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裂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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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主义是危害当今国际社会的毒瘤

分裂主义,是指为破坏国家领土完整,包括把国家领土的一部分分裂出去或分解国家而使用暴力,以及策划、准备、共谋和教唆从事上述活动的行为。由于国际环境、意识形态、历史、社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当今分裂主义的存在有着复杂的国际背景,具有分离或分离倾向的民族就有上千个之多,几乎涉及到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直接影响着国际安全。这种现象值得重视。
一、分裂主义在当今国际社会的表现形式
分裂主义从出现之日起,就是一种政治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思潮。分裂主义的核心推动力,通常来自该国具有领土认同、群体认同和文化认同的某少数族群,手段包括政治诉求、暴力恐怖甚至武装对抗等,目标是构建独立国家。它的表现方式是单方面宣布独立,其分离成功的标志,一般是为国际大多数国家正式承认并成为联合国正式成员。
(一)分裂主义产生的原因
从古至今,外部入侵导致国家分裂屡见不鲜。国际政治大师摩根索曾说:“减少统治压力的方法,最典型的就是‘分而治之’准则。想削弱竞争者,或使对手处于弱势,可以采用分裂对方领土的方法。”历史上,殖民主义者往往对弱小民族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人为地对其领土进行分割,挑起当地的民族矛盾,为这些国家的民族危机埋下祸根,或利用一些国家暂时的政治、经济困难,拉拢国内某些派别打击另一派别,制造他国内部矛盾。100多年前,在美国的策动下,巴拿马从哥伦比亚分裂出去。1916年,英国与法国签署《赛克斯一皮科协定》,在此基础上,把阿拉伯民族分裂成22个国家。印、巴分治时,英国故意将穆斯林占绝大多数的克什米尔划归印度,从而埋下印、巴冲突的种子。长达几十年的巴、以冲突,也与美英支持以色列有关。
由于对外发动侵略战争,国家的失败使国家合法性、内聚力,以及应对国外政治、经济、文化挑战的能力下降,最终导致国家分裂。德国在二战后的分裂,就是典型例证。此外,民族政策失误,民族之间不能平等相处,一些弱势民族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其民族文化被肆意践踏,或解决民族矛盾简单粗暴,甚至武装镇压,严重刺激了许多民族的不满情绪,使民族分裂等离心主义的情绪高涨,也是导致民族分裂的根源。
由于文化不认同,要求“使文化和政体一致,努力让文化拥有自己的政治屋顶”,为民族型的分裂主义和统一主义提供了借口。在许多民族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国家中,部分民族独立分子利用同一民族的共同心理煽动民族独立。当代中东的库尔德人、斯里兰卡泰米尔人的分裂主义运动,都是这种类型的代表。
由于宗教信仰的巨大差异,生活在同一国家的民族、族裔或社会群体谋求从现有母国分离出去,并建立自己独立的国家或并人与自己拥有相同信仰的其他国家,也为分裂主义制造了借口。目前,在巴基斯坦、黎巴嫩、埃及、阿尔及利亚、阿富汗、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和地区,就形成了一个宗教民族主义异常活跃的“新月地带”。
民族或地区间经济差别长期得不到改变,甚至扩大,不仅会导致经济权利的政治化,而且会成为危及民族和解与地区稳定的因素。贫困落后与封闭,不仅是孕育专制独裁的肥沃土壤,而且是极端民族主义的温床。一些民族主义者,就是利用贫困问题来煽动同一民族的仇外心理,酿成民族间的冲突。意大利北部的分离运动、捷克和斯洛伐克的分离运动、加拿大魁北克的分离运动等,都是基于经济的因素。
