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希孟:悖论的学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0:04:18
标签:汉字
● 安希孟
我认为汉字汉语不适合表达哲学或神学观念。于是有人责问:你为什么还要使用汉语写哲学和神学文章呢?这一问足以置人于死地!不过提出这种责难的人可能犯了学术大忌:你说我的菜做得不好,但是你做的菜却不见得好!千千万万不会烧菜的食客可以批评菜馆的菜烧得不好。他们没有错。反诘他的人倒有错,因为讨论所及是你菜馆的厨子菜烧得如何。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或评价不以食客自己菜烧得如何为转移。这叫就事论事,不能转移论题、偷换概念。你只能就菜论菜,就汤论汤,指物言事,戒谈其它。“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可是,菩萨怎么会自己淌河而过呢?有人抬轿子就是了。但是你,却得自己淌河而过。国粹派现而今陷入悖论的错误:他们把国学叫做国粹,即,一国独有,他国没有。可是他们缺乏传统中国人自闭的勇气,耐不得寂寞,要把国学推向世界。可是,这下子,国将不国了,因为国学不再是一国之学了,而是地球学了。解决这问题的办法是不要轻易命名国学。 ( http://www.tecn.cn )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原是中国人赞扬某些聪明人反戈一击置他人于死地的妙话。不过两千年来,人们对这个寓言的理解出了偏差。这位既鬻矛又鬻盾的人才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哲学家。他没有任何错误。矛盾的故事说的是悖论(Paradox,似非而是的隽juan 语),它告诫:不能设想以他人之矛,攻他人之盾。这种念头应该彻底打消。既卖矛又卖盾的人没有过错。这个故事本来应该是讽刺那些“以他人之矛攻他人之盾”的人。你怎么可以提出用人家的锋利的矛尖,去攻击人家的厚实的盾牌呢?他那无坚不摧无攻不克的矛竟然是干这用的吗?他怎么可以用无往不胜的盾牌防卫自己的矛尖呢?这盾牌,举世无双,这矛尖,所向无敌。这不会有问题。你让人家用自己的矛攻打自己的盾,可是天下压根儿就没有这么傻的人。矛之为矛,在于它攻外。如果它向内刺杀自己人,这样的矛应该毁弃。盾之为盾,在于它防外,如果它外战外行,内战内行,这盾就应该丢到厕所里。这世界上的确有所向无敌的矛,也有立于不败之地的盾。但没有人傻到自己击杀自己。文化革命是自相残杀。但我们有理性的人不会搞文化革命。任何理论学说都是拿手电筒照别人,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灯光都是对外不对内。你如果拿手电筒照手电筒自身,那是脑子进水啦。手电筒是用来照万物的。今天有的人相信自查自纠、自我监督,就是恶性循环。贪官污吏不会在贪污之后通过唱廉政歌曲又揭发出卖自己。骗子们才编造自查自纠的神话。自己脚出受贿的钱财,那是因为嫌钱少或者做做样子给人看。太阳造成大地上“影支”(宋丹丹语),但是它自己没有影支。 ( http://www.tecn.cn )
悖论是一种特殊的知识矛盾。它不同于普通的逻辑矛盾或辩证矛盾。它不是自相矛盾。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说过,当科学之环变得更大时,它会在更多的地方碰到悖论。量子力学就是这样的一个例证(普特南)。“儿童乃成人之父:Child is the father of man”,梁实秋认为算是聪明的悖论。“越快越慢,欲速不达:More haste, less speed .”可强称之为是悖论 。“置之死地而后生”,也是这样。“工人没有祖国”,是说工人以四海为家,到处是祖国。“无国籍护士”因而就有许多国籍。她恰恰是有国籍护士,四海为家处处家。但悖论不是反话。悖论也不是俏皮话。悖论具有合理性,故叫佯谬,貌似荒谬。它是隽语警句epigram的一种。但严格的悖论有其逻辑的要素,是推理,而不是格言。有些悖论违反常理和常识:“被敌人反对是好事而不是坏事”,这句话有一定道理,但不可夸大。一般认为,被人反对是一件坏事,说明自己可能有错误。即使自己百分之百正确无误,也不应拒绝批评。世界上不遭遇别人反对的人很少。遇到反对,傲然自得,一意孤行,我行我素,行为偏激,走至极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不好。“敌人越是起劲地反对我们,就说明我们做对了”。这因果关系不成立。这是文革两派斗争的话语。其结果便是:大家坚持错误,修正真理,永远立于荒谬之地,万劫不复。“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是千古不移之真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虚心接受他人批评,乃美德是也。掩耳盗铃,文过饰非,乃道德缺失。 ( http://www.tecn.cn )
