的天使。他说只要有我在,他就觉得一切困难都不是困难。他说只要有我和他在一起,他做什么都快乐,吃什么都快乐,住在哪里都快乐,哪怕将来变成一只苍蝇他都愿意。

晚上妈妈回到家,激动地抱着我左叫一声“女儿”,又叫一声“女儿”。又过来抱住Josh,说,我的儿子真好,祝贺你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了这个对的人。然后他妈妈很搞笑地说,看来这个夏天有某两个人要开始忙了,我得给你们找一个婚前训练班上一上,可以学习如何经营婚姻,如何照顾孩子,如何学会彼此沟通,如何这如何那。。妈妈一边说,Josh一边凑到我耳边说,看妈妈多激动,好像是她结婚一样。。Josh跟他妈妈大声说,哎呀妈你别说了,我都已经完全准备好了,不准备好我怎么会求婚呢,哈哈哈~我觉得自己能来到这个家庭,真的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事。

晚饭结束以后,Josh在一旁洗锅,我过去抱住他说,我们从此要好好努力,努力将来要过很平凡很普通的生活哦!他皱眉头说,为什么要过ordinary(平凡)的生活呢?我们将来要努力过extraordinary(精彩)的生活!晚上的时候我又回想起之前文章里提到的那个小艺给我介绍的阿姨。我想到阿姨说的一句话:“两个人在一起平平淡淡,相互恩爱,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比什么都重要。钱你可以无限地赚,只要你肯努力。但是幸福却是要靠珍惜才能得来的。”

很小的时候,我觉得,我要做21世纪新女性,把事业放第一位,感情放第二位。但是,现在我觉得,我要做21世纪新女性,把感情和事业同时放第一位。不但要有成功的事业,更为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前段时间看了一篇文章,说大多数国内人并不把“拥有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作为衡量成功的一个标准之一。如果没有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又怎么能有精力去打拼成功的事业呢?所以,家庭更重要,爱情更重要,两个人相互扶持,彼此恩爱,从无到有,共同打拼,才是最幸福的生活。我想,我要有像那对老夫妇一样的爱情:无论幸福或苦难,无论病痛或饥饱,无论贫穷或富有,我都要爱Josh。虽然我们俩现在都是学生,虽然我们现在身无分文,但是我们有彼此的爱,相信这样的爱情可以支撑着我们走过最艰难的时光。我希望我可以收敛自己的坏脾气,以后不要再冲他随便发火。他是那么能包容我的一个人,我觉得我这辈子能有他陪我过完我的一生,我一定会非常非常非常幸福和满足。可能有人觉得我又理想主义了,会说将来的夫妻生活柴米油盐酱醋茶,没有钱怎么行?没错,我也觉得我不是什么预言大师,将来发生什么我没法知道。但我知道,只要两个人互相尊重,彼此包容,有着同样一颗善良且奋斗的心,我觉得上帝不会对我们太糟的。:)

本篇日志结束之前,特别感谢我的好舍友Amber(Amber,如果你碰巧读到了这篇文章,我要好好感谢你为我做的一切,你懂的。:P ),感谢我的妈妈和贝贝姐姐,感谢Josh的妈妈Debbie,以及感谢所有给我在校内网,微博,豆瓣,Facebook,所有QQ群和新浪博客留言表示祝福的所有人。你们超级棒!

希望我可以和Josh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直到我们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都一直在一起。幸福就像一双鞋一样,你是不是真的觉得这是一双好鞋,只有你自己知道。希望所有人都可以和自己所爱之人,拥有属于自己的简单、平凡却无比幸福的人生。加油。

好吧,请再允许我尖叫一下:I AM ENGAGED!!!!!!!!!!!!!!!!!!!  
                                               订婚戒指
                                              两个小傻这是一个视频截图,完整还原当时的场景。Josh腿受伤了,无法单膝跪地,他说他遗憾。。我反正是已经哭成一片了。。。。


p.s.:文末要做一个小调查,关于这个博客的读者们的性别。因为我真的发现,我的校内网里貌似百分之九十五都是女生,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