(二)分裂主义表现的特点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分裂主义活动十分猖獗,俄罗斯的车臣,英国的北爱尔兰,斯里兰卡的北部和东部地区,格鲁吉亚的南奥塞梯、阿布哈兹,加拿大的魁北克,法国的科西嘉,西班牙的巴斯克,菲律宾的棉兰老岛等,都是分裂主义运动的重灾区。
分裂主义并不是仅仅为了谋求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改善,而是谋求建立独立的国家。分裂组织的组成人员主要是极端民族主义者、自治主义者和分裂主义者,即独立倾向较强的民族派别,其运动的主要目标和奋斗方向是实现国家分裂,争取民族自治。近年来,仍然比较活跃的组织有菲律宾阿布沙耶夫武装、西班牙的“埃塔”、英国的爱尔兰共和军、斯里兰卡泰米尔猛虎组织等,它们都极力按照自己的意愿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
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民族分布在不同的国家,民族分裂分子往往利用民众对本民族或本地区历史语言、文化传统的眷恋情节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渴求,以同一民族寻求建立本民族独立国家,或回归以本民族为主体民族的国家为由,煽动本民族对中央政府、对母国主体民族或是对其他反对者的心理仇恨,有时甚至发展暴力冲突或武装对抗,制造这些国家的分裂。泛突厥主义就是当今世界影响很大的一股政治和社会思潮。另外,分布在不同国家的宗教信徒,它们凭借宗教对民族本身不可分割的属性,以共同的宗教信仰为联系纽带,以共同的宗教理念为思想核心,以同一宗教的信徒为民众基础,推行带有明显政治化倾向的主张。泛伊斯兰主义就是宗教分裂主义的典型代表。
(三)当今世界主要的分裂活动
南斯拉夫的解体是20世纪末多民族国家解体中最为残酷的一个,几乎每次脱离都引起一场激烈的战争。波黑三个主要族群间爆发的波黑战争、塞尔维亚境内科索沃阿尔巴尼亚族因独立所引发的族群冲突和科索沃战争等,无一不造成大量的民众伤亡。
同为巴尔干地区,罗马尼亚境内的匈牙利族在闹独立,斯洛伐克的匈牙利族也不安分,塞浦路斯有一个棘手的北塞浦路斯共和国问题。诸如“大阿尔巴尼亚”、“大突厥斯坦”、“大匈牙利”、“大塞尔维亚”等等分离主义名词,也在媒体中时有所闻……
车臣分离主义一度成为俄联邦政府最为头痛的问题。在南高加索地区,格鲁吉亚面临着阿布哈兹和南奥塞梯两个地区的分离战争。而阿塞拜疆境内纳卡州亚美尼亚族人企图脱离阿塞拜疆,进而同民族母国亚美尼亚合并而导致的阿塞拜疆与亚美尼亚的争端,还远远没有结束。
多年来,主要分布在土耳其、伊拉克和伊朗三国毗邻地区的库尔德人要求建立独立的“库尔德斯坦”国家的主张以及行为,给有关国家带来严重的政治和安全问题。去年以来,土耳其政府军越过边界打击库尔德工人党在伊拉克境内的据点,使得库尔德问题再度尖锐化。
在南亚次大陆,除克什米尔问题外,还有锡克人的分离运动,目标是脱离印度独立。斯里兰卡的泰米尔伊拉姆猛虎组织,与斯政府军战战和和,不断反复,至今坚持分离主义诉求。
在亚太地区的缅甸、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南太平洋群岛上,也存在着多种民族矛盾和分离运动,斗争时起时伏。其中最为激烈的当属印度尼西亚的“自由亚齐运动”和菲律宾棉兰老岛的摩洛人穆斯林分离主义组织,他们始终没放弃独立的希望。
从巴尔干半岛起,经过小亚细亚、南北高加索、两河流域、中亚细亚、南亚次大陆、中南半岛、南洋群岛,直至南太平洋诸岛这一条弧线上,集中了当今世界诸多最为突出的民族宗教冲突和分离主义。然而,欧洲和北美内部也不消停。英国的苏格兰、北爱尔兰,西班牙的巴斯克地区,法国的科西嘉,瑞士的汝拉州,乃至“自由布列塔尼”、“自由巴伐利亚”,都存在分离运动,即使是比利时的法语区和荷兰语区也存在分裂思想……北美除了魁北克分离运动令加拿大头痛外,“得克萨斯共和国”、“夏威夷国”甚至佛蒙特州脱离美国建立“第二佛蒙特共和国”的言论,也甚嚣尘上。
二、分裂主义在当今国际社会的惯用伎俩
客观地说,分裂主义势力在国内力量对比处于弱势,单方面的独立要求不可能为国际社会承认的情况下,必然要寻求国际支持。人们很难用统一的语言去概括所有的分裂活动,但是分裂主义为了达到自己目的,往往运用欺骗、拉拢、蛊惑、利诱、威胁、恐吓等手段,卑鄙无耻,无所不及的表现则是显而易见的。
