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伞的道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0:02:42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看待一把普通的雨伞的,至于我,则是

从戴望舒先生的雨巷中,看到那位丁香一样的姑娘,撑着一把油纸伞,很忧郁地走出时,雨伞,才有了人文上的意义。

雨伞自从有了这种人文上的意义,它就与情感有了关联,乃至有了一种极深刻的内涵。所以关于雨伞的另一个话题,也是极为人文的。台湾女作家施寄表,曾用雨伞设喻,来议论现代人的外遇问题:“买一把伞,借一把伞,偷一把伞。”

这个比喻来妙无比,也尖刻无比,透着一种不言而喻的睿智与狠劲。

买一把伞,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不易。能随便买一把伞,当然是阔气的事,但这也似乎只是“潘、驴、邓、小、闲”如西门大官人之类的,才能享有的特权。

一般人对此只能“心向往之,实不能至”。不说别的,独自收藏一把身价不菲的雨伞,单是财力这一关,就不好过。

至于借,在如今这个凡事都讲契约的时代,无论你借多久,终究是要还的。在“借”的这种方式里,“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誓言,你只能把它当作心灵上的约定,千万别把它会意成三生石上前世注定的缘。

唐明皇当年,曾从自己儿子手中,强“借”来一把他非常喜爱的“伞”,可结局又如何呢?他以为凭着九五之尊,他就可以永远受用这把借来的雨伞,一借永不还。

鲁迅先生对此倒是独具慧眼,他看穿唐明皇与杨玉环两人的爱情早就衰竭了,不然何以会有“七月七日长生殿,”两人密誓愿世世为夫妇的情形呢?在爱情浓烈的时候,哪里会想到来世呢?可见,借来的东西,该还的时候,终究要还的。

偷一把伞,是普通人常玩的把戏。在下雨的时候,顺手偷一把伞,为自己撑了一片无雨的天空,满足一下一时之需,何乐而不为呢?这种随意拿来的“偷”,是很多人都非常向往的事。

可他们大都忘记了这样一个事实:使用偷来的东西,除了良知有愧以外,毕竟不算是正大光明的事,常会有做贼的感觉吧?

在这三种“拿来主义”的取伞形式之外,生活中似乎还有另一种情形:蹭一把伞。 这种以蹭代拿的的衍,恰恰如张爱玲所说:“下大雨,有人打着伞,有人没带伞,没拿伞的挨着拿伞的,钻到伞底下去躲雨,多少有掩蔽。”

喜欢玩外遇游戏的不少人都有此嗜好。可他们在雅好此道的同时,却不知张爱玲在下文对他们还善意的告诫:“可是伞的边缘滔滔流下水来,反而比外面的雨来的更凶。挤在伞沿下的人,头上淋得稀湿。”

但,现代的红尘中人,无疑是很聪明的。他们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去取另外那把原不属于自己的伞。他们会为自己找到许多要取的理由:那么多雨伞放在一起,当然难免有拿错的时候,自己一时疏忽取错了,责在在己。这种给自己台阶下的人,其实在与自己捉迷藏,光是不让别人抓不到尾巴还不够,他更不愿露出自己的胆怯。

其实,一个人没有必要去拥有两把雨伞。一个人的生活中同时有两把伞,就会像《金瓶梅》中潘金莲所说的那样:“一只碗里放两把汤匙,不是烫着就是抹着。”这种尴尬的处境,让喜欢额外取伞的人活得很累。

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有的。

阿·乔·加德纳,一位英国作家,他在《论雨伞道德》一文中,对所有缺乏雨伞道德的人们,给出了一个极好的方案:“想要不取错你的雨伞,你就一定要在你的雨伞上用心刻下你自己的名字。”

这句话,按我的理解就是:各人手执自己的一把伞,各自守护自己的一片云。那片云,就是你独一无二的家,就是你今生矢志不移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