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维护费是否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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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维护费是否征收增值税? 发布日期:2010年09月29日 字体:【大】【中】【小】     问题内容:
  甲公局系某县级电力公司,主要负责供电,公司有三个小型水力发电站。乙公司系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出纳属于甲公司人员(工资由甲公司发放)。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将甲公司三个小型水电站的线路维护管理交由乙公司负责维护管理,并向甲公司收取0.06元/kw.h的维护费,请问是否征收增值税?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供电企业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电网维护费属于价外费用,应征收增值税。但乙公司不收取电费,仅单独负责维护管理,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和《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的规定,应征收增值税。否则,不征收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