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周刊 广州警察枪击副教授事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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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警察枪击副教授事件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14:21 新世纪周刊
-本刊记者/汤涌(发自广州)
和警察发生口角之后,珠江医院副教授尹方明拿走了巡警证件。当他开着挂假军牌的旧轿车倒车离开时,警察开了两枪,其中一枪打穿了尹的心脏
尹方明死了,他遭到了枪击。事情就发生在他的单位门口。
这位珠江医院副教授在2007年11月13日凌晨4点55分身亡,当时他驾驶着一辆墨绿色轿车,他的妻子不知道那辆汽车的牌子,有同事说,那是一辆旧款式的丰田,挂的可能是假军牌。
尹方明12日晚上刚刚为珠江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迎接教学评估而忙碌了几天。12日下午6点左右,他告诉妻子:“我有应酬,晚点回来。”几小时后,他再次对妻子说:“我和王燕鸣在一起。我们一起出去吃东西,要不你也一起来?”
王燕鸣是这个家庭共同的朋友,和尹方明是校友,虽然不同年级,却因为是同乡而关系很好。王燕鸣在德国留过学,他的父亲患有脑血栓,他这次来找尹方明,也是希望这位优秀的神经外科医生能够帮自己看看父亲的病情资料。看完之后两人又出去吃东西聊天。
“听说和王燕鸣在一起,我就很放心了。”尹太太说。
清晨5点多,尹太太被电话吵醒,电话那边是另一位朋友,他焦急地告诉尹太太:“尹方明出事了!”尹太太哭喊着奔向医院。
一块假军牌引发的盘查
那天清晨,海珠区公安分局南石头派出所的一辆警车巡逻到珠江医院住院部门外时,驾车警察发现了尹方明的绿色轿车,广州市公安局对此事件《情况通报》表示:“该车的前后牌照都被报纸蒙住”。但尹太太对这一说法无法接受:“他开这车上下班两年了,难道非要那天把牌照蒙起来?”
尹方明的车挂的是军牌,在广州的一些娱乐场所,老板会让伙计把军、警和一些政府的车牌照盖起来,以免客人会有麻烦。
警察停下车,和同车的联防队员一起下车。警察走向尹方明,联防队员走向王燕鸣的副驾驶位置,警察要求尹方明出示证件。该警察在此次巡逻中佩带枪支,珠三角“两抢”案多,涉枪案件多,警察都佩枪巡逻。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张桂芳曾经在2006年4月时说:“在执勤中面对砍手党等严重威胁群众和干警安全时,干警要敢于开枪,否则,‘那是民警的悲哀’。”
截止本刊发稿时,广州市公安局尚未宣布该警察的姓名、警号以及枪支型号。
尹方明提供了一个证件给警察,那是一张军官证,该证件已经过期。警察要求看他的其他证件。
尹方明确实曾经是一位军人。珠江医院在2004年之前是第一军医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归解放军总后勤部管。2004年8月,第一军医大学整个由军队移交给地方,成为“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对外称为“珠江医院”。在那次转制中,医院的医生们集体转业。
从转业那天起,珠江医院全部医生的军官证已告失效。珠江医院宣传处孙健干事告诉《新世纪周刊》,现在珠江医院已没有现役军人。
但是“军事管理区”的牌子还在那儿立着,周围的一些居民仍然觉得这是一家部队医院。
身为平民的尹方明没有权利驾驶军车,尹太太说:“他转业之后,还留着军官证,车是我们家自己的,不是医院或者军队的车,他转业后托朋友办了一个军牌。”
一个军牌每年能够节省的费用不是一个小数字,养路费、高速公路费,过桥费??还有一些地方停车也是军车免费。几乎各地都有“假军牌车”。打击这种车,一般都是部队纠察和地方民警一起出动。
尹方明家的好友刘女士认识许多尹的同事。她说,许多珠江医院的医生都保留了军官证,“在有些地方很方便”。“人家一般看见这个证件,看见以前的医院名字,就知道现在是珠江医院的了。”
