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知识问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6:58:03
现在的位置: 天长派出所网上警务室 >> 通知通报 >> 正文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天长镇)    更新时间:2009-11-17 
    1、香港已经回归了,内地居民可以自由出入香港、澳门吗?    答:不可以。需要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中,因申请事由不同,需要的申请材料也不同。申请事由有:探亲、旅游、定居、就业(学)、培训和从事商务活动等。
  2、可以个人赴港澳旅游吗?办证需要多长时间?    答:可以。石家庄市已于2007年1月1日开通了“港澳个人游”。具有市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及各县(市)的居民,(辛集、新乐、鹿泉除外)凭身份证、户口簿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直接申请。辛集、新乐、鹿泉市的居民可在本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直接办理申请手续。但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按人事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对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赴港澳旅游签注的申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的审批制证工作;对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港澳个人旅游与团队旅游有哪些区别?    答:一是申请时提交的资料不同,团队旅游须先向旅行社报名,再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时提交旅游发票,及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港澳个人游不需要提供旅行社相关手续,只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即可。二是出境方式不同,团队旅游须由旅行社组团赴港澳,个人港澳游可以自行赴港澳。三是签发的签注类型不同,团队旅游为“L”签注,个人港澳游为“G”签注。
  4、办理“港澳个人游”需要什么手续?可以申请签注的次数、出境有效期为多少?    答:必须由本人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1年一次、1年二次。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7天。
  5、《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签注有哪些种类?   答:往来港澳签注分为6个种类: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个人旅游(G)、其他(Q)和逗留(D)。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
  6、申请港澳个人旅游是否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答:1、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金融、保险、铁路等部门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的人员需按人事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2、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工作单位出具意见。3、其余人员无须提交单位和派出所意见。
  7、问:办理港澳个人旅游注意哪些问题?   答:放开港澳个人游之后,往来港澳将更为方便,公安机关须提醒广大群众注意:不能在港澳地区从事非法活动,对在港澳地区从事非法活动或逾期不归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处以1至5年内不再批准其出境的处罚。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出入境证件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内地居民办理港澳探亲活动必须具备哪些申请条件?提供哪些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答:应具备的申请条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须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内地居民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
  9、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条件中的“直属亲属”和“近亲属”是指?   答:“直属亲属”: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近亲属”是指:兄弟、姐妹。
  10、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活动应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答: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及单位的派遣函。具体是: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提交户口本、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及单位的派遣函。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3、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由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另行规定并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备案。
   11、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如何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答: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应提交:相应事由证明材料、中国护照、定居国外证明。
   12、如何办理出国护照?有效期多长时间?办证需多长时间?    答:有本市户口的居民办理护照时,须由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十六周岁以下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十六周岁以上为10年。办理护照需15天。
  13、哪些情况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答:根据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14、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后果?  答:《护照法》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公安机关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15、签证的概念是什么?  答:签证是主权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给外国公民并允许其入、出、过境的许可证明,是在申请人所持护照或护照代用证件上使用的一种文字签注。同时,签证又是一国主管机关对入、出、过境或居留的外国人,检验其入境身份、入境目的和停留期限的凭证,是国家主权在出入境管理中的具体体现。
   16、签证的种类有哪些?  答:对被批准入境的外国人,根据其来我国的事由和所持护照的种类,分别发给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前三种签证由驻外使馆、领事馆、领事处、外交部及其授权的外事部门签发。公安部及其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签发普通签证。
   17、普通签证有哪几种?   答:我国普通签证,根据外国人来中国的事由,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来加以分类。 D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定居的人员; Z字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就业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 X字签证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6个月以上的人员; F字签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 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人员,其中9人以上组团来中国旅游的,发给团体签证。
  18、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的概念是什么?  答:住宿登记是指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外国人在住宿时办理的登记手续。住宿登记的对象包括:一是临时来华旅游、探亲、访问、洽谈贸易、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和从我国过境的外国人及进入我国的国际交通工具的乘务人员;二是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外国人居留许可”,离开自己的住所临时外出旅行或者进行其他活动需要住宿的外国人;三是在驻华外交机构馆舍以外临时住宿的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外国人;四是外国驻华使、领馆以及外交领事官员留宿的持普通护照,不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五是其他留宿单位、机构或者中外居民家中住宿的临时入境人员。
  19、不按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外国人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中国机构内住宿,应当出示有效护照或者居留证件,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根据《外管法实施细则》第30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在农村的,须于72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申报。外国人如果需要在流动性工具内住宿,必须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为外国人的移动性住宿工具提供场所的机构或个人,也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外国人在办理住宿登记时,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问题,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根据《外管法实施细则》第七章第四十五条规定:“不办理住宿登记或者不向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或者留宿未持有效证件外国人的责任者,可以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20、什么是外国儿童寄养?  答:外国儿童寄养是指定居在境外的外籍华人、华侨将其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寄养到中国,由其亲属或监护人照顾。申请外国儿童寄养,须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临时住宿登记证明;3、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4、申请人的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人的,还须提供其在境外定居证明);5、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事项、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父母在国外的,委托书须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在国内的,须由本人到我处书写;6、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常住户籍证明或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7、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承担寄养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8、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9、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审批表》;10、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