(一)大肆制造舆论
分裂主义者为了实现其目标,总是企图把自己的声音传到国际社会,以骗取外部的同情,获取国际舆论的支持,得到外部物资和国际介入,壮大自身实力。互联网的普及提供了分裂主义传播的新途径,很多分裂主义势力拥有完善的宣传网络。它们经常利用各种机会在国际上诋毁政府的声誉,宣传其分裂主义的所谓合法性,凭空捏造或扩大所谓所在国政府违反人权,实行族群歧视、族群压迫政策的情况,散布其受到经济、政治、文化方面的伤害或不公平境遇等不实之辞,以煽动不满,博取跨国族群、海外散居群体及国际社会的同情和支持。猛虎组织为了赢得海外泰米尔人和国际社会对泰米尔分离作义运动的同情,进而获取他们的政治、资金支持,在国际上建立了广泛的宣传网络,在54个国家设有办事处和基层组织,拥有自己的报纸、杂志、广播乃至有线电视。
(二)疯狂筹集资金
在国内受到遏制的分裂主义组织常常定期地从海外募集资金以维持其运转,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在海外进行投资甚至从事走私、毒品、绑架等非法活动以筹集资金。猛虎组织全面掌握有超过50个国家里泰米尔散居者的资金募集活动。车臣叛乱武装在30多个国家的60多个伊斯兰极端组织中有100多家商号和银行机构。同时,还在境内劫持人质勒索赎金、出售奴隶、贩卖毒品、制造和偷运巨额假美钞,其中贩卖毒品的利润每年高达10亿美元,绑票所得每年也近1000万美元。“自由亚齐运动”为获得资金,从事的犯罪活动就有贩毒、绑架勒索和海盗等,东南亚地区30%的大麻来自亚齐。得到这些资金后,这些组织在国外直接购买军用物资。分裂主义势力在这方面的活动的重点是族群、宗教亲缘国或与所在国有较大矛盾的国家。这些国家往往可能成为分裂主义势力经济援助、军事支持、基地设施和宣传舞台的提供者。
(三)无耻拉拢利诱
一般来说,与所在国政府存在意识形态、战略矛盾的国家,常常是分裂主义势力拉拢的重要目标。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国际红十字会或地区性国际组织等,是分裂主义组织提升自身合法性、谋求分裂问题国际化、向所在国政府施加国际压力的重要舞台。因此,它们也成为分裂主义势力吸引和拉拢的重要目标。在极端的情况下,分裂主义组织不惜发动恐怖主义袭击,以吸引国际组织进行人道主义干涉和介入。寻求海外亲缘族群集团、散居者的政治支持,利用他们对所在国政府进行游说甚至施压,成为分裂主义组织拉拢国际势力介入的重要手段。在冷战后74例“反政府叛乱”中,44例有外部国家支持的因素,21例有海外难民支持,19例有海外散居者支持,25例受到其他团体如宗教亲缘团体支持。
(四)广泛罗织走卒
许多分裂主义组织都建立了海外活动网络,其国际活动高度组织化和机制化,以进行武器买卖、经验交流和人员培训等。猛虎组织在海外建立的意识形态、金融和技术联系网络就遍布欧洲、北美和东南亚。在南亚地区,利用地缘和民族优势,与“泰米尔民族拯救力量”、“印度人民党”、“泰米尔纳都邦人民运动”等至少21个纳都邦的分离组织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在其他地区,又与“哥伦比亚革命武装力量”、纳米比亚的“西南非洲人民组织”、埃塞俄比亚的“人民解放阵线”、日本的赤军、土耳其的库尔德工人党等组织关系密切。“东突”组织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外敌对势力的支持和资助,同时与国际恐怖势力保持紧密的联系,有的甚至就是国际恐怖势力旗帜下的一个小卒。
三、分裂主义在当今社会具有极大危害性
分裂主义过去是引发国家分裂和战争、导致国际关系紧张的重要因素,今天这一点仍然没有改变。值得注意的是,分裂主义分子与恐怖主义结合,推崇极端化、暴力化。当今世界的许多热点问题,都与分裂主义有关。这些热点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控制,会对国家和国际安全产生严重的破坏性影响。
(一)带来众多生灵涂炭
