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成都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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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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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成立的工作流程
一、所在单位党组行文,报上级团委,要求成立团组织。
二、上级团委批复,同意成立。
三、筹备成立团组织有关事项。
1、所在单位党组确定团组织负责人,建议最好是在本单位担任一定职务、工作能力强的青年。
2、摸底本单位团员情况,建立团员花名册。
3、根据团员人数,确定成立基层团组织(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4、再次行文,向上级请示要求召开团员大会,并报书记、副书记、常委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5、将大会选举的结果以及分工向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汇报。
6、团市委批复选举结果。
7、团组织成立并正常运转。
附:团代会程序
(1)大会执行主席(或主持人)报告团员人数。说明共有多少团员,实际到会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团员有多少。按照团的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规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
(2)通过团员大会选举办法。
(3)宣布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表决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4)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负责选举的监票和计票工作。委员会候选人不能做监票人。
(5)监票人检验票箱。
(6)发选票。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如相符即可划票。
(7)划票。划票前应说明划票方式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说明怎样的选票是有效或无效,然后开始划票。(现场考考大家什么样的选票是有效,什么样的选票无效)
(8)投票。划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布可以投票,然后由团员依次投票。
(9)验票。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如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多于实发选票数,则选举无效,需要重新进行选举。
(10)计票。只计算有效票,去除废票。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11)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计票结果指选举的有效票、废票张数和每一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选举结果是指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原则确认哪些人当选。计票结束后,先宣布计票结果,然后宣布选举结果。
团的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可从新选出的委员会中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也可大家协商决定分工。
其中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物品有:
1、相关材料的准备:主持词、选举办法、领导讲话稿的撰写。
2、会务的筹备工作
(1)会议议程表的安排及打印。
(2)会场的布置:横幅、席位卡、团徽、国歌、团歌光盘、音响、票箱、唱票板
(3)发给参会人员材料:小团徽、候选委员简历、选举办法、监、计、唱票人名单、笔记本、笔、选票(要备两套,如出现票数相等都过半数要重选)、会议议程表。
(4)安排摄像及会议记录。
3、团员大会选举后的工作
(1)报上级团委和同级党组织选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