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杀了宋教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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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案真凶探渊
  
  王超
  
  一、袁世凯不会是宋案元凶
  
  宋教仁被刺一案的最终幕后指使者究竟是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探究。第一是依靠司法侦破来证明,第二是依据当时的政治形势来分析。但是,从司法侦破和随后的司法审判来看,根本无法证明袁世凯就是幕后元凶,这一点已有学者作出了论证,而从当时的政治形势来看,不少人长期抱着一个错误的观点,即认为“宋教仁在国会中改组成功了最大的党即国民党,就理所当然由国民党人组阁” 。这个认识在当时仅有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之中均找不出法律依据,并且在当时的中国也没有任何其他有效的法理依据。若想将这个政治设想变成现实,就必须修改《临时约法》和《国会组织法》,或写入未来的宪法中,然而宪法的制定,决不是在短时期内可以实施的。而按《临时约法》第七章第55条规定“本约法由(临时)参议院参议员三分二以上或临时大总统之提议,经参议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之可决,得增修之”。因此,也很难通过修改《临时约法》来实现对上述政治愿望的支持。
  
  若是在《临时约法》和《国会组织法》的规定内实现国民党人组阁并形成强有力的政府,实现这个政治愿望仍任重而道远。摆在宋教仁及其国民党面前的至少有三道障碍:
  
  第一,现任内阁不易被取代。按照《临时约法》第三章第19条之第12款“(临时)参议员对于国务员(包括国务总理),认为失职或违法时,得以总员四分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二以上之可弹劾之” ;又按1912年8月10日出台的《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之第14条“民国宪法未定以前,临时约法所定(临时)参议院之职权,为民国议会之职权” 。虽然在第一届国会862人之中,国民党员有392人,约占总数的45%,但即使一届国会中所有国民党员都参入投票弹劾当时的国务总理赵秉钧,则距离426票的有效票数(862×3/4×2/3≈426.7)仍差34票。而国务总理赵秉钧虽系袁世凯心腹,可也兼有国民党员的身份,被弹劾的难度可想而知。又据《临时约法》第五章第47条规定之“国务员受临时参议院(1913年4月8日后为国会)弹劾后,临时大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临时参议院复议一次” ,意即即使弹劾在位内阁总理成功,大总统袁世凯仍可以不免其职,并将其设法挽留。可见,时任内阁总理的赵秉钧的地位很难被撼动。
  
  第二,大总统操控内阁总理提名权。《临时约法》第四章第34条规定,“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临时)参议院之同意。”即使国民党人在国会弹劾在位内阁总理成功而迫其下台,则下届准内阁总理,仍须大总统袁世凯提名,然后交由国会表决通过。袁世凯完全可以不提名国民党人为内阁总理。对于兵权在握,惯会威逼胁迫议员的大总统袁世凯来说,国会的实际力量是不够强大的。
  
  第三,国民党人心不齐。当时国民党刚刚组建,内部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何况国民党本身一盘散沙,没有高度的组织性与纪律性,对党员的政治言行缺乏有效的控制力,不少党员都拥有多党籍,对弹劾问题很难取一致意见,分票在所难免。国民党在国会很难拧成一股绳,其对国会的控制力很值得怀疑。[1](P352)
  
  上述分析不难看出,由宋教仁组阁并出任内阁总理的机会微乎其微。宋教仁实际上并不能对大总统袁世凯构成严重威胁。相反,他的政党内阁的政治设想,客观上还起到巩固袁世凯总统地位的作用。袁世凯并无必要刺杀宋教仁,宋案元凶究系何人,还得从当时政治形势来进一步探究。
  
  二、南北矛盾与国民党内部纷争之回顾
  
  南北矛盾由来已久,自1912年1月南北谈判时关于国民议会代表权分配办法之争,到2月的迁都之争。3月,在唐绍仪内阁中,要害部门均被北方把持,使南方革命势力在权力中枢中处于弱势。
  
  6月15日,袁世凯未经唐绍仪签字就擅自任命王芝祥为南军宣慰史,这显然违反了《临时约法》第五章第45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出命令时,须副署之”的规定,袁大总统的这个做法不仅是对《临时约法》的践踏,也是对制定《约法》的同盟会及南方其他革命派权威的巨大挑战。6月29日,唐绍仪内阁中同盟会国务员集体辞职,使革命派基本丧失了在中央政府机关的权柄,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北洋势力几乎完全把持了中央政府机关。
  
  至此,南北矛盾向何处去?同盟会和其他革命派如何扭转从权力中枢淡出的被动局面?
  
