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主人身份被劳动合同买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9:16:26
据说,“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就是为劳动者量身定做的一件护身符,但从它产生的第一天起,各类企业主就没有停止过对它的抵毁和攻击。”这种攻击是公开的,合法的,受到保护的。先是有广州政协分组会上,委员们把讨论会开成了对《劳动合同法》的“批判会”。然后,“全国政协委员、2006年胡润百富榜首富张茵直接把取消《劳动合同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提案带进了今年的两会会堂”。
有一种说法,《劳动法》是有缺陷的、有漏洞的,因此才有《劳动合同法》的诞生,《劳动合同法》就是对《劳动法》缺陷和漏洞的修改和弥补。然而,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它们的要害都在于用“劳动合同”将劳动者的主人身份给予否定,劳动者从此不再是主人,只是劳动合同中的“乙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在这个层面上并无本质的不同。它们只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关系。
我国《宪法》中明确说道:“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宪法》中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
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不约而同地不承认工人和农民的主人地位。什么“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在“劳动合同”面前不堪一击。一纸劳动合同,把劳动者的主人身份给彻底“买断”。劳工已经不再神圣,劳动已经不再光荣。甚至,劳动者的话语权已经被化为政协委员的老板们给垄断掉了。
据说,我国目前已经有1.5亿“农民工”。这是一个庞大的劳动者生力军。而且,这1.5亿新型劳动者已经有了三名“代表”,三位从农民工里走出的人大代表将走进今年的“两会”会堂。劳动者还有哪些代表呢?不得而知。关于广州政协分组会上,委员们把讨论会开成了对《劳动合同法》的“批判会”;关于“全国政协委员、2006年胡润百富榜首富张茵直接把取消《劳动合同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提案带进了今年的两会会堂”,劳动者的代表又将有何发言和主张?
我想,面对“劳动合同”,劳动者的代表们能不能跳出这个“如来佛的手掌”呢?恐怕很难。我有些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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