因而悖论往往就是社会普遍而合理的现象。“明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就是顶实际的情状。“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事实就是这样。博士无知,普遍现象也。 ( http://www.tecn.cn )
比较著名的悖论有:半费之讼:古希腊普罗泰戈拉收欧提勒士为徒,约定等将来做律师后第一次办理诉讼打赢官司再付另一半学费。但学生乃名师高足也,毕业后迟迟不接办受理案件。教师把学生给告了。这件诉讼案件颇使人为难。不过问题的焦点在于:学生毕业后的第一场诉讼案件肯定不应当是师生对簿公堂,就是说,不应当是自指,不能是自我指涉,不应该是师生就学费问题打官司,而是指学生为他人办案件。这个故事具有亘古常新的意义。破解这个悖论的方法,有人以为应当是:法庭当庭判决学生胜诉,教师不做声,然后教师二次起诉,法庭再判决胜诉的学子还给老师学费。此计甚妙。不过站在学生一边的人会有同样智慧:法庭先判教师胜诉,然后学生以自己第一次官司失败为由拒绝交付另一半学费。这官司悖论看起来还得打一万年。不过哲学家罗素解决此诉讼有办法,他说:师生应该约定在先,这位学生毕业后的第一次诉讼,根本不应该是师生对簿公堂,就是说,不应该自指。然而我想,历史上的事已经是既定事实。他们师徒毕竟不是有约在先。这捉对儿师生,根本就没有谁输谁胜的道理。嗨,这古希腊人,真会耗费人家的时间。 ( http://www.tecn.cn )
撒谎者悖论:“我现在说的这句话是假话”,如果在某句话旁边这样注明,那就不会有任何问题。“我现在说的这句话是假话”这句话,如果就是指我现在说的话,它既是假话又是真话。错误在于这句话不应该自指。理发师悖论:“只给那些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这里的“人”不应该包括理发师自己。理发师的头发长了怎么办?由别人理呗!理发师者,给别人理发的师爷也。西方人很俏皮:“万能的上帝能不能创造出自己也举不起来的石头?”这问题没价值,因为上帝不这样做。要么,上帝不去推举他自己创造的石头,要么,如果他创造了,他就可以举起来。上帝不傻,他不会这样思考。这是一个不可能的问题,是傻子提出的伪问题。还有一个伪问题:“上帝创造世界之前在干什么?”有人机智地说,他在为那些提出这个傻瓜问题的人准备地狱。这回答当然机智俏皮,因为没有“上帝创造世界之前”的问题(我们也可以说没有宇宙大爆炸之“前”,因为时间随同大爆炸一起出现)。时间上的先后,是和时间一同出现的。任何概念都必须是封闭的,而不能是开放的、任意的,否则就会产生恶性循环。“一个针尖上可以站立多少天使”,这也是一个伪问题,因为天使是超越时空的纯精神,无形无体,他不占有空间位置。换言之,他不站在针尖上。 ( http://www.tecn.cn )
哥德尔第二“不完备定理”说的是:“在真的但是不能证明的命题中,包括这些公理是相容的(无矛盾)这一论断本身。也就是说,可证实与真之间存在差别,必然存在有真的然而在逻辑上不可证明的命题。理性的铁笼之外必然存在上帝的空间。”证明公理化系统本身的理性是有限的。我认为,理性虽不能证明上帝存在,然而也不能证明上帝不存在,那就只好“相信”。既然理性无能为力证明上帝不存在,或证明上帝存在,那就只剩一途:“相信”。有人会说,这只剩一途也可以是“不信”。不过,按照帕斯卡尔的“上帝信仰打赌说”,你最好把宝押在相信上帝的存在上。证明上帝不存在,要比证明上帝存在更困难,更劳而无功。 ( http://www.tecn.cn )
《丑陋的中国人》是继《丑陋的美国人》《丑陋的日本人》之后催中国人自省的书,但有人问柏杨:“你是不是丑陋的中国人?”理由是:中国人是丑陋的,你柏杨是中国人,所以你是丑陋的。不过,虽然柏杨可能面目丑陋,但你不能这样判定他,因为“丑陋的中国人”这句话在他吐字送气的一刹那就已经封闭,不能在他说出这句骇人听闻的话以后反问他。你认为中国人漂亮,自然有许多办法。“山西大学没一个好人”,对此,你只能就山西大学的人和他就事论事地辩论,不能就他这个人和这句话纠缠,不能够反问他:“那你是不是好人?”你只能就这所大学的普遍师资水平讨论,不搞人身攻击反唇相讥。这是原则。又如,“怀疑一切”,你能怀疑自己吗?你能怀疑“怀疑一切”(马克思)这个口号本身吗?不能!他怀疑一切,唯独不怀疑自己的“怀疑一切”本身,这没有原则错误。不过从哲学观念看,怀疑者怀疑自己或自己的观念,这不该引起你的大惊小怪。反诘者自以为得计,结果陷入无穷循环而手忙脚乱。尼采提出“重新评估一切价值”,有人说,对你这个价值观念本身要不要重估呢?我认为你可以重估,但你不能以这样反问的方式来证明他这句话有问题。在他说出这句话时,他不是要人来加以重估的。“慎独”就是伦理的悖论:通常认为,在人多的场合要学雷锋、干好事,才能受表扬、入党团,所以我们常常举红旗去烈士陵园宣誓就职,一解散就踏花草、越街心护栏、随处撒溺。但美国学生品德教育要求独自一人时遵章守纪。悖论也。 ( http://www.tecn.cn )