  早在唐内阁即将辞职的6月21日,同盟会即派代表谒见大总统袁世凯,建议实行政党内阁[1](P316)。这符合身在北京城的宋教仁的一贯主张。8月,经过宋教仁的积极奔走呼号,终于将同盟会与统一共和党、国民共进党、共和实进会、国民公党全并,成立了国民党。8月25日召开国民党成立大会时,于24日抵京的孙中山亦出席了大会并发表了演说。[2](P165)
  
  9月11日,黄兴、陈其美自沪抵京后,黄兴也在积极争取北洋势力中的高层人员加入国民党。赵秉钧就是在这一时期加入国民党的。[1](P350-351)
  
  9月22日,袁世凯提名赵秉钧为内阁总理,得到了国民党人的积极配合,使赵内阁迅速得到了临时参议院的通过。[3](P288)
  可见这个时期,国民党高层尚能在表面上步履一致,互为唱和,积极协调南北矛盾。
  
  然而,孙、黄、宋三人的主张是具有明显区别的。正如民国时期报人李剑农所评,“孙与宋与黄各不相同,中山仍主张把政权让给袁氏,己则率其党员,尽力于社会的培养开化,所谓二十万里的铁道政策。……故中山的新旧合作是朝野合作。宋教仁的理想则不同,他是政党内阁主义的急先锋,尝对人说,现在非新旧势力合糅不可,正式大总统非袁公不克当此选,但内阁必须由政党组织,始能发挥责任内阁制度的精神,但不必出于己党,故他的新旧合作是总统与政党内阁的合作。黄兴的理想则太老实可怜了,他以为……只要列名于本党,便变成了本党的真实党员。因此逢人便劝加入国民党。” “改组时的情形既如此,所以到改组后,国民党虽然说是成立了,依然有上述孙黄宋三种不同的所谓‘新旧合作精神’。国民党的弱点便伏在此处,宋教仁的生命,也便丧在此处,因为他的‘新旧合作’,只肯把正式总统让给代表旧势力的袁世凯,而内阁必操诸代表新势力的政党。到国民党在国会议员选举战胜后,轰动一时的宋案因以发生。”[3](P289-290)
  
  上述李剑农的评述,含蓄地点明了宋教仁遇刺身亡的原因不同于传统的观点。戴季陶在《三民主义之哲学的基础》一书中也提到,“(宋教仁)用丢了革命性和主义的一群政治势力集团为基础。去与反革命的官僚妥协。以图在短时期内掌握政权。公平的批判起来。革命党的第一个罪人。实在是桃源渔父。”[4](P15)宋教仁利用政党政治,将国民党的政治大方向转化为与北方袁世凯势力相妥协,认同并巩固了袁世凯的总统地位,而国会与内阁由国民党控制,其结果不仅是政治愿望难以实现,而且是对革命的重大障碍。
  
  1912年9月25日由总统府秘书厅正式向全国通告了“孙、黄、袁、黎协定之八大政策”,[3](P256)其大意是:(一)立国采统一制度;(二)主持是非善恶之真公道以正民俗;(三)暂时收束武备,先储备陆军人才;(四)开放门户,输入外资,兴办铁路矿山,建置钢铁工厂以厚民生;(五)提倡资助国民实业,先着手于农林工商;(六)军事、外交、财政、司法、交通皆取中央集权主义,其余斟酌地方情形,兼采地方分权主义;(七)迅速整理财政;(八)竭力调和党见,维持秩序,为承认之根本。
  
  在这八大政策中,第(四)(五)两大政策反映了孙中山的良好愿望;而第(一)(三)(六)(七)四大政策是加强以袁世凯为中心的中央集权的迫切要求,但会使南方革命派的实力全部瓦解,从而使全国一切大权尽归袁世凯掌握。因此这四大政策空有其名,在实际上难以执行。南北矛盾并不可能因这次的孙、黄、袁、黎八大政策而得到实质性缓解。以妥协的方式也难以化解南北矛盾。值此,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北洋势力继续在国家中枢机关中占据优势地位,国民党人和南方革命派继续处于边缘化的境地。
  
  那一时期南北双方的紧张局势有目共睹。例如1913年4月4日,上海会审公堂对宋案进行第二次预审,律师沃沛与凶犯武士英(又名吴福铭)有过这么一段对话,律师沃沛问:“尔知国民党是何宗旨?”凶犯武士英答:“二次革命推翻中央政府。”[5](P307)而此时距离二次革命真正发生的7月至少还有三个月的时间。
  
