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子·裤子·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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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1月10 衡阳市石鼓区桑园路76号两栋居民楼的居民正在熟睡,一伙身份不明的社会闲散人员突然破门而入,将居民们强行从床上拖起,用的士运走,然后用挖土机将这两栋居民楼夷为平地,居民们的财物全部被埋在废墟堆中。
  2009年11月13日早晨,在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发生一起恶性“拆迁”事件,女主人唐福珍以死相争未能阻止政府组织的破拆队伍,最后“自焚”于楼顶天台,烧得面目全非
  2009年11月27日5时,数十名不明身份人员携带钢管、撬棍和封口胶,采取暴力手段破门进入被拆房屋,将正在熟睡的13名无辜群众强行拽上汽车、拖离现场,致使4名群众受伤。暴力拆迁事件发生后,当天6时30分许,被拆迁住户约30余人,情绪激动,用红布条和40余瓶液化气罐将红边门路口等四个方向堵断,讨要说法,引发群体事件。
  2009年3月31日下午,因不满城管暴力执法,四川南充市数千市民集结城市中心进行抗议,致使最为繁华的五星花园各交通要道交通中断。
  2010年5月21日,(山西)忻州市城区“城市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执法人员对某药店进行检查并要求其拆除店外违规张贴的宣传品时,遭到药店负责人的暴力抗拒,市城建监察大队特勤大队指导员李树武肩部被砍伤,三根手指被砍断。
  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在拆迁期间发生自焚事件,拆迁户钟如奎一家罗志凤、叶忠诚、钟如琴为阻止暴力拆迁,保自己房屋愤而点火自焚,三人被烧成重伤,其中一人在后来死亡。
  2010年10月21日上午11时许,郑大一附院西大门立交桥下:城管执法人员在清理占道时把一对卖鸡蛋灌饼的夫妻打翻,不满暴力执法的群众情绪失控,将3辆行政执法车辆先后掀翻。现场围观者上千人,导致该地段交通瘫痪1个多小时。
  这些新闻本质上看,其实都是政府部门使棒子,逼迫平民百姓脱裤子,走投无路时候动刀子解决问题的故事。为什么野蛮拆迁、暴力执法屡屡发生?为什么野蛮拆迁过程中流血事件不断?究竟是什么把我们的百姓逼到了为饭碗拚命的道路上?已经曝光的众多野蛮拆迁和暴力执法事件中,已经给了我们答案:决策者试图用野蛮的暴力或者欺骗逃脱自己的责任,而暴力的实施着和执行着试图在野蛮中为自己抢得更多利益,农民和一些被拆迁者希望分享城市化、新型工业化过程中的增值收益。
  地方政府通过低价征占农民土地,高价出让给开发商,最大限度地获取土地资本的增值收益;农民却并未分享到土地农转非所带来的增值收益;农民和企业向城镇转移的积极性大大降低;我国特有的官员政绩与GDP紧密关联,使得中国的城市化发展由此陷入两难困境。新型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征地拆迁已经成为当前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大隐患之一。
  如果新型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不能解决城市居民、郊区农民的贫民化,根本无法养活庞大的进城农民人群,无法让他们过上一种有保障、有尊严的生活,那么,政府就不得不为此买单!包括与农民共享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农转非所带来的增值收益、允许他们摆出破破烂烂的、影响市容的小摊,让失地通过这种不偷不抢的方式来填饱自己那本来就要求不高的肚皮,让城市“市容”为百姓的生计做出让步。这可以说是“贫穷”向这个分配不公、贫富分化的城市社会征收的一笔税务! 这是城市化进程中必须要付出的代价!
  我们奉劝某些官员不要试图与广大的百姓作战,与一个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被遗弃,贫寒苦难,生计艰难的庞大人群作战是没有出路的,也是没有没有胜算。已经被剥夺得一无所有的农民,为了保住自己那方寸土地,为了保护那一点茅屋,他们是无所畏惧的,在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他们当然是敢拚命的!但,暴力执法者和野蛮拆迁者不敢!
  我是学法律的,我不想也不愿为对抗暴力执法的以暴制暴者叫好。但我想说的是:弱势群体们一次次挥出的尖刀或者流出的鲜血,已经为肆无忌惮的暴力执法者敲了一声警钟:在你们夺去农民谋生的根本------土地的时候,在你们拆去农民用以遮风挡雨的房屋的时候,除了忍气吞声以外,农民还有另一种方式来对付你们!
  我不是在提倡以暴力对抗暴力,那确实不是文明的法制社会应有的法治观。部分政府的部分执法人员在前置拆迁“执法”过程中方法有失妥当,他作为个体的“生命权”是应该要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保护。但我们不要试图制定千条万条法规、规章或者找出这样那样的理由为暴力拆迁寻找借口。事实上,按照中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暴力执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如果在实际执法中明目张胆地违反“以民为本”的重要思想,无视老百姓利益实施行政暴力,即便是制定再多的法规规章,即使是再好的借口,任何以加速城市化或者工业化为借口的暴力拆迁都必将遭到广大人民最强烈的抵抗!
  城市化进程不能停步,城市的面貌需要改善,但农民需要生活,我认为,在现阶段,在社会转型期,百姓的生存权是至高无上的,政府应该做到以维护百姓的生存为己任,在这个前提下协调好农民失地与新型工业化的关系,协调好生存和城市化的关系,解决好城市化和加速新型工业化过程中农民失地又失业,甚至出现农民贫民化的问题。否则,如果搞以农民的贫民化为代价的城市化,以农民的生存权为代价城市的面貌的改观,那样的城市化,那样的工业化,那样的面貌不改观,不要也罢。。。因为面貌改了,政绩有了,农民苦了,那还叫民生吗?。。。。。民生不是民不聊生!
  大学生孙志刚的惨死,把惨无人道的收容遣送制度送下了地狱。
  乙肝青年周一超的一刀,总算捅出了国家禁止乙肝歧视政策的出台。
  拆迁户唐福珍、钟如琴一家集体自焚,却没有能阻止强拆的步伐。
  要取消暴力执法,要阻止野蛮拆迁,我们还需要多少鲜血呢?什么时候这没有执法权的暴力执法人被赶出执法的队伍?
  鲁迅先生说,中国的事情,挪动一把椅子都要流血才能办到。难道城市化的进程真的要农民和拆迁户用鲜血来维权的过程?难道工业化的道路要用农民的鲜血和泪水铺就?
  当然,但我们要声讨的是百姓最低的生存活动得不到应有的关怀和我们的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采用的主动暴力现象,但无论什么时候,以暴易暴的想法都是不可取的,在更多的时候,我们应该学会运用现有的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想将温家宝总理的一句话,拿来做结: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那么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