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灭门案调查:暴富村民连死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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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19日10:01三联生活周刊李鸿谷我要评论(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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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接二连三的死亡事件,还有120多起财产纠纷官司,才是天宫院村民们日常的兴趣所在。所有村民对我们叙述起来,不会遗漏的事实是:只有半年时间,村里病死的、撞死的已经有21个了。
 
开发区
马永德拿到任命书,就任村主任不到一周时间,被镇里找去商量向天宫院村征地。这次要征的是实实在在的600亩耕地。
当年北臧村镇与天宫院村联合给村民的一封公开信里解释说:“根据2010年北臧村镇总体规则,村西工业区占地已经纳入大兴卫星城总体规则,与埝坛工业区做有效衔接。而且这个规划早在今年4月就已经得到了首都规划委员会的批准。”问题是,天宫院农民新的30年土地承包合同刚刚签署两年,随即征地,这个变故太过剧烈。何况耕地对农民而言,是生存之根本所在——而对镇政府,包括马永德而言,他们意识到的未来,一如公开信里所说:“仅仅靠农业种植业是不行的,有哪个地区靠农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每一个家庭都有孩子,而这些孩子没有一个愿意在家种地。”
这些判断现在看来都是事实,但回到曾经的历史现场,虽然仅仅只有8年的时间间隔,但当年引发的村民的情绪震荡,超乎想象。
就在公布征地的当天,村民李成友傍晚天快黑的时候,跑到村里的广播室,结果村主任和支书,还有广播员杨振荣都不在。李成友找来人把广播弄好打开,在大喇叭里朝村民喊:不愿意卖地的都到村里来,让支书与村主任给大伙儿解释解释这是怎么回事!结果,村委会办公室前一下来了200多人。村小学老师王治邦有记日记的习惯,那天的日记他记录:结果等到半夜也没出来一个干部给大伙解释。不过,半夜两点多钟,倒是有人找到李成友家,向他要500块钱,说他把大队广播员杨振荣打伤了,要去医院看病。除了要钱,还要把李成友带走,李成友的儿子向他们要逮捕证,没有,当然不去。
过了两天,李成友被人叫去派出所问情况,结果一上车就被直接送到宋庄看守所。看守所的人在“接收”李成友时发现他有高血压,跟送他来的人说:不行,这个人不能放我们这儿。但是送他来的人一听,就跑了。李成友的儿子去找杨振荣,问他爸爸到底打了他没有,还说如果真打了,就是卖房子也给你治伤。杨振荣当然作证说没有打,还把500块钱退了回来。饶是如此,李成友还是被关了10天。
农村的故事,如果以城市人的想象来理解,会将上述拘留事件想象得过于严重,而农民自己理解和处理这等事件,要放松并且柔软得多。出来后,李成友就去找那个开车骗他进了看守所的人,结果,“问他,他就乐,说他也不言语,骂他也不理”。进看守所,李成友手里当然有一份在看守所签名的拘留证原件。出来后,同村的村民来找他弟弟,说村里要拘留证的复印件看看,拿到复印件后,又说不清楚,要原件——“我当时想,给他们看看也没什么,就把原件给他了。结果就再也没有拿回来,被村里销毁了。原件没了,我想告他们也不行了。”村民与村干部如此斗法,也确实简单直接。我们后来在另一位有心的村民手里看到这份拘留证的复印件,如果真打官司,证据当然有。打官司,其实也只是说说而已。