  三、从宋案前后过程探索元凶
  
  改组国民党成功后,宋教仁于1912年10月19日离京返湘省亲,1913年2月1日启程出湘,沿江东下于2月15日抵上海时,正值孙中山赴日离沪仅4天。[6](P137)
  
  孙中山此次赴日的目的,一说是考察日本铁路,一说是游说联日抗俄事宜,或兼而有之。[7](P1176)时任孙中山秘书兼日语翻译的戴季陶后来追述道,孙中山与当时的日本首相桂太郎有过两次密谈,桂太郎曾这样对孙中山说道:“现在中国的境遇如此,国力又不堪用,先生的羽翼又未成。刚才所云助袁执政云云。以我所见:袁终非民国忠实的政治家,终为民国之敌,为先生之敌。然今日与之争,殊无益而有损,如先生所言。目前以全力造成中国铁道干线。此实最要企图。铁道干线成,先生便可再起执政权,我必定以全力助先生。”[7](P1178)依这段话,看来孙中山应当是曾经与桂太郎探讨过对袁策略甚至是军事斗争的问题的。如此,孙中山抵日是不是还存有一个隐蔽的目的——探寻联日抗袁的可能性?
  
  1913年3月19日,袁大总统电告全国,宣布民国议会定于4月8日召开开会典礼。3月20日,“宋教仁于午后十时至上海车站,拟乘沪宁车前往北京出席国会,在议员接待室小憩之后,于十时四十分,与黄兴、陈勤、廖仲恺等步进车站上车,甫至剪票处时,枪声突作。时于佑任方在接待室,闻枪声,急出视,遇宋、黄于剪票处,教仁曰:‘吾中枪矣’,即伏地不能起。凶手身材短小,著黑色军衣,放枪后即已远飏 。右任等急送教仁入沪宁路医院治疗,至十二时三十分,施手术取出枪弹。”[6](P240)
  
  这里的疑点是,本次北上进京国民党高层人员颇多,况且是参加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尤其是国民党代总理宋教仁前途无量,场合如此隆重而时任上海督军且同为国民党高层人士的陈其美却不到场欢送,并且既不加派军警于车站护卫,也无任何军乐仪仗。陈其美这是故意向世人表明其与宋教仁有尖锐的矛盾,还是其中另有隐情?是当时上海军警与军乐队力量不充足吗?
  
  据当时报载,三天后的3月23日,宋教仁殡葬的情形却是极其排扬的,送葬的正式行列由十二部分构成:(一)旗帜前导,(二)军乐队,(二)遗像作花亭式,(四)灵位用油壁双马车,四周顶上扎花彩,(五)车乐队海军细乐,(六)花圈,(七)军队,(八)党员及送殡来宾,步行执绋约千五百人,(九)灵轮,(十)又为送殡者步行护送,(十一)军乐队,(十二)为宾客乘车者,约二百余辆。[6](P262)
  
  由上列可见,在这列送葬队伍中单是军乐队就有3队,另加一队军队。又“每段有巡警兵荷枪随行,故是日之殡仪中,军队之多,为从前所未有” 。[6](P262)
  
  宋教仁遇刺与其殡葬的排场具有如此巨大的反差,这其实反映出,他遇刺时戒备力量的松驰似乎是一种有意的安排。
  
  然而,宋案发生当晚,于车站值班的警察身在何处?据3月23日沪宁铁路悬赏海报中称,“当时铁路巡警,有4人值班照料车客,二人在行李房内照料北上议员行李”,[6](P267)唯独国民党领袖剪票进站却无巡警照料,而“刺客乘间逸去”。[6](P267)
  
  宋案案发地点与刺客的选择也十分耐人寻味,即选择在容易“收场”、容易妨碍或控制司法过程的地区,由中国人进行行刺最保险、最可靠。
  
  宋案发生地为中国地——上海沪宁铁路车站。这个案发地点完全归中国方面,即属国民党人上海督军陈其美的辖区;宋案行刺人为中国人——应桂馨、武士英;宋案被害人为中国人——宋教仁。[6](P281)因此1913年4月中旬,经外交团允予引渡后,刺客武士英“于16日下午移地方检查厅,旋收押于县监”;另一凶犯应挂馨“于十七日下午移羁于江苏海运局,至19日,应武两犯均由苏督商定羁禁南市江苏海运局,并饬第六十一团团长陈熙甫派兵看守。” [5](P355-357)至此,宋案完全由租界引渡入华界方面处理。
  
