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奇庄:以管为爹娘是国耻更是民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2:06:23
共和国已经成立近六十年,地方长官也依然以父母官自命——生怕他人不敬。民众则将长官视为自己的领导——敬之惟恐不周。关系错位以至于斯,实为国耻!民耻!
说国耻是因为中国大陆是全球极少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国度,官本位居然横行了半个多世纪。马克思提出社会主义理论时就明确指出官民关系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人民群众当家做主。
何谓公仆,公仆就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保姆与主人的关系。市长尽管权力很大,但他只是政府职能部门的首长,而非民众的首长。市长只是民众的临时雇员,表现一般,任期届满就得走人;表现不好随时可能被炒鱿鱼。这就是马克思所设计的主人与公仆关系,也是当今文明国度普遍确立的基本社会制度。
新中国成立不久,官民关系就偏离宪法轨道。到了1957年,谁说过对领导不满言论就可能被打成右派,受牢狱之苦。自此,打着各种冠冕堂皇旗号的公权力如同洪水肆虐一发不可收。
文革时期表面上是大民主,其实质却是公权力对宪法法律的恣意践踏,顺者昌逆者亡的极权才是在那个年代的本质特征。当局甚至公然声称,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自己领导一切。直到今天,权大还是法大居然还是媒体讨论的热点问题……
什么叫国耻?过去人们总是把外国入侵当成国耻。其实这是转移视线,没有家贼引不来外鬼。国家能实现人民当家做主自然强大,任何外敌也不敢轻易侵犯。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的宪法失去尊严(而宪法的根本作用是保护公民权益),不能贯彻实施就是最大的国耻。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国教,以“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立宪原则的国度,历经半个多世纪还不能建立有效的透明监督权力机制,不能保证宪法公民权利全面落实就是国耻。
说到民耻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1921年底鲁迅发表了《阿Q正传》,通过这个“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小人物“画出沉默国民的魂灵”,“暴露国民的弱点”。多少年来,文人骚客尽情尽兴地羞辱阿Q,讥笑那个时期草民的愚昧。其实今天的社会,尤其是底层民众,何尝不是充满了阿Q思维。
笔者认为民耻之最无过于不争取、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一些官员之所以敢于无视宪法法律,敢以人民父母自居。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国人为他们提供了舞台或曰土壤。
对于国人来说,最重要的权力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尽管这些权力已被剥夺的极其有限,但我们是如何行使这两项权利的?
——我们调查过官方推荐的候选人吗?
——我们了解过候选人的品质吗?
——我们向候选人提出过自己的要求吗?
——我们推荐过自己认可的候选人吗?
——我们尝试过自己当人大代表吗? ……
多少年过去了,多少届过去了,我们象机器人一样按照官员的指挥棒转。他们推荐谁就选谁,不管是黑社会老大还是贪官污吏,而且投票后再也不过问代表如何为自己行权。
于是官方指定的人大代表候选人轻易当选,这些人成为人大代表后自然秉承官方意志,选举官方确定的行政长官人选;
于是本应向人民负责的权力变成了向上司负责,三乱腐败也就成了题中之义。
令人无法理喻的是,平日怨声载道的老百姓到了下届选举时绝不醒悟,还象磨道中的驴一样如出一辙地履行同样程序。
有道是,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然而回顾大陆草民选举历史,不仅有再五再六,甚至有再九再十。按照目前趋势,甘当草民,甘当提线木偶的选举还会无限期持续下去。
哲人说,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同理,政府是什么形象,也反过来证明了人民处于什么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如今腐败盛行,三乱横行,医改、教改失败既是国耻,亦是民众之耻!是你、是我,是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之耻!
我们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我们不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力,等着天上掉馅饼——可能吗?
被世人耻笑的大清国早不复存在,然而近百年前的阿Q精神今天依然大有市场。我们这一辈人曾无数次的嘲笑阿Q,将来我们身上的阿Q精神能免于后辈嘲笑吗?
这种“使后人而复哀后人”的悲剧还会传唱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