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公无私的悖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3:40:23
公有制的基础是私有制
在我读书的年代,所接受几乎都是“大公无私”的教育,私有制是社会万恶之源,是剥削的经济基础。但经过几十年的人生阅历,除了在银幕上,身边并没有发现一个具备共产主义高尚品质而大公无私的人。如果相信古人那句话,耳闻不如目见,那我只能说,活了这么大岁数,没亲眼见到一个大公无私的人。雷锋,焦裕禄这些曾让我热血澎湃的人物,等我长大了才明白,银幕上塑造的是形象,并不是生活中真实的人。跟所有的同龄人一样,看到身边这么多不具备共产主义高尚品质自私的人,我曾愤怒,但后来看到卡耐基的一句话:我们每天要打交道的人不是圣人,君子,而是自私,骄傲,充满主观偏见的人。我才明白,原来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人就是那些不具备共产主义高尚品质的人。
这其实牵涉到一个问题,也就是哲学上的认识论的问题。当理论和现实不一致的时候,我们应该相信谁?当然,空谈理论,谁都知道,物质决定意识,事实胜于雄辩。但是一到现实,我们却屡屡走向意识决定物质的主观主义道路,忘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总把某些圣人,伟人的话当真理,生拉活扯让现实去适应理论,干着削足适履的蠢事。当西方国家的文明硕果累累,我们就说自欺欺人的说:他们是物质文明发达,但精神空虚,只可惜近代的思想家都不在精神充实的中国;当东欧巨变,我们掩耳盗铃的说:共产主义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只可惜人家一改方向就飞速发展。
应该由现实来决定理论;而不是由理论来决定现实,也就是实事求是,因为理论说到底只是人的一种认识,既然是认识就一定是相对真理,不会绝对正确。所以当我看到身边这么多不具备共产主义高尚品质自私的人,我们需要怀疑理论是否正确了,但长期的唯心主义教育已经使我们失去了怀疑理论的能力,忘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却一味的想歪曲现实,自圆其说。在我的文章《公有制的本质批判》里面已经谈到,自私是任何生物生存的本能,自私应该说是一个中性词,因为适当自私可以激发人的创造力,过度自私却有破坏力,人与社会的关系应该是共赢的关系。而马克思为了对公有制自圆其说,否定了人自私的本性,推导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阶级社会里,人是阶级关系的总和”,还说什么这是社会的人,自私的人是生物意义上的人。我看着这近乎天书的结论,至今不懂,直到看了马斯洛的人本主义哲学,才明白不是我看不懂,而是结论本身就是谬论,与现实不符合,所以看着象天书。这人都成了阶级关系的总和,没有思想,没有需求,没有个性,那还叫人吗?这人的社会性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呢?没有人的生物性,哪来人的社会性。所以我更欣赏马斯洛关于人的理论,人就是一种不断追求满足需求的动物,从低级需求到高级需求,低级需求象生物的人,高级需求象社会的人。而马克思的机械唯物论彻底割裂了人的生物性和社会性,所以他所描述的具备共产主义高尚品质的人往往都是些不现实的人,不象人,象神仙或者UFO。
好了,既然自私是现实的,正常的,中性的,那么我们就应该破除长久以来的愚民洗脑:自私是正常的!是天赋的人权,是任何人都不能剥夺的权利。那么私有制的经济体制也必然是符合人性的,符合人性的东西当然比起不符合人性的东西更能激发人的积极性。所以结论就是:私有制是符合人性的。
再来分析一下现实的公有制,理论上的东西在《公有制的本质批判》里面已经分析过了,我想举个例子来分析。假设有十个人组成的公有制生产团队,有十万元的集体所有财产,其中一个人是领导,九个人是工人,那么公有制理论告诉我们,财产是十人所有,人人都是主人翁,领导还是为十人服务的公仆。可是善良的中国农民就是没有明白,政客不等于政治家,什么事情都要看实际情况,不是光听谁喊了几句口号就信以为真。应该由现实来决定理论;而不是由理论来决定现实。显然,这个团队的决策权在领导,工人没有决策权;团队分红,由领导来决定,工人没份;财产的产权归谁?由于大家都大公无私,谁也没有产权,产权归属于一个没有生命的抽象概念:集体,所以公有制财产是没有具体主人的财产;使用权呢?对财产的使用其实是由权力来决定的,所以领导才具有对财产的使用权。可见,现行的公有制并不是真正的公有制,他不属于集体,也不属于团队成员,本质上是权力所有制。
要建立真正的公有制,必然要每个团队成员都拥有一定具体的财产,并对其有一定程度的产权和支配权,但马克思又告诉我们要大公无私,不能有财产,成员什么财产也没有那还叫什么“公有制”?可见,大公无私和公有制本身就是矛盾的,一个不让人有财产,一个又说你有财产。最后就形成了“公而不有”的假公有制。
自然,我们就要问,真的公有制存在吗?我认为是存在的。公有制既要“公”又要“有”。这个“有”,就是私有,没有团队成员的私有,还谈什么所有制?可见,私有制是公有制的基础,没有私有制为基础的公有制只能是假公有制,最终沦落为权力所有制;这个“公”,指的就是对财产有一定程度的产权和支配权。在现实中,股份制就是公有制的一种形式,而股份制就是建立在成员私有基础上的公有制。股份比例就体现了“公”的程度;而私有制才体现成员真正的“有”。
万事万物都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黑格尔说:存在就是合理的。所有制的发展也是一样,必然要遵循其发展规律,凭主观的好恶去任意违背社会发展的规律,必将遭到规律的惩罚。社会的发展更复杂一些,一方面有客观的规律,就是生产力发展的规律;另一方面又有主观的规律,就是符合人性,顺应民心。我坚信,社会的发展绝不靠什么阶级斗争,它应该是客观规律和主观规律的统一,也就是所谓的“自由王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