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的最后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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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的最后岁月      王明(1904—1974),原名陈绍禹,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委员、政治书记处书记。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犯了“左”倾冒险主义错误,在抗日战争初期又犯了右倾错误。在延安整风运动中,他受到批判,1943年3月书记处书记职务被取消。在1945年4月20日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关于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同一天,他给任弼时写了一封长信,请他阅转毛泽东并扩大的七中全会各位同志,表示赞同《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高度赞扬毛泽东及毛泽东思想的正确与功绩,检查了自己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错误。因此,在党的七大上,他仍被选为中央委员。在这之后,他担任过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委员、中央法律委员会委员等职,主要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他担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主任、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委员等职,主持起草了《婚姻法》等法律和文件。在党的八大上,他仍被选为中央委员。 王明在延安整风运动期间,由于医生用药不当而中毒,身体一直很不好。1948年5月在河北建屏县,因司药将药拿错又一次中毒,致使病情进一步加剧。他后来在《中共五十年》一书中说,这两次都是毛泽东有意指示人毒害他。 在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王明发言表示“完全同意毛的报告”,但仍然收到大家的批评,不得不检讨自己的错误,最后表示:“今天同志们帮助我,很好......我向同志们声明:今后一定抛开个人,不想责任,而好好想自己的缺点”;“我愿意做个驴子,慢慢走,跟毛走,看将来能赶上吗?” 会议结束时,决定要他写一个检讨错误的声明书。但王明迟迟没有写。于是,刘少奇于10月23日代表中央政治局和王明谈话,指出他不尊重二中全会决议,拖延不写声明书是不对的,催他从速写好声明书。10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王明同志必须遵守二中全会决定,并按照二中全会上同志们对王明同志所作批评的方向及王明同志在会议上所作愿意写声明书的口头表示,从速写好声明书,交政治局审阅。” 11月6日王明写信给毛泽东说:“我再向中央正式声明一次:我完全接受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于决议中提到的一些历史问题,再不向任何人发表对任何问题的不同意的意见”;“关于抗战初期错误问题,中央作出结论,我是一个党员,一定接受和服从”。 由于王明拒绝再写检查错误的声明书,1950年6月9日中共七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王明同志的决定》,其中说:“王明同志至此时为止,对于他过去所犯的错误是拒绝反省的,对党中央所采取的态度是不诚恳的,对不遵守二中全会决定向政治局写声明书的行为是无纪律的行为。” “因此,三中全会决定:王明同志仍应执行二中全会的决定,对于他在内战时期及抗日时期所写的各种文章、小册子和其他文件中所犯的原则错误,作一次深刻的反省,借以证明他自己是深刻地认识了并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有所改正。此次声明书写好后,应即提交中央政治局审阅,并在必要时,由政治局提交以后的中央全会讨论。” 8月17日,王明致信毛泽东并中央书记处说:“三中全会决定要我把在内战时期及抗日时期所写的各种文章、小册子及其他文件,均作出检讨来写声明书,这需要相当久的时间。因为我身体常病(由于心脏和肠胃交互影响),加之还有法委会一批司法法规及公司法草案等,照政务院决定,应于秋季完稿;同时,要研究这么多的文章小册子和其他文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请示要我在好多时间以内写成声明书?以便我好来计划支配时间”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会议散会时,主席叫王首道同志把各同志笔记本放下,不准带除去。我们的笔记本也被收下去了,请要人查出来还我,以便研究。其他如武汉时期的新华日报和延安的新中华报,由于疏散时送瓦窑堡都遗失了,如中央存有,均请允准借我一用。”8月18日,毛泽东在王明信上批示:“王明的声明书应在十一月上旬七届四中全会开会以前写好,并送交政治局。王明的笔记本及武汉时期的报纸,请尚昆查清是否有保存。”但到9月上旬,王明即提出“请求到苏联医治”,经中央同意,他10月25日前往苏联,没有再写常检查错误的声明书。 在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代表会议召开期间,有的代表给毛泽东和大会主席团写信,批评王明不参加会议,不检讨自己的错误,说“这是一笔既重且多的债,至今尚未还”。会议主席团将此信转给王明。4月1日,王明致信毛泽东并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主席团,说要做进一步检讨“非我的身体所能”,希望这次手术能除去胆石,“使我不经常犯病,使我有力量能向党补课”。不久他就住进医院。1956年1月经中央同意后他再次到苏联治病,从此一直没有回国。 60年代初中苏大论战开始以后,王明怀着对毛泽东的刻骨怨恨,站在苏联共产党一边,先以俄国新闻记者“波波维奇”的假名,以后则用自己的真名写文章,公开反对中国共产党,特别是攻击和污蔑毛泽东。“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由于他经常在报刊上受到批判,在国内的家属、亲人亦受到批判斗争,他夫妻二人的工资也停发,他更加变本加厉,反对“文化大革命”、中国共产党特别是毛泽东,认为“文化大革命”是“反革命政变”。 1969年3月19日,王明在加拿大共产党党报《加拿大论坛报》发表《论中国事件》一文,公开指责“毛泽东在国内犯下的十大罪状”以及“在国际事务中犯下的五大罪状”。有的人说这是他“所见到的来自共产党方面的最恶毒的反毛文章”。 1970年4月,王明为纪念列宁诞辰100周年,在苏联出版《列宁、列宁主义和中国革命》一书。书中除论述了列宁、列宁主义的功绩外,抓住我国工作中的某些失误,大肆攻击毛泽东,说什么:“50年代末60年代初,他通过所谓‘三面红旗’的冒险主义政策,把中国人民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全国的经济引入了绝境,使中国人民的生活极端穷困,从而在国际舆论面前破坏了社会主义思想的声誉。从60年代开始,他通过自己的反列宁主义、反苏的分裂和破坏活动给世界社会主义大家庭,给国际共运和工运,给亚非拉各国人民的反帝斗争带来相当大的损失和危害,......从而他给美帝国主义者和其他帝国主义者帮了大忙,而同时损害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这之后,王明继续发表了一些反对中国共产党特别是毛泽东的文章。 1974年3月23日,王明为他的《中国共产党五十年和毛泽东的叛徒行径》一书写完《作者的话》。此书包括他以前写的《中国共产党五十年》、《“整风运动”是“文化革命”的演习》、《“文化大革命”和毛同帝国主义合作的方针》、《“孤僧”的命运和毛的十大》等四编,是他反对中国共产党特别是反对毛泽东的集大成之作。 1974年3月27日,王明怀着刻骨的怨恨病死于莫斯科。3月28日,苏联《真理报》刊登王明去世消息,并登一照片和《追悼王明同志》的文章,称王明为“国际共运老战士,中国共产党的著名活动家”,并说 “王明是苏联的老朋友,苏中两国人民的友好和合作的积极捍卫者”。他后来被埋葬于莫斯科新圣母公墓。 在王明死后,苏联还出版了他的两本书:一本是1975年苏联国家政治书籍出版社以俄文出版的《中国共产党五十年和毛泽东的叛徒行径》(中文版简称为《中共五十年》);另外一本是1979年莫斯科进步出版社分别以俄文版和中文版出版的《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