分裂主义常常煽动和利用本族群对中央政府、对母国主体民族或其他反对者的心理仇恨,不择手段地使用暴力冲突或武装对抗,造成相关国家国内民众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物资财产损失。“爱尔兰共和军”为争取北爱尔兰摆脱英国的统治,在长达30多年的武装斗争中通过暗杀英国政要,迫使英国政府改变对北爱尔兰的政策;通过打击新教徒,加剧民族矛盾,扩大自身在天主教徒中的支持率;通过滥杀无辜,制造恐怖气氛,削弱政府维护社会安全的能力,使群众的安全感降低;通过打击旅游业,加剧北爱与英国其他地区的经济差距,从中渔利。在此期间共制造万余起爆炸事件,造成近万人死亡。斯里兰卡国内分裂主义导致的内战,从1983年到1997年,造成6万多人死亡,上百万难民无家可归或流亡海外;俄罗斯境内的两次车臣战争共造成5~10万平民和1.3~2万战斗人员丧生;波黑三个主要族群间爆发的波黑战争、塞尔维亚境内科索沃阿尔巴尼亚族因独立所引发的族群冲突和科索沃战争、亚美尼亚与阿塞拜疆之间的纳卡战争等等,无一不造成大量的民众死亡。
(二)影响国际安全稳定
与早期民族主义超越血缘、语言、文字而诉求建立民族国家不同,20世纪下半叶以来的族群分裂主义,以族群认同压倒国家认同,所产生的破坏性影响,不仅发生在一些国家内部,而且波及世界,导致地区格局“碎片化”。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苏联解体、东欧巨变为开端,民族分离运动狂飙突起,在很短的时间内,席卷苏联和东欧体系的每个角落,使苏联解体分裂为15个国家,南斯拉夫分裂为5个国家,捷克斯洛伐克分裂为2个国家,并迅速向世界范围蔓延,至今余波未平。同时,由于分裂主义通常在境外寻求政治、经济支持,一些大国趁机渗透自己的影响,这就必然影响正常的国际秩序,引发不同大国间的关系紧张,危及世界和平与发展。科索沃阿尔巴尼亚族的政治独立诉求,引发了美国与塞尔维亚、俄罗斯间的政治对立,而格鲁吉亚内部两个自治共和国的独立要求,则使格鲁吉亚与俄罗斯一直处于政治对立状态。
(三)导致国内政治秩序混乱
历史经验证明,国家版图的统一和完整,是国家生存、发展的根基所在,而政治版图的分裂则是国家动荡乃至国家解体的万恶之源。“分裂主义不仅削弱了国家的政治、经济能力,而且重新定义了国家认同的内容。”它给国家带来的灾难,在表面上是领土和主权的分割,实质上却是国内民众心理裂痕的扩大。在政治上,分裂主义直接威胁国家的领土和主权完整、危及社会稳定,分裂主义诉诸的政治骚乱、暴力斗争甚至是恐怖主义手段,扰乱国家的正常秩序,破坏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甚至会导致地缘政治的真空和国家的进一步破碎化。南斯拉夫从联盟国家到科索沃独立,几度分裂,至今仍在“裂变”。在经济上,“分裂主义者一般都认为,他们的群体将从分裂行为中获益”,实质是必然破坏国内正常的经济联系和贸易往来,严重妨碍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
四、分裂主义企图借用的理论工具
分裂主义者总是援引民族自决权原则作为其理论护身符,借口世界上一切民族都适用民族自决权原则,都可以凭借其神圣的民族自决权来建立属于本民族的独立国家。其实,这是对国家、政府、对内自决权、对外自决权等概念和原则的故意混淆和滥用,具有极大的盅惑性和欺骗性。
(一)民族自决理论从不鼓励母国的主权分离
民族自决权原则,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各国应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增强世界和平。各国人民和民族应先享有自决权,然后才能保障充分享有一切基本人权。同时,一个民族自由决定建立自主独立国家,与某一独立国家自由结合或合并,或决定任何其他政治地位,均属该民族实施自主权的方式。但是,承认民族自决权,并不等于鼓励现行的主权国家境内的少数民族享有自然的脱离权。承认民族自决权,也并不意味着每一个民族都可以或应该建立独立的国家,否则世界就会出现上千个主权国家。当今,全世界200多个国家中存在1000多个不同族群,其中单一族群国家只有日本、韩国等极少数国家,如果每个族群都要建立“单一族群国家”,显然将演变成一场世界灾难。
(二)国际惯例和国际法对民族自决权已经形成共识