现在我们中国开始讨论死刑的存废问题了。废除死刑加大了我们国家法制的责任。也许预防犯罪比惩治犯罪更重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也许是这样,但是一个伟大的国家不能建立在民愤大小的基础上。细想起来,“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也包含逻辑矛盾,因为这里的民愤,或者说要平的“民愤”,本身指的是要“杀”这一“民愤”——这“民愤”来自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为什么要杀?人民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文革中我在公众面前强烈表现过这一民愤——不表现怕别人说闲话!民为什么要杀他?因为民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也。民愤是制度的产物,在我们这个社会环境中,民愤是要求杀的。文化革命中,我自己的愤怒程度肯定是主张、赞成和拥护杀张志新的。我不会为自己涂脂抹粉说我当时就看出了毛的错误。可是我们怎么能按照民愤的大小来判案呢!民愤可以车载斗量吗?精神的东西怎能物化呢?其实,不杀,让他活着,也许更可以平民愤。萨达姆活着,胜过死了!聪明人会算账。“官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同传统中国千刀万剐相比较,现代死刑还是轻微的刑罚呢!你用铡刀或者凌迟、劓刑、刖刑、千刀万剐、株连九族,可能还吓唬不了贪官,因为制度使他贪渎,他不能不贪、不敢不贪。如果废除了死刑,我敢于说,我的民愤就是“不杀啦”——民愤这玩艺也在随机应变! ( http://www.tecn.cn )
康德认为,通过跨民族的宪政达到永久和平是大自然的神秘目的,这是康德关于具有世界主义的普遍史的观念。这里,世界历史的普遍性与民族自然的个别性是对立的。经过多次革命的重铸之后,大自然的最高目标就是建立世界国家,从而使人类的全部原初禀赋得到发展。这是一个崇高的观念。“大自然”是一个隐藏在现象背后的“元经验”的力量,它有意志、目的和智慧,有受终极因支配的计划,因此,“大自然”就成了有目的地指导历史的形而上学的力量。康德的普遍历史观念对历史的意义及其未来做出预言,这样,康德的历史哲学就是形而上学的、思辨的、目的论的、全景式的、神谕的,而不是批判的或分析的。在西方哲学里,个别的、局部的恶,带来整体的全局的善。起初的作为出发点的恶,造成最后的结果的善。大自然的最后目的是至善,然而这至善却是用个别的罪恶、痛苦、不幸和顽劣换来的。这特别难以被国人理解。暴力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以恶抗恶。要废除国家,就要有作为暴力的国家存在。用战争制止战争:悖论也。战争与和平,是悖论关系。奇怪的是,没有恶,就没有善,好像没有寒冷,就没有温暖。大自然把人和个别事件当作达到自己的神秘目的的工具。历史的发展呈现为悖论。无数的恶相加,结果竟然是至善。蒲柏说:“局部恶、全局善”。我们也可以说,个别恶,全体善;手段恶,目的善;起点恶,终局善;过程恶,结果善。负负得正,恶恶相乘就是善。 ( http://www.tecn.cn )
世界上有些话是自反、自相矛盾的,如说“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等于说台湾已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了,统一问题已经解决,全国山河已经一片红啦,统一问题不存在了。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是,(也许至少)目前还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因而需要统一,需要谈判。现在是分裂为两部分。