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者应登记备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7:57:15
自由撰稿人、自由音乐人……这些自由职业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但自由职业的工作性质、劳动权益、社会保障等问题仍然处于模糊状态。民盟市委日前向市政协提交的一份社情民意中提出,应该对自由职业者采取登记制或备案制,将其列入国家就业政策的监管和保护中,同时引导成立相关行业协会,保障自由职业者的权益。

 

  “自由职业”影响就业率

 

  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的小林从毕业以后就加入了自由职业的行列,虽然收入并不比一般白领少,但没有公积金、收入无固定保障等问题还是让她有些担心。“每次被介绍为‘自由职业’,别人都觉得我就是个游手好闲的‘啃老族’。”

 

  小林说,毕业三年多,自由职业让她一直顶着压力。上学期间,她文笔好,经常帮公司写剧本、专栏,积攒了不少人脉。到快毕业的时候,她靠稿费收入已经衣食无忧。“与其挤破头去抢一份工作,不如当个自由撰稿人,不用朝九晚五,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这一想法没有得到老师的支持,临近毕业,系里多次表示希望她尽快找到工作,因为自由职业不算就业,让学校的就业率受到了影响。

 

  在平常工作中,小林也碰到了不少小问题。比如有一次和演艺公司说好的剧本酬劳,被拖欠了一年多。“虽然有合同保障,但是就几千元的酬劳,不可能去打官司,但这又不能界定为欠薪,只好吃哑巴亏。”

 

  应采取自由职业者登记制

 

  民盟盟员、上海戏剧学院教授厉震林近日指出,“自由职业者”问题,在艺术院校、综合性大学的文科毕业生中较为普遍,他们没有进入国家、集体、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单位体制,而是进入自由职业行列,从事自由撰稿人、自由作家、职业编剧、自由画家、自由音乐人、自由演员以及其他自由艺术家、自由文化人工作。“自由职业”属于隐性就业。由于隐性就业尚未进入国家就业政策范围,他们的社会定位、工作性质、劳动权益、社会保障等问题都处于模糊的甚至是无序的状态。

 

  为此,他建议:由于隐性就业也是一种就业,可以扩大国家的就业范围,因此,“自由职业者”应该进入国家就业政策的范围之内。可以采取“自由职业者”登记制或者备案制,使“自由职业者”进入国家就业政策的监管和保护之中。

 

  另外,是否可以由政府引导、“自由职业者”自愿成立“自由职业者”行业协会或者联合会,如同上海市演艺工作者联合会一样,成为“自由职业者”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作为保护的团体。这样,政府就可以在“自由职业者”行业协会或者联合会的配合下,根据各行业具体情况,调研和制定“自由职业者”的社会定位、工作性质、劳动权益、社会保障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