  刺客武士英在押期间,据六十一团团长陈其蔚报告,“该武犯起居饮食,最为舒畅,并无异状,” “至二十二日晚餐,较平日稍为减少”,二十三日“午餐进以干饭,辞不食,须臾即换以稀饭一碗,仅食一半”;二十四日晨四时半“气息渐衰”,“于上午九时四十四分气绝!”血气方刚,年仅22岁的武士英一个星期前“以其押捕房及模范监狱时,均言笑自若,毫无疾病,何以改禁六十一团营仓后,即行病毙?”[5](P355-357)
  
  凶犯武士英的突然暴亡必然给宋案的进一步侦破、审理带来巨大的损失,使司法过程难以为继,案件审理本身的突然停滞可为案件之外的角逐赢得宝贵时间。从1913年4月13日宋教仁追悼大会起,国民党人在不同场合先声夺人,反复指出大总统袁世凯为宋案元凶,然而,法庭却始终未宣布获得指控袁为元凶的最有力证据。
  
  从4月26日开始,因五国大借款问题,国民党人占多数的国会,南方掌有实权的国民党督军,向袁世凯政府的驳斥与反对日趋烈,再加上宋教仁一案,南北矛盾几近顶点,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孙中山自3月25日回到上海后,“频频与日本驻上海总领事有吉明会见,并通过有吉明与日本政府联系。通过森恪听取日本财界的意见。据有人初步统计,1913年3月下旬到7月下旬,孙中山会见日人24次,其中有吉明14次。黄兴也见日人12次,其中有吉明7次。[8]在这些会见中,日本方面反复表示希望孙中山尽力避免国内动乱,与袁世凯谋求妥协”。[9](P138)
  
  但1913年“3月31日,日本内阁通过了对中国南北纠纷‘全然采取中立不偏之方针’,拒绝孙中山随后提出的日本援助中国革命党人进行反袁的要求。”[9](P139)
  
  1913年5月2日,孙中山致函英国友人康德黎,请代发布《告外国政府与人民书》,指出宋教仁被刺案证实系北京政府所为,北京政府为此而违法向五国银行团借款,意在凭武力与国民为敌。劝请各国政府阻止银行家供北京政府金钱,俾免其发动战争陷中国于苦难。[5](P479)
  
  由此可见,国民党高层在这一时期。一方面积极为“二次革命”奔波筹款,另一方面却通过国会、国民党南方督军与游说渠道阻止袁世凯北京政府得到五国借款以扩充实力。
  
  因此,凶犯武士英死在4月24日对司法过程的妨碍,至少有如下四个作用:
  
  一、抓紧时间为南方革命派运动争取革命经费,积极为“二次革命”筹款。
  
  二、运动五国借款流产,使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势力难以得到充足的扩充与补给。
  
  三、使真凶得到很好的隐藏与保护,继续巩固国民党的政治大方向由妥协转为革命。
  
  四、使大总统袁世凯长期陷入宋案的泥潭里无法得到洗脱澄清,离间了袁世凯与国人的感情,最终使“二次革命”出师有名。
  
  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大总统袁世凯泣道:“前亡午桥(端方),后亡遁初(宋教仁),我之大不幸也。”“我代人受过多了,从未自辩,我虽不杀遁初,遁初却因我而死,又何必辩。若是明白人,就该想到,如果我要杀他,又何必招他来京呢?数次招他来京,却在他将行之际杀之,这岂不是授人以柄吗?就算傻子也不会这样做的呀。因此我不自辩,相信总有真相大白之日。”[10](P50)
  
  宋教仁在其遗嘱中叹道:“我为调和南北事,费尽心力,造谣者及一班人民,不知原委,每多误解,我受痛苦,也是应当,死亦何悔。”[6](P251)
  
  综上所述,宋案元凶疑点并未释然。因此,宋教仁抑或是“二次革命”的牺牲品也未可知,尚需有大量的史料发掘来印证。
  
  
  参考文献
  [1](台湾)丁中江.北洋军阀史话(第一集)[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社.1992.
  [2]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初稿)1912年7月至8月册[Z].南京: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影印.
  [3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初稿)1912年9至10月册[Z].南京: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影印.
  [4]戴季陶.三民主义之哲学的基础[M].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编著 1938.
  [5]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初稿)1913年4月至6月册[Z].南京: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影印.
  [6]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初稿)1913年正月至3月册[Z].南京: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影印.
  [7]吴相湘.孙逸仙先生传[M].香港:香港远东图书司印行.1984.
  [8] 俞辛焞.二次革命时期孙中山的反袁策略与日本的关系[J].历史研究.1988,(1)
  [9]段云章,邱捷.孙中山与中国近代军阀[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
  [10]夏双刃.平议民国大总统[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