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最后一场死亡[新石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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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最后一场死亡
 
戴处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收拾行装,准备第二天的出差。他问我有无空闲,在得到肯定回答后,他说,等会儿可能得让我去看一具尸体,有个小偷死了。一周前,××公安公局在抓小偷时,小偷跳进了河中。现在尸体浮了起来。公安法医已经到场,他们负责检验,让我去看一下。一会儿他会让区检察院周科来接我。
 
 
所谓“看一下”,也就是监督的意思,以在家属面前显示出公正。
 
 
这是个周日午后,第二天一早我就得外出培训一周。本打算收拾好行装后小睡会儿,现在只得放弃,就抓了本书,边等边读。戴处在电话中说到有个小偷死了的时候,我曾在心里打了个疙瘩,以为又是公安在审讯时把人打死了。好在他紧接着的话让我的神经松弛了。小偷是在逃跑时跳入河中淹死的,并非公安暴力所致。我已多次面对小偷的暴死了,除了一次因无容逃避的证据而让刑讯者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外,其余的几次,小偷在付出了肉体的巨创和生命后,就如一滴水坠入河中,消失无形。公安总会有很好的借口,说是群众抓住了小偷,说是群众在扭送中打伤了小偷。群众,真是个绝妙好辞,有着无限内涵和莫明力量。相比于群众,个人是微不足道、可忽略不计的,何妨又是个小偷,谁愿为一个小偷招惹群众呢?虽然这小偷也曾与我们一样,是一个活的生命,有自己的爱与怨、欢笑与泪水,是一个母亲的儿子、孩子的父亲。但是现在,他仅仅是小偷而已,而不是一个人。
 
 
 
周科是坐公安的车子来接我的。开车的公安王科说,先去××分局吧,市公安局的法医已经到了。
 
 
我说,尸体不在殡仪馆吗?
 
 
他说,尸体还在河里,家属定要等法医到了,才让捞。上午已经跟家属谈妥,同意尸体勘验。
 
 
我便问他简要案情。
 
 
他说,一周前,他们在巡查时,发现有两个小偷入室盗窃,前去抓捕时,小偷逃跑,跳入河中,一个游到对岸,跑了;另一个游到河中间,可能没力气了吧,叫了几声:救命啊!救命啊!今天早上村民发现尸体浮了起来。现在尸体还固定在发现时的位置。是河南人,十九岁。
 
 
今年的南方是个暖冬,天气温和,只偶尔有几日暴寒。我估算了下,一周前恰好是暴冷天气,气温达零下三度。这样的冬夜,突然跳入冷水中,即使会水,也是件很危险的事,有可能在冷水刺激下,神经反射性窒息死亡。我叹息了声。
 
 
王科与周科说起河南人,说他们如何难对付,这边打工的人多,心齐,只要听到哪儿有老乡出事,都会赶拢来,闹事;河南帮很横,不怕死,常打群架;局里就怕处理河南人的事,听到就头疼。还好,这次的死者家属蛮老实,通情理。
 
 
说着,就到了分局。就坐下喝茶。
 
 
家属已请来律师,正与分管副局长说着话。副局长请律师帮忙做好说服、平息工作。律师说,他会尽力配合,他透露出一个信息,家属认为公安在抓捕时看着他跳下水,在河里喊救命,却不去救,有责任。副局长说,这只是他们的一个借口,是想敲敲竹杠,上午谈话的时候,家属并没提什么要求,可能内行人指点过他们了。律师说,是啊,最后无非是多赔些钱的事。
 
 
 
便二十余人开车去现场。十余分钟后,车在一座桥上停下。下车,路坎下两米余,贴河是一片田野。早有小梯搭在路坎,下梯,沿着河边的田埂,步行十余分钟到了现场。岸边搭着一个简易的草棚,铺着稻草,十多人席地而坐,这时都站了起来。河中,横着一条长约四五米的船,船头一侧的水中,蒙着一块塑料布。一个公安指着塑料布对我说:尸体就在那下面。
 
 
这时律师上前,跟家属说了会儿话,似乎在问他们有什么想法、什么要求,可以提出来,等会儿就将尸体捞起来,准备送殡仪馆解剖。死者的母亲五十来岁,满脸风霜,神情哀切、木讷,她左右张望,似想找人替她主张。几个人商量了会儿。
 
 
副局长让家属派出代表。律师带着死者母亲和两个男子上前来。副局长对着那个三十多岁的长发男子上下打量了番,说,死者的母亲和姨父上午谈话的时候见过了,这位是?
 
 
那长发男子说,他是死者的干爹。
 
 
副局长说,上午我们已经谈好,现在市局法医和检察院都到了,是不是把尸体捞起来,先进行勘验,等验好了,再进行下一步的后事处理?
 
 
姨父正想说话,那干爹拦着道,要勘验也可以,但我们不同意解剖,不同意把尸体送到殡仪馆,你们得给个说法,为什么看着他跳进河里,在喊救命,却不去救他?我们要电视台记者到场!
 