李成友当然会去找马永德讨公道,马永德的处理也简单明了,给李成友安排了一个“看大街”的工作,一条街上有乱倒垃圾的就去制止一下。这份工轻松简单,而且每个月有300块钱的收入,有了这份利益安排,拘留事件基本结束。不过,这份活干了半年后,镇里取消这个机构,李成友的活也没了。马永德跟我们回忆:“他媳妇又来找我,而且是大年三十,你说我怎么过年呢?我说你别闹了,我给你2000块钱得了。”这时,这个故事才终告结束。
李成友的拘留故事结束了,但征地还没有落定。当时北臧村镇与天宫院村确定的承包的土地的流转费是每年每亩1000元,剩下的28年承包期,先付10年的流转费,余下的10年后再一次付清;地上农作物则以小麦每亩600元、西瓜每亩1600元、花生每亩600元的价格给予一次性补偿。这其间的利益计算,充满着农民的智慧。
在村民一方,签署了土地流转协议后,600亩土地所涉及的184户村民有122户集体将村委会告上法院。这一诉讼,村民的理由极其朴素:“如果是国家征地那就有正式批文,要跟政府签合同,可最后出面跟各户签合同的是村委会,这不符合‘鼓励土地承包到户’的国家政策,而是‘反包倒租’。”真上了法庭,原告席上是马广书等5名代表,旁听席是122户村民代表,被告席上的马永德,“他念稿子的时候手直哆嗦,是真有点害怕了”。
这个官司并不顺利。村里一位在城里上班的人认识一个东北女律师,这位律师很热心,接手了这桩官司,并到村里来开会取证。结果令人失望,不仅最后的起诉状没有将镇政府列为被告,真正到了法庭,那位律师却称病未到,而由另一位律师代替。官司最后当然是122户村民输了,原因很简单:村民们已经签字,又拿到了土地流转费。输了官司的村民当然心里不满,他们想起那个热心此案的女律师,“输了还能收我们的钱?”这3万元的律师代理费可是村里122户每家几百元钱凑起来的——北京市一中院维持原判的结果一出来,村民们又开始回过头来找那个女律师要回自己3万元的代理费,最后告状到北京市司法局,终于讨回代理费。即使在严肃法律程序里,乡村逻辑仍有成功的可能。
我们的采访,所有涉及这一轮征地的农民,回忆当年他们的抗争,极其真诚:对于农民,土地才是命根子啊!保卫自己的耕地,是他们所有努力的唯一目标。但是,官司最后还是输了。马永德与镇政府的第一次内生性的工业化尝试,虽然最终也完成了600亩土地的流转,但因其手段的过于简单,以及由此引发的村民集体对抗,显然未来之路已无内生可能。工业化以及城市化虽然已经明确成为趋势,但在天宫院这个有着“集体化”性格的村庄,它的进程,以600亩土地流转为标志——断然的转折方式,其后演化的方向超越我们的想象。
在这一轮征地期间,先前天宫院村引以自豪的机耕机种方式,也开始面临解体。机械化的大规模耕种,前提是土地平整与种植作物统一。“服从集体区域化种植”甚至是写在承包合同里的要件。600亩土地流转事件,意外结果是萌发了改变这一村庄“集体化”性格的可能性。王治邦跟本刊记者描述这一看起来并不那么让人注意的过程:过去大家要种玉米就都统一种玉米,这样方便机耕。后来,农民发现种小油菜一季只要一个月,每斤能卖0.6元;而种玉米4个月一季,每斤却只能卖0.35元——土地价值意识一经启蒙,大家当然不会再在乎是否大规模是否更有效率,纷纷开始按各自最大利益来种植了。机械化的优势,在村民各自利益面前,逐渐消退,这一过程甚至显得自然而然,波澜不惊。
这一次征地,在村主任位置上的马永德,自然有着自己精确的算计。镇里要征这块地做开发区搞工业,马永德自是无可抗拒,而且要积极配合。镇里对天宫院这600亩土地的出价是每亩3.6万元,这块土地如果镇里招商成功由商家接手,价格自然会超过这个数目,其间差价当然由镇里享有支配权。马永德自然明白这其间机巧,当他跟我们回忆这段计算,很为我们这些“不明白的”城里人而生气,马永德也有自己应对的智慧,“卖土地的这部分钱最后是要归村集体的,当然越高越好。我当时也不反对他们的价格,但我不跟他们签合同”。不签合同,意味着这块地已经完成征用,所有权却仍然在村委会。在镇里与村里对土地利益的争夺中,马永德当然有捍卫村庄利益的本能。也算天助马永德,镇里对这块地的招商未能及时进行,于是所有权一直握在村委会的600亩土地,两年后有了新的买家。区政府要将这块地列为生物制药基地,除了既有的600亩,还要征地1000亩。地价是每亩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