台海双方对“一个中国”的理解还有差距,也许交谈的重点就在于此。为了统一,也许还得承认目前分裂和不统一这个现实。这些套话现如今已被放弃,因为它和“中国崛起论”一样在国际上恶评如潮。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那好,既然台湾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部分,那你就把台湾排除在它以外了。你就制造了两个中国。我曾经说,“大陆和台湾都是中国的一部分”,一位老书记听了差点晕厥,鼻子被气歪了90度。我说即使大陆占中国的百分之九十,台湾占百分之一,这双方其实仍然都各是一部分。那位爱国爱得头昏脑胀的先生大为光火说,大陆占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我说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九也是一部分。我们的争论应该说现在有了结论,我的观点被中央采信。悖论的是: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目前还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中国目前分裂为两部分。彼此平等讨论才能双赢互胜(现在我们有些人听到和平共赢,不是通盘皆吃,可能有些老大不高兴)。先生们,对吗?你那脸红脖子粗的喊“打”声,才是真正制造台独呢! ( http://www.tecn.cn )
佯谬其实不是谬。但是有一些谬论确实是真谬:例如,“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是只能是无产阶级一家独鸣”。这谬一点不佯。百家,其实就两家:无产阶级一家和资产阶级一家,当然是无产阶级消灭资产阶级,何来争鸣乎?“让杜威来争鸣好不好?不好!让胡适来争鸣好不好?不好!反革命议论不让发表,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但是,没有发表出来的议论怎么就知道是反革命议论呢?为什么杜威和胡适不可以发言呢!这不是什么历史条件的限制,而是专权限制了历史条件。“百花齐放”本来就不是指只有鲜花才可以开放,而是指各种意见都有权利发表。若说真理,那其实,真的,“真理只有一个”。但是,我们并不十分看重真理。若说科学真理,那真理确实只有一个——可是我们并不仅靠科学吃饭。人文学术不独靠真理生存,更要靠意见生存。 ( http://www.tecn.cn )
我们中国的文化辉煌传统是“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苦海无边”。也许你压根没有罪,但是革命群众如果说你有罪,而你胆敢抗辩,那就是罪——态度本身构成罪。说你有罪就有罪,总而言之你有罪,你不认罪就是罪,你到哪儿都有罪。“我没有罪”,这句话本身就有罪,就是反党:党(革命群众也)说你有罪,你就有罪。唉,百身莫赎,百口莫辩、百爪挠心!可是,解决这问题,西方法律靠的是“无罪推定,允许沉默”,你还可以抗辩。无罪的例子是萨达姆同志,他居然在法庭上振振有词大言傥傥。张春桥默不作声,广大群众义愤填膺。但法庭照样给他定罪,没有给他另外加罪。我们的江青女士没这么幸运,他被一阵急促的革命口号压下去了——这口号可是她自己炮制的。 ( http://www.tecn.cn )
“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这原则特别好。我是全国第一个举双手赞成的。可是,如果连阶级敌人也赞成这一原则呢——敌人肯定是这样子的,否则他们就是朋友而不是敌人了。看来我们要反对这一原理了——可是这一来我们就变成了敌人啦!文化革命中两派都是革命群众(注意:中央首长说的),然而他们却高喊着这同一个口号向对方冲杀!如果敌人(即对立面的群众)也赞同这一原则呢!那你胆敢反对吗?这世界上还有不少事情是敌人赞成的,比如麦当劳、高速路、红绿灯、花草树木、人权民主、丽日蓝天、西装革履什么的,你也反对吗!可见你碰到的是一个伪命题。“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群起而攻之,不管它对与不对。”因此,凡是我们认为的敌对分子,我们就反对——那我们就是疯子了。我们因此而孤立了一段时间。河北省对政府文件定立的标准是:凡是群众不拥护的,就修改!然而,难点恰恰就在于,何从知道群众是否反对!可能这里我们首先应当对“敌人”和“群众”做出界定,让“敌人” 和“群众”这些概念封闭起来确定下来,不让它开放移动游走才行。“被敌人反对是好事而不是坏事”,这一原则也往往把自己逼进死胡同,自绝于世界先进文明。