根据珠江医院掌握的情况:这位警察在见习期间,曾经在珠江医院警务室呆过三个月。这一警务室紧邻医院住院部,但仍然是公安系统的,跟珠江医院没有任何人事上的隶属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教授和警察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
根据王燕鸣在海珠公安分局所做的情况说明材料(该材料由可信途径流出并由《新京报》发表部分内容),尹方明先声明自己是珠江医院医生,而后又打电话给在南石头派出所的朋友。尹希望朋友能向他的警察同事说情,放自己一马。警察接过电话,却没有答应通融。这位认真执行规定的警察还决定扣下尹方明过期的军官证。
两种不同的说法
在警察扣下军官证之前,广州警方和家属对这一段事实并没有太大的分歧。在此之后,广州警方的《通报》认为:“民警进行盘查时,遭到驾车男子的阻挠,并被强行抢走出示的警察证,其后,该男子快速倒车,碰撞民警,造成民警膝部受伤。为阻止其驾车逃逸,民警拉住车门,被该男子强行开车拖行数米。在紧急情况下,民警被迫鸣枪,致该男子中弹受伤。民警即报‘120’。该男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新京报》披露的王燕鸣的材料中则没有提到“民警受伤和拖行数米。”材料提到:尹方明要求警察出示证件,警察随后出示了证件。王燕鸣看到,尹方明从警察手中拿过证件,说“你拿我的证件,我也拿你的证件”,随即上车,倒车,转弯,掉头,向东行驶。在此过程中,王燕鸣听到了枪声。
王燕鸣当时“抱住脑袋,俯下身子,大喊‘打枪了,打枪了,注意,注意。”
车子向前滑行,过了一会儿,撞到东西后停了下来。附近商铺的一位老年人告诉《新世纪周刊》,那天清晨确实听到很大的撞击声。但是“太早了,还没有起床。”
从南石头派出所南泰警务室可以清楚地看到汽车撞上安全岛。该警务室一位治安员在事发当时正好守夜,但是“在另一个岗位处,听见枪响和撞击声,远远看见已经有了警车,就没有过来看。”他说:“我们这里有人当时守在警务室里,后来大家问他看到了什么。该同事说当时正好上厕所没在岗,重要的都没看见。”
汽车在撞上安全岛花坛后停了下来,王燕鸣此时发现尹方明不动了,便给他一个姓张的朋友打电话,说他在珠江医院附近,“尹方明被警察开枪打了,赶快给珠江医院打电话。”
两种说法的主要分歧在于“有没有拖行”和“拿走警证时有没有使用暴力”,这是尹方明行为性质的关键。如果尹方明有故意拖行警察和使用暴力的行为,将有可能触犯刑法——妨碍公务罪。
刑法专家、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文昌告诉《新世纪周刊》,拒绝盘查本身就是不对的,普通公民遇到警察的合法盘查应该予以合作。至于这个事件到底应该怎么看,必须等到公布更多细节的时候,才可能做出判断。警察鸣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打死人就得仔细讨论了。
田文昌举例说,上海曾经有一个这样的案例:黑车逃避警察的查处,把一位交警拖出200米远。该司机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尹太太认为警方的《通报》是有问题的:“把我老公写成了一个什么人,好像是一个逃犯!杀人的人就是警察,到底事件怎么回事应该让第三方来调查,公安部门居然抢先发通报,让所有的媒体都刊登,这是不公平的!确实我们不该用假军牌,但是这罪不至死!这篇通报错误百出,身份都没写对,我老公是副教授,不是副主任医师。”
在珠江医院神经外科,尹方明的某位同事写的《对广州市公安局关于民警枪击尹方明副教授致死通报的质疑》的材料秘密流传着(11月14日,医院就下达通知,所有医生和行政人员都不要接受媒体采访,要以稳定和大局为重。11月15日早晨,院领导又一次强调了这一纪律),其中提到《通报》的几点疑点:“没有提到重要证人王燕鸣,几名警察在场,警察开了几枪?枪击时双方的位置和方向。”这份《质疑》同时要求此案调查组应有南方医科大学的人员参加,并进行异地起诉和审判。
“通报用语模糊并带有明显主观感情色彩。”质疑作者举出了几个他认为不合适的词:“强行、拖行、紧急情况、被迫鸣枪,中弹受伤。”