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来龙去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4:38:14

 

那块悬挂在外滩公园入口、上书“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绝大多数国人是不会感到陌生的。我们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时候,这块牌子就被拿出来,作为旧社会中国的贫穷落后、政府软弱无能的活教材。

或曰:“华人与狗不得入”的牌子确实有,某人曾见过,甚至有摄影存照为证;或曰:本无此牌,乃后人推理论断。有老上海撰文称:“我世居此地,未尝见过此牌。而禁华人入园之事,却是有的。”关于“外滩公园”那块“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究竟是否存在,不在本文论述重点,留与后人论证。本文惟就事论事,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段历史的来龙去脉叙述开来,以飨读者。

华人不得入内

上海外滩公园建成于19世纪60年代末期,在建成之前,当时的上海行政机构——上海工部局筹备修建款项,涉及租界内的华人。当时华人虽然并不十分有钱,但是人数众多。据资料统计:上海工部局(上海当时的行政机构)每年所拿到的税收,有一半以上来自华人。那么,建设公园所用的捐款,当然少不了华人。然而,根据当时的英国驻沪领事温斯达致上海道台的一封信中的内容,可以看到相关的史料:“这块地方(公共花园)是给在上海的外国社区的居民作为娱乐场所或公园之用”。根据这信中所说,公园建成之初,就把华人排除在入园之外。而当时的上海道台,并没有表示异议。

上海外滩公园建成后的最初十多年中,上海工部局授令巡捕,禁止衣冠不整的下等华人入园。

1878年,《申报》就发表要求开放园禁的文章“内称香港之公家花园,先前不准华人出入,但自港督易任后,以此事殊属不公,遂裁去此令,中西人互游于园。上海与香港事同一律,弛于彼而禁于此,这是什么道理?”“该花园创建时,皆动用工部局所捐中西人之银,今乃禁华人而不令一游,窃愿工部局三思。”

1881年的4月5日,虹口医院的华人医生恽凯英等八人欲进入外滩公园游玩,被门卫拒之门外。气愤之下,他们给上海工部局的“总董”韬朋(Thorburn)写了一封英文信:“先生:我们都是租界的居民,而且是纳税人,想请问你有什么条文规定中国人不可以进入公共花园?”4月20日,韬朋的回信称: “工部局并不认为中国人有进入花园的权利。”其中的理论依据,就是英国驻上海领事温斯达致上海道台的那封信。

第二次抗议是在4年后的1885年,当时的外滩公园准备拓展地盘的时候,一批以上海租界内的买办、地产商、牧师等“上等华人”抗议上海工部局将“华人”与“西人”区别对待,抗议工部局拒绝华人进入公园。更令他们气愤的是,工部局仅仅对华人入园进行了限制,对日本人和朝鲜人却并未限制。怡和洋行的买办唐茂枝成为这次抗议的领导人之一,他们向当时的上海工部局去函表示抗议,工部局回函称:不打算给予中国人进入公共花园的特权。

对方对华人入园的事情仍然不松口,唐茂枝建议:可以给华人发入园券,允许部分“高贵阶层的中国居民”入园。未得到当局采纳。但是,这次抗议得到了媒体的声援,《申报》连篇累牍发表文章,抨击工部局,上海的华商团体也为此联名上书。

《申报》发表文章支持唐茂枝等人:“或为西人计,不如择华人行栈之家有体面者,每行分与照会数张,准其持此以为游园之执照,如持有执照则听其入内游玩。设有折损花木、作践地方等事,即可令该行赔偿,想各行家深知西例,亦决不使粗鲁龌龊之流持照往游。其或有往来过客意欲一扩眼界,即可由该行家处借照以便进园。既可公与人同乐之志,又无虑毁损糟蹋之事”。

舆论压力之下,工部局只得同意外滩公园自1886年5月4日起有条件向中国人开放,让华人凭券入园。每券限用一星期,据统计,在1889年那一年,共发了183张。

原本认为取得初步胜利的华人却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华人入园要凭券,洋人就不用,本身就是不平等。但即使这样,洋人还是埋怨入园的华人太多。在1890年,管理公园的“上海公共娱乐委员会”向工部局报告说,近一年,“申请入园的人逐渐增多起来……迟来的外国观众几乎无立足之地”,报告还说,他们发现中国人在游园券上弄虚作假,更改券面日期。

为何独禁华人

最早有关外滩公园限制华人入内的条款见于1885年的公园明示游览规则,仍然禁止华人人内。规则共六条:“一,脚踏车及犬不准入内;……五,除西人之佣仆外,华人一概不准入内;……”收入《公共租界工部局巡捕房章程》的此六项规定,直到1928年,四十多年间在字句上或有差异,各条顺序或有变动,基本内容没变。

我们且将《公共租界工部局巡捕房章程》的相关规定合并起来,就不难得出“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结论:公园确实有“独禁华人”的规定。