这里的敌人,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概念,带有任意性、随意性。这是一个谬论,根本不是悖论,不是佯谬,而乃真谬。世界上大多数人不作如是观。按这个原则,凡是我们拥护的,敌人就要也应该反对。可能这样一来,这世界就乱套了。然而世界文明国家却不是这样乖戾。然而这古怪的思维方式至今仍支配着一些国人的大脑皮层 。他们的习惯是“逆反”(儿童心理)、“反潮流”、“对着干”。这见于20世纪6、70年代。“凡是群众拥护的事,我们就办”“凡是群众不拥护的干部,一律免职”——官府的文件这样说。可是由谁来罢免呢?你看咱们的制度多么民主!但世界上,就数群众最难界定、最难伺候。克尔恺戈尔说,把猪拉到市场上的,是个人,而不是群众,因为群众没有手。群众最伟大,也最好欺负。任何人做任何事情都可以说他代表群众。我们还是先把“群众”封闭起来,免得他们遭人强奸。 ( http://www.tecn.cn )
文化革命中,据说林杰先生有三句名言,其一为“政治斗争无诚实可言。”其实这也是一个悖论,因为它自身是一句诚实的话——而且是进行政治斗争。可是有人如果责问:作为政治斗争的这一句话,如果是诚实的,或者说是真的,则它就不是真话或曰不是诚实的话。全部错误在于:根本就不应当涉及这句话本身的真伪——必须假定它是诚实的。不应当自指,或自涉,不能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解决悖论问题的关键。 ( http://www.tecn.cn )
荒唐年代的荒唐事还有“二月逆流不是反党事件”:然而既然是“逆流”,又云何“是正确的”?这里,“二月逆流”只是摹状词,它应该被限定摹状词即专名“几位老同志在西山议论文化革命”代替。说“二月逆流是不存在的”,或者说“二月逆流是正确的”,都不合乎哲学,因为“逆流”也者,就是指违反党的路线的活动。因而说“二月逆流是对的”就不合逻辑。后来还有“清查516分子扩大化”,据说不是指填表宣誓批准参加该组织并且参与某种政治活动的人,而是指“在同一个时间,表达过同一种思想,怀抱过同一种观念,说过一样的话,做过一样的事情的人们”,和1959年庐山会议粉碎“彭黄张周反党集团”一样——据说这四人并没有组织联系。后来的彭陆罗杨集团也没有组织联系。结果是:“反党”集团不一定是反党“集团”。这里的错误在于反党集团只是摹状词,不是专名。 ( http://www.tecn.cn )
文化革命中工军宣队把一位特嫌老师交到我们红卫兵班审查。他是特嫌(今天的娃娃们听不懂,注意,不是指饭菜“特咸”)。于是我们按照工人解放军的指示,让他交待苏修特务问题。他说“我不是特务”。于是我们说:“革命群众认为你有特务问题,而你自己否认,那就等于说革命群众眼睛不是雪亮的,这分明是污蔑革命群众。”这位老师进入两难困境:他若承认自己是特务,他于是有罪;如果他否认自己是特务,他仍然有罪。我们自己则稳操胜券,处在有利的悖论中。在我们,是“似非而是”:你若承认是特务,你是特务:你不承认是特务,那也没关系,你对抗运动,同样是特务。我们红卫兵小将身手不凡、好生了得!“问题不在大小,关键在于态度”。没有“问题”,可是单单态度,就又是问题,就具有独立的本体论地位!没有“问题”,反倒成了“问题”本身。这是什么逻辑?“问题”不大,但态度倨傲,“问题”于是就大了。第一个“问题”本身不是封闭概念,没有闭合,后边的“态度”竟转化成了“问题”本身,前面的“问题”二字便不是闭合的概念,而是开放的。错误在这哈儿。当然,对于商店服务员和政府公务员而言,态度问题、语言问题可能就是服务质量问题。服务员没有沉默权。西方总是给予犯人以较多的声辩权和态度权。 ( http://www.tecn.cn )
不过解决受审者的态度问题,按照西方哲学,应该分两步走:先证明他有罪,再证明他态度顽劣、罪该万死、千刀万剐、死有余辜。可是对不起,西方法律没有“顽抗到底死路一条”这一说。这现代法律好像让人王八吃秤砣——铁了心,死活不交代。你是杀人犯,抗拒交待,将来也只枪毙一次,不会因为你不交代就枪毙你两次。最近报上表扬和自我表扬说,我国命案破案率比美国高——没有和非洲国家比,这似乎有意抬高美国的国际地位,这叫反美的大学生们心里难过。不过,我们某些执法机关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我们很讲究破案率,评标兵,而地球那边却是“宁可错放一千,不可枉杀一人”。我们行政命令是命案必破。可这样一来,就苦了咱们百姓:你若不是遭际命案,而是遭抢劫暴打被偷盗被无枉开除,你的案件可能就不被列入大案啦。你一边老实呆着去。 ( http://www.tecn.cn )
2007年8月10日,太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