《联合国宪章》是第一个正式规定民族自决原则的国际条约,从而使民族自决原则成为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规范。此后,许多国际公约或宣言都明确表示承认和支持民族自决权,世界各被压迫民族也衷心希望获得民族独立和自由。但是,国际惯例和国际法历来认为,民族自决权主要适用于非殖民化时期解除殖民主义统治的民族独立解放运动;民族自决权不应是绝对的、单一走向的、排他的概念;民族自决权导致分离或民族独立的实现,只有在通过和平协商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国际社会才能给予承认;与实现民族自决权相关的外来因素,只能是在一国内出现种族仇杀特别是种族灭绝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1960年的1514号决议和1970年的2625号决议,即《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和《友好国际关系决议》,都强调只有在殖民主义统治、外国占领和强加的政治统治以及种族主义政权这三种情况下,才可以支持民族自决。文件声明,支持民族自决并不表示鼓励现存主权国家内部少数民族分离独立的要求。文件强调指出:“任何旨在部分地或全面地分裂一个国家的团结和破坏其领土完整的企图,都是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相违背的。”1993年,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强调指出:“实现族群自决权,不得解释为授权和鼓励采取任何行动去全面或局部地解散或侵犯主权和独立国家领土完整或政治统治。”
(三)联合国组织坚决反对任何分裂国家的企图
在民族自决和分离主义相关问题上,联合国组织始终旗帜鲜明。联合国前秘书长吴丹曾经指出:“联合国对某一国家一部分的分裂主义的态度是不含糊的。作为一个国际组织,联合国从来不会、将来也不会接受其成员国一部分的分裂主义。……民族自决权并不意味着某一国家的某一部分领土和居民享有自决权。如果民族自决权原则运用于某一国家的不同地区,矛盾将没有穷尽。”另一位前联合国秘书长加利也指出:如果“分离”运动扩散,将会导致国家解体。也就是说,如果联合国或者国际法允许“自决”权可用作国家分离的话,那么其他国家支援另一个国家内部某地区搞分离,岂不变成干预别国内政?此风一长,则整个国际社会岂不有解体的危险?因此,联合国安理会在处理分裂主义案例时,都坚持在保障相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以政治手段解决问题。在刚果、塞浦路斯、亚美尼亚、俄罗斯等国的分裂主义问题上,联合国安理会都坚持在保障相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以政治手段解决问题。
五、各国反对分裂主义的主要经验教训
自从现代国家出现以来,许多国家都曾经或正面临分裂势力的困扰。因此,凡公开危及国家领土和主权利益的一切分裂行径,都被视为严重的叛逆行为。世界各国在反对分裂主义问题中,已有成熟的做法和宝贵的经验。
(一)运用立法不给分裂势力以可乘之机
为了打击猖獗的分裂活动,各国都重视国内立法或推动国际立法,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加拿大联邦政府在魁北克第二次公投结束之后,立即申请最高法院就此问题做出最终裁决。裁决认定,无论是根据国际法还是国内法,魁北克都无权单方面脱离加拿大。此后,议会又通过《公决明确法》,规定今后魁北克省再就独立问题举行公民投票,必须得到联邦政府的承认才能生效,用立法限制“公投”。第二次车臣战争中,俄政府宣布车臣“总统”马斯哈多夫的政府为非法政权,与其签署的和平协议作废,以表明使用武力制止分裂的合法性。为了切断分裂组织的资金来源,俄政府还制定了《关于国家财政监督的联邦法律》草案,财政部、内务部和安全总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俄罗斯监察局与护法机关所属分队开展合作的程序》,以此为依据对4244家涉嫌资助分裂组织和极端团伙的法人与自然人进行审核,对1834个涉嫌法人与自然人进行了调查。