其实,在当时的上海租界,不仅外滩公园禁止华人入内,其余很多西人所建的设施亦明文规定禁止华人入内,但是为什么只有外滩公园的规定引发了华人激烈的抗议了呢?其余西人自建的设施禁止华人入内似乎可以理解,但外滩公园在筹建之时,租界内的华人纳税、捐款,却禁止华人入园,如此过河拆桥,也无怪乎华人要抗议了。

在旧社会,中华贫弱是不争的事实,列强瓜分中国,软弱无能的清朝政府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政府行为来说,就构筑了这种不平等。即使那些首先抗议的为洋人办事的所谓上层社会的华人,因为有着华人的背景,自然也在歧视之列,这完全属于群体的歧视。那么,外滩公园挂出这样的规定,是否仅仅是为了在中华的土地上羞辱和歧视华人呢?应该不会这么简单。

如果说因为中华贫弱而饱受歧视,那么外滩公园允许朝鲜人和印度人入园就很没有道理了。难道当时半殖民地的中华尚不如已经完全成为殖民地的朝鲜和印度吗?在政治上,华人应该比朝鲜人和印度人高一个等级,即使不能高一个等级,至少都是殖民地国家的人民,应该在西人眼里,属于“一类人”,怎么还会在入园问题上不如这些完全成为殖民地国家的人呢?

长期以来,华人自身的公众意识低下已经早就暴露在公众眼里,不仅西方人知道这个状况,很多华人也知道自身民族的公众意识低下。北大教授杨昌济也有过类似的议论:“试观汉口、上海之洋街,皆宽平洁净,而一入中国人街道,则狭隘拥挤,秽污不洁,……上海西洋人公园门首榜云:‘华人不许入’,又云‘犬不许入’,此真莫大之奇辱……平心论之,华人如此不洁,如此不讲公德,实无入公园之资格。”杨昌济说,西方人虽然是欺人太甚,但中国人如果不改习惯,“养成与西人平等交际之资格,则此等耻辱终湔洗之期”。这个原因也能解释为何当初有“受过西式教育的上等华人不在禁入之列”这样的规定。

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历史研究所所长熊月之在《关于上海外滩公园的历史记忆》中论道:上海外滩公园引起的另一种反应,即除了维护民族尊严争取权利的“外省型反应”的另一种“内省型反应”,较少为人所知。当年洋人限制华人很重要的一条理由,就是华人不守公德,摘花践草。有史料记载,在外滩公园允许华人凭券入园后,华人“有挟妓以入者,此已犯西人之所忌,而妓又爱花成癖,往往一见鲜花,必欲折取”。“中国人入适园后,往往不顾公益,任意涕唾,任意坐卧,甚而到于大小便亦不择方向……”在租界的华人公园开放后,有华人游客“一人欲独坐一凳,不肯与人共坐……巡捕遂斥此人之非是,彼即骂詈不绝。又有游园诸华人见此人与捕忿争,亦不问事之是非,咸助此人,大有与捕为难之势”。

由此不难看出,很有可能该公园在建成之后,有鉴于缺乏公德的华人之“前车之鉴”,因此禁止华人入内;又或者当初允许华人入园,但华人之缺乏公德的所作所为令洋人无法容忍。总之,歧视是有的,至于是因为对于中华的民族歧视,还是缺乏华人缺乏公德而遭受歧视和另外对待,就不得而知了。但是我们可以根据现在的一些现象进行推论:

很多去过国外旅游的华人一定很熟悉这样的景象:旅游景点的介绍有英文、法文、德文、日文甚至韩文,唯独没有中文介绍,而一些警示标语上的汉字却异常准确和刺眼:“请勿随地吐痰”“请勿乱扔垃圾”“请勿大声喧哗”“请保持公共秩序”……不一而足。那么,善于发散思维的国人难道看不出来,这与“华人不得入内”异曲同工吗?难道不应该汗颜吗?为什么没有英文、日文、韩文、德文等文字的标识“请勿大声喧哗”而“独有华文”?这与“独禁华人”的历史发惊人地相似!百余年过去了,类似的歧视仍然存在!

景点介绍没有汉语版本,说明中国人去这些经典的人数并不多,有中文标识的警示语说明去该景点的中国游客公共素质实在不敢恭维。

甚至在国内,“请勿随地吐痰”之类的警示语亦随处可见,这原本是一个非常浅显的公共道德行为,在国际国内却都不约而同地作为警示标语加以提醒,足以说明我们的公共道德素质所处的位置。

中华民族的屈辱史可以用时间来治愈,但我们本身的公共道德的缺陷却需要不断地自省和改正。入园的问题原本就不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西人不可能孤立地将华人拒之门外,华人将这件事情完全将责任推给西人或者以种族歧视和民族歧视的角度进行单方面解读,本身就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的心态也应该随着国家的崛起而崛起,我们的公民素质和公共道德也应该随着国家的崛起而不断的到提升。这本身也是大国心态应有之义。(张炜/吉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