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规定职工租房可有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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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规定职工租房可有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http://news.dichan.sina.com.cn新浪地产2010/10/29 8:40:16提要:成都公积金中心将从11月1日起正式推出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切实提高对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保障的支持力度。同时还将简化相关业务流程、整合贷款服务资源,进一步为单位和职工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租房购房全覆盖  客户服务更贴心——

  11月起  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推出多项惠民政策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职能,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受益面,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成都公积金中心将从11月1日起正式推出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切实提高对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保障的支持力度。同时还将简化相关业务流程、整合贷款服务资源,进一步为单位和职工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一、城镇职工租房也能使用住房公积金了

  一直以来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房支取等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渠道做好了对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保障支持。截止今年10月,共为12万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7亿元,为82万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08亿元。同时为服务城乡统筹,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两年前,成都公积金中心率先在我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群体中试点开展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随着城镇职工租房需求的增加,成都公积金中心扩大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范围,为我市中低收入职工家庭极大的拓宽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使没有购房但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的职工也能使用住房公积金,极大减轻了职工的租金支付压力。

  服务我市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根据《成都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费用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二是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三是月租金超过职工家庭(含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四是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这些要求更好的配合了我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实施,服务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切实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全国率先推出合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目前租房市场上存在着多人合租一套住房的情况,而且在广大青年人中比较普遍。成都公积金中心在全国率先推出合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法。合租者可提取金额根据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在最大提取金额中按比例支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方式核定每个合租人可提取金额。

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按照先租后提的原则,可每12个月提取一次。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每年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出一次提取申请。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上月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职工申请提取时前十二个月内实际已支付的租金金额,每年最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税务服务窗口进公积金服务大厅

  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应先到房产管理部门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备案,再到地税部门完税,然后就可以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审批。

为确保职工租房行为和产权信息的真实性,在业务审批时,成都公积金中心将通过系统与房管部门实时查询职工的租房和产权信息。同时,为了方便职工,成都公积金中心与税务部门协调,在位于成都市房地产大厦三楼服务大厅开设了税务窗口,城区职工到税务窗口就能缴纳税金、开具相关证明。区(市)县职工请到当地地税部门缴纳税金。

  服务贴士:

  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二)租房行为证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一份,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三)需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

  (四)市民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96319或登陆成都公积金中心网站(www.cdzfgjj.gov.cn)咨询、查询的相关政策。

  二、市民持联名卡提取公积金不用再出具《提取证明》

  以往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需要提交《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提取证明需由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出具审核意见。成都公积金中心从11月起,对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取消了出具《提取证明》的要求。

为确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能够准确到账,成都公积金中心提醒市民尽快通过发卡行的电话银行、ATM机等自助终端设备、发卡行网站、成都公积金中心网站(www.cdzfgjj.gov.cn),及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96319等途径,核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个人信息,一旦发现信息错误可到发卡行进行修改。

  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市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行、工行和成都银行相关柜台办理,缴存单位也可通过银行为职工集体办理联名卡。

  三、使用统一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2008年成都公积金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站式”服务,市民可以从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成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七家银行中自主选择贷款银行,整个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十分方便快捷。然而,由于各家受托银行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不统一,对像提前还款等业务的管理要求不同,导致市民的权力义务有差异。

  为使市民享受到统一标准的规范化服务。从11月1日起,成都公积金中心都将使用统一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此举将有效的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更好的维护职工的权益。

  四、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业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以往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进行相关信息查询、缴费时需要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和住房公积金政务分中心两个服务大厅之间来回往返。为方便市民,成都公积金中心将二手房贷款业务办理地点调整到房地产大厦三楼住房公积金政务分中心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一手房、二手房的贷款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市民将充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站式”办结的省心和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