(二)运用军事手段坚决打击分裂活动
主权问题不容论辩。如果迁就分裂分子,可能导致国家的分裂。示弱则意味着对分裂主义的屈服和其他潜在的分裂主义的刺激。因此,当分裂主义势力采取军事对抗或恐怖主义等暴力方式时,相关国家政府就会对分裂主义的行为进行坚决的军事打压,绝不妥协。19世纪中期,美国政府为了反对南方分裂势力,不惜牺牲60多万人的生命,维护了美国的领土完整。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政府为了歼灭车臣叛乱势力,毫不犹豫地动用武装力量,两次进行大规模的军事打击,效果显著。英国在处理爱尔兰共和军时,采取的是长期的清剿和严厉的军事镇压;西班牙在巴斯克地区独立问题上,对极端组织“埃塔”使用的则是军队和警察;印尼政府对“自由亚齐运动”进行坚决打击;格鲁齐亚在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问题上、菲律宾在棉兰老岛问题上、斯里兰卡在北部和东部地区问题上也都运用了军事手段。加拿大总理特鲁多针对魁北克分离倾向明确表示,如果魁北克非法地分离出去,他将使用武力使该省留在这个有100多年历史的联邦里。
(三)运用文化渗透加强民族认同
文化作为一个民族根深蒂固的特性,对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构建具有特殊意义。文化上的相互宽容乃至融合,是民族和解的终极手段,而缺乏文化基础的和平,既是脆弱的,也是难以持久的。因此,各国在面对民族分裂时,总是把文化认同放在重要地位,赋予各种文化以平等的地位,在保留各民族自身文化的同时,也大力提倡“国家文化”。美国为了稳定国内民族主义情绪,注意保留印地安土著文化和非洲文化,颇有成效。法国政府在处理巴斯克问题时,针对巴斯克人在法国的总数不多,民族主义意识不是很强烈,加强文化渗透,提高教育程度,使得巴斯克人对社会的不满情绪逐渐弱化。西班牙在解决本国巴斯克地区问题时,强调文化的重要作用,认为文化是各个民族保持认同的最基本因素,主张在民族问题上对各民族的文化持积极的态度。西班牙政府较多地考虑巴斯克人对其文化的敏感性,为保留、发展巴斯克文化提供较多的便利,消除许多巴斯克人对西班牙政府采取文化同化政策的担忧,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巴斯克人对中央政府的向心力。
(四)运用外交形式开展国际合作
分裂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往往有着深刻的国际背景,有时是因为主张分离的民族处于不同国家,有的则是由于外国势力企图借分裂势力牵制相关国家的发展。因此,在解决分裂主义问题时,地区主义、国家间联系与合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欧盟统一的反对分裂主义口径和行动,对区域内分裂主义思潮和行为发挥了有效的遏制作用。印尼政府针对“自由亚齐运动”分裂活动展开外交活动,美国、日本、东盟、欧盟等国家和国际组织发表声明,表示支持印尼的国家统一。2003年8月,梅加瓦蒂总统在与泰国总理的会谈中,促请泰国打击泰国与亚齐省之间的军火走私活动,逮捕逃人泰国的“亚独”分子,得到泰国的积极回应。2004年6月,在瑞典的两名“自由亚齐运动”成员被拘禁。因此,“自由亚齐运动”分裂主义在国际上的处境十分孤立。俄政府宣布车臣非法武装为国际恐怖组织,颁布《俄罗斯联邦外交构想》,指出国际恐怖主义、跨国组织犯罪以及毒品走私的加剧已开始对全球及地区的稳定产生重大影响,主张加强各国在这一问题上的协作,及时与中亚国家建立了统一的反恐合作机制,与格鲁吉亚和阿塞拜疆等国家签署了共同打击恐怖主义的协议,在车臣地段边境进行联合巡逻,有效压缩了车臣分裂主义势力的活动空间。同时,俄罗斯推动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遣责一切形式恐怖主义活动的1373号决议,既为进一步剿灭车臣非法武装、制止分裂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又争取了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