 
有人在背后说,那天晚上,天黑,没人看见他跳下去,以为逃跑了,就追到别的地方去了,没人听见喊救命。
 
 
早有人嚷起来:你们这么多人抓他,怎么会没人看见的?!
 
 
陌生人掉进河里,还有人会去救,你们见死不救,还是不是人民警察?!
 
 
他就是你们警察逼死的!活生生的人啊……
 
 
死者的母亲呜呜咽咽哭起来。两个姑娘,似是死者的姐妹,也哭泣着。
 
 
副局长面无表情地垂下眼,过了片刻,他将几个干警和家属代表叫到边上,远远地离开人群。
 
 
天微微飘起了雨。我站在船尾河沿,等候商谈结果。我知道这不会很快,甚至可能很遥远。死亡已是定局,不再改变,而勘验也只是个程序,并不重要。亲人可能还会期望一个公道、一个说法,但是我知道,这只会是个奢望。
 
 
一个干警在身边悄悄地说,那长发男子自称是死者干爹,谁知道呢?我估计可能是道上的人。我们这儿河南人很多,有道上的人专门做这种事,哪儿出了事、死了人,就带着一帮子道上的人赶过去,不管认不认识,就来替你摆门面,把事情弄大,好多敲些竹杠。他们又不会白干,要收钱的!上午本来跟家属谈好了,这长头发的一来就变卦了。估计今天验不成了,不多闹几天,怎么显得出他们的功劳呢?最终还是一个钱字。
 
 
这样拖着,每天的花费也不少啊。
 
 
这费用都得家属出,就算你不请他们,一定要上门来替你摆门面,有什么办法?又不敢得罪他们。
 
 
他们说要请电视台的来?
 
 
这是不可能的事!不符合办案程序。再说,电视台也不可能来。
 
 
我不禁暗暗叹气。还有这样发死人财的人!尸体静静地悬浮在河中,它牵动着亲人心底最细微的神经,痛苦、哀戚,他们何曾愿意为几个钱,让他浸泡在水中腐烂?他们只是不甘心他死得不明不白。可是,外力的介入,死亡似乎已与亲人无关,甚至与死者无关,尸体成了讨价还价的筹码。
 
 
 
一个年轻女子带着哭腔喊着死者的名字,从田埂过来。几个家属迎上去,指着死者在河中的位置。那女子一声哀叫:“弟啊……”就跳下河岸,跪在河沿,伸出手,似想扑入河中。几个女子慌忙跳下,哭叫着拉住她。“弟啊,弟啊!你怎么这样死了啊……”她哭喊着,双脚在地上蹬踢着,猛地一挺身,晕厥了过去。几个男子跳下去,七手八脚地将她抬上岸。
 
 
我撇开脸,望着远处。心里酸酸的,竟欲垂泪。我听得背后的议论,那女子是死者姐姐,在上海打工,刚赶来。
 
 
死者母亲哭叫着:我不要验尸了!你们赔我儿子!你们让他活过来吧!……
 
 
勘验已经没法进行,谈判也不曾有结果。副局长与几个干警合计了下,说,先回去吧,等家属平静了、想通了再说。
 
 
一行人小心地踩着田埂打道回府。雨早已渐渐淅沥,田埂湿滑非常,一不留神便可能跌入河中。
 
 
都是那长头发的人坏事,本来上午谈得好好的!以后碰上了,给他点苦头吃吃。有人开始牢骚。
 
 
去查查看,是什么人。
 
 
拖吧,拖它几天,就会来找我们谈后事了。
 
 
……
 
 
回到分局,副局长道歉说,本来上午谈好,把你们请来就可以勘验的,想不到会是这样。唉,星期天,耽误你们休息了。过两天,等落实了,再请你们吧。
 
 
回程路上,王科说,看来这事还有些麻烦,一时解决不了。
 
 
我说,下次验尸我去不成了,我明天开始得出差一个星期。
 
 
 
一个多月了。我没有打听这事最后是如何了局的,但是,凭着以往的经验,我可以想象那个结果。尸体浸泡水中,悄悄腐烂几天后,家属会与公安达成一个双方可接受的处理方案,将尸体从水中捞起,法医会程序性地勘验,得出死亡结论,然后将尸体送往殡仪馆,火化了事。公安会出于同情、出于人道主义,赔偿,不,是补偿,给家属几万块钱。而那长发男子,我相信他是个道上人,会从家属手中,狠狠地啃去一大块肉钱。除了其间的花费开销,最后能捏在母亲手中的、她儿子的命钱,还剩几个呢?
 
 
至于说法,自然,小偷么,是自己跳入河中淹死的。
 
 
他跳下去的时候,没有人看见。
 
 
没有人听见,寒冷的冬夜,一个声音在凄厉呼叫:救命啊!救命啊!……
 
 
 
 
――200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